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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种马》第16章

作者:沈飞云 字数:3085 书籍:世纪种马

  听了那央求的语气,我十分满足,就艺术性的点了头。那不戒不躁的分寸感让他服了。你瞧,多棒,我这次的胜利给我带来的地位和荣誉将伴我度过两年的大学生涯。不过,我得再次声明,迪振的事不能怪我。我知道,爱她只是肉体的,因为她确实有肉感,有女人的丰韵;爱你却是精神的,因为你的人比你的身体可爱。肉体的渴望是转瞬即逝的,那不是爱的本质;精神的需求才是永恒不可磨灭的,那才是真正的爱。我想念你的人,自然免不了要涉及你的身体,如果我借用一个更美好的身体--而且是近在咫尺的--嫁接到你崇高而丰富的精神之上,你不能因此责怪我。为了你,我整日神魂颠倒。每天夜里我的心都漂游到鄱阳湖的对岸和你相会,一页页的信纸爬满我对你的深切爱意--我总是字迹潦草的写上几页到十几页的长信,然后读了又读。如果我一有什么心事和体验,就要托鸿雁向你传递。于是,在午夜的孤灯下,我夜复一夜的为你失眠。叹息和信纸同样的繁多,痛苦和灯光一样的明朗。室友们送我一个猫头鹰的雅号,我送他们一个强颜的笑脸。有人说我是神秘之子,对我的长篇大作他们又说是天才的手笔(他们一见这一大摞纸张就瞠目结舌),谁知,这一切的由来只是对一个女子的痴情挚爱。他爱她像海样深,她待他却似冰样冷,于是,他的心潮澎湃成一潭潭苦水储蓄在爱情幽深的涧谷里,然后又溢泻为一张张的痴言疯语。次日的上午,他便背靠着墙壁侧坐在第一排的角落里,肘臂架在椅背上托腮而眠,把老师的讲课当了幸福的催眠,偶尔惊醒的时候,他就慌张的张望一下,没人发觉。然后就感激老师的宽容或者糊涂。下午放了学,一个人踱进饭店,要了一碟菜,一瓶啤酒,郁郁不乐的饮着,有时一两滴苦涩的泪掺进酒里,成为这啤酒最好的佐料。这,便是我这半个月来每天的课表。这独特而又罕见的课表难道不又是我的一大胜利吗?”这里又出现了一个贵妇人似地迪振,很丰满,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马上爱上她。鬼知道,要是我知道,我不就成了鬼了。

  战无不败,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我很佩服自己的,一封,两封,我所谓的狗屁情书都泥牛入海,泥牛入了海,至少泥巴溶解在水里,多少会把水搅浑一些,但是我的情书却似乎灰飞烟灭,不知去向似的。

  第四十一节

  更新时间2011-12-1722:54:47字数:1659

  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我继续写道:

  “玉,第三次给你写信,虽不见你的回音,但仍然有着一股不可言喻的温情。上封信的内容我还依稀记得,是说我班的混乱和我的昏庸--我个人的原因是无法归结于某一个人的。公众的和社会的因素决定着个体的活动,犹如有着统一火候的窑炉制造着大体一致的瓷器。如若出现突出的产品,那也是极少数的偶然。我不愿做那佼佼者--外表上的,虽然我的内心时刻在苛求胜利。我并不敌视任何一个人,我渴望成为每个人的朋友。我有选择的与他们作长驱直入的交谈。在部分人的鼾声中,我们掌灯窃语,或盘足于床的两头,或并肩横倚着墙,但大都每人手指间夹着一根烟,袅袅青雾缭绕身前,酷似置身神仙境地。唧唧哝哝,甚或提高嗓门忘形一笑,那种夜半的激情与融洽直搅得头脑发热,毫无睡意。上封信中提到的那位荣登班长宝座的尖颏家伙倒也随和,言谈风趣。近日来与他过往甚密,夜半的嚼舌也大半与他一道。他的能说会玩让我有点惊服。年纪轻轻,幼我两岁,却也能发表些高谈阔论,有时我还不得不承认它们的高明。他的最大特点还不在此,而在于他的自负--有时降格为自信。他的言行似乎从来不加斟酌,随口就说,随手就做,一副傲然凛然的神态,目不斜视,头呢,还是高昂着。于是,这也就派生出他的另一大特点--胆大风流。一到校他便看中了班上一名清瘦的女同学,也不管是新来乍到,就想方设法与她接近(这其中有借公事之便的)。一日他们俩双双销声匿迹了整整一个上午,无人问津。晚上他却快活的对我说,他和她逍遥去了。逍遥的方法是:他以给班集体买棋为借口,携她到商场一逛,回来后闭门在寝室与她走棋笑乐。一个上午,如此匆匆的溜走。次日晚上,也就是我写上封信的第二天,他怀着满有把握的心情把她约到池塘边的亭子里,透着朦胧的夜色,和着蟋蟀的伴奏,他口齿伶俐但心儿狂奔不止的向她说出了一大串-一大串的不乏肉麻意味的表示对她第一印象的话语。这种拙劣的含蓄意图是再明显不过,一等他引以为自豪的演说刚刚划上句号,便听到对方一声意义不明的笑声,随后,对方连人带爱,原封不动的一起消失在她高跟鞋扣击水泥地面的笃、笃、笃、笃、笃的声音中。回来后,就只见这自负的家伙陷入无边的惆怅里头。他惆怅着呢。玉,然而我呢?我比他更为惆怅。为你的不在眼前,为你的杳无音信,为你的铁石心肠,我都不知道多少次吞下苦涩的折磨--我不想流泪,我的泪在最初最深的爱情里消耗殆尽,我要留些许等到最幸福的时刻来临时流淌。况且流泪又有什么用呢?这难道能让你有丝毫的感动吗?这难道于我脆弱的心有丝毫的用处吗?我只想微笑,继而大笑,为人类,为爱情,为生命,为一切像我一样痴情而又好胜的人儿。我为我前些时期的软弱而悔恨,我诅咒我那时的眼泪,同样,我鄙视一切无用得只能以泪洗面的男子。我,已然的真正的男子汉,摒弃一个泥塑般容易破碎的旧我,用磨难作躯体的材料,像钢铁般坚强。这,便是变化,从上封信到这封信之间的变化。正视现实,扭转乾坤。”这封信中我详细的介绍了我的班长小弟的风流韵事,其实,那件事只是浮于风流的表面,因为,到最后,他对那位女同学都没有得手,反而是我们宿舍楼下传达室里的一个传达妹却被他糟蹋了,那个并不漂亮的结实的妹妹有一天不再对着我们的窗户大喊某某接电话,有人就传开了一个一级机密,说那个妹妹是到家里堕胎去了,而那个事故的肇事者就是我们的班长小弟。班长小弟的小弟弟冲动了,冲动了又没有防护措施,所以,小弟弟的受众就受伤了,子弹开花了,继而结果了。傻不愣登的小妹妹突然头脑清醒了,意识到果子绝不能让它成熟了,落地了,于是,她便回去让那颗青涩的果子落到了医生的盆里。青果落盆,这个成语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国庆节过了,我又认识了一个漂亮妹妹,我很开心,我摇头晃脑的把这段经历写进了给我师姐的信里。我为什么会这么不知廉耻,这种事也写进所谓的狗屁情书里。但是,我现在知道,我那时就在为我成为作家做着全方位的准备。钢铁是这样炼成的,作家是怎样搞出名的,就是用廉耻做砂轮磨出来的。认识这个漂亮妹妹,真是一种艳遇,更是一种奇遇,我不写出来,真是猪狗不如。

  第四十二节怜香惜玉我师姐

  更新时间2011-12-1811:01:12字数:2320

  我写道:

  “玉,写完上封信的第二天便是国庆节,大家都已在家中度过了两天,我们寝室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男同学。这同学是马大哈式的典型人物,是属于年轻人中较为普通的一类。不知怎的,我偏和他玩得来,这其中原因,或许是因他淳朴、憨厚而显示出来的真实。说起话来瓮声瓮气,口齿不太清晰,这又好象说明了他的本性--思路不清,胆子不大。另一方面,他总说些不太文明的话,当然,我指的是他以某种不太高明的方式流露出来的人的真实内心。他声称自己是**出身,有时我偶尔也无意中以为这话有十分的真实。他以全寝室最懒最脏的面貌立于世而丝毫不觉羞愧,反而呵呵裂着嘴笑,必要时还自我辩解说,男人不臭,女人不要。说完后大家不笑,他自己倒要笑两下,仿佛要挽回面子,仿佛要证明他的俏皮话至少可以博得一个人的一笑。没有主见和易受他人暗示是这种人的另一大特点,所以,他大多数时候是牵着别人的衣角和踏着别人的步子走路。很幸运,在这个学校里,他在这方面选中的第一个对象就是我。玉,你也许可以想象,他是在多么短暂的时间里和我交好,然后又是多么坦荡无遗的和我交流经验和体会。两棵博大而渺小的树木站在漆黑的夜色中面对寂静的操场静静的聊天和琢磨着彼此的痛苦或温馨。不到一个月,我这个怀着博爱之心的年轻人却在这陌生人群中找到了为数不多的可亲的面孔中的一张。我视他为兄弟,就犹如他视我为人生的老师一样。玉,大学校园里这种真诚的友情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福气享受的,他们是戴着面具生活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有许多的缺点,同时也怀疑着他人与他们的接触中可能有着某些不明言喻的企图,即所谓的居心叵测。我不想同流合污,但一个人在荒漠中的呼吁是徒劳无力的,这呼声往往就像蚊子的呻吟消失在疾风的怒吼之中(这多么像鲁迅的口气,作者按)。因此,我憎恨,憎恨群体生活的虚伪和乏味,更珍惜已有的友情和渴望更多的真情。我现在可以毫不含糊的说,朋友金不换。至于你我之间难得的令我快乐的友谊,我更是舍不得释手。然而,令我无奈和苦恼的是:你一直在躲避着我,仿佛我曾伤害过你或者我的友情你甚至不愿意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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