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得到一个让我羞愧很久的答案。原来,是落九郎在王大婶那里早存好了饭钱。他说怕他若一日未归,回家便看到荆国王都第一个因不会做饭而饿死的女子。
这不仅打击了我作为受百姓敬仰的储君的尊严,也极大否认了我为女子的身份。
至于晚饭,落九郎偶尔会带些吃食,其他都是他自力更生来生火煮饭。真是个合格的贤夫啊,我
摸着下巴看在厨房烟火里依旧青衫从容的他,垂涎三尺。
直到有一天,在家捧着戏本子看得昏天混地的我,被一阵轻而缓的敲门声惊回了神。我有些疑惑,一般来说,落九郎这里是极少有访客的。
我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卷,去开了门。
等看见了那人的面目和眼神,我突然有了一种危机感,这,莫不是落九郎的旧情人找上门来了?
我又哀叹了一番,这个艰辛的尘世啊,女子不仅要和女子抢男人,竟还要和男子抢男人。
那是个极为精致的男子,二十上下的年纪,轮廓如刻,冰雪冷容,眸过处行尽万千风情。虽然面容年轻,但一看便是少年老成,端肃沉稳之人。
当然如果那双眸子如结寒霜般冷冷瞅着你的时候,你就感觉不到任何风情了,你只会开始暗自在心里敲着小鼓,我到底是欠他钱还是欠他人了?
欠人对我来说比欠钱严重,欠钱我可以让他直接去户部找自家账房要,欠人我该怎么办?东君我很不擅长仗势欺人,也很不擅长强抢良家民男啊。
当然对落九郎来说,欠债不还是比杀人放火还丧尽天良,天理不容的事。
他很是熟门熟路地进了门,直入堂舍,我在门口呆了半会子,缓缓关上了门。来者不善,吾须谨慎。
男子解开斗篷,精致而华贵的月白长袍便露了出来,吸引我眼光的是长袍正中的一个“墨”字。
我的目光悄悄从他的袍子上再转到他的面容上,开始琢磨他的身份。我思量片刻,觉得那个“墨”字和官员们胸前的禽兽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既象征了他的职业,也象征了他的地位。
难道他是个墨坊主?
未等我思考完,他浅慢地解答了我的疑惑,他道:“我是墨家人。”
我愣了愣,随后打了个哈哈:“啊哈哈,原来是墨先生,久仰久仰,幸会幸会。”这一句纯属交际套语,未有任何感□彩。
可是他似乎并不如此认为,目光如刃劈在我脸上,声色俱厉:“他竟将墨家事告之与你了!”
我打小便是在父王那棍棒底下磨练出来,自然不惧他这番颜色,我只是疑惑,墨家又是何家?这位墨家人当真是墨坊主?莫非落九郎带走他什么行当机密?
他冷笑了一声:“这也可料。他既容你在身边,这些事以他纵来不知轻重的性子告诉你也无甚奇怪。只不过,他敢如是做了,这位姑娘你可又愿陪他承担此后的诸般后果?”
我云来雾里去听了半晌,约摸总结出来他的几个意思。第一,落九郎当真有秘密;第二,这位墨家人似乎认为落九郎将那秘密告之了我;第三,告之我的后果很严重。
想到这我有了些许底气,后果再严重又如何,作为荆国的东君,哪怕我烧了天都的皇宫,皇帝似乎也不能将我如何,顶多罚荆国出钱再修就是了。
于是我坦然而淡定地看着他道:“无论何种后果,我自是甘愿与落九郎一并承担。”说罢,我为自己的深情执着暗赞了一声。喜欢一个人,自是要与他福祸与共的。
若是数年之后的我,回头看这场对话,一定会为年少无知、狂妄自大而长久叹息。
而后那位陌生男子告之我他的姓名,他说他姓洛名书,与落九郎同来自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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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四章 一别君无期 ...
作者有话要说:隔两天更新的人顶锅盖爬过来,身体不适造成心情不好,怎么也找不到码字的感觉。今天调整的好一点了,一大早就爬起来码字了,恕罪恕罪。
千古史册,历来凭的是太史手中一杆笔而流传下来。金戈铁马,帝王功业,功成势败,不论是漠漠烽烟还是盛世烟花,都只化为现下枯黄的一页书墨。
而轰轰烈烈的江山美人之争也不过是眨眼烟云,一世南柯。
光和影,昼与夜,从来都是相生相伴。
行走在“黑夜”中的墨家人们,就是与庙堂太史寮遥遥相对的江湖“史官”。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记载这千年百载间所发生的一切。
没人知道它的存在,除了他们自己。低调谨慎的行事,冷观尘世的眼睛,还有严苛独特的规则,这一切掩盖了这个神秘而古老的家族的存在。
落九郎曾经也是其中的一位,只不过在若干年前,处在叛逆期的他和我一样逃家了。
但凡世人逃家,理由不过就那几种。如我,是为守清白,其他左右不过是为了理想啊,幸福啊之类的。可是落九郎的原因就分外独特了,那就是他因八卦过多而离家出走。
这在意料之外也在清理之中。史官是做什么的,其实就是个记流水账的,但凡史中大小事件,点滴不漏一一记下。而墨家做为民间史官,自然大千世界,无所不记。
而这样的墨家,有着世外之族的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永远是历史的旁观者或者说是守护者,绝不能插手其中。
当年的落九郎无法忍受墨家令人窒息的沉闷和无数让人烦躁的琐碎事物,从而逃离了它。但他未忘记他所担负的职责,因而选择用说书这一方式来将历史和传说流传下去。
工作和娱乐相结合,我在心底为他赞了一声。如果也能用说书来应付东君所要学习的各种礼仪功课和处理的公务,那我的效率想必会大大提高。当然,如果我不会因此天天去宗庙里祖宗牌位前报道的话。
洛书告诉我这些时,眼神冷酷,像是看着随他一字一句步向死亡的人一般。言语确实有这样强悍的力量,可以一瞬杀得对方片甲不留,也可以缓慢而厮磨地将你凌迟。
可是他并不知道,被阴谋和诡言浇灌着长大的我,并非那样轻易地就能被他只言片语击败。否则,我想我也不会长久地担着这东君的名号了。
“以你的身份,是不该和落九郎在一起的。”那双冰冷的眼睛看着我“落九郎虽然人不在墨家,但是墨家的规矩他是必守不背的。否则,那样的下场是你和他都无力承担的。”那样的目光犀利如炬,照去我所披着的面具,我想我终还是输了。
溃不成军用来形容我此刻的状态也不为过,因为我无法反驳他说的每个字,只因是我先骗了落九郎,这场相遇从开始就掺杂了欺骗。
又是输在我与生俱来的身份上,我能怎么办呢?身为荆国的储君,自从生下来那刻被钦天监那居心叵测的老头盖上江山之主这一戳时,我就注定了愿而不得这悲情一生。
就如同年幼时我站在书案后一笔一画练着字,可眼睛不住描着窗外明媚的光景蠢蠢欲动时,父王的戒尺就会立刻落了下来,他道:“小事不专,于大如何?”
每当我伸手想触及自己想要的东西时,总会有人站出来对我说,东君是不该也不能要的。都说我是未来国君,将坐拥天下,我却觉得我是这天下最可怜孤独的人。因为给我的我都是不想要的,想要的我永远要不到。
我想我有必要垂死挣扎一下,为了我那点可怜的自尊:“你既然知道我是何人,你也应知道,天下都是我的,还有什么是我不能要的?”我口气狂妄,心下无比心虚。
“既然如此你就不妨看看落九郎他知道你身份之后,可还留你在此?”他绷紧的下颚僵硬地牵扯起了一丝笑,很是淡漠和嘲讽。
他走时,背对着我留下一句:“你这般的年纪,所谓的喜欢也不过是一时兴起罢了。”
夜色一寸寸沿着天边流淌开来,像一滩浓墨浸入了这百年王都的风骨魂魄中,喧哗熄灭,灯火点燃。天上的雪像零散的星子,轻轻飘飘洒下来,风一吹,便会细小雪芒打在脸上。
我坐在门外廊下,抱着暖手的小碳炉,铜孔里还能隐约见着点点红光,一闪一烁,如同我现在上下忐忑而不安的心绪,还有一丝丝的委屈。
我是储君,可我也是一个女孩子。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自己的感情被人质疑,是一件很受伤的事情。于是我开始探究我究竟是不是有所有官家子弟们对感情的通病,那就是一时兴起。
我记得有次躺在假山上睡午觉时,偷听到了宫娥们对于爱情这一贯穿人生始终的话题的探讨。然后我听到了句觉得很经典的话,此话如是道,爱一个人就是你给那朵花浇水,而喜欢一个人,则是想把这朵花摘下来。
对于落九郎,我是否只是一时兴起看到了朵漂亮的花而把他摘下来呢。我想了许久,终于肯定我并不喜欢辣手摧花,因为这是个很不划算的事。摘了的花,会很快枯萎,而我是想和落九郎长长久久在一起的。
我也不是一时兴起想起来时就给这株花浇水,我想,我是要圈养它的。它在一个风雪夜里埋入了我的心,我会用漫长的时光来栽培它,以至于它在我的生命里生根发芽,开出芬芳动人的花朵。
如此很好,我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可是时间已过了很久很久,我都开始怀疑,落九郎是不是直接就在茶馆被洛书那个冰美人打晕了抗回墨家的时候,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道熟悉的青影从门外侧入进了我的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