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世奉听得懂阿拉伯语,但是他对于亲王的邀请没有兴趣。
他虽然在白天射杀亲王猎隼以表明他是一个男人,是一个爱打猎,并且打猎技能极强悍的男人,但是他对于与亲王和他的客人们围绕着火堆好像燕城出土的陶罐子上的珍稀的彩绘那样载歌载舞方式相当无法接受。他只是在一旁看着,如果他心情好,他会在冷淡的面容上带上一点微笑的。
我见到了阿卜杜拉的第三个妻子,法蒂玛王妃。这位王妃是一位阿拉伯妇女,她是这一带沙漠一个部落首领的女儿,与伊曼王妃的气质与彻底西方化的装扮完全不一样,法蒂玛一直穿着阿拉伯传统黑袍,如果有勋世奉在场,她甚至戴着黑色的面纱,如果只有我,她就会取下黑纱,我可以看到她令人惊艳的美貌。
这种感觉很奇特,就好像法蒂玛王妃是稀世之珍,宫廷收藏,一直存放在帝王的禁城当中,外人根本不可能见到,如果有机会可以一睹风采,她的美貌让人惊艳,为人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并且,这种惊艳因为机会稀缺而更加让人感觉到难得。
阿卜杜拉亲王的第三王妃地位稍微显得尴尬。
阿拉伯的男人可以娶四位妻子,但是第三与第四位地位没有那么稳固,即使不是能随意更换,但是,如果男人想要再娶新妇,一般离婚更换掉的都是第三或者是第四位妻子。
第一王妃地位显赫,一般成为第一王妃的都是家族内部的女子。
阿卜杜拉亲王的大妃就是她的表妹,是他妈妈家族的女子,从17岁嫁给他开始就生儿育女,一直没有间断,至今大约已经有了4个孩子,其中3个是儿子,这些孩子就是第一王妃地位的保证。
亲王的第二王妃则是一位’真爱’英国女子伊曼王妃,虽然目前同亲王还没有孩子,但是她的位置非常独特,这一点,任何人都能看出来。
比较耐人寻味的是我眼前的第三王妃,她虽然很年轻,她比伊曼王妃年轻了将近8岁,但是她已经和亲王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无论按照中国古代宫廷的规律,还是目前阿拉伯世界的规则,法蒂玛王妃的孩子都是亲王给予她地位的保障,从这种规则来看,也许,亲王的’真爱’是这位保守、传统,不显山不露水,却美艳惊人的法蒂玛王妃也说不定。
法蒂玛王妃的英语是亲王亲自教的,她有口音,很重,但是英语却说的流畅而清晰,她,“夫人,您的手指很美,花纹可以为您的美丽锦上添花。”
我也连忙称赞了一下她的眼睛与睫毛,尤其是她的睫毛,浓密修长,让她的双眼充满了魅力。不过根据达尔文进化论的观点,中东美人的睫毛这么长,是因为需要抵挡沙漠的沙尘暴。
法蒂玛笑了,“我喜欢中国女人的皮肤,好像中国的白瓷一样细腻、苍白、光滑。这是我们无法拥有的。”
我,“呃,看样子,我们总是不珍惜自己已经拥有的,反而是羡慕别人的东西。”
勋世奉走到我们身边坐下,法蒂玛连忙戴上面纱。
勋世奉用阿拉伯语与法蒂玛说了两句,王妃顿时显得轻松很多,她吩咐女仆给我们准备了红茶与传统咖啡。这种咖啡是把咖啡粉放在一个很小的黄铜罐子当中,然后加水直接放在炭火上烧,一直到把水烧开,咕嘟咕嘟很久,一直到液体变成快要粘稠的颜色才倒入杯子当中,同时加入很多糖,陪着涂抹着厚厚蜂蜜的阿拉伯点心一切吃。
我的面前就是一盘子肉,有羊肉,还有王妃端给我的一块大雁,和两只大雁翅膀,我自己拿着小刀慢慢切割。
max大叔亲手腌制的羊肉味道不错,大雁翅膀也同鸡翅膀的味道不太一样,在这样的气氛下,它们就更显得味道很好,就好像我初中暑假和家人一起到海拉尔烤全羊喝酸马奶酒的时候感觉很相似。
法蒂玛王妃不方便在这里呆很久,她准备好一切就与女仆离开。
我感觉自己吃的有点多,这里又没有饮料,那些红茶、薄荷茶、咖啡什么的完全不能喝进嘴巴中,顿时有些想念酒水。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也是人生一大爽事,而不是大块吃肉,大口喝甜水。
忽然,勋世奉手指轻微控制住我的脖子,让我昂头,他的薄唇压了下来。
伏特加的味道!
还有,柠檬调节的滋味。
他喂我喝了一大口烈酒,如同刀锋入喉,顿时就有一种火焰焚烧的焦灼感。我幻想,如果此时在我脑袋顶上插着一根灯芯,凑近火种我就能熊熊燃烧起来!
我,“你带了酒。”
他,“你想喝酒。”
我,“……”
勋世奉,“我只是叙述一件我知道的事情,你想喝酒。”
我,“嗯,好吧,是的,我想要喝酒,可是,我们在阿卜杜拉亲王的领地,需要入乡随俗。”
勋世奉忽然轻笑一声,“亲王会对我们违反清规戒律视而不见。他曾经在纽约的黄金海底酒店喝的不省人事,如果不是康斯坦丁为他收买了新闻媒体,有关他醉酒的视频就会传遍海湾国家。到时候不要说王储的位置,就连阿布扎比也不会有他的立足之地。”
我很意外,“他想要成为王储?”
勋世奉,“虽然他从来没有表明这个意愿,但是,我相信,他想要成为储君。毕竟,fma无法满足他的政治野心。”
我忽然问他,“那么你呢,康斯坦丁可以满足你的野心吗?”
“我?”
勋世奉忽然冷淡的笑了一下,他的表情让我想起来很多年前的勋暮生,当时,我问勋暮生为什么他不是勋家的主人,他说,自己不会让自己站在这个千夫所指的位子上。
而今天,勋世奉说,“我不是一个很有野心的男人。”
第219章
“……小人鱼她就从船上跳到海里,她觉得她的身躯在融化成为泡沫。……”
“……你已经超升到精灵的世界里来了。通过你的善良的工作,在三百年以后,你就可以为你自己创造出一个不灭的灵魂。……”
……
我透过视频给daniel讲完今天晚上的故事,还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daniel心满意足的打了一个哈欠。
“mummy今天晚上也不会回来了吗?”
“嗯。”我的手指摸了摸电脑的屏幕上宝宝的小脸,“今天晚上mummy就住在沙漠中了,这里风沙太大,并且由于daddy的任性,猎杀了阿拉伯亲王叔叔的猎隼,人家有可能心情不好,mummy就不让宝宝到这里来了,等到我们明天下海猎鲨,如果有收获,mummy给宝宝带一块海底的小珊瑚回去。”
“哇,小珊瑚是软软的吗?”
“不是,我们见到的珊瑚全部都是已经钙化的珊瑚的骨骼,所以,daniel,你在睡觉之前应该看一下有关珊瑚方面的资料。”
歪在一旁看书的勋世奉忽然出声。
daniel听见了,小嘴扁了一下,“为什么daddy又任性了,那么阿拉伯的亲王叔叔是不是很不开心,如果有人把我的horse和butter杀掉,我也会很不开心的。”
勋世奉翻过一页书,“阿卜杜拉亲王是成年男人,他会懂的在合适的时候控制自己的情绪。daniel,你现在还是小,等你长大以后,你也会明白什么时候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什么时候可以任性一下。”
daniel一双葡萄一样的大眼睛忽然小小的翻动了一下,我明白看见他好像在翻一个小白眼。
“……”
我凑到屏幕上,在他小嘴巴的地方亲了一口,daniel就冲着我挥舞着小手说晚安了。这个时候勋世奉也过来,他对着屏幕上的daniel说了晚安,我把屏幕合上。
“我们明天一定要下海猎鲨吗?”
我拿着刚才亲王的第三王妃法蒂玛送给我一小盒子他们这里自己做的护手霜涂了一下手背,这种护手霜是用香料与乳木果油脂融合在一起非常原始但是没有任何添加剂的好东西,香气有些扑鼻,我凉了一下,还是太滑,我就把左手无名指上的黄金戒指摘了下来,想着等手指上的油脂干燥了之后再戴。
“我答应了daniel,要给他录一段我们下海的视频,答应孩子的事情,不能食言。”
勋世奉伸手,把我的戒指拿了起来,给我的手指上套了进去,但是手指太滑,并且似乎比之前又细了一些,戴上的指环很快下滑,就松松的卡在指骨关节上。
我想要换另外一只手指戴,回家之后把指环的size缩小,缠上一圈丝带之后再戴回原位。
不过,勋世奉看我摘下戒指一言不发,他拿了过去,捏小了一号,把那些原本缠绕在戒指接口处的丝带都撤掉了。他让人送过来一些丝,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在沙漠的深处,那些人果然在15分钟后就拿过来一些丝线。
他开始给我缠戒指。他的手指有些粗,缠的不是很顺利,我把戒指又拿了回来,一圈一圈绕着,缠绕完毕,在结尾缠了一个节,弄好,再戴回去,果然合适许多。
勋世奉的手指顺了一下我的头发。
“我们早点睡吧,明天要下海。”
“早上海水太冷,真正的猎鲨需要在正午过后。明天我们可以晚起。”他压住我的肩膀,“alice,过来。”
这里是沙漠,夜晚开始降温,远古的沙漠宫殿外面燃烧着篝火。顺着风声,我似乎还能听见火焰烧着木柴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