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哈比的身体,说起来和寇拉拉的类型差不多,都是那种全面提高的——论力气不如乌鲁,论速度,又不如二刀流的赫里斯。
如果分别对上了上述二人,寇拉拉虽然到最后大概一样会败,但至少,能支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若是抓住了机会,没准还被他翻盘也说不定。
但是换哈比上去……估计就是一个照面的活。
差别,就在于哈比少了寇拉拉那鬼魅一般的身法——这是寇拉拉七年淬炼出来的技巧,也是天赋;除了他本人之外,估计谁都学不会。
所以哈比的优势,从一开始就不在身体上;准确地说,应该不是在“战士”的天赋上。
他是射手,这一点毋庸置疑。
首先,超远的攻击距离:试问天底下,还有哪个弓箭手能在二里地外杀人?攻城巨弩倒是也能射这么远,但那还有什么准头可言?唯有哈比的剑,不但远,而且准!
其次,超长的压制时间:只要是射手,无论你射箭的速度多快,前箭与后箭也是有间断的,不可能真的连起来;而且每拉一次弓,都要消耗不少力气的。就算你天生神力,开个千八百回弓不当回事,也得有那么多箭让你去射啊!
毕竟一百支箭捆扎起来,大概就快赶上脸盆那么粗了,一千支……你想想背着十个脸盆如何行动吧!
唯有哈比,不存在这方面的桎梏;只要一支长剑,就可以将攻势一直保持下去;而且剑在你眼前转悠,哪怕没真捅过来也算一种威胁不是?
别看哈比平时,和没狂化的寇拉拉对练还有输有赢,但真玩命的话,哈比躲在二里地外抽冷子偷袭,谁能攻击到他的本体?你找得着找不着还两说呢。
所以在包光光眼里,哈比已经比弓箭手还弓箭手了,再朝“战士”或者“法师”的方向来努力纯粹是本末倒置;就算学法术,也不过是作为一种辅助的手段而已。
作为射手,哈比能跟寇拉拉撕扒两下,肉搏已经算不错的了,不需要再做任何的加强——大不了以后找个牛叉点的MT做追随者嘛!所以要加强的,唯有“射”而已。
虽然包光光不会什么正儿八经的高级法术,但这玩意,可不是说魔法的位阶越高就越好;反而是那些不起眼的小魔法,对射手的帮助相当巨大,比如说隐身术——它可以让射手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从容地瞄准然后射出第一支箭;再比如说位移术——它的效果,能让你在与人对射时大占便宜。
因此包光光觉着,应该让哈比去专精幻术,毕竟上述的两个魔法,便是幻术系的招牌。
而且据包光光观察,哈比的剑,其实应该算他的分身;这就意味着哈比的法术除了能作用在他自己身上之外,哪怕不附魔,也同样能作用到他的剑上!
试想一下,一支肉眼根本就看不到;又或者看起来位置完全不对的剑,你要如何抵挡?再加上“幻音术”干扰听觉,或者像洁小妞那把“艾斯卡里巴”那样,利用高频的震动产生的破防能力……这组合起来,简直就是要逆天啊!
“哇哈哈哈!我真是个天才!”想到这里,包光光不禁得意地大笑出声。
正文 第七百五十一章 援军
先生?……华来士先生?”或许是天上的众神,看不惯某人太过张狂吧!几乎每一次老包得意时总是会有人打断——就比如现在,那留着挺翘八字胡的老帅哥,便一脸愕然地出声问道,“您……没事吧?”
这也难怪,毕竟对他来说吗,“接电话”这种事实在是遥远了点'
只是包光光首先注意到的,却是对方口中的称谓——“华莱士?”老包微微地怔了一下,然后才想起了这个名字,原来是自己被某条破狗拖着暴走引起骚乱时,随口留下来的。
作案留名,才是英雄好汉的行径;不过作为新时代的进步青年,像这种传统的东西老包当然要“批判性”地继承。如果他是武松的话,鸳鸯楼就绝不会留字,因为人都已经杀干净了,鬼知道是谁干的;倒是斗杀西门大官人那回在众目睽睽之下才最应该留——嗯,比如说“杀人者,西门吹雪”啥的,若能让官府误以为是一起“家产争夺案”,那才好呢!
当然这马甲,也不是随便取的,比如说他这个“华来士”——意思就是说中“华”穿越“来”的人“士”;只是除了另一个“华来士”,估计没有谁能猜到其中的含义吧!
“不过他是咋认出来的?要知道那一回,咱出门可是黏着假胡子的……哎哟不好,不会是这家伙暗中查过老子的底吧?”想到这里,包光光不由得心中暗惊。
毕竟他为了在人类社会中活动,出来时,还现在黑石堡那里注册过佣兵;后来又闹出洁西卡这么一档子事,沸沸扬扬的,只要有心人顺着这条线去查,很容易就能识破老包的身份。
虽然黑石堡离这边也有个几百上千里,不过对信鸽来说,也就一天一宿的活;就这,还得是那鸽子路上送N只异性回家的结果。
而且还不止是信鸽。
据包光光所知,就有不少专业的探子都会学习冥想——倒不是说他们有当魔法师的天赋,事实上,他们基本上连魔法学徒的水平都没有,甚至都不会正儿八经的法术。他们冥想,只不过为了积攒点魔力能够使用魔法卷轴,并且招收魔宠罢了。
像什么猫头鹰,灰蝙蝠,鹦鹉之类会飞来飞去替人传信的就不用说了,甚至还有那为了打探消息,特意去收各种老鼠的,图的就是它体型小,而且最为常见。
对付这些个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的家伙老包是没有一点办法的,尽管格芬尼被他忽悠着,骑着双足飞龙在天上狂堵了两天,效果当然是有,问题是第二天晚上,那龙就累得吐了沫子;格芬尼心疼之下,老包的拦截大计也只好悻悻地无疾而终。
因此当老帅哥叫破“华来士”这个名字时,包光光根本无法判断对到底知道了多少,又或者说对他了解到什么程度。
不过正所谓倒驴不倒架,越是心里发虚,面上就越要表现出高深莫测的样子,这可是韦爵爷左右逢源,纵横不倒的真传绝活——“哈哈!”包光光一声郎笑,岔开话题道:“我没事;只是我们的一位‘同志’,在下面发现了某些‘有趣’的东西……比如说,我们在这里其实并不孤单。”
“莫非他刚才,是在和打前站的手下联系?”这下子,便轮到克虏伯吃惊了,“……怪不得这么轻易便答应了我的要求,原来,他们也是早有后手啊!这样的话,计划便要改一改了……”
心思狂转,但克虏伯脸上,倒没露半点端倪——毕竟论脸皮的修为,从政多年的克虏伯还要在老包之上。只听他淡淡地“哦”了一声道:“您是指‘守护者’的存在?放心,有我在,他们不会攻击咱们一行的。”
“是吗?”包光光冷笑道,“可是我很好奇,你们是如何保证这一点的?”
“保证?”克虏伯似乎愣了一下。
“没错,或者你们更喜欢用‘控制’这个字眼?”包光光道,“别以为我不明白,像这种秘密的所在,不可能靠常规的军队来驻守的;毕竟人一多,就无法保证每个人的忠诚;再说像这样常年驻扎在地底下不见天日,只要不是脑抽了的谁肯干?就算原本不是脑残,关久了也成变态了;你们又如何保证这一群脑残加变态,不会突然发疯来攻击你们自己呢?”
之所以这么问,完全是因为老包想起了布莱梅门的一项特产——蛛化精灵。
说起来,包光光其实并没有亲眼见过这种只掌握在各家族主母手中(连赫里斯,都不知道具体的制造和控制方法),泯灭了人性仅剩下战斗本能的终极力量;毕竟扎维尔家的胖主母,一开战就被他给阴死了;而清剿迪斯特纳家余部的战斗,老包也并没有参与。
但是,这并不等于他就不了解蛛化精灵的恐怖之处。
在包光光看来,像“蛛化精灵”这种去除了痛觉、没有恐惧、更不懂得什么叫寂寞的“生化兵器”,才是最适合用来守卫遗迹或者某个密室的人选。
既然卓尔们,都能制造出恐怖的蛛化精灵;而木灵开那里,似乎也有一种能让人丧失理智,却激发出无限潜能的秘药;焉知道人类的浮冰港,就没有类似的东西?
就算这种“**改造”技术含量太高,但弄个“三尸脑神丹”,“豹胎易筋丸”之类的,应该不困难吧!
因此包光光这一问,可不单单是为了哈比,同样也为了自身的安他可不想下去之后,被那些所谓的“守护者”从背后搞一下子;像这种意外的因素,是一定要提前排除掉的。
交涉的结果,是他从克虏伯那里得到了一盒粘稠的油膏;油膏呈琥珀色,看上去,就跟街边上卖的那种防止蚊虫叮咬的油膏差不多,但油膏散发出来的味道……怎么说呢?有点像檀香,或许还混了点樟脑,总之很难形容的一种香气。
“这玩意怎么用?”包光光皱着眉头——在科学实验中有一条铁律,那就是当你遇到不熟悉的东西,你可以用眼睛看,甚至用鼻子闻,但绝对绝对不能上手去摸。
然而那克虏伯,仿佛对这份警惕压根就不在意,只淡淡地说了句:“涂抹在额头上,他们就不会攻击你们的人了。”
包光光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其实控制那些“守护者”的方法,不可能就这么简单,这一点包光光当然明白;但他也知道再刨下去,就会触及到对方核心的秘密,只怕就没那么容易让对方松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