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咽了口口水,从行囊里十来个小包裹中掏出一个黑色的小包裹,然后咬开一个口子,小心翼翼的洒在快要烤熟的野兔肉上。顿时间,香味更加弥漫了。
那十来个小包裹,黑色的是香料,其他的全部是盐巴。买这些东西的时候,沈云自觉可以用上一年两年,所以当初他就问女骑士,打算在陨石森林中呆多久,结果女骑士很不负责任的告诉他:不知道。
盏茶时间过后,沈云再也不愿接受这种眼睁睁伺候着野兔肉,口水却不断闹革命的惨况,再加上野兔肉也招呼得差不多了,于是他迫不及待的喊道:“赶紧过来尝试一下本竖琴诗人的手艺吧。”
女骑士闻言,踏着猫步,慢悠悠的走了过来。扫了眼野兔肉,然后朝沈云一脸微笑道:“熟了?”
沈云的喉咙很不雅的耸动了一下,嘿嘿笑道:“熟了。”
女骑士神情愉悦的点了点头,而后弯下腰,伸出右手直接抓起了野兔肉,说道:“用水袋里的水将火灭了。”
沈云哪敢不从,立马火灭得一干二净,水袋中的水也不剩一丝半点了。恐怕现在女骑士要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搔首弄姿,也不会有丝毫异议。不就是鼻血嘛,多吃点就能补回来。
女骑士检查了一下火势,确定没有燎燃的趋势之后,咬下手中的一块野兔肉,旋即连连点头道:“竖琴诗人凯撒的手艺果然不俗,那么,伟大的凯撒,你可以去拷另一只野兔了。”
沈云一脸迷茫,显然不相信自己听到的信息。
女骑士转身离开火堆旁,却不忘好心补充道:“这只野兔归我。难道你不觉得食物的来源完全是我的功劳吗?”
过河拆桥!
怒不可及的沈云当即就冲了上去,一副誓死要将野兔肉夺回来的架势。谁知,不待他死缠烂打,女骑士便转身轻轻踏出一脚,将这厮撂翻在地。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7)
沈云翻身爬起来,想再度进攻万恶的剥削阶层,占据野兔肉。
女骑士却风轻云淡道:“我说过,取消你今天的晚餐。如果你再不服从命令,明天一天都别想吃一丁点东西,好像你的水也没了吧?”
沈云捂着脑袋,让自己稍稍冷静下来。
火源被灭了,没有火折子,生火毫无希望。大晚上的人工取火无异于挑战巨龙的权威,等于自寻死路。
水也没有了,陨石森林即使有水源,大部分都不是人类能够饮取的,有毒。
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服从命令。
沈云冷漠的看了女骑士一眼,咬着牙走向那只被女骑士丢在地上的备用野兔。
捡起来,一口咬下。
服从命令,不等于服输。
进了大山,就得把自己当畜生。沈云能够记住的名言警句中,就属这句最粗鄙不堪,却最是让他谨记于胸。
山里的畜生是个什么概念?不单单是把自己不当人看,也不是把其他畜生当做同类,而是要舍弃那些所谓的人类特性,卑微的匍匐在地。像一条蛇,伺机而动;像一条狗,狂吠不止;像一头狼,不死不休。
也要像所有的畜生一样,吃的不是香喷喷的熟肉,而是血淋淋带着皮毛的生肉。
因为谁也无法确定,你在丛林中的下一刻,是否有时间去将食物剥皮抽筋,是否有时间拾柴升火而后慢腾腾等待着烤肉散发出油香。只有在丛林中,你才真正明白节约时间等于节约生命的真正含义。
沈云对女骑士心生怨恨不假,但这并不是他自暴自弃的理由。从出生开始便一直在收获各式各样赞美的他,没理由不自尊自强,即使他一无所有,母亲圣奥罗拉在他离别时的轻声细语也会时时刻刻叮嘱着他———不能放弃。
理论是一回事,但真正实践起来,总是有着千般想象不到的困难。
恶心!
任谁第一次吃带着皮毛的生野兔肉,都会觉得恶心。
刚开始或许会在撕扯掉皮毛后,因为极度饥饿而勉强下咽几块撕咬下来的生肉。但渐渐的,沈云不得不捏着鼻子,不至于让自己闻到腥臭的味道后,加剧反胃的程度。
捏住鼻子,闭上眼睛,尽量从感官上遗忘眼前所做的这一切。甚至连思想上,都要转移注意力。
相隔数米远的女骑士,津津有味的吃着味道确实不赖的野兔肉,她只能依稀看到沈云咀嚼生肉的动作,却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是,不管沈云怎样,她的表情都未曾动容半分,她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丛林中是没有温情的。就好比帕格森,她永远也不会给予它过多的赞赏,那样会泯灭掉它的天性。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8)
最终,沈云还是吐得一塌糊涂。他能战胜几乎一切感官上的痛苦,就好比当年爬行几天几夜,但是,心理上的苦难,却不是说克服就能克服的。
女骑士捧着还剩一大半的野兔肉,走到只能半跪在地上的沈云面前,然后不缓不慢的撕扯下一块,一边咀嚼一边说道:“抛开你最渴望的纯粹力量,你同样还有需要征服的东西。假若有一天你遇到一件你有魄力去做好,却没能做好的事情,会将责任归咎到谁的身上?一块生肉都吃不下,你拿什么去吃下数之不尽的敌人?”
沈云一脸不甘的看着那块生肉,倔强道:“我能吃下它。”
女骑士不屑道:“但是你现在还没有吃下它。你还不明白吗?你所需要的,是能做好任何一件摆在你面前的事情。而不是需要你能在将来某个时候去做好一件事情。你可以认为这是我对你的苛责,也可以认为这是我看你不顺眼所作出的报复,但是你有反抗的能力吗?很遗憾,你没有,你无法解决现在摆在你面前的问题。所以你现在只能屈辱的看着一块死肉,而不是把它咽下肚子里。”
原本漏洞百出的言论,此时此刻却显得再正确不过了。没有人可以天生就做好每一件事情,但在女骑士眼中,好像沈云天生就该去做好每一件事情。很荒诞,荒诞到连苛刻都不足以形容。
一直都能把生活中的任何事情完美完成的沈云,却没有像以往一样,对女骑士的言论嗤之以鼻,或者极力反驳。
反思,这是一个几乎被沈云遗忘了的习惯。
直至现在他才发现,他能做好的仅仅是一个孩子,如果别人不把他当孩子看,他的身上就会暴露出很多陋习。譬如,他已经很少刻意的去反思自己了,仅仅安逸于将一个孩子应该做的事情去做好,而不是像一个肩膀上有着背负的男人一样,未雨绸缪,准备着迎接一切困难,而不是事到临头却一筹莫展。
“我应该怎么做?”
当沈云坦然问出这个问题时,女骑士笑得格外开心,她并不了解任何一个人细微的想法,但只要沈云问出这个问题,就意味着他已经成长了一步。没有人是无敌的,哪怕是精神上。
女骑士随手把手中仅仅吃了一小半的野兔肉丢在地上,伸出一只脚将其狠狠踩下,然后扭动着脚板。待泥土碎石和野兔肉混为一体后,咧嘴说道:“把它吃下去,然后把你手上的那只也吃下去。”
沈云一声不吭,丢掉手中的生肉,捡起那块口水泥土碎石五味混杂的熟肉。
撕扯下来,咀嚼得没有丝毫犹豫。
放下自尊。这是他今天学会的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不够,他会将自己的自尊践踏得更彻底一点。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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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女骑士睁开惺忪的双眼,看了一眼时刻警惕着周围环境的帕格森一眼,然后将目光投掷在身旁的沈云身上。
也许是因为太累了,此刻得他睡得异常沉稳,身子蜷缩在一起,像一个纯粹的孩子。
夜晚中的丛林,从来都不肯安静,微风一过,总能掀起一点声响。
在这块丛林中难得一见的小草坪上,窸窸窣窣的小虫子,不安到处乱窜,它们对生物的气息总是格外敏感。
小草摆到这头摆到那头,这时,女骑士偶然记起沈云的一个小动作。当即,她扯过一根小草,含在嘴里,念叨道:“做一个普通的贵族少爷多好,为什么要受那么多苦呢?”
说完这话,她便蹑手蹑脚的站立起来,将原本盖在自己身上的长袍轻轻的遮在沈云的身上,而后走出几步,眺望其实没有半点光彩的夜空。
她带着沈云走进陨石森林的目的其实并不复杂,从最初的为了单纯的利益,到现在的想看着一个不一样的孩子、一步一步的成长。她并不后悔为了获取这个任务,而和巴图那个邋遢骑士达成某项不公平协议,如果公爵眼中的疯子骑士不主动退出,她不会拥有任何机会看着这个孩子逐步成长。
圣罗兰家族诸多别人诟病的传统中,有一则就是从来不和正常人打交道。所以,无论她再怎么自喻正常,她也不是个正常人。抛开实力显赫的龙骑士这个标志,她依然有种种被人称作疯子的行径。
狐狸精!这是贴在她身上,比之龙骑士还要耀眼的标签,但同样是她最嗤之以鼻的标签。这个世界,多的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男人都想将她养在笼子里当金丝雀,即使不能碰,也可以炫耀得人尽皆知。女人都恨不得将刮花她的脸,费劲心思制造一大堆流言蜚语泼她的脏水。可她从不觉得这是累赘,在所谓的上层圈子冷眼旁观几年后,心如明镜,一些个是是非非自然懒得去理会了。
等到她虔心想要找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教出一个不一样的骑士的时候,她才发现,这个世界确实有太多她未曾接触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