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轩淡淡说道。“丁少阳虽然比起叶落略有不如,不过可能是因为年龄相近吧,他的音乐中对一些事物的看法,跟我是差不多的,有共鸣。
我觉得丁少阳,才是一个真实的音乐人。这个年纪,有这些感悟。再加上才华横溢,做出这些音乐,很正常。倒是叶落。二十一岁能写出那些歌,这实在是有些虚幻的感觉。”
“你啊,就是对叶落不服气。”楚母嗔怪道。
“也许吧。”楚文轩笑了笑,“谁让他以后要娶走我女儿呢。”
“我们先听歌吧。”楚沫儿哭笑不得地说道。
一边说着。电脑已经开了。楚沫儿一阵操作,首先打开了叶落音乐专区的页面。
正好上午十点,叶落的第一首番外歌曲,已经放上来了。
这时候楚母说道:“哎?看这首新歌的歌名,好像不是说分手,那就好。”
“妈,你这个苹果派,倒是立场蛮坚定的。”楚沫儿笑了笑。
“这个歌名。还是有些讲究的。”楚文轩笑道,“我看啊。你妈是高兴得太早了。”
“听听看吧。”楚母说道,楚沫儿鼠标一点,开始播放。
这首歌,楚沫儿知道,是秦时月演唱的,但是到底是什么歌,她没听过。虽然跟叶落关系很近,不过他工作上的事情,楚沫儿一般不会去过问。叶落有时候写歌写得意了,耍宝似地让她听,她就听一下,但很少主动去听叶落还没发布的歌曲。
因为她知道,叶落写出来的歌,一定是极好的,不用去怀疑,等着他全做好,跟乐迷一起听就好了。
跟叶落相处久了,楚沫儿也已经慢慢习惯了叶落的编曲风格。
他所谓的编曲风格就是--没有风格,千奇百怪,什么都会有。
这首歌的前奏,显然又是叶落的一种新的尝试:吉他、贝斯和鼓点的组合,其中贝斯显得很出挑,一出来,爵士乐的味道很足。
贝斯,号称低音之王,分两种。一种是原始的低音提琴,尺寸非常巨大,可以拉弦演奏,也可以拨弦演奏,前者多用于管弦乐,后者,多用于传统的爵士乐。
另一种比较常见的,是电贝斯,模样长得跟电吉他差不多,但是分量略重,琴弦也粗很多。
电贝斯,主导低音,整个乐队的律动,其实是由它控制和主导的,虽然低调,但地位非常重要。流行、朋克、摇滚、重金属都不可或缺,而扮演最重要角色的,还是爵士乐。
这首歌的前奏,就是电贝斯为主导,辅助民谣吉他和鼓点,爵士风味很浓。
一听到这个前奏,楚沫儿就隐隐知道,这将是一首忧郁的歌。
爵士乐脱胎于美国的早期黑人音乐。因为当时黑人生活的窘迫,所以主题往往是很忧伤的。乐器是音乐人的语言,爵士的代表乐器贝斯,一开场就这么出挑,那就是要营造忧伤的意境。
前奏之后,秦时月的女声哼唱跟进,再之后,进歌词。
“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
爱你那么久,其实算算不容易。
……
我可以抱你吗爱人,让我在你肩膀哭泣。
如果今天我们就要分离,让我痛快地哭出声音。
我可以抱你吗宝贝,容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
你也不得已,我会笑笑地离去。”
歌名:《我可以抱你吗》
这首歌的唱法,依然是流行,但是加入了爵士风格的旋律元素后,那种分离的忧伤,体现得淋漓尽致。
整首歌听完,书房里的楚沫儿一家三口,都很沉默。
过了一会儿,楚文轩说道:“你们看,所以我觉得不真实。听沫儿说,叶落之前是没有情史的。但是你们听听这首歌,说他没有分手的经历,你们自己信吗?”
“你啊,当人家面,客客气气的,背后却横挑鼻子竖挑眼。”楚母白了自己丈夫一眼,“明明这么好一首歌,被你这么一说,大煞风景。”
“是啊,爸。你还是去做饭吧。”楚沫儿有些羞恼,站起身,推着自己父亲出了书房的门。
“女生向外,女生向外啊。”楚文轩一边摇头苦叹,一边任凭楚沫儿推着,进了厨房。
……
上都市,秀水街片区里,叶落看着身边抽抽搭搭的女助理,叹了口气,抽了一张纸巾,递给她,说道:“看你这悲伤逆流成河的样子,以前分过手吧?”
“没有啦。”唐锦绣有些不好意思,接过了纸巾,一边抹眼泪一边说道:“老板,我看韩剧从来不哭,就是听你的歌受不了。”
“那我就当你在夸我了。”叶落点点头。
“老板,那我这个算不算工伤?”唐锦绣眨眨眼睛问道。
“哭个鼻子就能算工伤?”叶落都听笑了,“双鬼先不说,就我跟丁少阳,今天八首分手歌,你还不得伤残至死?”
一边说着,叶落打开了丁少阳的音乐专区:“看看咱们的丁大总监,会有什么杰作吧。”
“好的老板,听丁少阳的歌,我会努力不哭的,这样就能显得你的歌更感人。”唐锦绣点头说道。
“别。”叶落笑道,“我又不是小孩子,还用你哄不成,该哭就哭,纸巾管够。”
丁少阳的专区,新歌早就放了出来,也是一首番外,名字叫《缘尽》。
一点播放键,一种特殊低沉的音色,就把叶落吸引住了。
这音色不仅低沉,而且很圆润,明显是种吹奏乐器,一听就有悲伤的感觉。
“这是什么乐器?”唐锦绣轻声问道。
“埙。”叶落点点头,说道,“我的第一首番外,用的是贝斯来定歌曲的基调,看来丁少阳选择的,是中国的古乐器埙。”
这句话说完,叶落不再多说,而是专心地听这首歌。
在中国民族乐器中,如果要体现悲伤,自然是首推二胡。不过丁少阳这个大龄文艺男青年,看来喜欢不走寻常路,用了汉族特有的闭口吹奏乐器,埙,来打头阵。
埙,陶土烧成,音色跟长相一样,都很圆润。模样像鸡蛋,有大有小。最早发明的时候,非常草根,是用来模仿鸟兽叫声,诱捕猎物的。后来就高大上了,秦汉以后,历朝历代,都是皇家宫廷乐器。但是到了清代,埙的传承一度中断,经过发掘古籍和仿制,以及发声原理研究,这才复原出如今的埙。
这种乐器的音色,很低沉,但是又很圆润。那种悲伤,不像二胡那么如泣如诉,给人的感觉,是淡淡的忧伤,并不是撕心裂肺的那种。
丁少阳的这首歌,是以第三人称去体现的。做为一个旁观者,看到了一对年轻恋人的分手,触及了自己心中的往事,有一些感怀,但不至于伤心欲绝。
所以,在乐器的选择上,叶落发现丁少阳除了不走寻常路的傲骨之外,尺度的把控,也是炉火纯青的。
这首歌听完了,叶落看了一眼唐锦绣,发现她正在发呆。
“没事儿,真想哭的话,别憋着。”叶落调笑道。
“不是啊。”唐锦绣说道,“这首歌,不至于让我哭,但是,心里也隐隐有所触动,还是挺感人的。”
“第三人称嘛,代入感自然不如第一人称。”叶落笑道,“所以你没哭的**,也是正常的。不过呢,这首歌的质量很高,作为番外的话,第三人称也合情合理。而且,淡淡的感觉,微微的触动,这种程度,是让人很舒服的。”
“嗯。”唐锦绣点点头。
叶落又说道:“丁总监应该是在布局,今天他有四首歌要发,第一首,可能先这样意思意思,牛刀小试,顺便定个基调,之后的三首,估计才是催泪弹。”
第二百三十四章后手
天京天籁唱片公司大楼,丁少阳这个国庆长假,一天都没有休息。
最近唱片市场势头很好,他想抓紧时间,再为天籁出几张唱片。虽然天籁高手很多,这些唱片里面的歌,大部分不需要丁少阳亲自去做,但作为总监,质量他还是要亲自把控的,录制的时候必须要在场,
所以这几天,丁少阳天天都泡在录音棚里,每天抽着甲庆他们分过来的烟,手指头都黄了。
今天也不例外,录音棚里,歌手汤健,制作人甲庆都在,丁少阳闲不住,亲自出马兼任了录音师,当然,他的助理李逸鸣也是形影不离。
上午十点,汤健的新专辑,已经在今天连续录掉了四首歌,非常顺利,一直到这一首,丁少阳觉得有些不太满意,他摘下了监听耳机,揉了揉脖子,说道:
“汤健,唱这首歌的时候,你的嗓子还是要放一点出来,你唱得太收了。怎么,今天嗓子不舒服?”
“是有点儿,最近天气凉了,有点儿感冒。”汤健点了点头,瓮声瓮气地说道,“不过没事儿,感冒我有感冒的办法,对唱腔不会有影响,再来一遍吧。”
“你早说嘛!”丁少阳皱了皱眉,说道:“感冒嗓子充血,远比平时脆弱,多唱容易毁嗓子,你已经连续唱了两个小时了。以前邓琦也是这么倒嗓子的,养了这么多年才恢复过来,你也要小心啊。”
甲庆笑道:“不过还别说,汤健确实厉害,他不说话,我还真听不出来他感冒了。”
“这不是听说这活儿挺赶的嘛。”录音室里的汤健笑了笑。
“活儿再赶,也没你嗓子重要。”丁少阳瞪了瞪眼。“涸泽而渔的事情,咱不能做。今天就到这儿吧,你先把嗓子养好了再说。”
“这才十点。”汤健笑道,“总监,您这么早就缴我枪啊!”
“别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