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大使虽然耐心地听完,但气愤的样子已从面色上表现出来。高陶布看到谈判桌上的气氛不大好,有“爆炸”的可能性,就连忙插话来缓冲了一下:
“大使同志亲自来肯特省现场工作,我们很高兴。我们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和分析情况。双方都有快结束这个问题的愿望。大使说今天要回去,我们理解你的工作很忙,大使也可能了解我们工作也很忙。要是大使和桑加同志同意的话,我的意见是今天把这个问题谈好,一起回去。我的主张是按实际情况正确解决问题,不要为一个词去争。我希望有经验的大使同志给予协助。大使说要本着两国友好的精神来解决问题,我对大使的主张表示欢迎。”
许大使按下了心头的怒火,发表了长篇讲话,耐心地说服对方:
“经过这两次会谈,可以进一步了解,双方哪些是同意的,哪些是有不同意见的。有关纪要的谈判,我们才进行了两次,双方存在不同意见是很自然的。但我相信,通过友好的实事求是的互相谅解的反复商谈,问题总会得到解决。我从第一次接触额尔敦比列格副外长,他通知中国飞机在蒙坠毁这件事开始,到我们在这里的前几次会谈,总的印象是蒙古政府对中国256号民航机失事的处理,是本着友好精神的。所以,我相信只要双方很诚恳地把这种精神贯注到谈判中来,很多分歧是可以解决的。
“其次,从这次现场视察看,对死难者遗体的处理看,都本着友好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工作顺利地进行了。在处理纪要这个问题时,如能继续贯彻这种精神的话,问题同样可以得到解决。我还要重复说,这次同上校、司长和同志们共事这几天,合作得很好,相处得很愉快。
“刚才上校提出的对我们修改意见的考虑,我认为双方还可以商量。现在先发表两点看法:中国政府曾通过中国大使,正式向蒙古外交部解释了关于中国飞机进入蒙古国境的答复,即9月14日晚8时半,我向额尔敦比列格副外长所讲的那几句话。考虑到这是由于蒙古政府的要求而做出的解释,因此纪要上应当写出这几句话。当然,这里发生一个问题,即蒙古同志们是否同意这种看法,对此我无法表示我自己的意见。根据我的观察,蒙古政府对此是采取谅解态度的。
“第二个考虑,我们不应限于事情的现象,而应从事情的本质去看,对事情的分析就容易取得一致认识。也就是说,为了说明一个问题,事情的局部不能说明其实质,只有事情的实质才能说明这个问题的全面。比如说,在哪个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假如只发现了汽车的轮子、方向盘,交通民警是不能判断是谁的车,只有看到这个车的牌照是ДК多少号,才能知道是哪个大使馆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失事飞机很明显地写清楚是‘中国民航256号’,这是所有到现场的同志有目共睹的。这是一架具体的飞机,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此我们提出把有‘民航’字样的机翼写入文件。我不理解上校同志为什么连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都不同意写上?”
许大使讲到这里怕引起对方争辩,马上转了话锋:“现在,我想讲另外一个问题。这两天来我们同上校、司长、同志们一起友好合作,我们很满意,我也愿意继续同你们一起工作下去。但是,中国22周年国庆节很快要到来,我作为国家全权代表,不能长期离开蒙古首都乌兰巴托。因此,我请你们谅解,我今天就准备回到乌市去,我委托我们的孙一先秘书作为我的全权代表,跟各位继续真诚友好地合作,完成这项工作。”
蒙方看到许大使话已说尽,去意已决,桑加只问了一句:“大使是否计划今天走?”许大使回答:“是的。”
高陶布接着说:“刚才我们上校答复了大使昨天提出的十个问题,大使对上校的答复又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们也理解到一些问题。还有什么意见?”
许大使表示没有什么了。高陶布宣布:“这样就休息吧。”看来蒙方需要研究一下对策。
我们回到住处,等待蒙方的下一步动静,并做大使返乌市的准备,分头誊抄有关文件和资料。许大使向我交待了继续会谈应注意的事项。之后,我同小王带了礼品,在饭店二层的回形走廊里,分别约见蒙方卫生组长桑加道尔吉大夫(小沈乘车受伤,他给包扎)和民航专家云登少校,向他们赠送礼品,表达对他们友好协助的谢意。本来想向云登了解一下他对飞机失事的看法(15日下午第一次视察现场时,小沈曾发现他在画坠机现场和尸体位置图),但交谈时古尔斯德从旁边走过,云登马上局促不安,起身告别,并说他有腰痛病,希望到中国驻蒙古友谊医院去看医生。我立即明白他的意思,连说欢迎、随时恭候,并重重握别。可惜不知何故,后来他没有来友谊医院。
第五轮会谈(1)
第五轮会谈,双方激烈争论
午饭后,蒙方通知下午双方再见一次面。第五轮会谈遂于15时20分至17时10分举行。预计会上可能会有一番激烈争论,我从一开始就做了详细的对话记录。全文如下:
高陶布(以下简称高):午饭后我们研究,需要再见一次面。关于许大使今天要回乌兰巴托的问题,我们已报告上级。现从中央接到通知,我们组的同志们在乌兰巴托也有许多事要做,希望尽快把工作结束,今天回去。
我们对大使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看大使对我们的答复还有什么问题。我们来这里主要工作之一是安葬死难者,这已经完成了。另一件主要工作就是希望走前把这个文件完成好。昨天大使提出过希望尽快把工作完成,因此,我们最好是把这一工作结束一下。
许大使(以下简称许):我很高兴蒙古政府方面同意我的意见,今天让我回乌兰巴托。同时,我也能正确理解同志们在乌市也有许多重要的工作要做。因此,从我内心来说,也希望把这一工作结束。
上午我曾讲过,许多方面进展很顺利,只是在这《纪要》上还有些不同意见。虽然我提了10个要点(按:包括索要现场示意图),我坦率地讲,我们之间要是能正视现实、反映现实情况的话,这些问题是会很快解决的。我看关键问题在两点上,一是飞机的问题,一定要讲具体,不要抽象讲。比如说,我有四个儿子,其中一个发生了事情,必须讲明是哪一个儿子发生事情了。对于我们来讲,是中国民航256号飞机失事发生了事情,所以我主张讲具体。也就是说,失事飞机对于我们是具体的飞机,不是抽象的飞机,正像蒙方自己有很多飞机一样,出了事的飞机是哪一架就是哪一架,而不能抽象地讲蒙古飞机失事了,引而申之,也就不能只是说中国飞机发生了问题。我想,如果上校、司长和同志们同意这个观点,问题很容易解决。
其次,是飞机上的乘员问题,这对全部事情也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这架飞机失事,蒙古政府已采取了明确的友好的态度,根据我的理解,蒙方不认为这架飞机对蒙古有什么不好的行动,因此,这架飞机乘什么人、做什么用,那是很次要的问题。你们方面提到这架飞机上有军事人员,一般说我不反对,但另一方面,根据现场判断,飞机上也有非军事人员。我认为这是很细小的问题。我曾跟司长讲过,我们的民航有的是军人驾驶的,我不知道蒙古民航是否也是军事人员管理和驾驶的,但我知道有些国家是这样的。因此,这个问题大的方面已解决,再提是什么飞机、什么人乘坐都是次要问题。你们顶多想说明这架飞机上有军人乘坐,或者说是军事人员使用的。这个话,从蒙古政府处理这个问题的态度讲,我们认为没有说明的必要。事实上,现场观察判断,我们不否认机上有军事人员,但也有非军事人员,例如,那名空中小姐就不是军人,军人是不会穿白皮鞋的。所以,为了照顾同志们的看法,要写就把两种人都写上去。
简单地讲,以上两点就是彼此不同意见中的主要问题,如果能按我这样想,问题易于解决。
高:我们准备随时听大使同志的意见。今天要回去之前,希望把安葬这些人的文件完成好。
我们已听了大使同志对第一个文件的意见,大使同志对我们今天上午的答复做了一些解释。现在主要解决一下安葬那些人的《纪要》。我们已经提过一个文件,现在讲讲已改写的序言。
桑加(以下简称桑):我谈一下改写的序言,“1971年9月13日2时左右,在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肯特省伊德尔莫格县苏布拉嘎盆地失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56号三叉戟1E型喷气飞机乘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名军事人员(八男一女)的遗体按下列情况安葬”。
高:序言之下第一、二段文字同前稿完全一样,但昨天的稿子只建议大使和上校签字,现在可以把参加制定文件的人名字都写上去,大家都签字,日期还写昨天。
许:这个稿子修改后,同我们的主张又近了一步。还有两点具体建议:第一,因为256号是中国民航飞机的机号,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改为“中国民航”;第二,括号中应写明“有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八男一女”。
孙秘书(以下称孙):大使的第二点意见,在文字上也可写成“乘坐的九名人员(八男一女,其中有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
桑:因为我们写的是基于实际情况之上的,从我们方面说,没有证据证明这是民航飞机,所以只把号码写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