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消失的痛苦比肉体的痛苦还要让我难过。我想到了死,可父母不允许我这样做,他们每天都在我门外哭喊劝说,告诉我,这只是一种病,慢慢会好的。
每当他们看到透明的我身着一身睡袍的古怪样子,看到睡袍中我空洞的身体时,那种尴尬的表情告诉我,我的病永远不会好了。
归根结底,这一切都是因为桑美的存在!〗
看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我仍不敢确信这都是真的。至于这本日记,我想,肯定是建安那次撬开嘉美房门后,无意中发现的,他发现了嘉美多年来的秘密。此时此刻,我彻底相信了建安,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他一直想告诉我真实情况,他从这本日记中看到了嘉美对我强烈的嫉恨,看到了我的危险。
我不知道该恨自己还是恨嘉美,我疯狂大哭,一边哭一边摔打着家里的东西,恨不得把这个家彻底摧毁。我大喊着嘉美:“你出来!你出来!出来!”
等待我的,只是嘉美肆无忌惮的大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上学,一直待在家中,不吃不睡。几天后,学校通知了西江城的阿姨。阿姨立刻赶到老家,将奄奄一息的我送到医院。之后,我跟随阿姨一同回到了西江城。
第11章
我病了,回到西江城后,我一句话也没说过,像个傻子一样。我没日没夜地做噩梦,梦中,什么都没有,只有嘉美的笑声,像地狱深处传来一般,在漆黑的虚空中盘旋,震得我耳膜都疼。阿姨终于受不了我这个样子,她冲我发火,发完火后又心疼地搂住我,问我:“桑美,你到底怎么了?你在老家经历了什么?告诉我!”
我缓缓扭过头去,看着阿姨的眼,我憋得很难受,我想是时候告诉阿姨了,于是,我说:“阿姨,你知道吗?嘉美还活着,就活在老家的家中,一直在那里……”
阿姨的眼睛瞪大了,她不相信我的话,她无奈地摇着脑袋,搂我搂得更紧了:“桑美,不要这样……”
我只有苦笑,看来正如建安所说,这种事没人相信。
不久,我被阿姨送到了医院,她认为我的精神出了严重问题。医生听了我的话后,确诊我得了可怕的精神病,他们说是因为我太怀念死去的亲人,以至于出现幻觉,认为嘉美还活着。我没有反驳,因为反驳没有用,我乖乖地住进了精神病院。在那间白色单人房间内,常常可以听到嘉美的笑声抑或哭声,有时候,我甚至能听到她的说话声。
她故意凑到我耳边,轻轻说:“我要你活得比我悲惨!”
我知道嘉美偷偷跟随我一起来到了这里,我已完全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尽管,在别人眼里,我的精神病越来越严重,因为他们时常会看到我对着空气说话。最伤悲的莫过于阿姨,她每一次来看望我,我依旧如故。我想,这世上再也没人能理解我、相信我那就我索性这样一直活下去,在自己的真实世界中。
第12章
即使如此,我也无法安然。
是一次探视,阿姨来看望我后,在门外和医生的对话,被我无意中听到。她如泣如诉地说:“医生,你一定要治好桑美,她是个好孩子,她有大好前程,不能就这样毁掉。你不知道,她其实很可怜,在她刚刚出生时,父母就去世了,是我姐姐和姐夫收养了她,可姐姐和姐夫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孩子……”
听到阿姨的话后,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大了。原来一切都是假的。
原来,一切都是可以解释的。
那天,我的世界天翻地覆,原来我一直自以为是地以为,父母是因为嘉美的不幸而疏忽我,其实这根本就是我的一相情愿,我不是他们的孩子,我从一开始就和他们毫无关系。在他们看来,我只是一个被收养的可怜儿,没有血缘关系,没有亲情,一切都出于同情怜悯。确切地说,我跟他们没有一点儿关系。
而嘉美,是他们的亲生骨肉。
不管嘉美多丑、残疾,哪怕像魔鬼一样可怕,他们仍旧对她不舍不弃。那我又算什么?一个附属品?一个填补他们生活的玩偶?我现在终于明白,父母将我送来西江城,是因为他们不需要我了,或许,对他们而言,我的存在真的威胁到了嘉美。在他们眼里,我就是嘉美怪病的唯一病原体——是我的存在导致了嘉美的恶疾。我跟他们根本不是一家人!
那晚,我混乱了。混乱后,我感到有一种痛正由胸膛内部一点儿一点儿地传遍全身,越来越痛,越来越难以忍受。我无法克制地开始嫉恨嘉美,我多么希望能成为父母的亲生女儿,哪怕一生残疾、一生病态,但可以得到他们百分之百的关爱。这是一个我无法改变的事实,今生今世,不管生与死,我永远无法得到我希冀的。我永远不可能成为嘉美。
我一夜未睡,清晨时,在稀薄的阳光照射下,我看到自己的双手正缓慢变化,一点儿一点儿地逐渐透明,直至完全消失,像某种病菌一般,这种透明的病态很快蔓延开来,顺着我的双手缓缓地将我遁形了,我彻底看不到自己了。
在最后一丝皮肤消失后,我惊讶地看到了嘉美她蓬头垢面地蹲在我面前,仰着脑袋晒太阳,似是发现了什么,扭过头来,浅浅地笑了:“恭喜你,我的姐姐,你终于也病了。”
第13章
嫉恨,也许真的是一种病。
传染性极强。
在你竭尽全力想得到别人的东西时,不知不觉中失去了自己。
良人
〔良人,又名“食”。古代妖怪,因人而生,可善可恶。〕
第01章
阿良回来时满身酒气,我将他扶到床上,才发现他脸色惨白,不停地哆嗦,闭着眼睛,像睡着了,又好像浑浑噩噩在半睡半醒之间,可以清晰地看到眼珠在眼皮下不停地翻转。我起身,打算去倒一杯热茶,好给他去去酒气。
阿良猛地睁开眼睛,一把抓住我:“别走,楚楚你别走!”
那双手冰凉彻骨,好像死了三天三夜的尸体。我急忙为阿良使劲搓了几下,埋怨地说:“怎么喝成这样?”
这死人竟然喃喃自语地睡着了。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抽出手来,取来毯子,小心翼翼地为他盖好,看他睡得死沉,不忍叫醒他,权且让他在沙发上睡一夜吧。只是这么多年,他睡觉的样子永远不变,死皱着眉头,永远一副纠结的模样。
我伸出两根指头放在阿良的眉棱骨上,用力抚去,这才舒展开来。他下意识地翻了个身,顺势抱住我的腰。我苦笑,看来今晚又要这样挺一夜了,男人总是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说起我和阿良,彼时,我们还是年幼无知的孩童,那时他大概只有花池子那么高。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中学,再到高中,大学毕业工作,一直没有离开对方的生活。
不得不说,缘分这东西真的很奇妙,有时让你不得不信。
记忆中我们这种纯纯的友谊发生变化时,应该是初中。那时,阿良已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俗气一点儿说,简直就是童话小说里的白马王子,大家都很喜欢和他在一起。
和阿良相比,我要显得平凡许多,戴着牙套和眼镜,俨然一个脾气刁钻古怪的教授夫人,每天抱着厚厚的课本,在学校里穿梭往来,就这样一直耗到了大学。天知道我那时有多自卑,偶尔从学校操场经过,看到阿良打球,莫名其妙地会有一种距离感。
好在,我还算个理性的人,童话故事只适合童话世界,于阿良而言,我或许真的只是一个从小长大的好朋友。于是,我学着克制自己的感情,克制自己的冲动,尽量远离阿良,让自己更加冷静地面对彼此。
我甚至作了最坏打算,毕业,工作,远离家乡,逐渐生疏,直到不相往来,渐渐遗忘。
现在回想起来,我和阿良能走到一起,也许真的就是上天注定。
那一年我们这个南方小城出奇的冷,大雪漫天。我去阿良家拜晚年,离开时已有些晚,街道上并不黑暗,积雪反射着路灯的光芒,明晃晃的,很刺眼。阿良送我回家,转过街角时,突然一把拉住我:“楚楚……”
我被阿良从未有过的异样眼神吓到,像是数九寒天里跳动的两团火。没等我问他,他再一次开口,一个问题问得我很尴尬也很兴奋,他说:“楚楚,这么多年了,你喜欢过我吗?还是你从未……”
那天,我的心狂跳不已,大脑混沌,半天说不出话来。
后来,阿良回忆当时对我表白的那个夜晚,总是取笑我,说我傻得就像个痴呆儿,每每此时我只有狠狠掐他一把。他打死也不知道,那天我有多高兴。
那天之后,我和阿良开始交往。
我知道这对我来说,真的是一个甜蜜而艰难的决定。或许是阿良太过优秀了,身边总是不乏年轻漂亮的异性。和那些女人相比,我的确有些古板、有些传统,就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阿良为什么会选择我。
不过,当阿良向我求婚的时候,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嫁了。
第02章
阿良最近很古怪,不知是不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他和以前不大一样。记忆中,阿良是很阳光的,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相反,我的性格倒很安静,总有朋友开玩笑地说,我们很互补,但最近他的情绪变化无常。
有时正吃着饭,阿良会停下来,默不做声地看着我发呆,样子像个老年痴呆症患者,要我一再提醒,才恍然大悟地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