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野蛮人?不至于拿你们出气吧?”我心中为卓尔的饥不择食而一阵狂汗,有些啼笑皆非地看着他道。
“卓尔族中要想发展下去,所以必须有控制人口的纪律,保持男女比例。”灰矮人警惕地四下张望了一眼,挥手把拴好皮袋的绳子递给了我,压低声音催促道:“你还是快点走吧,不然被那些女卓尔们发现,不把你吸干才怪!告诉你,仅此一次而已,下不为例!”
灰矮人小头目很遗憾地抗起了这一串的椰子“余款”使劲嗅了两下后,又狠狠地咽了咽口水。
“kao,你们这里还真真他妈的富裕。”我欣喜地从兵器堆里拈起了一枚闪烁着青光的枪头,修长的枪刃面上层层叠叠的斑斓云纹真实地记载下了灰矮人所下的功夫,尖利的枪刃在阳光下的反光犹如撕裂云空的闪电。
“当然,我们这个岛上发现了一个盛产精矿的巨大矿脉!光光是现在堆积起来的十几堆矿山每一座就已经差不多有这么高,而且以我们矮人天生的技艺,还提炼出了不少稀有的金属!如果论装备上绝对堪称群岛之冠!”灰矮人头目嘿嘿笑着,很得意地比划了一下不远处的一个丘陵。
kao,我心中一凉,明白想从灰矮人这里打通关节是不可能了,看来只能把突破点放在那些风骚的卓尔精灵的身上了。
第十章恶魔群岛中的倒爷(二)旺盛的金路易字数:2625
就在我刚刚满载返回到岛上之后,却发现岛上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而且还是些非常不礼貌的家伙。
不远处的海滩上冒起了袅袅炊烟,大约有十来个强壮野蛮人正在举行大餐。
这些每个野蛮人全身皮肤是古铜色的,裸lou在外面的肌肉上纹满了各种象征崇拜图腾的张牙舞爪的纹身,他们魁梧雄壮的个头足有两米多,人人手里都握着一把特长的木制大刀,腰里别着石制的刀斧等切割用具,围着一小堆火坐着。
他们生火显然不是为了取暖,因为天气很热,根本用不着取暖。
篝火旁边海滩上两个被绑架而来的道格族狗人比蒙被坚韧的树藤给捆扎了个结实,两个比蒙穿着用坚韧海藻编制的衣服,其中一个胸口鼓鼓的显然是雌性,而另外一个全身肌子的是雄性,从他们互相依恋的绝望眼神,我就可以看得出,他们绝对是一对恋人。
而他们旁边还有一具体格粗壮的躯体。
“kao!你们想在这里举办派对,有没有经过我这个主人的同意?”我心中怒火升腾了起来,抄起旁边的一根木棍掂了掂就冲上去了。
几个野蛮人显然也发现了我,嗷嗷乱叫着舞动着手里的家伙冲了上来,看样子我好象注定会加入那三个倒霉鬼的行列中了。
“嘣!”一个跑在最前面的野蛮人手里的木头刀被我硬砸开了一个大缺口,然后我一棍顺势而下,敲在他的大腿骨上,一声惨叫后,这个野蛮人歪倒在地上。
一棍抡下去后,那个高举大刀的野蛮人像抡得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骨折的闷响和生生被抽折扭曲的身体让所有野蛮人惊呆了,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手法如此之狠。
惨呼和骨断筋折的爆裂声成为我棍下的唯一旋律,每一棍结实地抽死一个蛮人后,两个地上的比蒙都会猛地抽搐一下眉头!
随着惨呼声接二连三地响起,满地都是被我抡棍打断了腿的野蛮人。
我轻吁了一口气后,径直走到这两个满脸惊恐的比蒙的面前,从背后抽出来的斧头唰唰荡出的两道寒光,让他身上的藤条断裂开来了。
而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他们旁边躺着这一个奇怪的种族的尸体,这是个块头两米多高比野蛮人更魁梧壮汉,光溜溜的大脑袋圆得像个抹了油的葫芦,全身的肌肉呈一种白皙的色,四肢属于脚掌手掌的位置连着蹼的手掌,尤其是圆鼓的肚皮上更是洁白如雪,由于我拯救的不怎么及时,所以眼前这个奇怪的壮汉的小腹部位已经被野蛮人的硬木刀给划开了一个呈撕裂状的豁口,流出来的鲜血已经身底下形成了一汪血泊,显然,已经无药可救了。
这些野蛮人所使用的木刀都是用硬木特制的,这种硬木只要削成形,烧热变硬后,再镀上一层油脂之后,杀伤力和切割力均十分可怕。
令我当场差点没大吐特吐的还使这个不知名种族的壮汉腹部破裂的肠道中,梗阻了一团一团的筷子粗细的血红色寄生虫,如盘根错节的树根一样,有的脑袋还微微地蠕动着,在肠道中轻轻探索着。
两个狗人比蒙吃了东西之后,很快就恢复了体力。
“魔族的老爷,道格族‘旺盛的金路易’和我的爱人托妮向老爷请安了,感谢您的无私拯救。”雄性的狗族比蒙耸了耸鼻子,捧着我递给他的一根烤鱼和椰碗,怯怯地走到我的面前,低头向我深深鞠了一躬。
kao!一听这名字我差点没笑出声来,‘旺盛的金路易’可不就是他妈的旺财吗?
“好了,不用多礼了,你们是怎么被这群野蛮人抓到的?”我用匕首轻松地刮削着用于做长枪的硬木棍,一边瞥着脑袋问道。
“老爷,我和托尼都是村子里的猎人,因为相爱而不为族人所容,所以就被驱逐了。”旺财眼圈一红,咬牙道:“我就是在驾驶着自己的藤舟被海浪xian翻了,结果碰上了这群野蛮人。”
“哦……那么,你们有什么打算呢?”我把一支锋利的枪头按在枪杆子上,抖了一抖后,转头看着两人面面相觑又有点热切的样子。
“老爷的神勇让我感到震撼与钦佩!能成为一位勇士的随从将是我们最大的荣耀!”旺财怯怯地问道:“老爷,请问……您愿意收留我们两个卑贱的比蒙,庇护在您的光辉下吗?”
“好吧,你既然愿意做我的仆人。”我心中一喜,懒洋洋地问道:“我将赋予你们在这里生存的权利。”
两比蒙面面相觑,不禁又惊又喜,同时跪在我的脚下,一个吻左脚草鞋一个吻右脚草鞋:“‘旺盛的金路易’和托尼将永远感激魔族老爷您的恩赐!”
“对了,先告诉我,这家伙是那一个种族的族民?”我站起身来,走到海面踢了踢这个已经死透了的光头壮汉问道。
“老爷,这是个海豚族人。”旁边的旺财走了过来道。
“海豚族人?”我呆了呆,奇怪地问道:“他们怎么和你们一块抓到了?”
“老爷,这里每年都会有很多海豚族人,或者是逆戟鲸战士会因为体内寄生的潘朵拉之虫而发狂导致搁浅丧命。”旺财恭恭敬敬地回答道:“附近的海域里生活了许多的海豚族,它们是野蛮人和残暴的虎鲨人最大的克星,他们很悍勇。”
“潘多拉之虫?”我奇怪地念叨着这个奇怪的名称,这明明就是蛔虫和水虱嘛,怎么又多出一个‘潘多拉之虫’来?
“是的,老爷,昔日一万多年前,海族入侵大陆的时候,人类的魔法师在把海族赶回海中之后,人类给海族降下的最厉害的诅咒之一,要让他们的子孙后代永生永世地遭受潘朵拉之虫的吞噬。”旁边的托尼cha嘴介绍道:“这种诅咒甚至连我们这些比蒙都逃拖不掉。”
此时此刻,我脑中陡然灵光爆闪了一下,骤然想起了我以前受丛林训练时的那些配药技能,转头朝不远处的那片野生槟榔林看去,硫磺的味道似乎也在我鼻中缭绕着。
“我明白了!”
我不禁回想起了以前丛林作战时所学到了生存技能中,其中就有调制草药治疗寄生虫这一项!
一个招兵买马的伟大计划悄悄浮出了我的脑海中,我的野心瞬间就开始不能遏制地膨胀与蜿蜒。
我忍不住仰天一阵狂笑。
第十一章博德少女的初夜字数:4176
道格族的确是比蒙中最忠心的种族,这一点上在两个勤快的比蒙狗人身上确认无疑,他们在离我不远处的位置搭起了一个木棚之后,原本我吃喝拉撒的工作已经完全被他们给取代,连荒芜很久的稻田、山芋田和瓜田,与粗糙的小石磨也被他们给重新整理好了,忙碌得不亦乐乎。
而不久之前,旺财驾舟出去了几趟之后,连续不断地带来了几十头成年山羊大小叉角雪鹿,放在山凹里用篱笆圈养了起来,保证了我每天的三大杯鲜美可口的鹿奶,我现在甚至已经很少吃鱼,天天吃到托尼特别给我烤制的米饼,以及在我安排下的一些莫名其妙的工作。
旺财和托尼虽然还不怎么懂我的意思,但还是听从了我的话,把那片野生槟榔林中所有成熟的果子都摘了下来,均匀揉碎之后和野生的南瓜籽一起晾晒了起来,又从附近的死火山里寻找到了十多块人头大小的上品硫磺和雄黄。
冥想奥力着实比训练战能更加枯燥,但我把每天的静心训练改为冥想奥力元素,反正对于静心的帮助也差不了多少,现在的我基本上已经能使用奥术中的治疗法“活力之水”了。
魔族的奥术之所以与人类魔法区别开来,是因为奥术施展的速度比较快,大部分咒语都是kao精神力来驱动,而我想学攻击性奥术的原因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对付那群无赖的信天翁比蒙们。
而旺财告诉我一个非常非常丢人的事实,那就是信天翁族比蒙居民在周围岛屿中的实力是属于较弱的一支也是最无赖的一支,只要是不会飞的种族,连野蛮人和旺财以前居住的岛屿上的野猪比蒙都忌怕,东北面巨人岛上的一群丘陵巨人和旺财家以前附近岛屿上的一伙精通标枪的豪猪比蒙不惧怕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