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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商的寻宝之旅》第1177章 穿越必备法宝

作者:血蝠 字数:2203 书籍:古董商的寻宝之旅

  用工地内设备拉设的照明灯具不仅防漏电,还够亮,经过多点布设之后将地下室内照的几乎没有阴影,都快形成无影灯的效果。

  不错!

  热光源,还温暖,只要别把手贴上去当猪蹄烤就行。

  缺点也有:略微刺眼!

  但话说回来,这刺眼也有刺眼的好处,最后两米距离内的堆积物基本上都是物品而非普通金银财货,这略显刺眼的灯光照着就挺亮眼,看着有吸引力。

  东西不是特别多,从朽烂后残留下来的木箱残迹数量同露出的器物数量、体积相比后判断,当初箱子要比没烂掉的东西多。

  张楠小心翼翼的从烂木板堆内取出个银镶金的高脚杯,这东西就像是杯脚上加了个直径十二三公分的高脚碗。

  碗口套着一圈黄金,黄金上还镶嵌了一圈、十几枚各色宝石。

  对着灯光看了看,有两粒可能是红尖晶,有大拇指指甲盖那么大,基本保持石头的原始形态,就抛光了一下,这在中世纪的宝石加工中属于常见工艺。

  至于其它宝石,蓝色的或许是蓝宝石,也可能是任何一种当时看着漂亮的蓝色半宝,不好认。

  绿色的是祖母绿?

  或许是,或许不是,那会的人对宝石的概念和现代人有很大不同。

  黄颜色的也有两粒,十有八九是黄水晶;至于透明的那几粒…

  好吧,这个张楠认识,就是白水晶而已。

  如今这样大小的白水晶一文不值,但在600多年前还是能够算宝石的,特别是这样被切割成卵型后再经过仔细抛光的成品,价格不菲!

  张楠举着手里这个银色灰黑、黄金明晃晃、宝石耀眼的杯子,一边的杰瑞-古登考恩道:“老板,这杯子看着像是匈牙利那边的手艺,带着很重的东罗马帝国风格。”

  戴着口罩,声音有点闷。

  “也不闲喝东西的时候难受,这圈宝石再往下点就能顺眼得多。”

  一听这话,杰瑞又道:“我看这圈黄金和宝石都是后加上去的,最初或许就一个银杯,上头可能刻有花纹。”

  在灯光下再仔细看,似乎是有花纹,但银杯部分表面氧化层很厚,不清楚,等晚些时候再经过清理就应该能显现出来。

  张楠闷声闷气的笑笑,“这花纹再一加就更俗气。

  是俗,一股子暴发户气质!

  难怪有人说拜占庭的艺术俗,希腊化之后古希腊的艺术气质基本就没继承,就玩这金碧辉煌的一套。”

  “这也不完全对,拜占庭的艺术在中世纪还算发展得不错,西欧那才叫俗,不仅俗还那个…

  简陋、粗笨!”

  杰瑞略有不同观点,但这主线一致。

  贵金属再加上一堆的宝石镶嵌,中世纪最重要、贵重物品的典型状态,几乎就没了丁点的灵气。

  同古希腊和古罗马时的艺术形式一比,按照现代人的观念这中世纪的货色就是俗、没了灵气,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那些个圣物箱、圣物柜。

  浑身宝石镶嵌、越多越好,就像些超大号的珠宝盒子!

  说实话,那些“了不得”的大号珠宝盒子还没张楠常用的那个胡椒罐有灵气:古罗马胡椒瓶看着就喜人。

  不过俗也也有俗的好处,反正张楠认为自己就是个俗人,还是个基本没什么挽救价值的俗人。

  高脚杯送上去,这些器物就不能直接用自来水冲洗,今天清理完地下室之后,有得杰瑞忙上几天的。

  箱子多、器物少,没多久张楠两人就发现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底层淤泥里有少量已经朽烂,一粒粒黑色的东西。

  是胡椒。

  显然600多年前这座城堡的主人还将几箱胡椒给藏进了地窖,那会这里可不渗水,都有可能还很干燥。

  也可能是敌人大举进犯,好东西都先藏起来再说,结果仗打败、人被杀、堡被烧,这些珍贵的财货都静静的在地下随时间流失而腐朽。

  不知道那个曾经的城堡主人会不会为他失去了这么多的胡椒而感到可惜,那时候这香料真是贵呀!

  二十多年后不是有人开玩笑说:如果一个穷光蛋穿越去中世纪的欧洲,而他只能带一样东西,那你带什么?

  胡椒!

  不用带白胡椒,价格稍微低点、香味更浓郁的黑胡椒就行。

  张楠上辈子那会一公斤上等黑胡椒批发价三十多块人民币,国际市场就是几美元的事情。不用多,买个三五十斤的带上,穿越到中世纪中前期那你就是个土豪,只要别给人抢了就行!

  在中世纪最缺胡椒的时候,这种小小的香料真能按重量一比一同黄金兑换,出门不带钱也没问题,带上一小袋胡椒就行,它能当钱用,是硬通货!

  事实就是如此,因为欧洲不出产胡椒,阿拉伯人将它从印度弄到了埃及,再批发给在那做生意的威尼斯商人,然后被威尼斯商人带回欧洲后再次批发。

  阿拉伯人本就是生意经,胡椒经过这样的层层批发加上关山万里,所以这胡椒在欧洲,特别是西欧零售时价格就贵到了离谱的程度!

  其实欧洲人一开始是不知道胡椒的,罗马军团在欧洲大陆上横冲直撞之后,才把食用胡椒的嗜好带到了欧洲。

  虽然当初有幸吃到胡椒的是贵族,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句华夏老话无论在何时何地都适用。

  当贵族们往菜里加胡椒时,下层的人就会跟风认为那是非常贵族的高雅吃法,于是不约而同往想方设法也往菜里加胡椒。

  再说也好吃,特别是吃肉的时候,靠着那会欧洲的人烹饪水平,要是没胡椒...

  这味道不说也罢。

  加胡椒的人越多、加的胡椒越多,胡椒就越贵;

  越贵就越有人去吃,越吃就越贵!

  然后是伊斯-n世界兴起,欧洲人去东方找香料的路被切断,让胡椒差点儿在欧洲绝迹。

  没有胡椒的日子里欧洲人用洋葱、大蒜这些做替代品,但仍然找不到胡椒的那种魅力。

  尤其是习惯于大量吃肉的上层人士更不能忍受,当时保存肉食的方法只能是晒干或用盐腌,这种肉食如果没有胡椒调味,时间一长简直难以下咽!

  于是着急的欧洲人一方面想方设法多方发展商业贸易,增加运到欧洲的胡椒数量;另一方面则在用武力征服其他国家的过程中拼命寻找胡椒的新产地。

  那时候肥胖的大财主直接被叫做“胡椒粉袋”,那会的欧洲人会为一小袋胡椒互相残杀,甚至不惜抛弃生命和灵魂!

  如果这个时候你背着几十公斤胡椒抵达威尼斯,恭喜你,要么立刻成为一名富商,要么第二天就成为街角或者运河里的一具死尸!

  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的克勒芒,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全欧范围内的十字军东征动员大会,发动东征的动力之一就是胡椒!

  胡椒,很长时间在欧洲它都用来代替金银记账,也可以用来购置土地、办嫁妆,甚至用来买下一座城市,许多欧洲君主还以胡椒粉的重量来估定税收。

  这会几粒黑色、几乎炭化的胡椒被张楠拿在手里,对杰瑞说了句玩笑话:“还好,我们挖的不是中世纪纯粹的土财主宝藏,不然都是这个就好玩了。”

  所罗门王宝藏的故事,玻璃渣换成了胡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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