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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妖怪志(出书版)》第51章

作者:花布 字数:2834 书籍:新妖怪志(出书版)

  我惊叫一声:“这是什么?”

  季风苦笑,语气突然变得正常:“如果我说,段南山他们根本不是我抓来的,而是这些灰尘抓来的,你相信吗?”

  “灰尘?!”我惊讶地望着那些粉末状的东西。

  季风终于开始向我解释:“是的,灰尘,不过它们是活的灰尘。”他重新坐在椅子上,那些灰尘随着他的移动而移动,“阿珍,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但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收集到你第二十四件旧物的晚上,我把它摆放在这里,像往常一样,寻找你寄附在它身上的记忆和味道,然而那天晚上……”

  说到这里,季风打了个寒战。

  我忍不住问道:“然而怎样?发生了什么?”

  “是灰尘!”季风抖动着身子,眼睛惊恐地瞪大,“是那些覆盖在旧物上的灰尘,它们忽然活了过来,疯了一般向我扑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它们就爬到了我的身上,密密麻麻地覆盖了一层,然后,我感到了一种剧痛!”

  “痛?!”

  季风点头:“是的,很痛很痛,就像当初你和我分手一样。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它们正在向我的身体内部钻去,从我的毛孔里疯狂涌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想甩掉它们,可毫无用处。它们越来越多,越来越迅速……仅仅一天,我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听得毛骨悚然:“这不可能……”

  “我也不想相信这一切。”季风无助地望着我,随即又兴奋起来,“但是第二天我发现这些东西太美妙了,这些灰尘像是为你和我而生的一样,它们每天都会从我的身体里钻出来,去寻找那些你不要的东西,一样样地带到这里……”

  我的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你不要再说了……”

  季风反而说得更带劲了:“你知道我有多高兴吗?虽然我变成了一个怪物,但每天我都能得到新的你丢弃的旧物,包括那几个男人。我更盼望,有朝一日你会和叶清离婚,甩掉那个男人,那时候它们会带来新的旧物,最重要的是,你将不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

  我再一次哆哆嗦嗦地站起来,向出口挪去,刚挪到门口,季风的身体忽然猛地抖了一下。

  我看见那些东西已经风一般涌了过来,源源不绝地从季风的身体里爬出,争先恐后地包围了我,然后我不敢动了,只有哀求,透过层层叠叠包围我的灰尘,向季风哭喊:“求求你,让它们放过我吧……”

  季风摇头:“阿珍,你怎么还不明白,我只是它们的寄宿体,我根本控制不了它们。”他叹了口气,“这几天我一直跟着你,看到你和叶清去办理离婚手续,我怕你想不开,跟踪你来到沙滩,可是那一刻我才清楚,我不该来,它们已经盯上你了。”

  “为什么,它们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

  “我也不明白。”季风沮丧地望着被团团围困在灰尘中的我,“这些灰尘带来的总是你不要的东西……”

  我顾不得这些了,无论如何我都要试一试,屏住呼吸,猛地转头向外跑去,我飞快地来到楼梯口。令我绝望的是,当我回过头去时,发现那些灰尘已经杀气腾腾地追了上来,它们铺天盖地,瞬间将我严密包裹,眼前再度一片漆黑。

  最后的最后,我忽然想起了叶清的一句话——你根本不爱我,你爱的是你自己。

  脑海中猛然回忆起许多,那些人和物,那些曾经属于我的,又被我狠狠丢弃的,也许叶清说的是对的,也许在让越越帮我试探叶清的那一瞬间,我就已经丢掉了我们的感情,我们的婚姻,我们的一切……

  第10章

  我在黑暗中等待死亡,颓然看着身边的人和物,这些东西,曾经的曾经,我是如此需要,需要一件美丽的裙子勾勒我的身材,需要一只宠物供我发泄,需要一个女人衬托我的美丽,需要一个男人给我爱情……

  当我觉得不再需要的时候,就会毫不犹豫地丢掉一切。

  丢掉那些东西,丢掉那些感情,让它们和他们变成旧事旧物,在漫漫时光中覆盖上一层厚厚的灰尘。

  季风也许是个疯子,但他的疯却是因我而起,正如他所说,我从未爱过他,当年的恋情不过是我一时的消遣,我只不过是把他当成了一样东西。我终于明白了,其实不是我丢掉了叶清,而是我丢掉了我自己,将我自己推进了层层叠叠的灰尘中。我已经变成了一件被丢弃的旧东西,再也回不去了。

  每一天,我们都会遇见新的人和物,但也许对于某些人来说,仅仅就一天,新的就可以变成旧的,旧的就可以变成死的。

  爱情也是一样——你究竟是需要那个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

  内人

  〔内人,又名“肉”。古代妖怪,因记忆而生。〕

  第01章

  从淡江市搬来南沙市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到了一位老熟人。

  建文是我以前的学弟,我们曾共同就读于淡江大学。我和建文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文学创作社团的一次会议上。记得当时他像个扭捏的孩子,缩着双腿坐在椅子上,陈述着自己的资料,比如他来自台湾,比如他的爱好是看书……

  大概是因为性格使然的关系,社团中的人对建文并没有实质性的印象,好像他是一团空气,有无皆可。很多时候,社团开会,他只是呆呆地坐在角落里一语不发,会议完毕,默默离开。看得出来,他非常不适应他乡的生活。

  以建文的性格,我想当然地认为,在他大学毕业后一定会回到台湾,没想到居然会在南沙见面。我们碰面是在一个午后,我刚刚搬来南沙那天。我正忙得满头大汗,一边和搬家工人搬家具,一边给房东打电话,突然就被人拍了一下肩膀。

  我还没反应过来,建文已兴奋地大叫起来:“真的是你,方琳!”

  我这才惶惶然地问道:“你是……建文?”

  建文傻呵呵地点着头。他没怎么变,还是老样子,依旧很消瘦,依旧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依旧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只是眼神变了很多,不再忧郁,充满生机,完全找不到大学时的病态。

  校友重逢,我们都很高兴。

  晚上我收拾好后,建文打来电话,约我去他家做客。不好推辞,我按照他给我的指示,没走两步就找到了他家。让我惊讶的是,我们两家居然是邻居,这大概就是建文以前常说的缘分吧。

  不过,最让我惊讶的是建文的老婆芳芳。

  之所以这么惊讶,一是因为完全没想到建文会娶妻,以他的性格而言,又怎么会讨女人欢心;二是因为芳芳的美丽,她真是一位标准的美人,瓷器一般的皮肤,黑云一般的长发,气质优雅,落落大方,很少有女人能胜过她。

  那晚,我们聊得很愉快,芳芳做了一堆好吃的,我们一边喝酒一边畅谈。虽然席间建文不停地讲着台湾的事,但我和芳芳都很习惯。其中,他说到的一件事倒也很有趣儿,他告诉我,在台湾为了以示对妻子的尊重,丈夫都习惯称呼老婆为内人。

  “内人?”我学着建文的口吻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

  建文被逗得哈哈乐,回头看着芳芳,满脸深情,再次重复:“对,就是内人。”

  第02章

  由于和建文是校友外加邻居的关系,虽初来乍到,我并未感到孤独。

  我在一家猎头公司工作,时间容易自由分配。建文在一家医院上班,时间比较固定。没事时,我习惯去建文家和芳芳聊天,偶尔晚了会留在他家吃饭。

  我很喜欢芳芳的性格。

  芳芳告诉我,她和建文是在三年前认识的,一见钟情。建文对她展开猛烈攻势,不到半年她就被他征服了,没过多久就嫁给了建文。

  我只能说,这两个人性格志趣非常相投。

  但建文对于“内人”这个称呼非常执著,接触久了之后,我发觉建文很少称呼芳芳的名字,基本都是用这两个字来呼唤。芳芳也乐在其中,这对小夫妻,丝毫没有婚后两年的感觉,依旧像新婚蜜月期一般,时时刻刻甜蜜。有时看着他们两人,我会出现一种错觉,感觉芳芳和建文永远不会变,就这样甜蜜一辈子,就这样称呼一辈子。

  所以,当两人的变故初来时,我感到很惊讶。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去建文家做客,在门口按了半天门铃却无人回应。本以为建文和芳芳都不在,刚要离开,大门缓缓开了。芳芳站在门内,一副闭门拒客的样子,抱歉地对我笑了笑,脸上似乎还挂着泪痕。

  “你怎么了?”我上前一步,关切地问芳芳。

  芳芳依然未动,不愿让我进屋。我知趣地倒退一步。芳芳尴尬地说:“抱歉,今天我有一些事,所以……”

  “没关系,是我来的不是时候。”我只好转身离开,刚走几步,就听到芳芳关门的声音。门内隐隐约约传来两人说话的声音——是建文和芳芳在争吵,吵得还很激烈,至于是为了什么争吵,我没听清楚,只觉得这场争吵来得太突然。

  回家后,我决定翌日再去一趟建文家。作为学姐和朋友,不管两人发生什么争执,都该劝一劝。一大清早起来,我发现建文家门外居然停了两辆警车,明亮的警灯闪烁着,一群警察进进出出。

  我本能地意识到,建文家出事了。

  等我赶到建文家门口,警察却拦着不让我进,附近的邻居都被警车吸引而来,大家围聚在警戒线外嘁嘁喳喳地交谈。人们的话语吓了我一跳,他们说芳芳昨晚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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