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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评传》第4章

作者:潘怡为 字数:3092 书籍:老舍评传

  因为他认识宝广林,由宝广林介绍认识了燕京大学英籍教授艾温士,这才得以到燕京大学旁听英语。他的勤奋好学,引起艾温士的注意,认为他是北京教育界的后起之秀,愿意介绍他去英国教书。做为一个年轻的爱国者,尽管他个人生活充满坎坷,但他一刻也没忘记国家大事。“五四”运动的爱国自救的思想激动着他,忧国忧民的感情满溢心中,他希望能有机会考察各国的情形,借以探求救国的道路。他之接受艾温士的建议,毅然去国远行,这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到英国伦敦东方学院去教书,能有较稳定的收入,可以借此赡养老母,也是一个原因。

  一九二四年夏,他登上海轮,远走异国。

  老舍在北京,整整生活了二十六个年头。北京之于老舍,犹如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风俗,它的传统,它的丰富的熙熙攘攘的平民的生活,深深地理在老舍的心底。后来的创作证明,他一生中最成功的作品,都是以北京为背景的。然而在这时,那还是一个未曾开采的矿山,一棵参天大树的还未破土而出的幼芽。

  第二章 异国生涯(一九二四——一九二九)

  在东方学院执教

  一九二四年夏,老舍远涉重洋,到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任华语教员。

  离别母亲,老舍深感歉仄,他因不能奉侍老母于膝下而心存忧伤;所可安慰的是,他初到伦敦,就遇到好友许地山,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的乡愁,使他免去了独处异国的冷寂和孤独。他同许地山早在一九二一年即已相识。当时,老舍是师范毕业生,而许地山已经燕京大学毕业留校教书,被认为是富有学问的青年,老舍觉得很难同他比肩为友。然而,许地山性格随和,“他有学问而没有架子,他爱说笑话,村的雅的都有”。(注:老舍:《哭许地山》,1941年8月17日《大公报》。)他们一起到饭铺去吃八个铜板十只的水饺,一边吃一边说,不一定说什么,但总说得很有趣。老舍佩服他的学识,喜欢他的为人。一九二四年秋老舍到伦敦时,许地山已先数日来到。他是在美国得了硕士学位,再到牛津继续研究比较宗教学的,因为学校未开学,先在伦敦住几天。他们于异国重逢,倍感亲切,许地山就同老舍暂时住在一块。

  东方学院是伦敦大学下属各学院之一,主要任务是教授远东近东和非洲的一切语言文字,重要的语种都成立独立的学系,比如中国语、阿拉伯语等。在各独立的学系中,比如中国语文系,大都有一位教授和两位讲师。教授差不多全是英国人,两位讲师中总有一位英国人,另一位是外国人。这三个人算做固定教师,临时如有需要再另请讲师,比如有的学生如果要求学厦门话或绍兴话,而固定讲师又都是学官话的,那么就得临时请人来教。老舍在中国语文系教华语,属于固定的讲师;又因为他是应东方学院的聘请来的,所以他只算是东方学院的讲师,同伦敦大学不发生什么关系。

  老舍在东方学院执教,有机会接触并观察了各式各样的英国学生;他对他们怀有一种复杂的感情。

  到东方学院就学的学生,入学时没有任何限制。以年龄说,从十几岁的小男孩或小女孩到七十岁的老丈或老太婆,只要交足学费,都可以入学学习。一般的情形是:一人学一样课程,很少有两个学生恰巧学同样内容的。老舍所在的中国语文系就有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进修汉文。这两位老人彼此也不一样,一位老人专学汉字,不管这些汉字都怎样发音,他指定要英国的讲师教他;另一位老人则非常注重汉字的发音,他懂古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等,他到东方学院专门请老舍教他华语,他要听听华语的发音是什么味儿。这两位老人头发已经斑白,却十分勤奋。其它学生中,或专修元曲,或研读《汉书》。程度也不尽相同,有的是要开赴中国,先来学几句应付差事的汉话,有的是曾经在中国住过十年八年,为了深造而专修汉学。课程五花八门,上课时间不一,一位教授两位讲师如同走马灯一般,一天到晚,忙得没有半点余暇。在这种情形下,教授或讲师很难开一定的课程,往往是学生希望学什么,教师就得教什么,有时即使不能教,也得勉强敷衍,否则院长不答应。有一次,来了一位英国医生,要老舍教他点中国医学,老舍不肯随便敷衍,拒绝了;那位英国教授也感到很难“对付”。仅仅是为了维持局面,那位英国教授硬凑合着讲了一学期,教学水平就可想而知了。

  这个学院也有整班上课的学生,他们大多是军人和银行练习生。来学习的军人中大部分已是小军官,多为世家子弟,他们学习还是用功的,也遵守纪律。他们学习华语的目的是:将来能和中国人会话,能读大报纸上的社论与新闻,能将中国的操典与公文译成英文。学习一年后,被派往中国继续学习华语,然后再回到英国接受“试验”,“试验”及格,便加薪俸。只要他们学会一种语言,饷银上就可以每年多关一百镑钱。这些人将来或者继续在军队供职,或者是充当英国在外国占领地的官员。面对这些学生,老舍常常陷入深思:大英帝国为了实现它的侵略野心,是这样处心积虑地训练“人材”,对它们是不可等闲视之的;我们如不自强,而徒托空言,怎么能够抵抗得了帝国主义的掠夺欺凌?这种思虑后来在《二马》、《猫城记》中都有所流露。他认为要救国救民必须改革教育、提高国人人格、树立民族自尊心等,这些认识曾经构成上述两部小说重要内容之一。这自然是他在未找到民族自救和民族解放正确道路之前的一些未必完全正确的认识,但是,他的一颗灼热的爱国者的心的跳动,还是可以感触得到的。在整班上课的学生中,还有一部分是银行练习生,他们大多出身于中等家庭。他们经过学习,有可能被派到新加坡、香港、上海,未来的工作并不需要他们使用汉语,所以,他们到东方学院,与其说是“预备语言”,不如说是“预备资格”,他们学习怠惰,也看不起教员。对于这些人,老舍只有鄙视和厌恶。

  东方学院的教学安排并不紧张,一年分为三个学期,每学期只上十个星期的课,教员一年中可以有五个月的休假。假期中有的学生愿意继续上课,学费归教员所得。老舍在假期中有时就承担起这样的教学任务。其它全部业余时间就消耗在东方学院的图书馆里。东方学院座落在城里,附近虽有几个火车站,可是图书馆里却听不到嘈杂的音响。图书馆靠街,正对着一块空地,有些花木,象个花园。一到假期,学院里清寂异常,老舍在这个图书馆里静静地读书、思考、写作,度过了客居他乡、远离祖国的漫长的岁月。(注:本节关于东方学院的内容,据老舍《东方学院》编写,《东方学院》见《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伦敦印象

  对于老舍说来,伦敦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城市。他对于伦敦的最初的印象,是借助于许地山的介绍。许地山领着他到城里城外游览,把伦敦看了一个大概,这是刚到伦敦不久的事。许地山喜欢历史,对宗教有多年的研究,对古物学有浓厚的兴趣;他又绝对不是“月亮也是外国的好”的那种留学生,他对于外国人甚至有点过火的情绪。他因为要批判英国人,以至于连英国人有礼貌、守秩序和什么喝汤不准出响声,都看成愚蠢可笑的事。(注:见《哭许地山》。)有这样一位超脱于西方影响而又在学识上有高深造诣的人领着看伦敦,使老舍一方面了解到这个城市的许多“宝物”,也看到它阴暗的一方面。老舍一开始就对伦敦保持了一个清醒的头脑,而没有糊糊涂涂地断定伦敦的月亮比北平的好,这同他做为一个爱国者的思想感情也是一致的。

  在老舍留居伦敦的几年里,他除了教书、读书、写作,曾经细心地观察了伦敦以及他所接触到的英国人,这使他对于英国的国情和英国人的民族性格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加深了他对于祖国命运的焦虑。

  伦敦的泰晤士河是美丽而恬静的;雾季的伦敦,又充满了一种神秘的色彩。然而,它的更主要的特点却是喧嚣和奢侈:市街之上,拥挤的人流汇成一股涌流不尽的波浪,来往的汽车“一串一串,你顶着我,我挤着你。大汽车中间夹着小汽车,小汽车后面紧盯着摩托自行车,好象走欢了的鸵鸟带着一群小鸵鸟。”(注:老舍:《二马》第5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两旁便道上的人,男女老少全象丢了点东西似的,扯着脖子往前跑。往下看,只看见一把儿一把儿的腿,往上看只见一片脑袋一点一点的动;正象‘东海’的波浪把两岸的沙石冲得一动一动的。”(注:老舍:《二马》第5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从一入秋到冬天,伦敦的热闹事儿可多了。戏园子全上了拿手好戏,铺子忙完秋季大减价,紧跟着预备圣诞节。有钱的男女到伦敦来听戏,会客,置办圣诞礼物。没钱的男女也有不花钱的事儿做:看伦敦市长就职游行,看皇帝到国会行开会礼,小口袋里自要有个先令,当时不是押马,便是赌足球队的胜负。晚报上一大半是赛马和足球队比赛的结果,人们在早晨九点钟便买一张,看看自己赢了没有。看见自己是输了,才撅着嘴念点骂外国的新闻,出出恶气。此外溜冰场,马戏,赛狗会,赛菊会,赛猫会,赛腿会,赛车会,一会跟着一会的大赛而特赛,使人们老有的看,老有的说,老有的玩——英国人不会起革命,有的看,说,玩,谁还有工夫讲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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