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才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底,从报纸新闻上还看不到什么迹象。
他叹了口气,忽然想起昨晚在警察局里面,自己那把手枪居然被鉴定为一把玩具枪……
看着雷蒙掏出了那把银色的手枪,伢伢似乎有些害怕,拿着梳子的手也有些僵硬。
雷蒙立刻反手拍了拍她,微笑道:“别怕,这只是一把玩具枪而已,你看它是不是很漂亮?”顺手又在小女孩的脸上捏了一下,雷蒙才重新集中精神查看手里的手枪。
造型有些类似于一般的小口径手枪,不过雷蒙对枪械并不是很在行,只知道一些基本的知识,但是经过一番查看之后,倒也让他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首先是弹夹似乎很奇怪,在弹夹的顶端有一块银宝石一样的东西,凑近一看,却发现那根本就是一块水晶……
而弹夹里仅剩的一颗子弹也让雷蒙察觉有些不对。那天在罗兰学院密室里对付木乃伊怪物的时候,他很清楚的看到,每颗子弹的弹头都是纯银色的,弹头的内部还有一些散发着银色萤光的液体在流动。
可是现在拿在手里的子弹,弹头依然是银色的,但是却根本不是银质的!而里面那原本流动的萤光也不见了,子弹夹在手指中,感觉很轻,没有那种金属的冰冷感和厚重感,仿佛有点像是塑胶制造的一样。银色的光泽很黯淡,甚至感觉有些发灰。
雷蒙放下了子弹,又仔细看了看弹夹上面的那块水晶,发现那块水晶切割的很精致,六角形状的水晶大约只有两厘米那么宽,可是看上去又似乎有些不对。
原本水晶这种东西,雷蒙是见过不少的,可是手里的这块水晶,却好像假的一样,光泽有些黯淡,如果不是雷蒙仔细看了一下它的质地,甚至会误以为这是一块粗劣的玻璃。
他心中一动,一丝魔力从手指里缓缓的注进了水晶,立刻的,水晶仿佛通了电的灯泡一样发出光芒。
没有察觉到身后伢伢眼中惊奇的目光,雷蒙的表情很凝重。
按照羊皮卷宗的记载,很明显,这是一块用来储存魔力的水晶。拉开了手枪的枪膛,雷蒙立刻找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这把手枪里没有撞针!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把子弹射出去的动力!
“果然是个有趣的东西。”雷蒙微微笑了一下,把那枚水晶小心的放了回去。
他想道:“应该是那天在对付了木乃伊之后,没有及时补充水晶里面的能量,使这把枪失去了动力,变成了一把无害的玩具。这把手枪根本就是一个集合了神奇魔法和现代工艺的武器啊。”看了看时间,雷蒙叹了口气,这才小心的收起了手枪。
他忽然心中一动,看了伢伢一眼,低声道:“我有点事情要做,你先到房间里休息吧?”等伢伢走进了房间,雷蒙取出了自己的皮箱,掏出了两本巫术羊皮卷宗放在面前,一边翻看,脸上同时露出深思的表情。
一直以来,雷蒙心中对于巫术的理解就有些奇怪。
按照他现在拥有的那些记载巫术资料的羊皮卷宗,虽然在中古世纪的人们眼中,巫术是一种神奇的、可怕的魔法般的东西,仿佛被笼罩上了一层神话的色彩。
可是作为一个现代人,以学习过完整现代科学体系的眼光看来,雷蒙却发现了几个让他深思的地方。
原本他还无法完全捕捉到心中常常闪过的那些怪异感觉,可是现在手里拿着这把枪,雷蒙忽然受到了启发!
“科学和神话的综合体……”雷蒙口中忍不住缓缓念了出来。
巫术的神奇,如果放在科学发展落后的中古世纪,自然无从解释,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就连主张“地圆说”的哥白尼也只因为说了一句地球是圆的,就被当成异端活活烧死。
在那种愚昧的年代,人们对于无从解释的神奇现象,就难免被赋予一层恐怖和神话色彩了。
比如这些巫术,在雷蒙看来,更贴近于一种奇怪的化学体系。比如让人燃烧的巫术,是用一种记载中名叫“火鳞草”的植物涂撒出去,被阳光照射下就会自燃!
而怪异就怪异在,羊皮书里写的那些植物药剂,那些名称都是雷蒙闻所未闻的!身为一个接受过现代完整教育的人,他能感受到这体系很类似药剂学。
还有雷蒙救伢伢的时候,惩处那两个酒鬼用的变形术,根据羊皮书的记载,那是从一种叫“变形龙”的生物的特殊技能模仿过来的。
羊皮卷宗记载的“变形龙”是龙的一种,这种龙拥有改变自己形状的特殊能力。而巫术里面的变形术也是人类模仿这种动物的能力学过来的。至于怎么学的,原理是什么,羊皮书上却没有记载。
雷蒙甚至猜测连中古世纪巫术盛行的年代,那些擅长巫术的巫师,都是只知道如何使用巫术,却不知道其中的原理!
生物是否有改变自身形态的能力?
这点雷蒙倒是知道一、两个例子,比如现代人都知道的一种叫“变色龙”的动物,可以根据周围的环境改变自己身体肌肤的颜色。而一种名字叫做“含羞草”的植物,一旦被触碰,就会收缩成一团!
如果勉强说起来,这也多少能证明,生物拥有改变自我形态的能力吧!
那是不是可以推论,有一些人类并不知道的、或者现代已经绝迹的生物,拥有更强的可以改变自己形态的能力?甚至可以将自身的形态完全改变?
如果巫术书里描写的“变形龙”这种生物真的存在过,那岂不是要把现代的生物学体系都推翻了?
想到这里,雷蒙眼中闪过一丝怪异的目光,掏出了皮箱里面的一个玻璃瓶子。里面是在罗兰学院地下秘室里找到的一些奇怪的植物种子。
既然是那个研究巫术的中古世纪主教留下的东西,想必一定是羊皮书里记载的那些奇异的植物吧!
雷蒙决定,一旦等找到合适的地方,就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些种子,最好能培育出一些成品来。
随后,收好了这些东西,雷蒙又闭目进入冥想状态,修炼自己的精神力。
巫术的“魔力”就是精神力的修炼,这个巧合曾经让雷蒙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所谓人的“精神力”,在现代来说,其实就是人的脑电波。
可是这种说法,也是到了现代才被科学承认的。难道在愚昧的中古世纪,那些巫师就已经运用这些方法来修炼“脑电波”了?
这一切的一切加在一起,雷蒙甚至得出了一个让他自己都觉得奇怪的结论:巫术,好像根本就是一种独立于现代科学体系之外的另一种“科学体系”,只不过发展的道路和现代科学体系不同而已吧。
两个小时的冥想状态结束,雷蒙醒了过来。
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首先是要想办法赚点钱了,原本来英国的时候,还带了便宜老爸给的两万美元遣散费,可是昨天给伢伢买了几套高档衣服,又住酒店花了一部分。
昨晚,又好死不死的被戴安娜抓了去,为了保释坦克又花了一些钱。而今天早上送早餐和报纸的服务员笑得很恭敬,雷蒙也就很大方的给了他一百美元的小费。
此刻我们财大气粗的雷蒙少爷,口袋里只有两千多美元了。
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雷蒙拎了自己的小皮箱,让伢伢留在酒店里面,准备出门。只是小美女看他又要离去,眼神有些失落。
“唉,难怪古人都说,儿女情长,就会英雄气短。小宝贝刚才看我的目光,差点就让我不舍得出门了……”走出了酒店,服务生帮他拦了一辆计程车,雷蒙上了车直接前往唐人街。
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想发横财,若是走合法的正当途径实在太困难了。虽然雷蒙有很多种办法可以赚钱,但是现在他手里只有两千多美元,急切需要赚取自己的第一笔资金。
而想捞大钱,那就只有“捞偏门”了。
按照昨晚从混混口中套取的消息,雷蒙来到一条稍微僻静点的小路上。
这里是唐人街某个商场的后面,看那一片低矮的房子,想来原本是用作仓库的。只是现在那巷子口挂了一个大大的霓虹灯招牌。
“蓝色妖魔俱乐部”按照昨晚那个混混口中的资料,雷蒙没有去敲正门。因为现在是大白天,酒吧是不会开门的。
绕过了正门,旁边是一扇有些破旧的小铁门,雷蒙轻轻敲两下。
小铁门上门的一个窗户拉开了,露出一个脸上带着几分警惕的中年男人面孔,脸上满是一粒粒的麻子。
“干什么?”雷蒙暗中叹了口气,掏出一张百元钞票从窗户递进去,冷冷道:“一个朋友介绍我来的。”那个人盯着雷蒙手里的钞票,似乎有些意动,但依然警惕的说道:“很抱歉先生,现在是白天,酒吧还没有开门,而且正门在前面。”雷蒙笑了。
不可否认,雷蒙的笑容非常有魅力,虽然他年纪还小,可是刻意选择的比较老成的衣服,已经基本可以掩盖脸上的稚气了。
一个像他这样干干净净、相貌英俊的年轻人,带着散发着魅力的微笑,怎么看也不像一个有威胁的人。
“我知道现在还没有开门,可是我并不是想找酒吧。”雷蒙故意叹了口气,又从怀里取出了一百美元,淡淡笑道:“而且,有的时候赌瘾犯了,是不分白天晚上的,你说对吗?”那个人终于笑了,带着一丝贪婪接过雷蒙手里的两百美元,听见里面一阵金属碰撞声,铁门打开了,那个人恭敬的让开了道路:“请进吧,如果说到治疗赌瘾,整个街区,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