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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十节:遭遇(上)

作者:明寐 字数:3586 书籍:傲世法则

  第十节:遭遇(上

  十几天之后,两位尊贵的客人一路招摇而来,他们的风范让酋长们咋舌,对荆棘玫瑰也变得更服帖更顺从。

  虽然只有两个客人,但他们带来的随从居然有三百人之多其中有体形彪悍的骑士,也有表情阴沉的刺客,甚至有娇媚的侍女……没+激情 人敢慢待他们,更没人敢对他们起坏主意,因为他们是异能师公会的正式异能师

  一个中年异能师佩戴三极徽章,另一个青年异能师佩戴一级徽章,他们进入主营的第一件事不是清洗风尘也不是享用酒宴,而是在征得荆棘玫瑰的同意之后,让随从把自己的旗帜插到了马奇主营的一个哨塔上。

  “晨曦议会?不用担心。”看着旗帜插好,三极异能师微笑着转过身来,看着神态谦逊的玛西亚直摇头:“中级异能学徒,玛西亚。”

  “中级异能学徒玛西亚,”玛西亚脸色一正,垂下目光:“在此聆听先行者的教诲。”

  “你远离了徽章。”异能师看着她说:“是否出于遗忘?是否出于彷徨?是否出于绝望?”

  “以信念的名义,”玛西亚用同样的严肃神态回答:“我没有遗忘、没有彷徨、没有绝望。我坚定的走在路上,我希望永远感受到同途先行者的指引。”

  “但你依然远离了徽章。”

  “是的,我远离了徽章。”

  “罚十万金币,中断两年配额,罚抄十遍公会规则。”三极异能师缓缓说:“你接受吗?”

  “我接受。”玛西亚点头行礼,然后从光头手里接过自己的徽章,郑重其事的别在胸前。

  “这一位,”异能师的目光放到汤森身上:“大概就是汤森了?”

  站在玛西亚身侧的汤森正郁闷呢,要是早知道玛西亚会付出这种代价的话,他一定不会同意她这种做法……汤森很吝啬,但玛西亚为自己做出这种事,至少十万金币不能让她出。

  “我是汤森,”汤森上前一步,行了一个异能学徒的致敬礼:“两位先行者来到我的家,请允许我表达欢迎和喜悦。两位将是荆棘玫瑰最尊贵的客人。”

  “我们路上听到了一点传闻,同时,玛西亚也告诉我你的特殊经历,对于你完成的事情,我们表示祝贺。”来人似乎不是个难缠的异能师,也没有鼻孔朝天,相反他对汤森的态度比较和蔼:“你看,我们别的礼物没有带,却还要打扰你们一段时间,真是不好意思。”

  “啊……真是太好了。”汤森听弦音知雅意:“我们无比欢迎”

  “你没有导师还能做到这步,前途必然远大。自己人我也不说客气话了,我们并不清楚分会这边是何种考虑,接到自己人的信然后派驻异能师到外地这种事,在公会中并不多见,也不是公会的风格,所以你得尽快赶到银色海岸。”对方笑说:“你的手下的营地暂时交给我们看顾,安全上不用担心。但我们的日常开销很大的,小心把你吃穷。”

  “谢谢大师指点,这点请尽管放心。”汤森大叫一声:“克里夫”

  “到”猴子站出来。

  “由你负责两位大人的日常生活,你要满足两位异能师大人的一切需要。”汤森吩咐猴子:“叫人去翻仓库,本地出产的异能材料,全部给两位大人送过来”

  “汤森,你的好意我们接受。”一直没有开口的年轻异能师走上来说:“但你还是要尽快赶去银色海岸,到公会分会报道,不要错过时机,这对你有很大的好处。”

  “别卖关子,有什么好处?”玛西亚凑上来问,她似乎跟这年轻异能师比较熟。

  “最近有先行者要来巡查。”年轻异能师说:“汤森如果挂上名……”

  “我们马上走”一听这话,玛西亚的眼睛就亮了,转身对汤森说:“必须马上走”

  玛西亚着急归着急,但首领要离开领地,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小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汤森离开的事情最好对外隐瞒。而且汤森这种首领,他在大事上总是有自己的主意――除了部分近卫和瓦胡之外,他居然还要带上自己的小副官们。

  这些小副官包括哈维孤儿、仓库镇子弟和部落后裔。最小的六岁,最大的十三岁,有男有女。其中大部分已经识字能书写了,而且有不少是跟着玛西亚学的。汤森甚至带着他们上战场,让小副官们做记录――在命运中挣扎的荆棘玫瑰,每个人都要熟悉血的气味、火的味道,就算年纪小不能打,也要让他们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

  原本只有三十多人,但一仗打下来变成了五十人多人。

  带他们上路的理由很简单,小副官们是荆棘玫瑰的未来,也正处于学习的黄金年龄,这种少有的开眼界的机会,当然要带着他们一起去。至于高级异能师,汤森倒并不十分在意,到公会报到登记而以,充其量一个高级学徒身份,就算高级异能师也不能帮上什么忙……

  玛西亚根本说不过他,而且看着孩子们的渴望目光,她这种外表冷漠、内里母性泛滥的大姐头也只能答应下来。于是汤森趁夜出发,随行队伍虽然说不上浩浩荡荡,但还是具备一定规模,仅仅马车就有八辆之多,还要外加商队的人和近卫。

  带着这么些人肯定走不快,而且他们没有异能师那种好装备,人家走半个月的路,他们至少要走一个月。其实,汤森这么干有他的小算盘,简单的说,磨磨蹭蹭是因为他心虚,异能师公会啊,万一被里面的大人物看穿自己的底牌,那才是真危险

  从奎尔萨平原北方去往银色海岸,首先要穿过奎尔萨平原,然后向南翻越一道山岭,接着坐船,上岸穿越一大片原始森林,然后再翻过一道山岭……就能看见银色海岸的旗帜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汤森是个轻浮急躁的人,跟随他的人也会受此影响,从而变得心浮气躁风风火火,内心那根弦绷得非常紧,看什么都觉得不正常,都要往“敌人”身上想。比如赶路这种事始大家还觉得新鲜,但随后就开始觉得无聊和疲惫……

  习惯了草木皆兵,不疲劳才叫怪事,两天下来,大伙儿眼睛里就满布血丝了。

  汤森很快发现了这个苗头,心里一总结就找到了症结所在。于是他召集大家过来,详尽的安排了野外行军的轮值细节,而且跟大家解释了当前的大势,说明途中不太可能有突发战斗,只需要一般警戒就可以。

  他让一大半的人从这种过度警戒的心理中解脱出来。他要让这些一路跟随自己艰辛拼搏、却从未好好休息过的人们松弛下来,让他们看看身边的景致,让习惯的血与火的双眼去感受一下美景。

  大家在草原的苍茫落日下奔驰,大家行走在山脉的青翠连绵中,随着大海的轻涛碧浪歌唱。看着炊烟伴着归鸟,感受和风中的芬芳,大家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神态也变得舒缓。

  这一切只是手下的福利,汤森现在只有看不完的异能笔记,还有讲不完的各种课程。

  这真是搬起石头扎自己的脚,舒缓下来的瓦胡和一群军官就不说了,有什么问什么,想到什么问什么,充分暴露出部落人士的求知欲和广阔思路,连那群童子军都变得异常缠人,整天在汤森周围问这问那……

  而汤森又不好赶他们走,怎么说他们都是热爱学习的小家伙,而且都是自己的心头肉。

  三个异能学徒在队伍里,还有三极异能师给的身份小旗子,队伍行走各处根本无人敢阻拦。将弯刀归鞘,把野花别上盔甲,这对汤森的手下来说当然很好。但任何事情都要分成好坏两面看待,一支壮观的车队,肯定会惹人注意,而且一路上的土著部落很多,看到蓝色的荆棘玫瑰旗帜没有危险,他们就对汤森等人展开围观。

  相互攀比是人的天性,纯朴的牧民们跟汤森他们比不了吃穿,也比不了气势,但他们有自己的优势,于是乎呢,车队周围、一天到晚,响起各种各样的歌声,特别清亮悠扬那种。这种状况,让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的汤森不胜其烦。

  他烦,不是因为那些牧歌不好听,他也不会禁止哥哥妹妹情情爱爱的歌词,但是身为一个衙内,被人绕着挑衅是不能忍的,不管是用刀枪还是用歌词。

  “我去赶他们走?”近卫队长看出汤森不乐意。

  “那能行?”汤森摇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不能欺负人,也不能饶了他们”

  汤森几步走到草地中,对着那些到处采花的小副官们拍拍手:“集――合”

  纷飞的花朵中,五十多人呼啦啦的跑回来,在汤森面前站成三排,稚嫩的脸上一片严肃。

  “我们是一个集体,精锐不能在任何方面被人比下去”汤森对小副官们说:“他们唱歌,我们也有得唱,有没有信心?”

  “有”

  “有没有决心?”

  “有”

  “有没有恒心?”

  “有”

  “好。”汤森把袖子一挽:“今天就教你们唱歌”

  玛西亚在车厢里抚头叹气,她很难理解汤森这种爱面子爱跟人比高低的脾气。即使跟人产生冲突,无论是世家子弟还是异能师又或者佣兵首领,也都不会用这种手段跟人比。因为汤森在这种事情上,绝对不会以势压人,也不占别人半点便宜。

  别人用歌,他就用歌,别人用拳头,他也用拳头……真是费时费力,说得不好听,这多少也是粗鲁和愚蠢的表现吧?

  同时,她内心里也不认为汤森能教童子军们唱什么正常的歌。除了需要大量时间去训练的那种贵族式之外,歌曲这东西,除了土著的粗糙原生态,就是吟游诗人那种浮华**的唱腔,但无论那一种都不是小孩子该学的。汤森,你可千万别教儿歌啊……

  其实不但是她,连带商队的人也认为首领是在泄愤,出身部落的近卫倒是无所谓,因为能歌善舞是他们的天资。如果汤森教不下去了,他们中间随便站一个出来都可以顶替,保证三天出效果。

  短短一个小时之后,一个九岁的小副官挎着刚刚改装出来的小鼓,雄纠纠气昂昂的走到队列前面。他穿着并不合身的军装,用两根小号鼓槌敲出简单的鼓点,小脸通红。

  “嘣、嘣、嘣――嘣”两列纵队在鼓点中踏步前进:“嘣嘣”

  “在茫茫的人海里,我是哪一个?在奔腾的浪花里,我是哪一朵?”整齐的步伐中,小副官们的歌声低沉而有力的响起:“在征服宇宙的大军里,默默奉献的有我一个;在辉煌事业的长河里,永远奔腾的有我一个”

  “不需要你认识我,不需要你知道我,我把青春融进、融进群山和江河。”合唱在此时昂然而起:“大地知道我大海知道我荆棘玫瑰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

  这些小胳膊小腿的孩子在昂头歌唱,用一种无人知道的简单旋律,然而在他们弱小的身躯上,却有隐形的力量在流动人们被眼前的现实打败了,跟他们一起被打败的,还有那些在周围纵马奔驰的土著,至少在车队附近,在荆棘玫瑰的旗帜周围,再没土著会开口唱歌了。

  “在冲锋的队伍里,我是哪一个?在灿烂的群星里,我是哪一颗?”小副官们的童声合唱,飘在草原的明净天空上,环绕在苍翠山峰中:“在通往宇宙的征途上,无私拼搏的有我一个;在西海岸的星座里,永远闪光的有我一个”

  “不需要你歌颂我,不需要你报答我,我把光辉铸进、铸进苍穹和星河。”小副官们的歌声与海面的波涛一起涌动:“大地知道我大海知道我荆棘玫瑰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

  简单的旋律,简单的节奏,却在往复回旋中点燃了人们内心的某种情愫。越来越多的人听会了这首歌,他们挺起宽阔的胸膛,高举着荆棘玫瑰的旗帜,以前所未有的情怀和气概走过草原、翻过群山、越过海洋,慢慢接近银色海岸……

  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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