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得当时临别泪,经年不忍浣衣裳。”
一向对诗词极为迟钝的晨晨居然也有被感动的一天,看来不是不会流泪,只是未到伤心时罢了。
这周五中午,晨晨在公司餐厅勉强吃了点午饭,就回到了办公室,打开电脑,漫无目的地乱逛。
在陈剑前去南城的第二天,晨晨就将自己的QQ签名改成了《闺怨》中的这两句,自以为够煽情,前天还超级自恋地拿到赵萍萍面前显摆,结果却招来了她的一通耻笑,“切——这什么呀,还不忍浣衣裳?我看该改成陈剑走了,没人浣衣裳才对!”
晨晨叹了口气,都快一个礼拜了,她还是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陈剑走了,在自己的苦苦挽留下,陈剑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了。
更令晨晨接受不了的是:今天午饭前陈剑打来电话,告诉她周六、周日因为工程进度的原因不休息,也就是说这个礼拜,陈剑回不来了。
一直隐身挂在线上,忽见屏幕下方有头像跳动,打开。
“小迷糊,你在吗?”
是无痕,她前不久刚认识的麻友。
晨晨不是喜欢打麻将吗?可身边的人少有能忍受她的,无奈的她只好转战线上。岂知到了线上,结果也是一样,屡战屡败不说,更有甚者,跟她打牌的往往是两牌一打就走人……在这种悲惨的状况下,能一直坚持陪她打牌的无痕先生,也就顺理成章地被晨晨升级成为固定麻友了。
晨晨发过去一个苦脸,“心情不好,不玩了。”
“?”
在线上只玩麻将,不与陌生人谈及私事,是晨晨一贯的原则。可今天的她,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居然会有极想倾诉的欲望。
“明天休息,很想念的一个人原本说要回来,结果因为忙,回不来了。”电脑前的晨晨撅起嘴巴来。
“就这事?”
“嗯——”
“那个你很想念的人,离你远吗?”
南城,是个风景优美、依山傍水的海边小城,离晨晨所在的市区并不远,就算坐大巴,也就不过2个多小时的车程。
“不远。”
“呵呵!离得近,你又很想见他,去就可以了……”
无痕的话如醍醐灌顶。
对啊!陈剑不能回来,自己去不就行了,有了这个认知,晨晨的心马上好比飞机上吊邮筒——高兴(信)起来了。
◎◎
立春刚过,在南城的街道两旁开满了迎春花,昏黄的路灯下,看不清颜色,唯有阵阵香气在清冷的夜色中肆意弥漫。
下了大巴,晨晨远远就看到了出口处的陈剑,长身挺立、气宇轩昂。
“陈剑——”晨晨欢呼着作小鸟状飞奔过去。
眼里只看到了陈剑,却没看着脚下的台阶。
“晨晨,小心台阶……”,那头陈剑的话音还未落,这边的晨晨已经摔了一个狗啃泥,所幸是双手及时撑地,才没有伤及脸蛋儿。
“晨晨——”陈剑皱着眉头,查看晨晨手上的伤。手心的皮擦破了,红通通一片,在白嫩的小手中间,看起来触目惊心, “疼不疼?”
晨晨噙着眼泪,使劲地点点头。
“唉——”陈剑长叹一口气,用力地抱住了晨晨。
带晨晨去附近的医院擦了药,又去吃了点南城的特色小馄饨,陈剑才将车开至一黑黑的小巷旁,停了下来。
“晨晨,到后面坐吧。”这儿没有路灯,看不清陈剑的脸,晨晨只依稀感觉到他的双眸中有火花在跳动。
“为什么?”
“你打来电话时,大家都在公寓里玩牌呢。”陈剑简短地解释了一句,便急急下了车,将晨晨拉到了后座上。
都说小别胜新婚,事实证明小别的确胜新婚。
才一会儿功夫,晨晨就被剥了下装,放倒在车后座上。
车内的空气微冷,晨晨暴露在空气中的腿轻打起颤儿来,但很快,就有温暖的身躯覆盖上来……晨晨将头埋入那个能让自己安心的胸膛中,舒服地娇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