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出去就后悔了,住在古堡一样的宿舍里,没有网络。每天上繁重的课,写很多作业,做听力训练,语言障碍渐渐好起来,可是觉得孤单,想念想念想念一个人,无可抑制地想念。
物价很高,食物很难吃,课程很难懂,她常常在下午三点上完课以后特别想打电话给他,然而一想到他那边已经是半夜,又怕自己忍不住哭哭啼啼吵得他睡不着觉,只能悻悻作罢。
学校里有白皮肤金头发的男孩子追求她,邀请她去看他表演滑板和魔术,她指指刚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一摞书,微笑着拒绝。
常睦打电话过来时,又往往因为想说的太多了所以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只是开始倒计着回去的时间,买了一个大小适中的沙漏放在书桌上,写完作业后习惯看看里面的沙越来越少,过完一天好一天的感觉。
回国的那天,常睦来机场接她,她出了关,站在通道口,看着他红了眼睛,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也不敢动弹。他走过来,揉揉她的头发:“怎么傻了,不认识我了?
她扔了行李抱住他,湿漉漉的脸贴在他脖子里:“常睦,我再也不出去了。”
“当然好,那么留在我身边。”他给她许诺,更像是保证。
他愈发地宠她,仿佛补偿性地,满足她任何有理无理的要求。后来曹辰峰说她脾气别扭自以为是,多半是给常睦宠出来的。 _
她会无聊到在他睡着的时候,在他脚上涂她最喜欢的那款指甲油,他醒过来看到了也不生气,只是吻吻她的脸颊,温柔地说:“别胡闹了,帮我擦掉。”
其实是她太迟钝,一直以为他对她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却不知道就算最好的感情也可能抵不过距离和时间。
那年暑假,秦莫尧开始实习,做电台的财经记者,跟着跑一线新闻。她做事一向认真,也不懂得偷懒和推卸,因此总是忙得天昏地暗,常睦也开始去公司实习,两人见面的机会太少,除了周末的相聚,往往是匆匆吃过一顿饭之后又各奔东西。他们已经处于半同居状态,说好了毕业后就订婚,只是为了避免家里的紧张,一直瞒着没说。
他生日那天,她在外地参加一个经济峰会的现场直播,一时赶不回来,打了好几通电话,手机电池都发热了,他终于放弃飞过来找她的决定,答应隔天回去补过。没想到后来竟然可以提前收工,晚上十点,她回了酒店躺在床上,尽管疲惫不堪,却突然非常想念他。她掏出手机想拨他的号码,却改打电话订了机票,迅速请了假飞回去。
从出租车上下来,已经是凌晨,她砰得关上门,抱着一堆东西欢快地朝他的公寓跑,她想见到他,给他一个惊喜,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她想看到他欢喜到说不出来的样子,她想立刻就见到他!
公寓的大门关着,她掏出钥匙开门,开灯,客厅的灯刷得一下亮了,她看着前方,看到沙发上光 裸着交缠在一起的两个人,手上的东西啪得一下子掉了下来,掉在地上。常睦抬头看到她,一脸不可置信。
她被他的表情深深刺痛,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几乎是仓皇地往后退。常睦迅速捡了裤子穿上,追过来:“莫尧……”
她转身就跑,慌不择路,仓促间踢到了一个盒子,是她准备送他的生日礼物,还是托在英国的母亲到dunhill预订的白钻袖扣,为了拿到那副袖扣,她下了飞机后特地回了一趟家才过来,怎知会撞见这样不堪入目的一幕。这个人,前一刻还在电话里跟她诉说着甜言蜜语,爱她到仿佛没有她就活不下去的这个人,却在这一刻将另一个女人拥在怀里!她觉得莫名地讽刺,捡起盒子,狠狠地砸在他脸上,转身就跑。)
她在马路上疯狂地奔跑,泪水肆虐,耻辱绝望到仿佛世界末日。常睦追出来,在后面大声喊她。她觉得筋疲力尽,再也跑不动了,终于转过身面对他:“你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莫尧,我……”他狼狈地朝她伸出手,想要靠近她。
“我再也不想看到你,常睦,”泪水滚滚而下,她蹲在地上,把脸埋在胳膊里,痛哭。
他想碰她,却被她挥开了手:“你滚!”
“对不起……”他反复地跟她道歉,她不想听,一点都不想听,他还有什么好解释的,难道解释说只是一时情不自禁,一时情非得已,还是一时酒后乱性,她不信了,再也不信了!
她迅速起身往前走,他还是追上来,她回头,声嘶力竭:“你走,你要是再跟的话,我死给你看!”
^他知道她做得出来,终究是停了脚步没敢再上前。她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往前跑,泪水早就模糊了眼睛,连方向都看不清,连明天都看不清。
秦莫尧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了,她把自己关在房里,关了一天,谁也没理。傍晚的时候开机接到班长的电话,新学期开班会,让她回校去参加。她不想再闷在屋子里,好好地洗了把脸,换了件衣服,到学校去。
她不知道常睦怎么会找到她的,在暮色中的校园,还是那排走过无数遍的高大的鹅掌楸下,他从逸夫楼追她追到体育馆。
她回头:“你还想说什么?”
“她是谁?”
“这是第几次了,不是第一次吧?”
“原来我一直都是个傻瓜!”
她把他送给她的那个手表用力挣了下来,使劲摔在地上,一地碎片中,她咬牙切齿地看着他:“常睦,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那样年少狷介,纯白如雪,爱你便是整个世界,再容不得一点背叛和错误,一旦背叛,便是万劫不复!
一旦放手,就是永不回头!
永不原谅(2);
跟常睦分手后,秦莫尧去了英国。她母亲曾文仪在跨国企业做管理层,独自住在诺丁汉。她权当过去度假,同时开始申请英国大学的硕士学位课程。她的绩点够高,雅思成绩也在6.5以上,利物浦的一所商学院向她发出了邀请。一年预科后,她开始上国际金融专业课程。
遇见曹辰峰纯属是意外。那一年的元旦,她原本打算跟母亲一起去法国南部过节,然而功课太繁重,尽管曾经半年的留学经历已经让她做好了苦读的心理准备,赶不完的Presentation赶不完的Paper以及元旦过后的Project却依旧压得她一点过节的心情都没有。曾文仪在电话里叮嘱她好好照顾自己。当地大使馆举办了元旦联欢会,留学生公寓里已经差不多空了,她挂了电话,穿上外套,搭公车去Downtown买刚出炉的丹麦吐司。车子经过海港,天水交接处雾蒙蒙地灰,星点的火光在港湾里亮起,这里有跟上海外滩一样漂亮的海岸线,然而却没有归家的温暖。车上只有她一个乘客,她蜷缩在座椅里,把额头抵在膝盖上,裹紧大衣。
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常睦给她打国际长途,已经一年多了,他们没有任何联系。
她接了。他在电话那头说:“小猫,新年快乐。”
“你还好吗?读书辛不辛苦?”
“我只想确定你好不好……”
“不管怎样,好好照顾自己。”
她没有回答他,他也没再出声,沉默了两分钟,她把电话挂了。
她回到桌前,却再也看不进去。于是开了门下楼透透气。经过走廊的时候,旁边房间里有人开门出来,抬头差点撞上。
“哦,很抱歉。”对方先道歉,有很低沉好听的声音,似乎是个高大的男生,她有一米六八的身高,头顶刚好撞上他的下巴。
“没关系。”她连头也没抬,转身下楼。
“等一下,”对方突然叫住她,“想不想吃饺子?”
“怎么?”她惊讶地回头,终于看清他的长相,端正的一张脸,眉宇萧然,有直挺的鼻梁和瘦削的下巴,所以看起来轮廓深邃,棱角分明。并不算特别帅气,起码不是她认同的那种审美,吸引她注意的反倒是他眉头的一颗痣,长在眉间的便是美人痣,他的稍微偏了一点,点在右边的眉头上,却觉得整个人因此愈发柔和耐看了。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然而她从来没有在留学生宿舍看到过这样一个人。
“如果你饿了的话。”他见她没有回应,并不附会,只耸耸肩,经过她,自行先下楼去。
他开了煤气煮一锅水,他们靠在厨房的流理台上聊天。
“曹辰峰,MBA在读。”他礼貌地伸出手。
“秦莫尧,金融经济学二班。”她浅浅地跟他握了一下,他的手心干燥而温暖,跟他的人一样,举止有礼,恰到好处,不让人讨厌。
“你没去联欢会?”他略带好奇地打量她。
“没有,你呢?怎么不去?”
“以前去过几次,太无聊了,不如呆在屋里看书。”
她看了他一眼,还整齐地穿着Varvatos的手工定制衬衣,分明是一副外出的打扮,八成是联欢会上躲女生跑回来的,却没打算揭穿他,正想开口,却看到了他袖口上的那副白钻袖扣,不由一滞,顿了顿,开口称赞:“你的袖扣很漂亮。”'
“是吗,一个朋友送的。”他随意地一笑,却摘下来,挽起袖子准备下饺子。;
“速冻的啊,”她一脸失望,不自觉地皱了皱鼻子,他回头看到她这个小动作,笑了下,竟有些讨好地说:“今晚太仓促了,将就一下,下次我带你去唐人街吃开口笑饺子,我认识那里一位大师傅。”
话说的随意,她却觉得亲昵,他们才刚认识,他这算是约会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