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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之王》第十四章 赶集

作者:缠绕在指尖的灵感 字数:2384 书籍:乡村之王

  ...

  第二天,天刚朦朦亮,刘星正梦见自己坐在以前公司总监的宝座上操劳,四合院外传来王猛那粗狂的喊声:“星娃子还不起快来,我给你送肉来了。”

  在床上迷糊的刘星有些无奈,他记得昨天吃饭的时候没有叫王猛送肉给他啊!起身揉揉睡眼打开了大门。

  王猛站在门外憨笑着提起手里一块大约三四斤重的单腰肉直接丢给刘星:“知道你身子虚,等嫂子(祝玲)来了叫她给你做几餐红烧肉补一补。”

  “叔,你等等啊!我去拿钱给你。”刘星接过带着血气的新鲜猪肉,摸摸鼻子笑了笑,刚要转身,王猛一瞪眼,大喝道:“星娃子你把我当什么人了,猪肉卖不出去强行塞给你吗?你再在我面前提钱,小心你叔翻脸不认人。”

  刘星摸了摸头有些尴尬,他倒是忘记了王猛豪爽的性格,他送你肉是看的起你,不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它琢磨着王猛啊肯定有什么事情要求他,或者...

  在路边等着王猛一起去卖肉,一身粉色长裙的王思,噗呲一笑,理了理额头凌乱的秀发柔声道:“爸,你就不要在刘星哥面前卖关子了,茶叶的事情要问他就快问,等下去集市晚了,猪肉就会不好卖了。”

  王猛的心思果然被刘星猜中了。

  他爽朗的笑了笑,摸了摸络腮胡须道:“星娃子是这样的,我昨天拿了你家的一些茶叶回家泡了好几次,怎么没有在你家喝的那种味道?”

  “泡茶是要讲究手法的。”刘星可不会告诉王猛空灵戒灵水的秘密,他笑道:“想当初为了学习泡茶的手艺,我可是花了大半年时间呢。”

  “原来不是茶叶的问题。”王猛听着有些扫兴,亏他昨天还偷偷的拿了大半包茶叶回去,这不会泡拿了那还不是白搭,有些不高兴的跟刘星说了一声“我卖猪肉去了。”转身骑上摩托车,载着王思一溜烟就走了。

  刘星笑着目送王猛消失在乡间的小道,他当然知道王猛不高兴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以后想喝到那晚的茶水就必须到四合院来吗?

  嘿嘿!这正是他的目的,吸引人气的目的。

  以后啊!想喝那天的好茶,就必须到四合院来!

  刘星走进厨房将猪肉放进冰箱,正想着是不是要睡一下回笼觉,突然想起今天是九月五号,也就是附近集兵镇赶集的日子。

  周围乡镇村庄的人都会将一些土特产拿出来卖,换一些日用品,他不是要在四合院的后山种植莴笋吗,集市上就有莴笋的菜苗卖,价格便宜而且种类齐全。

  “辛亏王猛叔这么早叫醒了自己,不然要想赶集兵镇的早市的话,就要等到月中的十五号了。”刘星换了一身休闲服,从空间里拿出两个拳头大的番茄当早餐吃了之后,关上了四合院的大门,从空灵戒里将黄金战士放了出来,一同朝着集兵镇的方向走去。

  集兵镇的集市离青石村有十多公里之遥,是一个集蔬菜水果、服装、食物、等自由买卖地。

  刘星本想上了村公路租乘摩托车去赶集,哪里知道上了村公路才知道,除了路边零散的红砖瓦房里公鸡的鸣叫,路上那里有人的影子,更别说摩托车了。

  他自嘲的笑了笑,有些时候都市有都市的好处,最起码一出门有公交车可以搭乘去你想去的地方,不过走路去集兵镇也好,就当是锻炼锻炼身体了。

  一个小时以后。

  集兵镇的集市在东升的太阳照耀下露出了清晰的轮廓。

  刘星放眼望去,这几年集兵镇的集市变化很大,面积最起码扩大了两三倍,以前低矮的楼房全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排列有序的高层建筑,隐隐约约有都市繁华的迹象。

  眼见快到了。

  刘星放慢了了脚步,此时他心中有一个疑惑,都说肺结核不能剧烈运动,可他都走了近十多公里的路了,竟然脸不红气不喘?只是有些许口渴,难道空灵戒里的食物和水,有治疗肺结核的能力?或者是空灵戒那潭水里的黑鱼治好了他的肺结核?

  “要想知道答案,也许得找过时间去医院看看了。”

  刘星咕咚咚喝了一杯空灵戒里的灵水,朝着集市的方向大步走去。

  他走进集兵镇集市的时候,宽敞的买卖街道早已经被行人塞的拥挤不堪,幸亏他身形高大,站得高看得远,才能见缝插针避过熙熙攘攘的行人一路走向集市的深处。

  “看一看,瞧一瞧啊!上好的虎骨、牛鞭,补得你晚上不想睡觉啊!”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百年的灵芝当白菜卖!快来买啊!”

  “......”

  刘星从这些狗皮膏药摊位面前一笑而过,这真有虎骨和灵芝,他们会拿到这么偏僻的农村来买,见鬼了还差不多,眼见不远处有卖菜苗的摊位,他拨开看热闹的人群,走了过去。

  走近了才知道,这些卖菜苗的摊位上各种菜苗都有卖,莴笋菜苗也有卖,不过数量却是令他大失所望。

  一问之下,原来莴笋苗不好管理,拔下之后当天卖不掉的话就会烂掉,最主要的是莴笋苗价格便宜,肥料有用得多,亏本的买卖谁会去做?所以在集市上当然看不到多少莴笋苗了。

  刘星有些扫兴,没想到一件简单的事情做起来竟然遇到了这么多实际问题,看来要想得到更多的莴笋苗,只有到种子店里买莴笋种子自己亲自育苗才行了。

  他随意的买一些时下季节的菜苗和莴笋苗,趁着没人注意放进了空灵戒里,等有时间种植到空灵戒的空地去,四下张望瞧准这里唯一一家叫‘农民之友’的种子店,随着拥挤的人流走了过去。

  还未走到‘农民之友’种子店,一声很熟悉的憨厚吆喝令刘星停下了脚步,扭头一看,是一个肩挎着猎枪的魁梧汉子,提着一只身形狭长,全身有鳞甲,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长金黄的动物在叫卖,只见他吊长了嗓子:“刚抓到的穿山甲两百块一只,快来买啊,来晚了可就没了。”

  “这不是刚子吗?!”

  刘星眼前一亮,没有想到会在集兵镇的集市遇到从小一块长大的好兄弟屠刚,只是他有点疑惑,一年前屠刚不是因为一个女的打架而吃了官司要三年坐牢吗?他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难道传言有误?

  屠刚的家在祝融山原始森林附近的屠家村,刘星母亲的娘家也在屠家村,两家离得近,小时候逢年过节大人们拜年经常带着他们走动。

  有一次憨厚的屠刚被人冤枉偷了鸡蛋,刘星一帮小伙伴为了替他伸冤,气呼呼顺着打碎的蛋黄差点将冤枉屠刚人的家给掀翻了。

  结果啼笑皆非的是那家人的狗偷吃了鸡蛋。

  自那次以后,感恩的屠刚就对刘星以兄弟相称。

  刘星回想起小时候的调皮,仿佛就像在昨天一样,想到开心处,不由的摸摸鼻子笑了笑,眼见屠刚没有发现他,理了理思绪走到屠刚的面前,浓密的眉毛一扬坏笑道:“兄弟,你这只穿山甲两块钱卖不卖?”

  屠刚正低头在点烟,没有注意刘星走过来。

  听到有人出两块钱买他的穿山甲,心中顿时不快,眉头一皱,大声喝道:“**的没钱不要乱叫...”

  他骂人的话刚出口,就觉得出价人的声音好熟悉,于是收口抬头一看,见是一身白领打扮的刘星,一时愣住了。

  回过神来之后激动的哈哈咧嘴大笑,丢掉手中的穿山甲,跑过去给刘星一个熊抱,力气不要钱使劲的拍打刘星的后背:“兄弟,什么时候回来的?”

  “咳咳...”刘星一把推开屠刚,骂道:“****的两年不见,你下手还是那么重,你是不是想把我拍死你才高兴?”顿了一下,他笑道:“回来没几天,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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