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瞥见无名骑士那个消极的动作后,沈云内心暗自一慌,紧张之下说了一句不知是福还是祸的歪论
“战争的号角不是骑士拔剑的理由,铁蹄的狰狞不是骑士无畏的借口。骑士就是不朽,不朽即对生命的忠诚,对命运的反抗!”
卸不下的荣耀(12)
听完沈云的回答,无名骑士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对沈云不符年龄的言论作出任何反应。甚至没有询问这句话是不是从哪本骑士类小说中引用而来的。或许在他眼中,一个两岁多的孩子能够记住并且运用这样一句话,就已经够了。
这一天,无名骑士第一次带着沈云走进了附近小镇上的一间酒馆,喝得格外尽兴,沈云嘴馋,双眼直愣愣的盯着酒坛,无名骑士倒也不反对他沾点小酒,叫住小厮送了一个小酒杯过来。
可稚嫩的沈云如何扛得住白酒的猛烈啊,稍稍沾了点,便感觉喉咙被割裂了一般,赶紧抓起一把花生米往嘴里塞。如此反复几次之后,沈云感觉自己的脑袋已经沉甸甸了,于是放下酒杯,老老实实的捏着花生米当晚餐。
在很多方面,奥罗拉都按照古老的贵族教条来规范沈云的一言一行,可吃饭时例外,并不是说她没有教导沈云餐桌上的礼仪,而是告诉了他,那些礼仪在很多时候都可以摒弃。
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如果在一间乡间酒馆中表现得像一名贵族,一定不会是一件多么优雅的事情。尽管如此,酒馆中依旧有不少人频频将眼光投向这对年龄太过悬殊的两人,甚至还有酒过半巡的人,举着酒杯过来说要和沈云畅饮一杯。
“小兄弟!来一杯!小小年纪酒中行乐,来年肯定万将莫敌!”
无名骑士无动于衷,沈云啼笑皆非,脸上摆满了无辜。老大爷啊!你此言此举,要我这个两岁大的小屁孩情何以堪啊!也罢,就为这“万将莫敌”的吉言醉卧一回。人生百年,不能做那三万六千场的醉半仙,能做“醉小仙”也不赖。
沈云心一横,从凳子上跳了下来,然后向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名骑士伸出右手,道:“我要拿大杯喝。”
无名骑士也不多言,将手中的酒杯倒满递给沈云,又亲自去向掌柜的要了一个同样大小的酒杯来,继续自顾自的喝着酒,也不去看那个一脸醉意,却一直向沈云举着酒杯的干瘦老头一眼。
卸不下的荣耀(13)
接过酒杯的沈云没有忘记和这个老头碰杯,和他的豪爽作风相反的是,他一脸苦涩的捏着鼻子,闭上眼,像是喝毒药一般开始灌酒。或许在他心里还有一点他放不下的小心思,毕竟,无名骑士还没有对他要当骑士的想法做出任何回应。
一口酒喝下去,酒是咽下去了,酒劲却上来了。很快,沈云便是一个踉跄,酒杯脱手而出,大有蹒跚欲倒之势。
无名骑士见势,不由快若闪电般抱住沈云。而那名老者脸上的酒意也瞬间消失,随手一动,酒杯竟浮在空中,不动分毫。
“我有一个不错的孙女,你要不要?”老者一脸笑意的看着醉醺醺的沈云,玩笑般问道。
无名骑士终于动容,看向老者的目光带有一丝询问的味道。
脑袋已经犯浑的沈云艰难的张了张嘴,好像难以发出声音,最后伸手从桌子上抓过几颗花生含在嘴里,才说出一个变音的“要”字。
周围众人好像对发生的事情毫无所知,各自喝得尽兴,或者惆怅。他们似乎没有人发现酒馆的中央有一个“隔音结界”的存在。
老者毫无规律的动了动手指,原本已经醉意浓重的沈云,脑袋一偏,只剩下醉酒后急促的呼吸声。
“你是越来越不自重了,蒙人的把戏居然用到了小孩子身上。”知道老者只是用了一个稳固睡眠的小魔法导致小凯撒入睡,无名骑士并未有所动作,他好像认识这个半路杀出来的老骗子。
老者的目光依旧停留在沈云的脸上,一点也不惧怕随时都有可能剥夺他生命的无名骑士,不在意道:“诋毁占星师,就是对神诋的不敬。”
无名骑士撇嘴道:“我不想知道什么,他的母亲也不想知道什么,所以请留着你的精力,去别的地方浪费你的口水。”
老者依旧一副眉目慈祥的笑容,道:“我已经说了,万将莫敌。”
“谬论。”
“真言。”
卸不下的荣耀(14)
无名骑士不再争辩,和一个占星师讨论一件不可预见的事情,本就是一种侮辱自身智商的行为,更何况,这个占星师的姓氏和名字前面都有一个世俗间无可撼动的“圣”字。
憋屈的他,问了一个原本他并没有资格问的问题:“你的孙女又是怎么回事?”
老者终于正视无名骑士,道:“男娶,女嫁,很简单的事情。”
“威尔赛家族是不会接受一名占星师作为女主人的。”
老者依旧笑着,道:“谁说她是占星师了?你认为有什么样的占星师能被我这个老头子认可?而且,他已经答应娶了。”
无名骑士释然,威尔赛家族再怎么落魄也绝不会接受一位占星师作为女主人的,哪怕那个女人的家族拥有的是帝国皇室的姓氏,这是威尔赛家族的传统,不能在战场上杀敌的女人,断然做不了威尔斯家族的女主人。可是,这个老家伙有什么理由要把能被他认可的孙女塞给小凯撒呢?星象告诉他的真是“万将莫敌”吗?
祸福相依啊!占星师果然是比骑士更能掌握话语权的可耻职业!
好像清楚无名骑士的内心想法一般,老者悠然说道:“如果不是推测到这个小子有地方可去,我一定要收他为徒。历史上最辉煌的帝国,可是由占星师缔造的。再者,撇开【圣星师】这个让你腹诽不已的称谓,我不是还有一个【圣魔导师】的头衔吗?由我带着,至少不会有人敢对他指手画脚。”
无名骑士懒得理会老者的自吹自擂,直言道:“我打算先带他去【陨石森林】逛逛,他说他想成为一名骑士。”
老者微微动容,道:“哦?这不是奥罗拉授意的吧?天底下也就你这个扈从骑士敢替主子做主。也好,他的眼睛什么都看得,也能看懂,早点看看有利无弊。”
无名骑士拿起酒杯,豪迈的满上,道:“不送。该转告的话,我会转告的。”
老者凝视满脸通红的沈云一眼,旋即摇摇晃晃的朝门外走去,原本悬浮在空中的那盏酒杯,缓缓上升,最后稳当的落在桌子上,没有丝毫声响。
卸不下的荣耀(15)
等到老者走远,无名骑士放下酒杯,自言自语道:“都快入土的家伙了,还爱管闲事,一看就知道是没有孙子的命。”
恩?没有孙子?无名骑士好像想到了什么重要问题,顿时凝眉,又重新拿起了酒杯。
这个时候,沈云的眼皮似乎微微跳动了一下。
(PS:通常文中出现“——”的符号,即代表着时间或者地点的跳跃。)
——
劳伦帝国的都城———“科比亚城”是神谕大陆少有资格也有实力缔造成经典巴洛克风格的城市之一。
这种离经叛道的建筑风格,其特点是外形自由,追求动态,喜好富丽的装饰和雕刻、强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椭圆形空间。
宽阔大道上,被无名骑士牵着小手的沈云,对这样的建筑风格并无大爱。在他眼中,科比亚城不过是另一种形态的钢铁丛林罢了。如果可以,他宁愿在【陨石森林】多呆上一些时日,因为越是接近这座城市的中心,沈云便越是觉得这里就是他将要停留若干岁月的地方。而他,实在不愿意呆在一个一眼看去,尽是与大自然截然相反的杂乱色调城市。
走着走着,沈云便回想起了【陨石森林】中葱绿的颜色。
两人自几个月前离开那座酒馆后,历经一个多月的时间抵达【陨石森林】。而在那座原始森林脚步都难以移动的沈云,足足呆了三个月之久。森林中每天几乎都会出现的各种不同肉食性野兽乃至魔兽,让他见识到了这个世界诸多惊奇的地方。
面对原始森林中的各种危险,手无缚鸡之力的沈云,自然不堪大用。他能做的,就是服从无名骑士的命令,睁着眼仔细观察每一场风格迥异的厮杀。如何在各种危险情况下,最大程度的保证自己的安全。
其中让沈云觉得最有趣的就是,无名骑士总会在解决完各种突发情况后,庖丁解牛般解剖那些异样生物的尸体,一边解剖一边讲述它们的生活习性,捕食特点以及各处要害。
沈云感觉在那座森林中有学不完的东西,奈何无名骑士铁了心只在那片杀伐之地呆三个月。前两个月向腹地的方向前行,余下一个月退出森林。当他们折转而回时,沈云问起无名骑士,他们距离中央腹地还有多远时,无名骑士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一辈子都走不完。
粗略了解神谕大陆有多庞大的沈云,并未拿出他那点可怜的地理常识来反驳,而是绞尽脑汁的思考,路途中有什么东西,才会使得那条路一辈子都走不完。
可是,不管那条路能不能被走完,从【陨石森林】边缘地带历经七个月后抵达科比亚城的沈云,似乎要停止他爬山涉水的生活了。
卸不下的荣耀(16)
“走了这么远的路,苦吗?”
听到无名骑士的话,沈云潜意识的抬起头来仰视着从未问过这种问题的他,而后坚定的摇头。如果自己不知好歹的觉得苦,那带着自己保护自己的这个男人,以其现在所处的高度,是怎么苦过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