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哪里知道,想找情人的少男少女们,白天早就相好了,晚上只是为了完成最后的礼仪,由女孩向情郎赠送丝巾,说穿了就是最后确认一次罢了,然后双方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洞房了。不过这只是指一年一度在夏天举行地篝火晚会,而不是今日,今日的晚会纯粹只是为了欢迎他与飞凤而已。
明亮地篝火在呼呼地燃烧,那些没有事情的人都坐在火堆旁边喝着酒,吃着肉,大声地聊着天,要不就是放开歌喉,大声唱着草原歌曲,气氛真热闹非凡。虽然只是一个欢迎晚会,可是那些载歌载舞的少男少女,还是把这场晚会当成了订婚的晚会,他们唱着欢快地情歌,彼此互赠着礼物,少女们将自己脖子上的白丝巾解下,挂上少男的脖子,然后双双拉着手,边歌边舞,慢慢消失在黑夜里。
董天鹏看着这样美丽的情景,有些痴了,眼睛里升起了一层水雾,年轻真好啊。旁边坐着的飞凤将自己的白丝巾解下,挂在了董天鹏的脖子上,她是大草原的女儿,用大草原的礼节将自己嫁给了自己心爱的情郎,直到此刻,她才算是真正地嫁给了他。在这广阔无垠地大草原上,她对着神圣地天马图腾起誓,今日嫁给自己的情郎,一生一世,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此心不移。
董天鹏对这一切却是懵懂无知,根本就不知道飞凤在做什么,还以为她怕自己冷呢,柔情地看着飞凤,微笑着,刮了一下她的俏鼻,笑着说一声:“小丫头“。
飞凤痴痴地看着他,眼睛里满满地都是爱,只有董天鹏这个傻冒,才会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我喜欢他这傻样。
篝火晚会还在继续,载歌载舞地娜拉向着董天鹏舞来,当她看清楚董天鹏脖子上的白丝巾的时候,不禁看了飞凤一眼,飞凤没有说话,只是满脸笑意,得意地昂着头。
娜拉脸色一暗,笑容僵在了脸上,看了董天鹏一眼,一滴泪悄然滑落,转身而去,再也没有回头。霎那间地心碎,侵袭了这个女孩的灵魂,上天既然给了她这次相遇的机会,却并不给她结合的缘份。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今生一别,相见无期,徒留下无尽伤悲的思念,啃噬着忧伤的灵魂。别了,我心中的情郎。
董天鹏对这奇怪的一幕,闹不清楚怎么回事,看了飞凤一眼,她却没有再看他,只是满脸笑容地看着那些还在跳舞地人群。
篝火晚会已经接近尾声了,飞凤拉着困倦地董天鹏回到了自己的帐篷,打开睡袋,脱去彼此的外衣,钻了进去。飞凤今夜将自己嫁给了董天鹏,这时候在一个被窝里也不觉得怎么羞怯了,自己已经是他的女人了,还羞什么呀。
此时,她才将娜拉的事解释给他听,并将草原的风俗做了简略的介绍,她必须得让他知道,今夜就是他们的新婚之夜。听完了这些话,董天鹏才明白过来,还真差点害了娜拉。
飞凤搂着董天鹏,热情地亲吻着他。今夜,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她要将自己的全部都给他。二人正在意乱情迷地时候,董天鹏却停止了一切动作,而且也抱住了飞凤,不让她乱动,告诉她不能这样。
飞凤的眼泪唰地就淌了下来:“哥哥,你不喜欢我吗?”
“喜欢,但是我不能这样做。此去艰险,我想将你留在这里等我,待回来后再这样,好吗?”
飞凤忍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她知道他是真的爱他,他为她想得那么远。此去危险,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活着回来,所以希望能为她留下完璧之身,让她保留再爱别人的权利。要知道这个社会对贞操看得比命还重要,这一点董天鹏还是知道的,所以他不想留下遗憾。
“哥哥,今夜,我已经在神圣地天马图腾下发誓,你就是我一生一世的丈夫。不管你到哪里,我都会跟到哪里,永不分离,否则,我只有死。”
董天鹏默默无语,这个柔媚地女子居然是这么烈性地人,他轻轻将她的乱发拂开,将整个美丽的脸蛋露了出来,让满眼柔情,倾注在这个美丽得不可方物的女子脸上。低下头,温柔地吻上了她柔润的红唇,她的脖子,她坚挺的丰盈……
第三十一章人蚁之战
更新时间2010-1-56:58:17字数:8294
第二天早上醒来,初做人妻的飞凤全身慵懒,软软地趴在董天鹏的身上,说什么也不想立刻起床。一脸盛开地娇艳,如同飞雪中火红的梅花,陶醉了大草原清凌凌地天空。
二人在穆罕以及族人的目送下,将赠送的吃用东西全部放在另一匹马上,合乘一骑,带着他们的祝福,绝尘而去。马蹄飞扬地雪花,慢慢消失在天边的云里,娜拉抹去泪水,悄然转身,一个人默默地独自离去。
郭飞凤依偎在董天鹏的怀里,兴奋得像是一个小姑娘,不时发出清脆快乐地笑声。男人有时候一辈子都不会长大,可女人却不一样,她在一夜里就会长大,飞凤就是这样,经过了新婚之夜,原本刁钻古怪不讲理的少女行径已经完全消失了,代之而起地是似水柔情。
马匹在不停地奔走,看着越来越荒凉地草原,飞凤地笑声也越来越少了,她看着董天鹏紧皱地眉头,说:“哥哥,我给你唱支歌吧。”
董天鹏笑着说:“好啊,我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呢,不知道你的歌声会不会迷死人?”
飞凤说:“会,一定会迷死你。”
她伸出白皙的手,在董天鹏胡子拉碴地脸上轻轻地抚摸着,嘴里开始哼着一曲大草原古老的情歌,委婉清越地声音在耳边慢慢响起,在诉说着一对少男少女炽热地爱情,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隔,那怕是天崩地裂,也永远不会分开。
董天鹏听着这动情地歌声,他完全明白飞凤地意思,她是在鼓励他,不管千难万险,自己都要勇往直前,她会一直陪着他,就算是死,也绝不会放弃爱情。他的心里涌起了一股热流,抱着飞凤地手臂又紧了紧,不需要再进行什么表白,两颗心在此时早已融化为一个整体,无论什么困难不可能将他们分开。
骑马走了不过三天的路程,路上的青草就越来越少,渐渐地就再也看不见了。放眼望去,是一眼看不到边的荒芜,前进的方向,再也没有了路,地上到处都是一片片地坑坑洼洼,偶尔会看见一丛丛地灌木。这里没有山,也没有河流,周围静悄悄的,死一般地寂静。这简单死寂地画面,让人从心底觉得恐惧,还好这是大冬天,毒蛇猛兽都藏起来了,就是有沼泽,也被冰封起来了,不然二人还不知道能不能走到这里呢。
董天鹏看着这一片荒凉地景色,不知道会有多远,心里暗暗地担心,可是他却不敢说出来,怕飞凤害怕。他此时有些后悔,现在就算是回头,也来不及了,回头看看,早已记不清来时的路途,他不知道凭自己的能力,还能不能再重新踏上来时的路。如果不是贪图那些天鹏武士这股神秘的力量,怎会让自己陷入如此进退两难的境地。他看着远处阴霾的天空,心里有一种淡淡地愁绪。凭自己此时的能力,自己完全可以建立起一股强大的力量,征服世界不一定非要那些天鹏武士的帮助。
董天鹏只是一名律师,不是闯荡江湖的侠客,他在心理上承受打击地程度,反而远远不及在江湖上游荡的飞凤。飞凤是一个孤独进入江湖的女人,自从她决定叛离梅花教的那天起,就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无怨无悔地跟着他,哪怕再多困难,也没有害怕过。梅花教的报复手段她是知道的,即使董天鹏武功盖世,也未必能够幸免。世界上的事情千变万化,有时候武功并不能解决一切。现在虽然行走在未可知的荒凉里,但是飞凤的心里却充满了无限地欢乐。能跟自己心爱的人走在一起,在哪里都是一样,生生死死,都已经不重要了。无论怎么丑陋的事物,在她洋溢着爱情光辉地眼睛里,都有其可爱的一面,看着什么都觉得比以前更加美好。
再往前走,四周的景物依然没有什么改变,依旧是死气沉沉的,毫无一丝生命气息,那怕是一只老鼠,都没有看见,只有那无尽地苍凉、寂静,陪伴着他们凄美的旅途。二人又走了三、四天,可怕的孤寂没有丝毫改变,让人心里觉得发慌,神秘地第六感让董天鹏汗毛直竖,从心底涌起一种莫名地恐惧。飞凤还是那么笑盈盈地陪着他,没有任何怨言,女人的直觉让他发现了董天鹏的恐惧,可是她并没有鼓励他,只是对他更加温柔。女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绝不是那些狗屁文章中称呼地弱者,当面对厄运的时候,她所能够面对、承受地压力,远远不是男人所能够想象地。飞凤此时就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她拉起了自己男人的双手,放在自己丰盈地胸上,轻轻地揉动,用自己的身体缓解他无言地恐惧。
二人走得累了,夜色也暗了,两个人就着干肉,吃点干粮,喝点冷水,钻进帐篷就休息了。本来两个人准备的食物坚持十天半月没有任何问题,可是水却不多了,大概只能坚持几天了,还得节省着喝。走了这几天,只遇见过脏兮兮的水洼,马倒是可以喝,人却不能喝,所以饮水一直没有得到补充。
夜里的风在呼呼地刮着,不时传来啾啾地声音,点缀着孤寂地荒原。疲惫的飞凤早已睡着了,可是董天鹏却没有丝毫睡意,他看着熟睡中的飞凤,眼睛里满是爱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