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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女孩那些年》第117章

作者:月月猪见疯 字数:2853 书籍:那些女孩那些年

  而现在当朋友在她的口中提到很多次,当她此刻向我说起的一切都要用这个朋友作为开头或者结束语,我已经明白了这个男孩对于她此刻生活的意义。

  听珍珍讲述这些的时候,我始终没有插话。到这里,我很傻逼也可以算是故作深沉的问了一句话:你要跟他了么?

  珍珍大概觉得我问的太直白,或者说她本来不想解释的这么确切。

  我此刻还抱着她,她的呼吸我能感觉到。

  差不多沉默了十几秒吧,珍珍开口了。

  她说,张浩,我们分开吧……这是我最还一次陪你了,他已经追了我很久了,我也已经答应做他的女朋友……过几天,我就会把现在的房子退了,和他住在一起,所以……

  好吧,我不用什么所以了,因为原因够具体。

  忽然意识到,原来发生在很多北漂女歌手身上的桥段,也发生在了她的身上;发生在很多男孩身上的典故,也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本来以为我和珍珍从彼此身上得到的价值和快乐,超越了友谊,超脱了庸俗,但现在看来,我们的结果就像是所有写好的剧本中的陈词滥调。

  忽然想到了一句俗话,叫做良禽择木而栖,曾经的我,是身为北漂一族的珍珍眼中的苍天大树,她依赖我,相信我,给与我,甚至,曾经喜欢我,偷偷的爱过我;还甚至,曾经幻想过真的和我在一起,建立一种激情之外的爱情关系就像昨天我们一起逛街手牵手那样,温馨而甜蜜。

  可是,现在的她,用歌声和音乐作为翅膀,她能飞得更高,看得更远。她需要更高的一棵树,需要更宽厚的一个肩膀只有这样,曾经在她心中卑微和遥不可及的梦想,在这个城市实现自我价值的梦想,才有可能一点一点的实现。

  不错,为了实现梦想,必须现实。

  珍珍曾经不善交际,曾经为了一点点的期望,就对我付出她最珍贵的。

  但是人会成长,会学习,会领悟,虽然这个过程会痛。但北京这座大城市的快节奏,让改变总是来得很快,也让痛很快就会被更多的叫做欲望的东西,所替代。

  她,带着固有的坚强,用学来经验重新分析投入产出比,之后选择新的生活,新的希望,这本来无可厚非。

  所以此刻,我还能说些什么?

  我故作镇定,想要爬起来找烟抽。但现在我的身体却不听我的指挥,依然抱着珍珍,似乎比之前还抱得更紧了。

  这既然是我们最后一个晚上了,也应该是我最后能够抱着她的时候吧?

  人们总说:只有当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也总谈论“为什么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我却认为,这都是扯淡。懂得珍惜也没有用,因为我们抵不过现实;那些时光之所以美好不是因为走得急,而是因为我们在身处其间的时候,只顾着享受美好而忘了沉淀和思考;之后,思考和留恋的那颗心会强悍的粉饰回忆。

  我的话还是很傻逼,我说我艹,珍珍你这也突然了!我可舍不得你啊,还跟我好行不行?

  这番话我本想说的潇洒诙谐,风流倜傥,但事后想想,这是弱者哀求乞讨的节奏。

  珍珍带着伤感的表情笑着摇了摇头,又吻了我一下:她故作开朗的说:我们这样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而且我知道,你身边有那么多的女孩,都比我年轻比我漂亮……

  我固执倔强的拼命摇头说:我就喜欢你,我就想要你,别人都不要怎么办?

  珍珍没有反驳我,而是特别温柔的说道:你不是还有老婆么……等你以后结了婚,要是我们还这样,我充其量就算是个小三啊……

  尼玛,提到阿琴了,这玩笑我有点开不起了。

  我咽了口吐沫,觉得自己这个时候智商太低,说的话让自己太被动了。我,或许应该用豁达的方式的。

  可是,我真的豁达不起来,也不知道这个时候说些什么做些什么,能让气氛变得轻松愉快尽管这是不可能的。

  珍珍却忽然有点调皮的笑了笑:我开玩笑的,主要还是我没有这个福气啊……今天晚上,我还是你的,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然后,用她不算很丰满却很笔挺的胸膛,朝我挤压过来,被子里面的双腿,也缠上了我。

  她无比真实,我无比难堪。

  我明知道我还可以享受温柔,但也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我体力和精力的耗尽,我们之间会像美丽的蜡烛,也烧成灰烬,不复存在。

  这是个艰难的选择,我最终伸手揽住了她的腰,用深情的吻作开始。

  最好,这个吻永远不要凋零。

  之后,我的记忆是错乱的。

  我甚至很恍惚,当时我身体下面的珍珍,是她又不是她或者说,她代表了我心中所留恋和惦念的很多人和事。

  结束之后,我暂时空白没有任何的想法了,就说了一句有点装逼的话:珍珍,要是你和那个人不成的话,我这儿,随时等你……

  珍珍嗯了一声,答应的有点随意,然后摸了摸我的脸。

  她这样答应我,像是一个安抚孩子的美丽的谎言。也让我觉得挺有面子的。

  珍珍的安抚之下,当时心中弥散而来的情绪,似乎不能够叫做痛苦,也不能够叫做失落,更不能叫做不甘心。但是,那种情绪带给我的,是一种深深的无奈,以及终于等到了这一刻,终于等到故事揭晓答案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我仿佛放下了一块本以为微不足道,但其实在我心中还占有了挺大分量的东西。

  放下,或者说放开,是因为它真的要结束了,而我留不住不管我的本意是愿不愿意。

  是的,尽管我想太多,尽管我太多的事情不愿去想,我和她,只剩下最后一个晚上最后的时光,这才是现状。

  一夜,无梦,相拥入眠。

  第二天我终于起的不比珍珍晚,帮她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因为她就要走了。

  我俩的状态和之前两天有所变化,关系不像是情人,而像是了老朋友的那种。

  她一边收拾,一边开朗的跟我聊着天。

  她说她现在的男朋友除了当乐手之外,还做演出经纪,经常会攒一些商业演出,给的钱比在酒吧多不少。

  她还说,如果我需要的话,可以让她男朋友帮着找找这样的演出,多的时候一次能给500-1000块。

  我听得明白,珍珍原来已经混到了这么好,他找的这棵大树不光更高,还更粗更硬。做演出经纪的话,应该是不差钱了吧?

  这一次,我用淡定掩饰自己的自卑,笑着说不用,我唱歌就是个爱好。

  当时感觉到自己特别爷们也别有骨气,嗯,其实24k纯傻逼!放着嘴边上的机会和关系不去争取……

  拒绝珍珍的好意之后,我决定从她迈出这个门开始,我保证绝对再也不会和她联系了,除非她来找我!

  然后说好的她自己走,不用送。

  轻轻的告别,微笑的平静的嘴角,最后一次回眸。

  从那一刻起,从那一句再见开始,我们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

  这或许谈不上多么伤感,也谈不上多么撕心裂肺,但这就是我和她的命运。

  我们曾经交集,曾经亲密。但如果再次在这个城市某个角落相见,我们会认出对方的脸,会想起过去的事,但还会彼此微笑么?会主动上前说出那句好久不见么?

  关上门,我坐在沙发上开始抽烟,脑海里面已经开始想念和回忆。

  事实上,在结束这种关系之后,我的确经常能够想起她至少每次在店里,准备登台唱歌的时候,会有意无意的瞄向身边的位置,然后发出一声只有自己才能听得见的叹息。

  我记得她,第一次上台唱黑色幽默。

  我记得她,第一次推开我房间披散头发。

  我记得她,蜷缩在床上不肯睡去,只为等我到来。

  我记得她,在洗手间和我的那次激情。

  我记得她,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性感越来越有女人味,和她的歌声一样越来越能打动人。

  我还记得她,在我们最后相处的时光的某天里面,好像恋人一样,手牵着手,漫无目的的走在商场里面,她为我和我们买了一件白色的t恤。

  所有的画面,都定格在了我和珍珍当时并肩站在一起,对着镜子试衣服时候的情景。

  可是她的容颜,我已经开始遗忘。

  唯一深刻到骨髓的,是她曾经迷惘和胆怯、现在却转变为自信妩媚的眼神。

  在这里补充两件事情。

  那天晚上,我有演出,开车去店里面,帅帅见到我就像是见到亲人一样。然后,非常迫切和八卦的问了一个问题:哥啊,珍珍去哪了啊?

  尼玛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没好气的骂了一句艹,她去哪儿我怎么知道啊……

  帅帅的表情变了变,说哥,怎么你不知道啊,珍珍已经从咱们店里面辞了,说以后不来咱这演出了。我还以为是你知道呢……

  好吧,我终于想起我忘记了什么。如果珍珍一如既往,她是不可能接连几天和我在一起的,因为她有演出任务。

  从这里辞了,她就要和过去彻底说再见了吧?

  而我和她,也彻彻底底的失去了交集。

  酒吧歌手的这个圈子其实在北京来说不算大,我和珍珍也有见面碰头的时候。她的身边不寂寞,的确有人陪。

  但我发现,之后我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再也没有穿过那双深色的旧短靴。

  第一百四十一章燕郊之夜

  生活在路上,珍珍和我都是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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