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俑》
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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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千里扬名奇女子
先说一件往事。
往事发生在七十五年之前,那年,马金花十六岁。
(十六加七十五,一点也不错,她今年九十一岁。)
那年,马金花虽然只有十六岁,可是方圆千里,提起金花姑娘,无人不知。马金花最出名的四件事是:骑术、枪法、美丽和泼辣。
要是有谁不知道马金花这出名的四件事,只要一进入中条山麓,渭水和泾河流域那一大片草原,不消一小时,他就一定会知道,到这个大平原来,有着各种不同目的的各种各样的人,都很快会知道马金花这个名字,听到她的种种故事,包括她十五岁那年,带著牧场中的十八个好手,勇闯中条山,把盘踞在那里的一股足有三百人的土匪,全部歼灭的这件事。
马金花的父亲马醉木,是马氏牧场的主人,这个大牧场,养著上万头牛,上万匹马,是陕西全省最大的一个牧场。马醉木不是当地人,关于他的来历,也有着种种的传说,比较可靠的一种说法是:马醉木不是他的本名,他本名叫甚么,已经没有人知道,他从山海关外迁移来,带著一批忠心耿耿的粗豪汉子,据说整伙人,全是关外的马贼。
那一批人,以马醉木为首,来到了泾渭平原,先是弄了一个小牧场,后来,渐渐扩充,把本来的几十个小牧场,全部合并为一个大牧场,那就是今天的马氏牧场。以马醉木为首的那批人,还真懂得如何养牛放马,二十年下来,马氏牧场养出来的健马,成了各地马贩子争相抢购的目标,而马醉木为人豪爽,讲义气,也自然而然,成了黄河上下,黑白两道,人人尊敬的人物。
当初那批人,都成了马氏牧场的骨干,一次又一次和股匪决战,这批人都表现了他们的英勇和武功,渐渐地,自民间到官方,都把马氏牧场当作了当地的支柱──成千上万的人靠它讨生活,本来土匪最多,行旅谈虎色变的地方,也因为有了马氏牧场这股势力,而变得十分平静,大家都给马氏牧场面子,再凶悍的土匪,也不敢在牧场马匹出现的地区生事。
所以,马醉木还领了一个甚么“司令”的正式官衔,不过他却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
马醉木四十岁才娶妻子的,娶的是一个逃荒经过的农村姑娘,结婚之后的第二年,就生下了马金花。
马金花虽然是女孩子,可是从小就像她豪迈侠情的父亲,一点也不像她那温柔腼腆得一直像是农村姑娘的妈妈。
马金花先学会骑马,再学会走路。先学使枪,才学会拿筷子。先学会骂人,才学会讲话。她十二岁那年,已经长得高挑成熟,不知道有多少小伙子,看到她就双眼发直,成了出名的小美人。
不过,小美人的凶狠,也很快就让人知道了,有七八个小伙子,仗着人多,在一次市集上,向十二岁的马金花风言风语的撩拨,马金花当时只提议赛马,谁能赢得过她的,她就是赌注,九个小伙子欣然答应。曾经目睹过这场赛事的人说起来,还津津乐道。事情传开去,自然免不了加油添醋,可是基本上还是可以相信的。
那天早上,十匹骏马,在万众瞩目之下,马蹄声响得像是暴雷,像是一股旋风,扫出了市集,马金花一身白衣,白得像雪。她头发又乌又亮,整天在野外,可是她的皮肤,还是那样细腻洁白,比任何三步不出闺门的大闺女还要细,还要白。
她又在头上扎了一条长长的白丝巾,策马飞驰,丝巾飘扬,再配上那匹通体纯白,一根杂毛也没有的白马,看得上万人齐声喝采,惊天动地。
而那九个想把马金花赢到手的小伙子,自然也是一等一的骑术好手,所挑的马,万中选一,当真是人强马壮,看得人心旷神怡。
当时,马金花的父亲马醉木也在集上,有人问他:“马场主,你看谁能成为你的女婿?”
马醉木只是叹了一口气,摇著头:“但盼这丫头下手别太狠,年轻小伙子,看到了姑娘家,口上占点便宜,免不了!”
当时,听的人还不知道马醉木这样说是甚么意思,不过很快就明白了。
中午时分,市集中最热闹,马金花单人匹马,又像是旋风一样卷了回来,喧闹的市集,在刹那之间,静了下来,静得连在集上等待出售的牲口,都不敢发出声响。
马金花全身上下,都染著血,不但是她身上染著血,那匹白马,也全身是斑斑的血迹。
可是看马金花驰骋而来的那种情形,她又不像是受了甚么伤。
马醉木带著牧场中的几条大汉,迎了上去,马金花一勒缰,白马一声长嘶,人立了一下,立时稳稳钉在地上不动。
马金花翻身下马,第一句话是:“把小白龙牵去洗刷,不准弄掉它一根毛,也不准在它身上留下一点血。”
牧场上的两个彪形大汉,立时大声答应,牵过那匹白马走了开去。
所有人还未曾来得及揣测究竟发生了甚么事,马金花已向父亲道:“爹,公平竞马,我没要他们的性命,骑术不精,他们自己从马上摔了下来,断胳臂折腿,那可不关我事!”
马醉木只是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马金花傲然地站着,当时在场的人,都说才十二岁的马金花,就凭这一下子,就足以名扬千里!
那九个小伙子,还是马醉木派了搜索队出去,才把他们一一找回来,每一个都受了伤,毫无例外的是鞭伤,问起经过来,九个小伙子摇头咬牙,没有一个人肯说。最远的一个,在近两百里外找回来,就算他们不说,惯在马背上讨生活的人也可以知道,马金花以一对九,在草原上奔驰追逐的经过是如何激烈!小伙子在开始的时候,可能还不舍得还手,但是到后来,摆明了是生死一线的事,怎还会怜香惜玉?可是马金花硬是一点损伤也没有,九个小伙子却人人重伤,难怪他们没有脸说出经过!
事后,方圆九百里的小伙子都知道,这个美丽得叫人一看到就发怔的美人,是惹不得的。
一年一年过去,马金花更美丽,也更没有人敢惹她,十五岁那年平了中条山那股悍匪,只要老远看到一团雪白的影子闪过,平时喝了点酒,表示不怕马金花的大汉,都会忍不住打个哆嗦,唯恐自己的醉话,要是传进了马金花的耳中,那就有得受!
马金花最敏感男女之间的情事,她十五岁之后,有不少大财主,派人来说媒,前来说媒的人,一律不见一只耳朵离开,五次,大约最多六次之后,自然也没有人再敢上门。
而平时,马金花看来,却和和气气,不过她身子高挑,寻常男人站在她身边,总还比她矮了些,英姿侠气,洋溢在眉宇之间,怎么也掩不住,叫人自然而然,对她产生敬畏之心。
马金花还有天生的管理才能,牧场中的大小事务,一经她处理,立时井井有条。而且,她还有一种异常高强的排难解纷的能力。那些粗豪的江湖汉子,有了争执,每每演变成为刀光血影,但要是马金花到场,不必几句话,就可以令得本来已经反目成仇的人,变成肝胆相照的好朋友。
马金花是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传奇性人物,她的一切行动,都成为人们饭后酒余的谈话资料,她的一举一动,都被编成各种各样的故事。
像这样的一个人,忽然失踪了,而且一失踪,就是五年之久,这似乎有点不可想像吧?
可是,事实却是,在马金花十六岁那年,她突然神秘失踪了。
那天,天气极好,正是暮春,是牧放马匹最好的季节。由于她的失踪,形成了极度的轰动,所以在她失踪之前的一切行动,事后都被调查得清清楚楚。
马金花失踪的经过是这样的:
一早,马金花就吩咐了牧场的总管,她要带著一队正当发情的儿马去放马──把几百匹处于春情发动期的雄马,带到辽阔的草原上去,让它们尽情地去驰骋,把它们那种无穷无尽的精力散发出来,然后,在它们尽情撒野的过程中,挑选其中最精壮的,作为配种之用,替牧场增添无数优良的马匹。
放马,是牧场中的大事,四年之前,马金花第一次主持放马,有几个老资格的放马人嘀咕几句,表示马金花不能胜任,以后,再也没有人对马金花的这项能力,表示过任何怀疑。
那天早上,马金花骑着她的“小白龙”,高举著右手,“呼”地一下,挥出了手中的鞭子,鞭梢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圆圈,把空气划破,发出嘹亮的一下爆音,牧场的木栅打开,三百多匹马,嘶叫着,扬鬃踢蹄,争先恐后,奔驰出去,所有的人,没有一个觉得会有任何意外发生。
马金花一马当先,她骑的那匹白马,是整个牧场中最好的一匹,据说,也是整个华北最好的,至少,在黄河以北,长城以南,再也找不出更好的马来,马是马金花从小养大的,马和人之间,两位一体,小白龙不睡马厩,而留在马金花的闺房,马金花又爱穿白衣服,所以,她策骑小白龙飞驰,看起来就像是一团迅疾无比,在向前滚动著的白色的旋风。
未经驯服的儿马,性子暴烈,奔驰起来,也特别急骤快疾,再有经验的牧马人,也不敢把自己置身于暴烈的儿马群中,因为那极度危险,剧烈奔驰,碰撞颠蹶难免,如果一个不小心,自马背上跌了下来,那非被上千马蹄踩踏成为肉酱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