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掌一挥,毫不客气地将林有喜拍飞出去。
一个时辰后,当林有喜回想起这段经历时,仍是胆战心惊,心有余悸。
“小叶子!你太不够意思了!我那是在帮你好不好!你蒙着黑布被我亲下又不吃亏,吃亏的是我啊!你知不知道你那块蒙面巾有多臭啊! ”
BLAHBLAH抱怨了一个时辰后——
“……其实呢选蒙面巾也是一门学问。”
“……”
“……白的虽然能够突出飘逸气质但太不耐脏只适合勤快的人用。黑的就好啦,既能给人以神秘印象且再怎么脏也看不出来,不过要是遇上像你这样的懒人几年不洗就会对健康造成危害。还有这料子——丝绸的太滑稍微一个动作就会从脸上掉下来,只有那些故意要叫它落下来以期造成惊艳效果的女侠小姐们才会带。薄纱的话朦朦胧胧好看是好看但太不实用,顶多遮掉脸上的斑斑点点其他一览无余。所以说最好的还是棉布啦,冬暖夏凉透气舒适又方便清洗,真乃杀人抢劫采花必备之良品。BLAHBLAHBLAH”
她一边说,一边揉着被叶飞PIA肿的半边脸,鼓鼓的腮帮子可爱至极,就连叶飞看了也忍不住嘴角一弯——笑了。
幸好,有黑布蒙着脸,否则,被林有喜看见,怕又是逃不过一通长篇大论 。
叶飞暗自庆幸着。捣了捣火堆里的柴,等火旺了,便往地上一倒。和衣闭眼,休息起来。
林有喜朝手心哈了口气。这初春的夜晚,毕竟还是凉的。
她看了看头顶浩瀚的夜空,心里突然觉得空落落的。
“小叶子,你说,秦楚楚还会追来吗?”
叶飞轻功虽好,但那女瘟神的战斗力也不差。方才两人在林子里绕了许久才将她成功甩掉。
林有喜见他不说话,又用脚尖戳了戳他的背:“小叶子,你真不知是谁请你来保护我的?”
这回不等叶飞开口,她就自己回答道:“不管是谁,那人肯定是个疯子。那些追着要杀我的人也都是疯子!”
黑色的背影终于动了动:“你欠人,很多钱?”
“怎么可能,我也就欠了隔壁老王家的包子铺的老板娘的三个月的肉包子钱!不对,她来听我说书我可是分文不收。”
叶飞的背脊抖了抖:“那就是,欠人命。”
“那更不可能了!你也瞧见了,我哪会什么功夫嘛!”
叶飞的背抖得更厉害——光凭这女人的嘴上功夫,就足以杀死一大片了。
林有喜拧眉:“小叶子,你……是不是在笑?哇——你真的在笑耶!”
叶飞干咳了下:“我睡了。”
他准备天一亮就回“飞云轩”。那是他常年隐居之所,与世隔绝,将这聒噪女人藏那儿应该再安全不过。
林有喜见叶飞不再理自己,只得一个人无聊地数起满天繁星。数到第三颗时,便被浓浓的倦意所袭倒。头一耷,靠在了某叶的背上。
叶飞的身子猛地一紧绷。他感到背后有双小手紧紧抓住自己的衣襟,好像抓着一根救命稻草般。
犹豫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将她的手挪开.侧过身,支着头打量起她来。
思绪悠悠地飘回到很久很久以前——
那是叶家被灭门的当晚,他从血泊中钻出来时,看见死尸堆上立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甚至还要小的女童。
“你叫叶飞?”女童露出一个温暖天真的笑容,但她的声音却冰冷得可怕。
“小叶子,练好你的剑。十年后,记得来找我哦。”
传说中的极品
又是落梅山庄。(作者:咩?为何我要用个“又”字?)
日落。
漫山的梅花丛中立着一位翩翩佳公子。他的衣服艳如残阳,他的神态傲比寒梅。他一举手一投足,都会有阵清风挟着花香拂面而过。
修长洁净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折了一枝梅花,放在鼻尖嗅了嗅。
“我闻到一股血的味道。”
声音波澜不惊,听不出任何情绪来。但身后的侍卫却吓得两眼发白,双腿发软,差点没跪下。
庄主不满意,后果很严重!
红衣男子拈花,回味道:“……好香。”
侍卫突然又起死回生,气也平了面色也红润了。
“……香得叫人心烦。”红衣男子忽又皱起眉来。
于是,侍卫继续翻白眼吐白沫……
“很好,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红衣男子最后陈词总结。顺带赏了个妖媚至极的微笑。
可怜那侍卫,在短短数秒内活了死死了活,最后还是被那“回眸一笑百媚生”给生生电死。
所以说,落梅山庄在招聘下人的时候,第一条要求就是:心脏强健。第二条要求是:强健心脏。第三条要求:强心健脏!
夕阳已然西下,洛君鸿却依旧站在山头。他遥望远空,像极了一座精雕细琢的玉石雕像。
如果他不开口说话,如果他永远就这么安静地伫立着,温柔地凝望着,那真正就是一个温润如玉的男子啊!
但——
“ 东山头那边的雪太浅,今夜着人铺厚点。记得要铺得松软些,踩上去才有质感。”洛君鸿道。
“是!” 侍卫答。
“明天论剑大会,我一出场你们就开始撒梅花。撒的时候藏起来,别叫人发现了。”洛君鸿又道。
“是!”侍卫再答。
“梅花瓣一定要选最娇嫩新鲜的。不要太红太抢眼,也不要太淡,这样衬不出我的肤色。不能薄得被风一吹就散,也不能太厚,那样会没有飘逸的感觉。”
“……是。”
“比剑的时候撒慢些,必须要有一朵停落在离我剑尖一寸近的位置上。记住,一定要一寸近。否则会影响我的发挥。”
“……”
“还有,给我多准备几套衣服。不同颜色。明日我要换着穿。”
洛君鸿忽然想起叶飞的那一身黑衣,追加道:“不要黑色。”
皱眉,不知又想起了哪些个剑客们:“——不要白色,不要紫色,不要绿色,不要金色,不要蓝色,不要……”
如果可以,该侍卫现在就想跳崖。
当洛君鸿斤斤计较着明日的着装时,林有喜还在为去不去论剑大会一事和叶飞大打出手。
所谓“大打出手”,其实是这样的——
“石头!剪刀!布!”
“哈哈,小叶子,你怎么和多拉A梦一样总出拳头呢?我又赢咯!”林有喜高兴得手舞足蹈。
她不知道,叶飞一直出拳头的原因是——他真的很想揍她……
不过,为了避免自己做出冲动的行为,某叶已学会了在这种时候闭目,冥想。脑海里一遍遍勾勒着宝剑优美的曲线,一遍遍默念:我就是剑,剑就是我,我就是剑(贱?),剑就是我……
“小叶子,你不说话,那我就当你答应不去落梅山庄咯!”
叶飞看都懒得看她。
“我们去江南吧。江南风景好美人多,最重要的是有个‘神医府’,我很早就想去那儿看看了,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嘛?”某喜开始蹭桌脚撒娇。
叶飞抬了抬眼皮,入眼的就是她那一副猥琐笑脸。前面的“我就是剑”口诀全都白念。
“你有病?”他冷冷地问。
“呃……”林有喜绕手指:“请问,你这是在骂我还是真的在问我?”
“你说呢?”
林有喜两只眼睛顿时像注了水的桂圆般。水汪汪的,充满了诚恳(诚恳:KAO,老子被潜了)。
“小叶子,你要是不陪我去的话,我肯定会死在这里的。”
叶飞蒙在黑布后的嘴角一抽。真要陪她去,死的人恐怕会是自己。
他只要她在“飞云轩”里活着过完这一个月。到时候,他便完成任务,再也不用受这个麻雀投胎的聒噪女人折磨了!
想到这儿,不由吁了一口气。为了两箱宝剑的报酬,他忍了。
“你可以,留在这。”
“啊?那你呢?”
“去论剑。”剑是他的心,剑是他的肝,剑是他生命的四分之三。
“你找我论就好啦,何必非要去找那个变态庄主洛君鸿呢?”林有喜蹭地站起,摇头摆尾道,“话说这选剑呢BLAHBLAHBLAH……”
叶飞只觉得自己的脑袋都快涨成了两个大。当他眼角瞥到门外时,头更大了。
林有喜见他两眼发直,不由也跟着看了过去。
这一看,差点儿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秦楚楚!你怎么又来了?”
来人一身紫纱罗裙,腰间别着把镂金匕首。绣眉一挑,杏目一瞪:“我和叶哥哥从小在这儿一块长大,为何不能来了?”
秦楚楚看见叶飞,一脸委屈:“叶哥哥,成亲的事以后再说也罢,你现在随我回秦家堡好不好嘛?你知不知道,我爹已经查到了当年杀害叶伯伯的凶手。”
叶飞皱了皱眉,冷冷道:“我的事,你别管。”
说完,“轰”地一声,将房门重重关了上。
这一举动,不仅将门外的秦楚楚吓了一跳,就连林有喜也愣在了原地。
而叶飞呢,又若无其事地坐回在桌边,自顾自擦着剑,神色漠然。似乎方才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哦,我知道了。你是故意要赶她走,不想将她牵连进来,对不对?”
某喜很快便想明白过来。
好一个用心良苦,没想到这个绝情绝义的木头人其实也是有感情的,而且比谁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