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哥你就这样停手了呀?”技巧退步啦!哈哈。皮宏没品地大笑。
皮夫哪能说出来当时的感受呢?总不能说突然想起自己的弟弟也看过这般无暇的身躯,顿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让人很不爽吧?
唉!这个妻子,若是弟弟喜欢,让也是无妨的,只是……
“哥,你在想什么?”皮宏奇怪皮夫为什么不说话了,便问道。
“没什么。”皮夫摇头,“啊,对了,宏弟再过三年便是而立了吧?”而立之年还未成过婚,那在当今会受到质疑的。
“哥怎么会提起这档子事情来?”真是奇怪,虽说父母死后长兄如父,不过这兄长也大不了他几个月,怎么想起这些东西了?
“唉,你呀。我妻妾成群,你啥都没有,别人会以为你……唉!听听为兄的话,什么时候让媒婆帮你物色个美女?”还是你要你嫂子?
唉,真不明白那皮夫为什么要钻牛角尖,那皮宏也没说过喜欢夏春秋,这如今,京城里面一女侍二夫,那简直是天理不容。
若皮夫有一天死了,那女子再嫁,也不会嫁给小叔那种前夫家亲近之人,除非是有孩子,或者是为了继承财产而不落人话柄。
“哥,还是免了吧,我暂时不想成婚。”皮宏挥挥手。早知道不去监视什么的,弄得自己都变成这德行了。
“难不成宏弟你喜欢……”皮夫想说出来,却又不想说。
也幸好夏春秋对皮夫的感觉没有那些爱情的成分,若有,那岂不是伤心死?
女人对于感情的变化,有时候会存在强烈的直觉,当然,直觉某些时候还是会错的。
皮宏看了他一眼:“哥多心了,小弟暂无任何牵挂。”
屋漏偏逢连夜雨,夏春秋最近大概八字反冲,诸事不顺。
瞧瞧,刚才那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传满了鲜艳的红色。
红色这种颜色是最难衬人的,除非是喜服。通常一个女人若是全身上下充满了同一种红色,那简直是要命。
红色和金色代表了雍容华贵,在没有贵族气息的人身上挂着,总显得俗气。夏春秋左看右看挑剔了好久,仍是觉得一无是处。
不过那女子显然不这么认为,她也左瞧右瞧看了夏春秋好久,这才一扭腰肢:“哟,我说是谁呢,原来是姐姐呀!”
嗲的功夫不错。
不过夏春秋没打算在这种白痴面前破了自己的计划,微微一笑,算是打过了招呼。
“干什么?瞧不起人呀?”那女子显然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见夏春秋态度冷淡,立刻瞪大眼睛,嚣张起来,“哼!不过就是个快下堂的正妻,拽什么呀?”
高贵之人,岂会与白痴一般见识,蠢货。
夏春秋嗫嚅了几下,连忙摇头。
“算你识相。”那女人说着,“我叫莲莲,就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那个莲,你认识不?”
哟,出淤泥而不染这种话都说得出口,要真出淤泥而不染的话,还会嫁入王府当妾?大概是纸花。
“妹妹,莲花高洁,没有那种鲜艳的红色。”夏春秋小声讥讽。
啊,完蛋了!破功!左右眼睛一扫,幸好没有第四者听见,否则那还得了?
“嗯?你说什么?”那莲莲尖声叫道,她似乎听见了,却又觉得不真切。夏春秋见人就会把头低着,让人看不出她究竟有没有真的说话。
夏春秋连忙摇头。刚才那一次是失误,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能在人面前说出一些不是皮囊会说出的话,否则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我告诉你,姐姐,你已经不会得意很久了。昨天晚上,王爷半夜想我,来我房里宠幸我了。你知道不?”她得意洋洋地说着。
夏春秋眼珠一转,哎呀,她住哪儿来着?
想来也是昨天晚上那皮夫对她动手动脚完了,却又发现了什么,没对她下手,倒反而随便找个女人打发了过去,唉真是可怜的男人。
转瞬间,夏春秋立刻摇了摇头,她知道啥呀?啥都不知道。
“王爷是喜欢我的,过了一年多仍旧想起我来,那说明王爷真正喜欢的人是我。你很快就会被休了,知道不?”莲莲扭着水蛇一般的腰肢,笑得呵呵打颤,“如果我是姐姐你,一定会巴结巴结那将来受宠的小妾,而不是低着头说话。”哼,大家闺秀算什么?不如那技巧来得好。
“今儿是什么日子?十四夫人笑得如此开心,穿得如此喜庆?”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传来,夏春秋不用回头,便已知道来人定是皮宏是也。
皮宏的嘴巴就如吃了大蒜,杀菌和熏死人的功用并存。
“呀,是小叔!”莲莲的眼睛一亮。皮宏皮肤偏白,不如皮夫一般黝黑,带着奶油小生的味道,不过,两张同样帅哥的脸还真的是百看不厌。
只是,这皮宏的体格不如皮夫,那是一大遗憾。
莲莲的眼珠一转,心中有些计较,连忙叫道:“小叔今日怎会有空来花园闲晃?”
“上月不知为何睡觉太过,今后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皮宏微笑,和两个女人维持一丈的安全距离。
夏春秋自然不会再说什么,福身一下,微弱地叫了一声:“小叔早。”
“大嫂早。”颔首,算是打过招呼了。
“宏弟,你……”莲莲想套近乎,上前一步,想要靠到那男人身边。
皮宏立刻后退一步,继续保持一丈距离,拱手道:“大嫂,十四夫人,恕小弟有要务在身,不便久留,告辞。”说完,越过两人,向厅堂走了过去。
干了一个月的私事,现在是公事时间了……唉。作为二爷,真是吃力又不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