包光光颇为满意地点头道,“瞧,这不是好多了……”谁知道刚说到这里,身后一个声音就响起来:“好个屁!”
“你们杵在这旮不动弹,后面的还过不过了?”能这么跟老包说话的,眼前只有寇拉拉一人。
此时大雪飘飞,他自然不会再光着膀子了,而是套了一幅纯黑的全身铠。铠甲的外型极度狰狞,不论是关节,还是甲片的接缝处,都有尖刺嚣张地探出头来,远远看去,就像一只黑呼呼的大刺猬。
也许是光膀子惯了,多了层皮让寇拉拉很不舒服,因此他说话时,身子总是扭来扭去的,活像生了虱子一般。而那顶造型夸张的牛角盔,也被他摘下来托在手上。
看到这里,包光光的脸也拉了下来:“喂,咋又把头盔摘了?戴上戴上!”
“你咋不戴呢?”寇拉拉不满地抱怨道,“这玩意有多憋屈你知道不?还有啊……你让俺套着这玩意过去挑战,万一人真出来了,这可咋打啊?
一边说着,他手上还一边敲打着身上的铠甲,只是敲击之下,铠甲发出的声音并不是响亮的“当、当”,而是沉闷的“笃、笃”。
从这声音你就能听出来,这铠甲显然不是铁的;只是用硬纸板和石棉糊起来,涂黑了做个样子而已。想想也是,大雪天的弄一铁疙瘩套身上,没病也有病了。
对于飞流直下的鼻涕,包光光可没有爱。
其实纸甲本身并不重,那些看起来渗人无比的“尖、刃、勾、叉”也都是软的,根本不会影响到人的行动。之所以寇拉拉说没法打,根源上还是在他的心理上。
当初老包为了骗寇拉拉洗澡,说什么“皮肤光滑”,可以避免被敌人抓住投摔,寇拉拉信了。是以他每次出战,都习惯于光着膀子并让老包往他身上拍点水……而这一身的累赘,显然与他的一直以来的格斗经验相悖。
如果是一般人,没准就被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形势给将在那了。但老包是谁,作为“忽”坛新一代的开山怪,又怎会被这点小事难住。“你猪啊!”他眼睛一瞪,反而声色俱厉地吼了回去,“别忘了你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不被人抓住而已……全身滑溜让别人抓不住,是‘柔’,而眼下你满身都是刺,哪个不开眼的敢上手去抓?这,就是‘刚’!不管是柔还是刚,只要用到了极致,作用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所谓的‘阴阳相生,殊途同归’……”
摇头晃脑地一通神喷,让寇拉拉的眼神都开始发散了。包光光趁热打铁,推着他的肩膀催促道:“现在的你,肯定是想不明白的,等什么时候你真做到了刚柔相济,也就神功大成了……要实在不放心的话,喏,这玩意给你,到时候泼身上点着,我看谁还敢碰你一指头!”
说话间塞到寇拉拉怀里的,是酒精。末了包光光望着那有些失魂落魄的背影,还不忘叮嘱:“对啦!到时候别忘了用假名啊!”
……
……
这样一支由骷髅架子和“丧尸”“连锁”的军队,移动速度想来也快不到哪去,但漫山遍野白森森的骨茬从夜幕中现出身形,并在你视线中颤巍巍地蠕动时,带来的震撼,可就不仅仅是恶心了!
而且由于饮食结构的问题,大陆上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地,患有不同程度的夜盲症,即使是浮冰港这样相对富庶的地方也不例外。
因此你借他们个胆,也没人愿意在黑灯瞎火中,与不死生物组成的大军战斗。
在这种情形下,若还有人敢冲出来的话,那么不用犹豫,直接剁了吧……因为那不是疯子,就是狂人。杀疯子虽然犯法,但良心上,却不用背什么包袱,毕竟冯导都说了,“给一个垂死的人注射吗啡,那就是最大的道德!”
一夜无话。
倒是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史提夫·昆腾就亲自登上城墙,观察敌情了。当时正赶上寇拉拉穿着“无敌纸甲套”,在下面耀武扬威地溺战,不由得皱着眉头问了守城的士兵一句:“那家伙是谁?”
“呃,”那卫兵显然没想到,眼前的大人物居然会和他这种小虾米说话,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啊,回大人的话。那是天威大魔将寇维克思·假名……他自己说的!”
正文 第七百零九章 明狙
没错,是寇拉拉自己说的。
以至于老包在后面听到的时候,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让你报假名你就真的叫‘假名’啊,是真傻还是真傻?”
寇拉拉是真的缺心眼,还是故意要给他添堵,包光光不好说——毕竟被那混蛋骗过的人也不少,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家伙,绝对是他仇人派过来玩他的。
其实让寇拉拉去城下溺战,并不是最佳的选择;如果可能的话,这种阵前长枪大戟的PK还是该让乌鲁那类力量型战士上——一来,对手很可能身覆重甲,没膀子力气怕还真撬不开;二来你连跑带颠的打,士气还要不要了?
普通的士兵,可不认你什么“一击不中,远扬千里”。
所以即使是敏捷型人物,也不得不跟对手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圈子里周旋,那还有不吃亏的?
而寇拉拉在力量方面,属实没什么优势。
也许在穿越者眼里,他那大绝——大绝——还是大绝,偶尔有次普攻,也是为了攒下一次大绝的战斗方式极其另类,但实际上,他却是最没有特点的那种。论力量,他不如乌鲁和布鲁斯;论速度和技巧,又不如赫里斯这种纯粹的敏战;论附魔攻击的效果,他的火焰又远不如甘尔丹的电流那么立竿见影;论招式的诡异程度……比得了那只闻其剑,不见其人的哈比么?
但是!这最没有特点,反而让他成了最不容易对付的那种对手。这就像不少网游中,平衡加点的战士,也许初期练级会很费劲,副本就更别想了,但后期装备起来了,往往会在PK方面大放异彩。
为什么?因为“特点”,通常也意味着短板。
就拿乌鲁来说。别看他近战时威风八面,狂化了之后,甚至能与傲狮那种九级的骑士(骑了马的)一较短长,但若换了刚刚准七级的老包,怕是十个乌鲁都不见得好使。
道理很简单,你让乌鲁喷了液氮,也追不上老包的速度;而老包,却可以保持着三五十米的施法距离,用各种法术把乌鲁来回的虐。虽然狂化之后那一身肌肉的防御力相当不俗,但再坚挺,那也是肉啊!
而三五十米的距离,也足以让一切飞刀啊、飞斧之类的投掷武器绝望了,即使那是乌鲁扔出来的。
毕竟飞过去还得一两秒呢,有那工夫,普通人都躲开了!
当然像老包这样的敏法师,普天下估计也找不出第二个,那么好,换了同样能破他防,速度又和老包差不多的斯诺呢?一样是无解,也不怪乌鲁两番与斯诺交手,都屈于下风了。
但寇拉拉不同。虽然不见得克制哪种类型的对手,但至少,也不被哪种类型的对手克。再加上他野兽一般的战斗直觉,便成了一个相当麻烦的存在——即使打不过对方,也没那么容易被人杀死。
老包不知道是否因为这小子怕死,所以武技才渐渐发展成这个样子,但在乌鲁必须坐镇寂静岭,布鲁斯,却由于身形武器都太扎眼怕被人认出来的情况下,派寇拉拉出战,也是唯一的选择了。
那句话怎么说的——既然选择了他,就要容忍他的一切;是以老包也只好安慰自己:“罢了罢了,总算他没把‘滚石’这个词溜达出来,假名……就假名吧!”
寇拉拉这边还是小事,除了每次报出那倒霉名字都让自己血压升高外,并不影响大局,但他忘了那边还一个祖宗呢!——就在老包第N次默念“心如冰清,天塌不惊”的时候,“嗡——”一声尖厉的鸣叫,拖着尾音从耳边飞快地划过,等老包抢出营帐,却只见到那条璀璨夺目的银线,在空气中缓缓消散。
“坏了!哈比!”这是他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老包的营帐就设在军阵中央——自然是那些“僵尸”们搭建的,当然他们还得顺带着像插稻草人一样往地上栽骷髅,好显得他们这边兵强马壮。
这下大家该明白,为什么当初《魔兽争霸》中设定,不死族采木头的兵种是“食尸鬼”了吧!
由于是“亡灵”大军,无法用“增灶”来表示增兵,因此老包除趁着夜色,让余下的矿工拴着骨头架子陆陆续续出场之外,就只能用加设营帐的方式了。至于亡灵要营帐来干什么……笨,军中那不是还夹杂着一身黑袍,蒙头蒙脸的“死灵法师”吗?否则谁召唤这些“亡者”们归来?
而哈比的营帐却在军阵的后部——老包怕对方派出高手,趁夜色靠过来探这边的虚实,因此除了让伪装成黑武士的三百光猪来回溜达之外,军阵的每一部分,还都得有高手坐镇。
前边自然是寇拉拉,中间是老包自己,左右两边,则分别是布鲁斯和“剑与火”小队的巴尔巴斯;至于他们的另一个七级空骑士格芬尼,将会在处理完泰卢福特那边的琐事之后,和她的龙一起,以一个“万众瞩目”的方式过来与老包他们会合。
“万人”的大军,铺开了那就是绵延数里;老包为了让军势显得浩大,还特意把这个距离扩到极限,因此当他从“中军”赶到“后军”,见到了长身玉立,一身法师袍并且神经兮兮地用剑指在身前比比划划的哈比时,城墙上都快乱成一锅粥了。
“保护大人!”一群小兵兵慌乱的大叫起来——其实剑光刚起的时候,许多人都注意到了;因为哈比用的,本就是死鬼阿罗耶的那把银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