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七十三章 明目张胆的暗杀
锁住老金兵器的,是刀刃上面的一道豁口。
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老金就注意到这把被大个子插在腰后的砍刀了。只是这把刀的卖相实在太破、太旧——锈迹斑斑不说,刀刃上还崩了好几处,就好像一副残缺不全的牙齿,看上去非但不会让人感觉到威胁,反而还很有几分搞笑。
然而当短杆被锁紧,老金却笑不出了——巧合吗?不!只怕对方的刀不是破旧,而是故意打造成这个样子!为的,就是要锁拿住敌人的兵器!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眼前的事,恐怕也不是什么突发性的事件了,而是一次精心策划的谋杀!
想明白这一点,老金便再不留手,飞起一脚直朝对面大个子的膝盖踢去。
像这种仓促的反击,当然是没什么威胁可言的,就算真踹上了,也不过让人打个趔趄;不过身经百战的老金,显然也没指望这一脚能将人怎么样了,只是想借着踢腿的力量向后飞退而已。真正的杀招,还是要落在他手中的短杆儿上!
就听“腾”地一声脆响,那本来被锁住的短杆顶端,突然喷出了一蓬细若牛毛的钢针!
这蓬针雨射的极为突然,距离又近;让对面的大个子根本来不及反应——他哪里想的到,本来被锁住的兵器还有这么一道机关,正自以为得计地在那里狞笑呢。
结果一蓬针,至少有一半射在了大个子脸上,登时星星点点,雨落沙滩,连一只眼睛都被扎瞎了;疼的那大个“嗷”地一声跳了起来,也顾不上手中怪刀,踉踉跄跄地,就往旁边的人群中钻去。
——这当然不是他有什么不死蟑螂小强命,实在是因为针数虽多,但无奈质量太轻,所以射出去也没什么威力,更何况佣兵毕竟不是职业刺客,除非是面对生死大仇,否则一般情况下他们所使用的弓箭啊,暗器啊,大多都是不抹毒的。
他们的想法便是只要重伤了对手,剩下棒打落水狗的事自然就没什么难度了,到时候看情况是要抓活口,还是追上去补一下,还不都是自己说了算。
然而此时此刻,老金却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对手退入骚乱的人群中,因为就在大个子中招的同时,一道若有若无的锐风,便突兀地直奔他本人的后腰袭来,冰冷的杀意,沿着脊椎骨一路直冲头顶,几乎让他整个头皮都炸了起来!
肾击!
老金都不用看,就知道在身后偷袭的家伙是谁——因为在这个时候,只有鸡胸小矮个,大个子操刀男,他,和那个长相帅气的卫兵队长站在一块,其余的人,最近的离他们都有三米多远。这其中,小矮个是自己人,大个子又受了重伤逃逸;唯独那个卫兵队长由于剑比较长的关系,自然而然地落在了自己后面……偷袭者是谁,这不是明摆着吗?
“该死……他们居然是一伙的!”老金是又惊又怒,可惜他虽然想到了这一点,但已然没有办法躲开这一记阴险至极的背刺了。
毕竟他此时的姿势,是一足抬起飞踢,身形却向后倒退,因此几乎没有左右闪避的可能;而后退的势头,又偏偏是最难阻止的——这与功力什么的无关,纯粹是由人类的生理特性所决定。
他这一退,就等于将自己的要害拱手送在了刀口上。
“噗嗤!”刀锋入肉,剧烈的疼痛,让老金整个人都好像触了电一般;不过就是在这种危急时刻,几十年的经验却让他做出了最为正确的选择。
要知道人的背部遭受剧痛的时候,通常会有一个类似向上蹿的反应;此时如果刀口是竖着的,这一蹿便很容易让刀锋滑开,导致这一刀没刺中真正关键的部位;更别说创口变大,就意味着出血更多,有时候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因此越是老手,对自己有信心的潜行者,就越喜欢在背刺时将刀口放平。
而老金,就是抓住了这个特点,在刀锋入肉的一刹那,猛地使劲扭了一下身子,他不赌别的,就赌对方是一个老手!
——那么会装蒜,居然连自己这个老兵油子都能给蒙了的人,不是老手才奇怪呢。
很明显,他赌赢了。虽然这样强制性的扭动会让伤口变宽,以至于整个右背的肌肉,几乎都要被切断了,但是那致命的刀锋,却终于如愿以偿地从他的腰侧透了出来!
这一刀,没捅正要害!
伪装成小队长的刺客,显然也没料到事情会有这样的变故,不由得微微一愣;而就是这一怔的工夫,老金却已经连滚带爬地逃到了三米开外,地面上那一长串触目惊心的血迹,又在人群中引起阵阵的惊呼。
“该死!”伪装成小队长的刺客暗骂了一声——要知道他刚才的手法极其隐蔽,外人看来,就好像是老金摔倒而他上去扶一样。
这,才是真正完美的刺杀。
虽然最终还是会被人发现,但至少至少,也可以再多表演那么一会儿,没准,还能将对方的人手全引出来一网打尽呢。
谁知道本来是天衣无缝的一击,居然失败了!——那老头一时未死,还拖着满身的鲜血在地上爬。这下倒好,只要长眼睛的都知道事情是自己做的了,预定的剧目,自然再也演不下去。
只是这家伙,也是一富于急智的主,见到事情败露非但不跑,反而大吼了一声:“海盗黑胡子!这回看你还往哪儿跑!”
这时候那被一连串变故惊呆了的小个子才反应过来,顿足骂道:“混蛋!你们弄错了,什么狗屁黑胡子我……”只可惜话刚说了一半,一把光芒闪烁的利剑便从他喉咙上划过,让剩下的话,随着鲜血一起冲创口处喷溅出来。他徒劳地捂住喉咙,将眼睛瞪得老大,至死不相信对方居然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行凶。
事实上,他死得倒的确有些冤枉——如果不喊出来的话,没准还不能死得这么快;毕竟人家此行的目标又不是他。可这一喊,对方反而是非杀他不可了。
谁让老金的胡子……其实不怎么黑呢?再让他说下去岂不穿帮。
不过这一剑下去,那伪装成卫兵队长的刺客算是彻底放开了,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振臂高呼道:“黑胡子一伙恶贯满盈,无须审判,就地格杀!”
“放箭!”老金疼得脸都抽抽了,大量的失血,更让他眼前一阵阵得发黑;然而事关重大,他不得不强忍着剧痛出声示警:“他们根本就不是卫兵!”说着话,他还勉力举起手中的短杆,只是这一回从中射出来的,却是足有两寸来长的钢钉了。
只可惜“暗器”若失去了突然性,那可就什么都不是了——对方甚至连剑都没动,仅仅是一偏头,就让钢钉擦着耳朵射了过去,在人群中引起更高的惊呼。
不过让这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感到意外的是,这人躲开了钢钉之后,居然并没有反击的意思,反而倒持着长剑,一溜烟地向老金等人出来的小院蹿去。
“……拦住他!别让他过去!”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老金终于明白对方真正的目标了,不由得目眦欲裂。
“抱歉,来不及了。”听到背后那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刺客飞奔的脚步未停,脸上却露了个极富男性魅力的笑容——那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甚至还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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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这位“刺客兄”所说,虽然被人识破了他们的目标,并且出声示警,但这一切,来得还是有些太晚了——预定的计划,几乎都已经被圆满地实现;否则,不说那些做工精良的连弩在狭窄的房间中,会发挥出什么样的作用,单单是地上那个难缠的老头子,就会让己方损失惨重吧!
这老头子,说起来他之前倒是见过的——就在他眼看就要将那个小巫医斩于剑下的时候。是这老头,领了一大群射手赶来坏了他的事;而当时那密如飞蝗,急如骤雨一般的乱箭,也让他直到今天都记忆犹新。
是以当得知这次行动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一群有着精良弩弓的家伙时,他拉纳克·西蒙,便着手布下了这样的一个局。
从目前的结果来看,似乎还不错——他们不但成功地将屋中的守卫引了出来,而且还堂而皇之地靠近了对方。
就在老头子高声呼喊的时候,那些小混混一样的弓弩手已经被自己伪装成卫兵的手下们砍倒,而那些令人生畏的弩箭,甚至连一支都没能射出来!
这,就是一套卫兵制服的功效了。
道理很简单:你想那卫兵制服代表了什么?代表了法律!代表了一个地方最高意志的体现!但凡不是那穷凶极恶,或者本身势力极大的主,谁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向一队卫兵动手?
因此周围人聚得越多,自己的人反而就越安全——就算对方最后真豁出去,动手之前心里也难免会挣扎那么一两下吧!
而生死相搏,哪还有机会由得你犹豫来,犹豫去?所以,那些弓弩手们眼下都倒在了血泊里,而己方所受的损失,仅仅是先前孔特雷拉斯那倒霉的家伙,失去了一只眼睛而已;不过话说回来,谁让这家伙当时得意忘形的?该!
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七十四章 射手的尴尬
说到得意,难道他西蒙自己就不得意吗?不!一切谋算都已经成了现实,作为策划者的他,心中怎么连一点沾沾自喜的感觉都没有;但是得意,不见得就一定忘形。
至少在眼瞅着就要成功的时候,他仍保持着足够的警惕;也正是这份警惕,让他没有大咧咧地直冲进屋里,而是在门口习惯性的晃了一下,然后猛地变向,将身体贴到了墙根的阴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