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现在要是不把他们‘调走’,等一会打起来的时候,他在你背后捅刀子,那又该如何?”肯特笑了笑,“从西门去到南门,需要花上一点时间。等他们去到南门的时候,我们已经控制大局了;等他们整顿好军队再赶过去的时候,一切早都结束了……”
“你就那么肯定弗德利穆公爵那只老狐狸不会趁着现在我们还没过去的时候,提前跑了?”哈利似乎有点不相信。
“如果他们知道是你的十万大军,加上洛奇将军的十万疾风军团联手的话,弗德利穆公爵他们肯定会提前跑的,”肯特笑了笑,“但是,要是他们只知道,只有你的十万大军占领了西门的话,他们肯定不会那么警觉的。因为你毕竟只有十万大军,然而在亚特兰城内,军队的数量加起来,经过昨夜和刚才那一战的消耗,大约也有八万多人之众。所以,在没有得到洛奇将军十万疾风军团也参与其中的消息之前,弗德利穆公爵他们那几只老狐狸,肯定不会轻易将亚特兰帝国这块就要到手的肥肉,拱手相让!你就放心吧,一个也跑不了……”
哈利略一沉思,往深处一想,果然,吉尔斯就算再厉害,等他从西门去到南门,然后再整顿大军区到皇宫‘勤王’的时候,那时候黄瓜菜都凉了;要是此刻和吉尔斯发生冲突,不但会耽误时间,损耗自己的实力,而且时间拖久一点的话,被弗德利穆公爵那只老狐狸的探子得到消息之后,那只老狐狸提前溜走还是小事,要是他趁自己还没到皇宫的时候,随便带着一个皇子潜逃,届时,对自己可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想到这里,哈利点了点头,手一挥,示意自己的下属不但不要拦着吉尔斯,反而还要让他快点‘走’,免得到时候碍手碍脚的。
目送着吉尔斯和他的大军,带着顿达斯将军,朝着南门的方向远去,哈利这才松了一口气。
“来人!”看着吉尔斯走远了之后,刚才还笑眯眯的哈利,此刻双反发狠,杀机暴现,“把西门之前所有那些被抓获的‘守军’和‘将领’们,通通冠以‘叛军’的罪名,直接干掉!一个活口也别给老子留下来!”
“是!”身后,一个士兵领命而去。
在旁边的肯特听到之后,一言不发。
“杀伐果断,心狠手辣,是一块做大事的料,”肯特表面上什么话也没说,心中却是翻江倒海,“这还是当初自己在神风学院认识的那个哈利吗?还是老大说的对,此人心狠手辣,却又反复无常,并且在关键时刻,他还会出卖自己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对付这种笑里藏刀、自私自利、见利忘本、不会饮水思源的人,不得不防。”
“嘿嘿,”下达了命令之后的哈利,满脸谄媚的看着肯特,一脸讨好的样子,“我说兄弟,干掉那些该死的守军和将领,也算是给巴特大哥报仇,出了一口恶气了。这种‘杀降不祥’的风格,洛奇大哥肯定不会做的,因为这样做的话,会有损他的威名。这种玷污名声的事情,还是小弟来顶住,会比较好吧?嘿嘿……”
说到这里,哈利又讨好的干笑了一下。
肯特听了之后,朝哈利点了点头,并且竖起了自己的大拇指,那意思很明显——这是对的,你小子挺上道的,有前途。
“呕……”肯特表面上在笑,看起来很支持哈利的样子,实际上他听完这番话之后,差点没想吐出来,“为了巴特和洛奇大哥好?呸!我看你是不想在去到皇宫的路上,这里会有人逃走,然后让消息走漏,这才是真的。想不到为了消除隐患,保证全盘计划万无一失,哈利这个小子居然赶尽杀绝。这一招够毒,连我都想不到……”
对于哈利的‘心狠手辣’,肯特又有了一番全新的认识。
没多久,西门城外,近万颗头颅顿时滚落在地,鲜血染红了西门外的地面,让人乍一看去,西门外的官道上,似乎变成了一条用血铺垫出来的路。
看着这个场面,似乎象征着,一个充满着血腥的政变,正在以此拉开帷幕。
莫非,这就象征着,但凡一个想要‘功成名就’之人,在其成功的道路上,就一定要让生灵涂炭,血流成河吗?
还是说,正如施天佑所说,‘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自古皆然的道理?
肯特看着近万的西门守军在被屠戮之前,脸上那难以置信的表情,嘴里发出的惊呼声、怒骂声、诅咒声,以及事后那近万具躺在地上,那没有了头颅的脖子处,正在不断往外冒出血水的尸体,默然不语——显然,处理这些守军和将领,对于当前的情况来说,肯特再也找不到比这样更好的解决方式。
“老大要是在这里的话,他也一定会赞成用这个方法解决这些守军的吧?”
肯特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想起了,当初在比格伦城下,那个一声令下,瞬间‘商.纣十大酷刑’立刻就当着几十万人的面施展。那个脸部抽搐,整个人的背影犹如一尊铁塔立在那里巍然不动,那个发誓要为好友复仇,恍如恶魔在世的——恶魔将军:施天佑。
“全军出发!目标——皇宫!”
“嗷嗷嗷嗷——”
随着哈利一声令下,十万大军顿时士气如虹。
出发之前,就杀敌立威,以此来鼓舞士气。这支军队,士气如何不会高涨?
此刻,西门除了一万疾风骑兵、一万疾风步兵、一万疾风弓箭手之外,其余七万人马,洛奇尽皆交由肯特指挥。为了留下一条后路,以防发生突发事件,洛奇将军亲自率领三万疾风军团,坐镇西门——进,可支援哈利和肯特;退,可紧握西门要道,必要时,众人能从西门撤走。
“在任何时候,哪怕就是在稳操胜券的时候,他都会为自己所做的事情,做出最坏的结果预测和打算,并且事先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这就是天佑的行事风格。”
登在西门的城墙上,洛奇目送大军离去,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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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特兰帝国,亚特兰城,皇宫。
一种不祥的预感,一种浑身不自在的感觉,袭上心头,这让弗德利穆公爵顿时感到极度不爽。
“嗯?他呢?”弗德利穆公爵左望望,右望望,愣是没找到‘顿达斯将军’,于是他手一招,找来了一个下属,“他去哪了?”
那个下属也是一个机灵之人,一看弗德利穆公爵的神情,立刻就明白自己‘主子’嘴里说的‘他’,是谁了。
“公爵大人,”那个下人小声说道,“进到皇宫后,没多久,他就不见了!直到现在都没见过他的人影。属下还以为,他被您派去执行机密任务了……”
“搞什么?”弗德利穆公爵在心理面不满的嘀咕了一下,“快!去给我把他找来!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半个小时之内,一定要给我把他找到!”
“是!”
看着那个下属离去,弗德利穆公爵的心,稍微安定了一下。
那个下属,还是很能做事的。这就是弗德利穆公爵为什么一直把他留在自己身边的缘故。
一个老板,看的不是你有什么学历,有什么背景,有什么专业知识,他之所以会用你,重用你,那是因为,每当这个老板遇到难事的时候,你全都能帮他搞定,就这一点,就比任何文凭、学历、背景要有用的多——学历再高,文凭再好,出了问题,不能解决的话,这些东西顶个屁用。
而刚才离去的那个下属,明显就是那种:‘遇到问题了,就能帮你解决’的人。而且他让弗德利穆公爵失望的次数越少,这种人受到弗德利穆公爵重用的机会就越大。
刚才那个离去的下属,很明显,他就是每次弗德利穆公爵派他出去做事,他就是很少会让弗德利穆公爵失望的人之一。
所以,在弗德利穆公爵的下人中,那些得力的干将之中,不乏很多出生卑微之人。
这就是很多人愿意用那些从小吃苦耐劳的人的原因——尤其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干的比牛多,做的比马累,可是很多事情他们又能帮你解决的了,而请他们的工钱又少的可怜,这实在是物美价廉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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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特兰帝国,亚特兰城,皇宫,深处。
一个人,趁着混乱,早早的就潜入了亚特兰帝国的珍宝储藏室,正在翻箱倒柜的找着什么东西。
“奇怪,怎么没有?”
找了半天,也找不到自己要找的东西,那个人不禁皱起了眉头。
借着‘珍宝储藏室’内,墙上那些似乎用来照明用的宝石所发出来的淡淡的光芒,让人赫然看见,此人,正是对于弗德利穆公爵来说,失踪了多时的‘千手迷踪’——此刻,他还是顿达斯将军的一身打扮。
这个珍宝储藏室,是‘千手迷踪’这三年来,不断的夜探皇宫,不断的搜寻,才找到的。
平日里,这里附近戒备森严,而且密室的入口极难让人发觉,而且也入口也极小。平时要想无声无息的潜入,那简直是痴人说梦。
也就只有在这个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向宫殿处,‘千手迷踪’才有机会进到这个珍宝储藏室里来。
对于满地的珍宝,‘千手迷踪’似乎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似乎正在寻找他为之付出了三年努力,而想要得到的东西。
这个秘密,他连弗德利穆公爵都没有告诉,为的就是等这一天。
在这里,他整整耗费了近三个小时的宝贵时间,一个看起来面积不太大的密室,已经被他翻了一个底朝天,但是,还是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东西。
“难道,还有另外一个珍宝储藏室?”千手迷踪暗道,“要是换成是我,所有的鸡蛋我也不会放进同一个篮子里的……难道,非要自己亲自去逼问那个哈劳斯国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