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辰大陆,地域广阔,人杰地灵,疆域何止亿万!各种大小王国不知凡几,无数的仙家魔门争奇斗法,欲争得那成仙的一道天机,打破凡夫俗胎之桎梏……
此时,大晋国天阳城,下属的临水镇清水大街上,一名青山少年不断四处张望,,时不时眉头紧锁,似乎内心有所忧虑,这模样和周围的众人格格不入。
少年穿着一身华贵的青色长衫,腰间一条紫玉玲珑带,脚下一双奢华犀角靴,一头长发飘逸地垂在脑后,再配合着那张略显白皙俊美面容,好一位翩翩风流公子。
原本像这样的世家公子走在街上定会引来无数深闺少女的眉目传情,深情款款。可惜,此时少年下摆沾了不少黝黑的泥泞,脸上更是风尘仆仆,腰间的紫玉玲珑带竟然缺了一半。
原本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此刻在行人眼里就是一个破家的少爷一般。
想来是行走良久,大老远少年闻到从不远处的客栈里飘出的肉香,忍不住砸吧了一下嘴唇,眼中露出一丝渴望之色,这对于一天一夜没吃过东西的凡人来说,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诱惑。
而更让人奇怪的是,在少年身后,一只灰不溜秋的土狗正紧紧挨着少年的脚边。
土狗只有两个巴掌那般大,四只小脚丫有些蹒跚地前行着,小脑袋不断朝四周张望,一双乌黑的眼珠子对着两旁不断散发出诱人香味的小吃透出一抹贪婪。
突然,少年猛地停下脚步,而跟在少年脚边的小狗一时没反应过来,小脑袋直接撞在少年的腿上。
“嗷!”
小狗打了个圈,从地上爬起来,不满地朝着少年叫了两声。
少年瞪着它道:“傻狗,小爷肚子正饿着,再叫把你宰了吃了。”
小狗闻言,顿时低着小脑袋不断在少年裤管上蹭啊蹭,想要讨好少年。
“少来这套,如果不是你这家伙,小爷至于会落到这种下场,给我老实点,不然小爷可不敢保证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少年没好气地骂道,也不管小狗是否听懂。
少年便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昂首挺胸,面带高傲的朝那客栈走了进去。
小狗见状,赶忙屁颠屁颠地跟着进去。
很快,一名小二打扮的中年汉子便挡在少年面前,面露不善之色,疑惑的打量了一番。
紧接着,少年便被一把推了出来,显得狼狈非常。
“哪来的小乞丐,这里也是你来骗吃骗喝的?赶紧走!”
少年缓缓吐出口中的尘土,眉毛微皱了一下,怒视着那嚣张的小二,冷笑道:
“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你知道爷是谁吗?信不信爷一句话就把你这破店拆了?”
“哟呵!啦蛤蟆打哈气,好大的口气,像你这种破落公子,我可是见多了,你要是真有这能耐也不至于现在这副模样,赶紧走,那好哪去。”
小二双手叉腰,一脸不屑嘲笑道。
少年冷笑着地盯着那小二,瞪眼说道:“你给爷等着,爷马上一把火给你烧了。”
话音刚落,少年撒腿便跑……
而身后的小二面色铁青,亦是嗷嗷叫的跟了上去。
就在这时,客栈中鱼贯而出七八名侍卫,各个瞪着眼睛,满脸横肉,一副凶神恶煞的姿态,显然是听见了这烧店的话语,为了教训那少年而来。
只是,看着风一般消失无影的少年,几名护卫皆是面面相觑,对视一眼,而那小二更是低声跳脚咒骂了起来。
此时,离那客栈不远处的一处街角,少年喘着粗气坐在地上,抹了把额头的细汗,无奈地望着碧蓝的天空,伸出了一根中指。
“该死的老天,我林乐一世英名,如今却落得丧家犬一般!”
少年,也就是林乐,原是地球上的一个小混混,半月前正和几个兄弟拼酒,依稀记得最后几个兄弟都被他灌倒,正当他得意万分之时,体内酒力发作,紧接着也不省人事了。
谁知,当他再次醒来之后,却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变得极为陌生。
用了三天的时间,林乐总算清楚自己是穿越到一个蛋疼的世界。而他如今的身份则是至尊神殿的少尊主。
说起这个至尊神殿的少尊主,林乐也忍不住激动了一把。在他头上有个大陆数一数二的绝世强者的便宜老爹,门下精锐弟子更是遍布整个大陆。
如果按照地球上的说法,这至尊神殿算是地下界的老大,而他的便宜老爹更是教父级的牛逼人物,就连皇帝见了他都要礼让三分。
于此同时,林乐还知晓自己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貌似还是至尊神殿的什么圣女,林乐虽然不清楚具体这圣女是做什么的,但想来应该也是极为牛逼的身份。
有着如此显赫的身份,林乐又怎会落得眼下这般凄惨的地步?这也是林乐为何会怒骂老天的缘故。
穿越而来的林乐,算是强占了这少尊主的身体,可却没有继承少尊主的记忆。原本的少尊主可是宗师境的年轻高手,但眼下林乐空有一身本事,却根本不懂如何使用。
这也就算了,林乐本以为靠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能够敷衍过去,从此过上幸福的土豪生活。
可惜事与愿违,在从小侍女口中得知一个月后,玄天宫少宫主凌奇峰会亲自登门挑战之后,林乐便连夜收拾行李,跑了!
林乐也不想跑,可他根本没得选择。
虽然他是货真价实的至尊神殿少尊主,可他根本没有任何关于修炼方面的记忆,也就说原是大陆年轻一辈第一个高手的他,如今不过是个手无寸铁之力的普通人而已,最多也就是身体比一般人强上那么点,这还是靠着体内庞大的灵气淬炼而来的。
而那什么凌奇峰可是货真价实的宗师境高手。
和这样的变态打架,还能活命?
林乐做混混打架时很少输过,而他之所以能做常胜将军,靠着便是一个字,狠!
可这狠也要分人看啊!
原先林乐的对手充其量也不过是和他一样的混混,都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林乐自然不觉什么。
可自从他亲眼看到他的贴身小侍女肉乎乎的小手举着一把剑,然后就那样轻飘飘的往石头上一刺,便将一块足有她个头高的石头轰成粉末。
林乐不难想象,如果那一剑是刺向自己,估计此刻他连骨头都不剩了。
他的贴身侍女,尚且如此不凡,那凌奇峰又将如何了得。
这些哪里是人,简直就是变态!
林乐好不容易捡回条命,他可不想就这样白白死了,逃跑自然是唯一的选择了。
为了躲避至尊神殿的搜寻,林乐可是一路翻山涉水,经历了七天七夜,翻过无数大山,最后才抵达这临水镇。
林乐离开神殿时,身上还是带着一小包金叶子,原本还想着靠着这些金叶子,找个少有人烟的乡下地方,从此隐姓埋名,过上地主般的逍遥生活。
可现实再一次无情的敲碎了他的梦。
直到来到临水镇后,林乐才知道这天辰大陆上的金子根本不值钱。
这里的金子通常都是用来当做锻造饰品的一种原料,还是最低等的那种。
可以说,林乐身上那一小包金叶子全部卖了,充其量也不过只够买几个包子而已。
这还不是最悲剧的事情。
事实上,当林乐得知天辰大陆的流通媒介是一种叫做紫晶石的东西后,林乐几乎把肠子都悔青了。
原因无他,只因他还深深记得,当日他离开时,床头的柜子上还摆放着好几张紫晶石做成的紫晶卡。
通过了解,林乐亦是清楚在繁华的皇城中买下两栋华丽的住宅,请上七八十个能干庸人和娇俏的丫鬟,同时再雇上二十名护卫。这些全部加起来,也不过才区区一万紫晶币的价格。
而这大陆上上最低级的紫晶卡,其额度便足有十万紫晶币。
这十万紫晶币,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过上梦幻般的的土豪生活。
而身为至尊神殿的少尊主,这最低级的紫晶卡显然不符合他的身份。
也就是说,当日林乐十分愚蠢的放过一大笔财富,结果带着一小包毫无用处的金子逃了出来。
每每想起,林乐肠子都会忍不住一阵抽搐,懊悔不已,甚至大骂之前那个少尊主,没事放一包不值钱的金叶子在房间里做什么,这不是害人害“己”吗?
可事已至此,至尊神殿暂时是回不去了,但身无分文,又不通武技的他,又该如何活下去?
林乐无奈地叹了口气,心中百感交集。
就在林乐不满的抱怨着,角落处突然传来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小子,你是谁?鬼吼鬼叫做什么,活得不耐烦了?”
林乐微微一愣,继而循声望去。
只见不知何时,从街道的另一角走出七八个人,穿着极为普通,神态流里流气,看向林乐的目光带着几分警惕。
见这些人打扮,显然不是什么善茬。
林乐眼尖,一眼便发现有两个家伙正扛着一个大麻袋,其他人皆是隐隐将这麻袋围在中间,好似那麻袋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林乐余光扫了眼,隐约见到那麻袋动了几下,更奇怪的是,他隐隐听见一道极为微弱的呼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