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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凶猛(出书版)》第10章

作者:轩辕鸿鸣 字数:2963 书籍:南朝凶猛(出书版)

  孙教主的兵马也正好做着相同的事,出营打探,在河坝上,两下遇个正着。兵力对比,几千对几十,同时除以最大公约数,100:1。

  这时刘裕的队伍开始骚动,有人说跑吧,问题是后面是大河,前边被包围,兵法上对这一地形有个很准确的称谓——死地。

  有人说投降吧,不过听说孙教主有个不好的习惯,杀降。

  只有刘裕庄严肃穆地站立着,这让一路在背后对他议论纷纷的士兵们非常吃惊,他那肃杀的表情和严厉的语气令人窒息,那刚毅苍凉的声音终于响起。

  “我们身处死地,逃必死,诸位如要投降,可即出行,我不阻拦,但若不走,唯有同我一途,奋勇杀贼,一死方休!”

  他看着眼前的这些可爱的士兵,突然心中涌起了一股巨大莫名的悲怆,自己梦寐以求的战争竟然这样如约而至,有多少人可以活下来呢,还能看见他们吗,自己呢?

  他用可能是一生中最温柔的口吻结束了这次训话:

  “诸位珍重,若有来生,同享富贵。”

  士兵们听到这句话,都抬起头来,他们惊奇地发现,刘裕的眼中竟闪烁着泪水。

  什么都不用说了,对于这些在刀口上度日的人来说,宁可被人打死,不能被人吓死。战士最好的归宿就是马革裹尸,拿起屠刀,和狼崽子们干一场吧。

  于是他们列好队形,屹立在河边,那里就是生命的终点。

  刘裕在士兵的眼中,此刻就是上帝,就是主宰世界的神!他们能否活下来就看你了!而现在身临死地,敌我悬殊,所有的谋略和战术都没有用了,最大程度发挥士兵的战斗力,是将领的责任,只剩下最后一招,亲自上阵。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却也是唯一的办法。

  刘裕手舞长刀,“杀啊”!几十头饿虎扑向狼群。

  孙恩的军队呆住了,从没见过几十人敢找几千人拼命的,一时大乱,纷纷后撤。但退了一会儿,他们突然想明白了,一百比一的优势,就是伸着脖子让对方砍,一天能不能砍完都是问题,以一敌百,火星人都知道,地球人做不到。

  就这样,两群并无仇恨的年轻人在一块并不开阔的河堤上展开了决战,有的胳膊断了依然用牙齿撕咬着敌人的咽喉,有的脑浆迸裂依然挥舞着战刀向前乱砍,有的被鲜血遮蔽了视线仍然用双手死死掐住对手的脖子。就这样,一场惨烈无比的大战在进行,没有规则,没有裁判,奖励是属于哈姆雷特的:生存或是毁灭。

  身边的战士全都死光了,死状甚惨,没有一个有着完整的尸首。只剩下刘裕了,他的身上也早已被鲜血染得没有一块白色。

  不成熟的男人会为了理想壮烈赴死,成熟的男人会为了理想苟且偷生!

  刘裕在用尽力气砍死了两个敌人之后,身上也多处受伤,为了避免力竭被擒,更是想搏一个活命报仇的机会,他一翻身从几米高的大坝上纵身入河。那些长生贼寇一看,河里已浮起了刘裕的尸体,一个个便在那里面目狰狞地狂笑。

  正在此时,突然有人看见大队的北府军出现在不远处,于是长生兵们一阵骚乱,纷纷从大坝上屁滚尿流地后撤,准备逃跑。

  就在这时,突然大坝上一声大吼,一个满身污泥血水的大汉屹立坝顶,他杀气冲天,双眼血红,挥舞着长刀,像切菜般地砍向这些神兵天将们。

  于是长生兵们彻底崩盘了,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刚才明明已经在水塘上浮尸半天的大汉能活过来,难道这才是真正的水仙附体,再加上大队北府军的喊杀声已到,于是兵败如山倒,全部向坝下溃逃。

  刘裕发狂了,他挥舞着砍刀肢解着那些跑得慢的和因受伤跑不动的贼兵们,无数的贼兵在他刀下哀嚎,成为等待屠宰的羔羊。他一边砍杀,一边狂吼,那吼声中带着冲天的恨意,也带着无限的悲怆,他要给他的士兵报仇。围绕着大坝的是一条大河,刘裕出巡的时候,河是墨绿色的,出来时河是殷红色的——这都是我干的,我已成魔,我叫刘裕。

  这样疯狂血腥的场面,都被赶来的大队北府军将士看见。这队北府军的主将,正是刘牢之的儿子刘敬宣。他因为在军中等刘裕不见回来,使率骑兵去接应,结果看到了自己当兵大半辈子都没看到的场景。刘敬宣也是当世名将,杀人无数,从不皱眉,但眼前这一个人追着几千人玩命疯砍的场面,还是让他心跳加速,血脉贲张,血腥的战争也是有它的美感的,刘裕在那一刻宛如天神,一举一动都透露着灵魂的性感,这才是骨子里真正的性感。

  从此北府诸将视刘裕为神人,刘裕一战功成!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过:没有彻夜常哭过者,不配谈人生。

  是夜,刘裕哭了,一个人偷偷地哭。

  第一次带兵就全军覆没,几十个半天前还生龙活虎的面孔如今只剩下河边枯骨,虽然军中到处都在传颂着他一个人追着几千贼兵玩命的神话,但只有他自己知道,神话究竟神在哪里,如果没有装死,如果没有刘敬宣,如果没有那些同生共死的兄弟们的奋勇杀敌……

  那个晚上刘裕掩埋好战友,和他们每个人都干了一杯酒,然后和每具尸体都重复着同样的话:若有来生,同享富贵。

  我相信,这些士兵的灵魂是欣慰的,在那个视人命如草芥的年代,有这样一位带头大哥,他把士兵当成兄弟,而不是像饮料瓶那样,喝完就扔掉,这就是战场的情谊!

  战场很精彩吗?菜鸟都很神往,因为他没有见过里面的人哭。

  这其实是一场败仗,惨烈到无以复加的败仗,不过强人和庸人最大的区别就是能否从逆境中汲取东西,能否迅速地爬起来。

  当你失败了,就把它作为人生财富;成功了,就是财富人生。

  就这样,一场惨败教给了刘裕三样东西,三个伴随他一生的财富。

  一是冷酷。战场上和自己在家乡混生活打架完全不同,只有真正面对那些残缺的尸体,你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冷酷,在这里你会亲眼看到自己的亲人和战友被敌人杀死,或者身负重伤在地上痛苦地呻吟。你会被愤怒和痛苦所鼓动,毫不留情地杀死一切与自己敌对的人,给地上的伤兵补上一刀,然后一个人在尸体旁边喃喃自语,这就是炼狱,只有强者才有权力生存。

  二是坚强。摔跤以后什么都不要想,先爬起来再说。即使你屡战屡败,但必须屡败屡战!即使眨眼间几万人在身边灰飞烟灭,成千上万的军属们痛哭流涕,你也必须心如磐石,即使败给同一个对手一百次,也要自信,第一百零一次较量的胜者一定是自己。

  三是以身作则。那些士兵并不是奴隶,而是你的兄弟,他们和敌人并不认识,也没有仇恨,之所以拼命仅仅是因为你要他们这样,所以你必须爱他们,为他们负责。从此以后,刘裕在出征前,总是将代表他的那面帅旗放在前列,以保证所有的士兵都能看到他的帅旗,无论士兵们在何处奋战,只要看到这面旗帜,他们就会有勇气战斗下去。所有的战利品,也全部奖给部下,对于勇士,任何褒奖都是值得的!

  名剑自古皆风流,一曲知音天下求。青锋三尺英雄魄,豪情亦化绕指柔。

  北府大军到了,孙教主露出了孬种的本色,前几天还在做梦想着打到皇宫去,听说北府大军来了,立刻想到守住城池,做个越王也不错。后来又听说,北府军一个小队长把自己的前锋营给灭了,立刻二话不说,跑吧。

  不过邪教教主还是很会利用人性弱点的,他命令把抢来的金银珠宝和美女一路乱扔(当然,最贵重的珠宝和最漂亮的美女他是没扔的),北府军也很争气,全部接收,不追了。

  刘裕想劝刘牢之宜将剩勇追穷寇,但老刘是个实在人,打仗就是为了钱,现在有钱了,还追个屁,司马元显发的军饷也没这么多。

  刘裕又说,士兵的职责就是要打仗,刘牢之说,这个俺懂,所以让手下的人拿三吴百姓练练手,又抢又杀,不能让部队没了兽性,没了兽性就没战斗力了。

  刘裕摇了摇头,没办法,竖子不足与谋,但不与之谋又和谁谋呢,人在屋檐下,只好退了出去。

  刘牢之却笑了,这是政治,养寇自大,你不懂,至于百姓,本是羔羊,关我何事。

  就这样,刘裕目送着孙教主带着几十万邪教信徒,跑到了海岛(舟山群岛)过冬了。

  打完仗了,该要论功行赏分地盘了,不过有个地方谁也不去,句章——这是个距离孙教主老巢最近的地方,最近的意思就是最危险。

  刘牢之的手下将领们都和领导一条心,好不容易从前线来到这富庶的鱼米之乡,孙教主留下的银子和美女还没有消费呢。人生在世,食色二字,委屈谁也不能委屈自己,这个时候有危险争着上,那是九级脑残,于是都低下头,谁也不说话。

  “我去”,一个坚定的声音答道。

  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刘裕早想独当一面,不想和这些穿着军装的强盗为伍。

  刘牢之也早就对刘裕整天说的那些不利于军心、破坏大家一起发财的话烦得不得了,正好让这个不懂得潜规则的家伙去句章守卫,这叫人挪活,齐活。

  不过刘裕临走前向刘牢之要了个东西,一千个士兵。

  刘牢之明显刚抢完东西,心情不错,大手一挥,随便挑。

  我自己选。

  就这样,刘裕自己挑选了一千个和自己一样,不愿当强盗,有着职业军人精神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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