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桀安静的听完林飒的浅浅道来,这种云淡风轻的语气只会更令人蹙眉,没有抱怨也不自哀自怜,仿佛一个彻彻底底的旁观者。
“所以说,我只能靠自己。”林飒唯独这句话说的铿锵坚定,她没有好命能受到过多的庇佑,也不愿去麻烦朋友,真正无法抉择的事她只有藏在心里。
看着司徒桀在一旁皱着眉若有所思,林飒拍拍牛仔裤上的灰说,“我也不想回店里去了,晚点带你去我以前打工的地方,请你喝东西当听我啰嗦这么久的报酬。”她有些懊恼自己为什么会对他说这些甚至没对秦立菲说过的话。
“好啊。”司徒桀迅速的收起思绪,露出那副醉人的微笑。
两人索性打车到别的区,等吃好饭也将近四五点了。林飒吃饱喝足又心血来潮的想去打电动,拗不过她的司徒桀只好舍命陪君子,顶着奔四的名头和她一起混迹在各式校服书包中。
“我想要那个大号hello kitty。”林飒指着橱窗里的玩具说,她不是没想过集齐这么多游戏票的钱都能买不只一个了。
司徒桀刚想嘲弄一番,忽然想到适才林飒眼里因为桑青一家三口的落寞,心疼不已。“不就一个破猫么,你要几个我给买几个不就得了。不然要集到什么时候去”
“不要,我办卡去了,以后每个礼拜我都要来,看什么时候能把它带回去。”林飒说不出是种什么滋味,在见到桑青后心底最深处有个缝隙开裂了,她也许不是真的喜欢那个带蝴蝶结没嘴的猫,只是此时此刻,她想找一个小小的寄托罢了。
在这种环境里,人果真会变得幼稚无比。投篮是林飒最爱的项目,一是出票多,二么她自虐的很享受手酸到举不起来的快.感,还逼司徒桀同她一起投。
“你不要和我抢呀,我投好你再投,不然都被你打掉了。”林飒一边塞硬币一边关照司徒桀,这语气简直和NBA教练有的一拼。
司徒无奈的点点头,若换做平时他必将还击但现下,他只想让这个女人高兴而已。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穿梭在游戏厅里,只要是出票的游戏都被他们玩了一遍,那些初中生都惊讶现在的叔叔阿姨体力和心态还真是好啊。好在林飒不知道她在司徒桀的身边已经被自动被冠上“阿姨”的辈分了。
“哦呵呵呵呵,我离手擒大猫又近了一步了,好爽~”把一堆票拿到机器前去点,竟然数量还不少,标记着的卡被林飒小心翼翼的塞进了皮夹,她估摸着最多一个月就能抱着它回家了。
林飒看看手表差不多7点半左右,她领着司徒桀走到不远处的一条酒吧街上,因为时间还早所以不甚热闹,可每当10点过后这儿又是另一番景象,S市从来不缺热闹的地方。
林飒推开Blue Banana的大门,里面的服务生她一个都不认识了,一张张稚嫩的面孔折射出当年的自己,而彼时就好似近在眼前。
“看看谁来了!!这不是Lisa么?”终于碰到个熟人,调酒的陆朗一眼遍认出了林飒。
林飒热情的和陆朗打了招呼,“我以为除了大头你们都不干了呢~”大头本命吴梓鑫是个怪胎ABC也是这儿的老板,他头不大但干出的事儿常常让人头大,所以才有了这么个外号。
“没呢,我怕我一走,Blue Banana倒闭,大头到时候带着老婆孩子到我家打地铺,哈哈哈。”
熟悉的人和熟悉的地方,林飒没有理由再去感伤,她向陆朗介绍司徒桀,也毫无疑问的获得了暧昧的眼神。
陆朗当年还曾经对林飒动过小念头,可惜大头护犊的很,老是说林飒是自己干妹妹,怎么能被他给染指,等时间久了大家混熟了,也就不了了之。
“大头呢?这儿是不是重新装修过了?”话匣子一打开,林飒便收不住了,这里的人都好像她第二个亲人,尽管离开后很少联系但那份感情却是割不断的。
陆朗点点头,他朝林飒耳语道“那么好的菜,你不吃?”
林飒随即明白他说的是谁,偷偷睨了眼坐在小木椅上的司徒桀,不知该从何作答。“恩。。。我怕太补了,消化不良。”
“去你的,到时候大头看到你又要发疯了,哼哼,你这么久没来看他,有你受的。”陆朗幸灾乐祸的说。他和林飒都算是Blue Banana的元老,当初大头才刚开店就聘了他们俩,一个专职调酒一个兼职服务生和驻唱,所以革命感情也深厚的很。也是他看着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吧渐渐的成为S市的小地标。
“不和你说了,我喝酒去,给我们调你拿手的哟~不然不给钱!”林飒挥挥手从吧台离开回到司徒桀的身旁。
只见陆朗熟练的上下摇晃容器,随心所欲的让它们上下旋转高抛落下,没一会儿两个盛满同色系鸡尾酒的高波杯就送上来了。
“别拿错了,深色的女士的,这杯才是男士的。”陆朗亲自过来,并在浅色的那杯上用打火机轻轻一点后推向司徒桀。
拿起吸管一饮而尽,渐渐的司徒桀的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他毕竟也浸淫夜店多年,搞噱头的鸡尾酒不是没见过,可眼前这杯的口感实在难以形容。高温将多余的酒精味道散去后,各种复杂的香气和味道在舌间纠缠,最终唯有甘甜沉淀却不见辛辣。
林飒看见司徒桀一副享受的表情也迫不及待的抿了起来,刚入口便是烧喉咙的呛辣可其中还夹杂着甜腻,再一口那种灼烧的感觉不见了但多了一丝苦涩,不能直观的评价说好喝亦或者不好,陆朗一向喜欢把客人的情绪加到调酒中,这也是他受追捧的另一个原因。
“嘿嘿,二位慢用,我干活去了,这两杯当我送你的,好好体会吧。”陆朗跟着音乐哼唱着回到吧台。这两种酒不就和他们俩一样么,一个多变无常一个深不见底,他猜这男人应该远远不是表面看似的放浪吧。
“你以前在这儿打工?”
林飒放下杯子点头道“本来当服务生的,酒吧里小费可比什么咖啡馆多多了。”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冒着被谢木辰误会的危险来到这里,她上大学那会儿也觉得酒吧都不是正经人待的地方,更不要说别人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步棋也是林飒的最终招了。
“后来我们的驻唱有天感冒,我代替她唱了一晚上后,大头索性就把那人给辞了,说他这是对我废物利用。”林飒摊手,“明明就是被我曼妙的歌声折服了好不好。”
自从当起驻唱,林飒有时一晚上拿到的钱可以抵她两个月的生活费,这么拼命也是因为有一个信念,可现在想起也只剩下唏嘘了。
司徒桀相信林飒在这种地方也能游刃有余,她天生就是同别人打交道的料,说的难听点,见风使舵也不为过。可司徒桀不知道林飒从小因为想讨母亲的欢心,才会那么努力认真的揣摩他人的心思,察言观色,直到上了初中她才终于明白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
“去唱首给哥听听,反正现在就我们,难听也不会吓着别人的。”司徒桀怂恿林飒说道。
林飒手一伸,“我一首歌很贵的,这位先生。”
司徒桀把整个皮夹放到林飒手心里,故作轻浮的说“爷高兴了,都是你的。”
被盯得双颊绯红,林飒起身边走边心不在焉的问“陆朗,我那时候用的破吉他还在不在?”
“休息室里面呢,大头有时候还会弹给他儿子听。怎么?手痒了?”林飒的指法是大头教的,用的也是一把很普通的民谣吉他,可自弹自唱的女青年终归很走俏,再加上林飒的歌声本就吸引人,所以没多久就招揽了一批专门为了听林飒唱歌的固定客人。
调好弦试了音,林飒把麦克风摆好便坐上高脚凳,“It's not so easy loving me”如喃呢般的慵懒歌声吐自双唇,手下轻轻拨弦配合着《save me from myself》的慵懒曲调。司徒桀双眼紧紧锁着台上的林飒,她穿着白色的T恤,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吉他下的二郎腿随性的晃动打着节拍,怎能不叫人痴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