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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疑案》第100章

作者:多人 字数:2799 书籍:林彪疑案

  是为林彪搞反革命武装政变作组织准备的。"臆断。

  ◇陈励耘为什么要作伪证?!

  关于林彪事件的中央文件的"材料之二"页3中说:"据陈励耘交待,这次会议,讨论了政变问题。"也就是说,"三国四方会议"讨论过政变问题的重要人证,是陈励耘。与会的人,除陈励耘之外,还有江腾蛟、王维国、周建平。为什么中央文件上只有陈励耘的交代,而没有其他三人的交代呢?

  原来,王维国在十几年的审查过程和法庭审判中,从没有承认"那是个会","只不过是几个人坐下来,扯扯","如果扯扯就算是会,文革中太多了"。"就是大家坐下来,解决一下团结问题"。

  江腾蛟在1980年11月25日下午3点的庭审中说:"开始,陈励耘吃完饭后,林立果讲了几句话,他说你们先谈谈情况吧,要他两个和我先谈情况,他说他有点事情出去一下,办完了再来。"江腾蛟好像十分吃力地回忆道。江腾蛟不知是有意把内容简单化,还是确实忘记了。(见肖思科的《超级审判-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亲历记》页453)

  江腾蛟说到1971年到上海的问题时,据理力争说到上海确实是为了治病,不是去搞阴谋的。"三国四方会议"之前,林立果先找他谈,并说到上海找陈励耘、王维国谈谈,没想到搞阴谋等等。(见肖思科的《超级审判-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亲历记》页383)

  周建平说,谈的都是解决团结问题的事。

  也就是说,除了陈励耘以外,江、王、周都没有说"这次会议,讨论了政变问题。"陈励耘的"交代",只是一个孤证。

  陈励耘在专案期间,确实讲了一些"查无实据"的话。在1980年11月25日的庭审中,法庭播放了陈励耘的一段录音:"林说,庐山会议都是几个老总,指黄、吴、李、邱搞坏的,丘八斗不过秀才,现在军队的日子难过啊。接着,他阴险地说,没有暴露的不能再暴露了。林说,现在的斗争是争夺接班人的斗争,就是争夺领导权的斗争,上海有王政委,杭州有陈政委,我们很放心。最后,他对江说,王政委他是上海的指挥官,陈政委是杭州的指挥官,周付司令是南京的指挥官,还有你们的老政委,他负总责。"

  对于陈励耘的这些交代,图们等专案人员,当时也"将信将疑"。其中有一部分,陈很快就"翻供"了。肖思科的《超级审判-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亲历记》P224中,对此有一段描述:"陈励耘在'913'之后,不知是为了表示自己同林彪一伙划清界限而争取立功,还是有意把案情弄复杂,或是其它原因,他交代过一段情况:'自上海黑会后,我为给林彪政变做准备,积极建立机场武装营、扩建警卫部队,改装了伊尔-10飞机等。'三月间,他向工作人员写材料说明这段是自己编造的内容。那些事都是根据上级战备命令,在上海黑会之前都搞了,与上海黑会无关系。"

  根据上述事实,人们完全可以认为,陈励耘在三国四方会议的内容问题上,作了伪证!

  事实也正是如此。陈励耘出狱后,笔者曾有幸走访过他,问及了会议内容。他说:"那就是个解决几个人团结的谈话"。笔者问他,文件中有一句"据陈励耘交待,这次会议,讨论了政变问题。"那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他说:"我在里面关了那么久,没完没了。不这么说,那还有个头?!"

  1988年11月15日,陈励耘出狱后,记者许寅,采访过陈励耘(见许寅:"未被起诉的人--访原空五军政委陈励耘",载本刊zk0212d--编者),谈及了"会议内容"。归纳起来三条。(1)陈励耘谈了在杭州为林彪盖了一套房子的事。(2)空五军反空降战备工作的成绩(3)由九届二中全会,谈到反对和防范江青、张春桥抢班夺权的事。陈说,不过是扯扯,"根本没有人说开会的事"。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陈励耘真的讨论了"政变"问题,军检院给他的"免予起诉书"里,在犯罪事实方面,就不会对此,只字不提。军检院也不会对他作出"罪行较轻","免予起诉"的决定。

  事情已经很清楚,中央文件那句"据陈励耘交待,这次会议,讨论了政变问题。"的话,是陈励耘在不能"客观地充分地"陈述案情的环境下,逼、供、信的产物。因此,得不到与会其他当事人的证词的支持。出狱之后,陈本人对此也翻了供。

  被逼无奈,不得不作伪证,就是陈励耘当时的实际情况。在此,我们想告诉所有在专案学习班被逼作过伪证的人们:在涉案人员不能"客观地充分地"陈述案情的环境下,进行搜集证据的活动,都是非法的活动!这样搜集的所有证据,都是无效的证据!人们完全有理由推翻过去的"供诉",还事实的真实面目!

  纵观林案,在好几个关键问题上,都是采用了"孤证"和"口供",作为证据。比如"571工程纪要",只有李伟信"半个孤证";林彪叛国投敌,靠的就是李文普的一句"孤证"。"三国四方会议""讨论了政变问题",也是靠了陈励耘一个人的"口供",一个"孤证"。这样办案,是违反"轻口供,重证据"的取证原则的。结果,人家一翻供,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林彪事件中,几个值得特别关注的"小人物"

  众所周知,在林彪事件中,受打击最大的,是毛泽东本人。林彪事件,不仅宣告了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的彻底破产,而且彻底摧毁了毛泽东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神"的崇高地位。为了挽回"大厦将倾"的厄运,"四人帮",在当时的"中央文件"中,凭空捏造了"毛泽东在滴水洞给江青的信",又在文件中,拼命鼓吹毛泽东在9。13前,如何"神机妙算"地躲开了林立果的"追杀",顺利"瓦解"了林彪的"武装政变"。

  有一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所谓军事上的"神机妙算",都来自于"知己知彼",来自于准确的情报。舍此,毛泽东要成功地躲开"追杀",是不可能的。

  于是,人们要问,毛泽东的"准确情报",来自何方?!毛在林彪、林立果身边,有没有"卧底"?从"文件"中,关于当时毛泽东与林立果之间"环环相扣"的,几乎是"捉迷藏"似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情节看,没有"卧底",是很难想象的!事实上,在"个人崇拜"达到登峰造极的年代,毛泽东要在林彪、林立果身边,"物色"几个"卧底",是轻而易举的!

  那么,谁是毛泽东的"卧底"呢?我们的视线,很自然地就落在了那几个在林彪事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小人物"身上。他们就是:(1)上了直升飞机,却在关键时刻,"死里逃生"的李伟信,(2)赶到了山海关飞机场,却"鬼使神差"地没有和刘沛丰一起上256飞机的程洪珍,(3)从林彪逃往机场的座驾上,"突然"跳下车,并自伤一枪,从而"捡回一命"的李文普。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他们都是林彪和林立果身边"重要"的"小人物"。请注意:"卧底"的最佳人选,就是这种"小人物"。因为只有"重要",搜集的情报,才有价值。只有"小人物",才具备"卧底"人物的隐蔽性。

  李伟信,从职务上说,不过只是空四军的一位由普通干事,刚刚提拔上来不久的文化处副处长。开始时,主要负责为林立果收集"毛泽东像章"。但是后来,他负责着照顾林立果的日常生活。与林立果几乎是"形影不离"。程洪珍是空军党办,也是由秘书,刚刚提上来的副主任,职务也不高。但却负责着林立果的文件收发工作,相当于林立果的"机要秘书"。李文普是林彪的贴身保卫参谋,一年365天,不离林彪左右。这三个人,实在都是是"卧底"的"最佳人选"!

  其次,这三个人,确实在林彪疑案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李伟信是那个至今找不到一个目击证人的"571工程纪要"的"半个人证"。据他说,"林立果搞了571工程纪要"的草案。于是,法庭就认定确有其事!关于李伟信,还有一件特别"蹊跷"的事。就是在林立果烧毁了"空军学院的秘密据点"内的全部文件后,李伟信和他的弟弟,竟然"鬼使神差"地来到"秘密据点",并在里面逗留了一个来小时。必须指出的是,李伟信是在林立果烧毁文件后,唯一去过那个"秘密据点"的人,他意欲何为?!联想起事发几天后,那位普通工作人员王某某,在该据点中,轻而易举地从桌子上,拿到那本历经"火光之灾",仍保存完好的记录有"571工程纪要"的笔记本的事,不由使人"匪夷所思"。人们把它和李伟信的"偶然光顾""秘密据点"的事情,联系起来考虑,是不足为奇的!程洪珍有一本笔记本,据"文件"披露,也是在"秘密据点"里缴获的。该笔记本,记录了闻名遐迩的"三国四方"会议的内容。也成了"重要旁证"。程洪珍没有参加"三国四方"会议。法庭置四位"直接当事人"的证言于不顾,却采信他的笔记内容。可见,他在法官心中的地位。李文普是"林彪出逃目的地是苏联"的唯一"孤证"。正是他,提供了"林彪问:到伊尔库斯科,需多少时间"的重要情节。法庭"违反常理"地采信了他提供的"孤证"。

  从上述事实中,我们看到,林彪疑案的关键情节:"571工程纪要","三国四方"会议和"林彪出逃目的地是苏联",竟然都是由这三位"小人物"提供的"孤证",来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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