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翻了个白眼,理所当然道,然后从行囊里掏出只剩下一小块的野兔肉,自顾自的咀嚼起来。
拿食物泄愤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可是也不能忽略貌美如花的蒂雅小姐吧?恼怒的蒂雅一把夺过沈云手中的野兔肉,换一边咬上一口,而后愤愤不平道:“既然他没死,那他的东西就不是遗物,你有点逻辑水准好不好!”
冰封千年(29)
沈云一想,也是,他都没死,他的东西自然就不是遗物。可想来想去,沈云还是觉得憋屈,乘蒂雅不注意的时候,一把又将野兔肉夺了过来,偏偏还一副大方的模样,道:“我一半你一半,吃完了明天一早就去打野战。”
蒂雅舔了舔嘴角,满脸笑意的看着一点也不注意卫生的沈云,因为他咬的位置,不偏不倚的沾了自己的口水。
沈云抬头一看,这妮子的眼神怎么那么暧昧呢?呃,我刚才说啥了?野战?
沈云摸了摸额头,讪笑道:“口误口误,我是说去抓魔兽,你说,在野外抓魔兽,肯定得和魔兽发生冲突,有冲突就得战斗。在野外战斗,这不就成了野战了吗?”
蒂雅柔柔弱弱道:“有必要解释得这么清楚吗?就算你什么都不说,小女子也是懂的。”
你懂?你懂个屁!老子还是个雏,你出得起红包么你?沈云内心悲愤,脸上却笑呵呵道:“你懂就好,你懂就好。”
———
一男一女像是例行公事一般进行一段不痛不痒,也无伤大雅的玩笑话之后,又扯到了正事上面,只不过不愿细说的沈云,将重铠少年的事,一半真一半假的糊弄过去了。他自然不可能告诉蒂雅,那个家伙是“千年圣战”时期的活古董,更不能告诉蒂雅,他和重铠少年之间的具体谈话内容。他自认为那场对话,暴露了很多不能被他人所得知的细节。
蒂雅也没有纠缠不休,人都已经走了,追根问底也没多大的意义。当然,她仅仅是站在沈云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于她自身而言,重铠少年走与不走都没什么不同。
这一次,沈云所挖的洞稍微改进了点,至少能让两个人并排睡下,而且不带遭受寒风侵袭的。
早上沈云醒来之时,发现一只手很不凑巧的放在了不该放在的地方,左腿貌似也搭在了不怎么该搭的位置。沈云咧嘴一笑,抽回那只几乎探进某人双峰里面的邪恶之手,又挪开搭在其臀部之上的邪恶左腿,将表情一换,站起来拍打着胸口,无辜道:“快说,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占我便宜了?怎么感觉全身无力啊!”
早就发现沈云一系列偷鸡摸狗动作的蒂雅,也不戳破,睁开眼伸了个懒腰,躺在冰层上略带妩媚道:“持久力不行通常都容易导致疲劳。”
沈云一听,立马捂着胸口,故作惊慌道:“说,你到底干了什么?”
蒂雅懒得再装了,再次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后,没好气道:“孤男寡女共处一洞,你说能干什么?”
冰封千年(30)
沈云看着那玲珑有致的身体,或许是作为一个男人在早晨时节的正常生理现象,原本就昂起头来的某处更加气势惊人了,他狠狠的朝自己的下身撇了一眼,讪讪然道:“当然是睡觉,不过在睡觉的时候好像能发生很多事情。”
蒂雅脑袋一偏,朝沈云甩了一个生动的媚眼,而后弯腰向洞口走去,留下一句让沈云哑口无言的彪悍话语:“真希望你拥有用下半身思考的魄力,当然,我一点也不介意你拥有的是断袖之癖。”
这女人是在说我不像个男人吗?沈云一手抓住那调皮的挺立之处,欲哭无泪。看样子,这个调皮的家伙确实应该尝尝“家”的味道了,不然确实有点像个娘们。呃,好像有点捂不住啊!
小小的调剂之后,两人做好准备,开始下山。
在下山的过程中,蒂雅旧事重提,将沈云寒碜得一无是处。暗自纳闷的沈云,很是怀疑这个婆娘是不是想要抓住他的犯罪证据,然后将他人道毁灭。作为黑寡妇冒险小队的成员,居然动不动勾引男人最原始的欲望?这也太新奇了一点。沈云可从不相信,这个婆娘真的希望和自己水乳交融鱼水之欢什么的。
劳累一天,然后又休息了一个晚上之后,两人终于在第二天中午安全抵达山底。
山底之下,不再有云雾阻拦视线,一眼看去,白茫茫一片,尽是冰川,好像完全没有尽头一般。像极了童话中唯美的嬉戏之地。
站在平坦的冰川上,蒂雅撑开双手似乎要拥抱这眼前的天地,眯着双眼,一脸璀璨道:“这是世间最干净的地方。”
一直对前天晚上的事情念念不忘的沈云,仰头看着折腾了三四天的山坡,全然没在意蒂雅的感叹。他盯着陷入云雾中的山顶半响之后,一脸阴沉道:“不要让我逮到那个小子,不然非得扒下那丫的铠甲不可!”
蒂雅回过头看着沈云的背影,沮丧道:“凯撒少爷,你真是个没情调的家伙。”
情调?沈云转过身咧嘴一笑,露出白花花的牙齿,不置可否道:“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收藏东西,大到比当时的我还要高出一截的竖琴,小到一枚被人遗弃的袖珍型帕雅战棋,书画雕塑更是不在少数。但我从未对一件身外之物如此喜爱,你知道那副铠甲有多霸气吗?哦,忘了,你一个女人懂个屁的霸气。可是,那玩意真的很霸气啊~~”
蒂雅怔怔的看着几近走火入魔的沈云,旋即一脸鄙夷道:“不就是一副铠甲,你去东北部的战场上收一次尸,什么样的铠甲都齐了。”
冰封千年(31)
“你忽悠谁呢!战场上的铠甲轮得到外人去捡?我虽然是个半军事文盲,但也知道,一副普通的重铠,即使最廉价也能让骑士阶层大多数家伙勒紧裤腰带,凑个三五年才能定制一副。你以为重铠就和你这种没胸脯没屁股的婆娘一样,每天都在批量生产呐。”
沈云恶毒道,最后那个不怎么恰当的比喻,更是让百毒不侵的蒂雅当即耸拉着脸了。蒂雅自然知道铠甲不是废品,却没想到随口一说就使得沈云上纲上线,把原本对着那重铠少年的矛头指向她了。
大陆东北部数个国家连年战乱,尸体堆积如山,可确实如沈云所言,一副骑士重铠,哪怕是在一般的贵族眼中,都是昂贵的玩意,哪能容得下外人来捡。骑士重铠,除了拥有非同一般的物理防御能力,抗魔属性也是其必备的功能之一,而且重铠的抗魔属性要远高于其它种类的铠甲,所以它的锻造工序就连大炼金师们都觉得头痛。
所以有人戏言,只要能买得起一副重铠,就能成为一名骑士。其更深层次的含义便是,有钱人就能成为骑士。
蒂雅赌气似的将背影留给沈云,脚步快捷向一望无垠的冰川中央走去。沈云嘟囔道:“真小气。”
而后屁颠屁颠的跟上了蒂雅的脚步,当即就是一句不痛不痒也不优雅的马屁:“蒂雅小姐,你的屁股好像翘了几分了。”
蒂雅无动于衷。
沈云嬉皮笑脸的绕到她的前面,面朝她一边退着行走一边说道:“胸脯好像挺了一些圆了一些。咦?蒂雅小姐,你是不是该换一件衣服了?撑破了可不好。”
蒂雅似乎很不吃这一套,加快脚步,全然不顾某人弯着腰一边后退一边肆无忌惮盯着她的胸口。
难得昧着良心说一次好话的沈云,胜不骄败不馁,盯着她的胸口眼珠子一转,正打算加大马屁的火力时,却听到蒂雅轻“咦”一声,指着他的身后,表情复杂道:“你说的那名重铠少年,他的铠甲是不是黑色的?”
沈云豁然转身,旋即盯着那个小黑点,一溜烟朝那黑点跑去,同时大叫道:“你这个小屁股小胸脯,眼力还算不错。”
蒂雅一副彻底受伤的表情,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胸脯,死气沉沉道:“我就说嘛,怎么可能撑破衣物呢。”
然后,她不自觉的将手探向了自己的臀部,暗想道,这里也没变翘。实在不忿的她,看着那道火急火燎的背影,破口大骂道:“以后别在我面前拍马屁!我严重质疑你这个浪荡子的职业操守。”
沈云回过头咧嘴一笑,嘿嘿道:“蒂雅小姐,你真有资本就不会在意我是否拍马屁了。”
————
冰封千年(32)
如果是正常状态下的重铠少年,沈云一定会三思而后行,而不是一股脑就冲上去。否则肯定不能博得重铠少年的好感,一不小心还很有可能受到那杆黑色骑士枪的欢迎。
沈云一脸不怀好意的表情蹲在重铠少年身旁,此时的重铠少年,又重新恢复到了活尸状态,呼吸孱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根据他扑到在地的姿势,沈云完全能够断定这个家伙是突然之间倒地不起的,不然也不会很是荒诞的将那杆黑色的骑士枪压在身下了。
“我就说你这个家伙怎么可能一觉睡了上千年,醒来之后威猛依旧,原来就是个空架子。这下好了吧,任人鱼肉了吧。”沈云一副奸商嘴脸道,双手淫荡的在那黑色铠甲上摸来摸去,活生生一副鬼子进村的模样。如果不缓不慢向这里走来的蒂雅看清楚了他的动作,一定会更加坚信他丫就是一龙阳爱好者。
沈云对炼金领域并无涉猎,所以对铠甲的材质以及具体的工序一无所知。但铠甲无形之中暴露出来的,那种震撼心灵的感觉,却怎么也隐藏不了。沈云不相信将一个人随便埋入寒冰中就能千年不腐,导致眼前这个家伙千年之后还能醒过来的原因,很有可能是这副铠甲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