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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地眼》第二百二十六章 礼贤下士

作者:君不贱 字数:2647 书籍:入地眼

  朱七当着应悔元的面数落田鸡,半点情面也不留,以田鸡的性子,谁要这样说他爸,估计脑子一抽上去就是一拳,想必朱七上了年纪,而且应悔元居然脸色没有半点阴沉,即便笑的尴尬,还是唯唯诺诺不停的点头,嘴里还得毕恭毕敬说着。..

  “七叔教训的是,七叔教训的是”

  朱七从旁边抽出一张报纸,应悔元连忙接过去,撕下一角,从木盒里抓了一些金黄色的叶子,撒在报纸上,就看见朱七从腰后摸出一根长长的旱,不偏不倚打在应悔元的手上。

  “你这是干啥,这么好的东西,就你这样弄,简直日踏了。”

  应悔元把手缩回去手足无措:“七叔,我这手艺虽说不好,可是还凑活。”

  “凑活个啥,你应悔元家大业大,哪儿会把这些东西看在眼里,给你说了,凡是得有心,没心做的事”朱七白了应悔元一眼,似乎都不想多说他,目光转向田鸡。“细娃,给你说道说道这是啥东西。”

  “虫不稳。”我在旁边说。

  朱七偏着头,用手中旱杆戳开田鸡,目光落在我身上,上下打量了半天:“看你年纪不大,居然还知道这玩意。”

  “不懂的,这东西送到面前还嫌弃,好这口的,这一盒草叶可就是无价宝,别看着一小盒草叶,多少人梦寐以求一辈子恐怕也得不到。”我知道盒子里的是什么,因为我闻了十多年,就是在这些草叶的味道中,我才能安稳的熟睡,这让我想起将军。

  虫不稳是一种丝,将军没有其他爱好,但对土却极为讲究,他一直抽的就是这种丝,起来相当麻烦,要选用广东产的一种叫虎皮皱的叶。

  这种叶大似蒲扇叶质厚上有天然斑纹,但生长极少而且娇贵,雨后才会展开嫩叶,但两小时不到就会枯萎,全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必须在枯萎前采摘。

  每年运气好顶多也就十来片,而且还要存放十年之久,等到叶子慢慢脱水干涸,放在背阴的地方让其挥发出最纯正的香味。

  时间越长越好,最好的叶都在二十年以上,顶级的得五十年,堆积在一起的叶相互粘连重合在一起,颜色变成金黄,最后一道工序就是刨,也是所有环节中至关重要的一道。

  刨的铁刨子刀具要求手指摸不到刀口,因为太过锋利伤了叶,几十年的心血瞬间就会付诸东流,没有几十年的本事,刨不出细如发丝的丝的。

  因为最终的丝就如同朱七面前盒子里那样,根根金黄纤细,就连虫爬在上面都站不稳,故名虫不稳。

  “懂的倒是多,既然知道这玩意的来历,会不会卷”朱七饶有兴致的问。

  “会。”我点头。

  朱七把桌上那半截报纸推向我,用杆在上面敲了几下:“说的多比不上做的多,既然你懂,比划比划。”

  我走上前,看着桌上的报纸和丝,心情忽然变的低沉,以前挖墓挖累了,将军总是让我给他卷,然后惬意的抽上一口,而我就靠在他腿上睡觉,即便是梦里全都是草的味道,一直以来,这个味道给我莫名的踏实和安心。

  我默不作声卷着,每个动作都烂熟于心,好像耳边还能听见将军的催促,当我把卷好的递到朱七面前时,他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这你怕不是卷给我的。”朱七那张蓄满风霜的脸上透着睿智,然后看向应悔元冷冷说。“这才叫有心,别以为你做的是大事,卷这点小事,你卷了多少年,从来没卷成过一支完美的,因为这些事在你心里从来都不重要。”

  朱七说完,又拿出一个土瓷碗放在桌上,似乎我有资格能上他的炕,从我手里接的时,朱七那双皱巴巴干瘪的手,如果铁钳般抓住我,手指从我掌心划过。

  “瞧你年纪不大,手上的活可没少干。”朱七把叼在嘴角,意味深长问。“哪儿的土耗子啊”

  “他是”

  应悔元刚一张嘴,朱七只偏头看了他一眼,应悔元后面的话硬生生给咽了下去,点燃吸了一口,他陶醉的样子再次让我想起将军。

  “我叫顾朝歌,四方当铺的掌柜。”

  朱七在雾中眯着眼睛瞟我,突然抽笑一声:“难怪前些日子,叶九卿这小子,带着凌然往我这儿跑,撕破脸皮不肯走,硬是在我这儿白吃白喝了好几天,敢情是找到人接手他的当铺了。”

  “叶叶掌柜和凌叔到这儿来过”我大吃一惊,听朱七这口气,叫叶九卿都是小子,这老头越来越让我好奇。

  “说是什么要游历河川,醉卧山林,行当里的林林总总再和他俩没关系。”朱七不屑一顾笑了笑。“他俩就是附庸风雅,真放下了什么就无所谓了,何必还跑我这儿来说道,两个人心里都有事,我瞧着是担心谁,明明就是劳碌命,还想抽身一了百了,这不是笑话嘛。”

  已经很久没见到叶九卿,心里挺惦记他,凌芷寒葬身碣石金宫,全然因我而起,这事我必须给凌然一个交代,正想开口再问下去。

  朱七偏头看着神龛上那三支香,当全都熄灭的那刻,他拿起酒瓶给我倒了一碗酒,然后取出一个装蜂蜜的瓶子,用指头沾染些涂抹在碗沿。

  “花开酒美曷不醉,来看南山冷翠微。”朱七一边给我碗上抹蜂蜜一边说。“关中自古以来盛产美酒,唯以柳林镇所酿造的酒为上乘,有东湖柳,西凤酒的佳话,因此柳林酒又叫西凤酒,喝这酒可是有讲究的,向他这样端起来就喝,日踏了这佳酿。”

  “七叔,这酒得怎么喝”应悔元端着酒尴尬的笑着问。

  “柳林酒素有开坛香十里,隔壁醉三家的美誉,这酒太香醇也不全然是好事,特别是陈年的柳林酒,刚开坛,酒香四溢反而喧宾夺主,得等。”朱七得意洋洋指着神龛侃侃而谈。“等多久也得有讲究,等的时间太长,酒香淡了,酒入舌就变的寡味,等的时间短了,酒本来就烈,香味又重,喝下去烧心冲脑,一炷香的时间刚刚好,这酒清而不淡,浓而不艳,再涂抹上蜂蜜,入口甘甜堪称琼浆玉液。”

  朱七说完端起碗喝了一口,嘴里啧啧称赞,我看着朱七,心里越来越纳闷,明明是一个不修边幅邋遢的老头,喝一碗酒居然如此讲究,而且从他谈吐,怎么看也不像是这白鹿原上的寻常庄稼汉。

  不过朱七喝酒的时候,我看见他右手只剩下两根指头,不像是天生残疾,应该是被什么东西切断,一瓶酒快要见底,也不曾听到应悔元说过什么,朱七跟我的话比应悔元要多,但全都是和草以及品酒有关。

  旁边的应悔元根本插不上话,他给朱七和我倒上最后一碗酒。

  “七叔,今天带着田器来看您,就是为了让他长长见识,这孩子对古玩挺感兴趣,想着有朝一日应家都得交到他手里,玉不琢不成器,今天还得请七叔给打磨打磨。”

  “婉清教出来的人差不到什么地方去,就是别跟着你学就成,我有什么能打磨他的”朱七抹了一把胡渣上的酒渍说。

  “前些天他回来问我一件事,悔元才疏学浅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想请七叔指教。”

  “搞了半天不是来看我,就知道你没这个心。”朱七冷冷一笑,好像他看应悔元哪儿都不顺眼。“你这酒不能白喝,说吧,什么事”

  “这孩子问我阿房宫的事。”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三岁细娃都知道的事,你跑来问我当年秦帝修的宫殿,就在现在的阿房村附近,后来被霸王一把火给烧了,想瞧自个去看啊。”朱七不以为然回答。

  “凤阿岭这地名,不知道七叔有没有听过”应悔元直视朱七问。

  朱七虽然只有两根指头,可端着酒碗一直都纹丝不动,但应悔元说出凤阿岭三字时,我明显发现,一丝惊愕从朱七的眼睛中一闪而过,手轻微的抖动一下,几滴就滴落在桌上。

  “听过啊,凤阿岭说的不就是阿房宫嘛,凤凰、凤凰,上阿房,民间有阿房宫的传闻,这座销声敛迹上千年的宫殿,据说曾有凤凰栖息过,因此阿房宫所在也叫凤阿岭。”朱七很快又恢复了之前的懒散。

  “七叔您见多识广,不知道有没有听闻过,凤阿岭有没有什么神庙”应悔元追问。

  “神庙”朱七想都没想,埋头避开应悔元的目光,喝掉碗里的酒摇头回答。

  应悔元还想问些什么,朱七把空碗往桌上一放:“我们有言在先,一瓶酒喝完了事,时间也不晚了,我这地寒酸也不能留你,回吧。”

  应悔元张着嘴,没问出来的话又咽回去,还得赔笑着点头,离开的时候,朱七没有出路,我回头看见他一人独自坐在炕上,给自己卷了一支点燃,雾中,他像一尊雕塑般静坐,神情低沉而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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