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跑有两种状态。
第一种是惬意悠闲的,包括锻炼+激情 、玩乐和追逐在内,其特点是可控。跑快跑慢都收发由心,也谈不上什么压力,不爽了可以随时停止;第二种则要狼狈得多,包括躲藏、溃退、落荒而逃等等,显著特征是完全被动,跑多远跑多快都不能自决,主要是看跟追兵的相对距离。
但尖兵队现在的情形有点奇怪,他们介于这两种状态之间。当然了,作为败军的一分子,他们的确是在跑给人家追,但追逐过程中的主动权却捏在汤森手里。
从战斗的第一时间起,叛军就满怀热情要全歼秃鹫联队,丝毫没有放过尖兵队的意思。所以他们派来的追兵也算拿得出手的那种,足足六十多人,开始还一副气势汹汹势在必得的样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追逃之前的距离也越来越大。
因为有汤森的存在,尖兵队的整体素质要比追兵高出很多,所以逃命的第一阶段异常从容,爬坡过坎、翻山越岭都不在话下。没有谁会转头去看追兵还有多远,二十四人盔甲整齐刀枪俱在,甚至保持着大致队列。
五里之后,尖兵队开始钻林子,顺便把一些小玩意随手乱丢乱放,等他们从树林里出来时,后面的追兵已经无影无踪了。当然追不上了,因为他们都在抱着血淋淋的两腿嚎哭呢――鱼干腊肠是好东西,不但能换袜子,还能换尖钉和猎夹,这些小玩意随便往草地上一丢就算安装好了,效果却阴损得很!
长官的原话是,欺负这些没鞋穿的叛军又怎么样?有本事追上来咬我啊!
后面没了追兵,但汤森却没有放松的意思,相反他的脚步一直在加快,几乎是在压榨手下的极限――汤森不想当少尉、更不想为安道尔联盟拼命,所以他绝不会在下个镇子停下来,他的目标是跑出战区、跑出边境!
汤森深知战场上的时间宝贵,靠跑步就能争取到的时间更加宝贵。逃跑大计里的关键就是时间,后面的逃离需要交通工具,需要跟当地人打交道,这都需要时间来运作。
而且,他们只有一次机会!
“跑!继续跑!”汤森挥汗如雨跑在队伍中段:“兄弟们坚持!马上就到地头了!”
“坚持住!”在前面探路的猴子,也在高声给尖兵们打气:“兄弟们,加油啊!”
“别掉队!快跟上!”跑在最后的船长,身上带着两柄刀,手里抱着六只长枪和无数零碎,但还是用他那沉闷而令人信任的嗓子叫喊:“不能放松啊!”
“快跑!”厨子永远都显得那么实在:“跟上长官、长官要带我们吃香喝辣!”
事情都这样了,尖兵队的人还不知道状况吗?他们不是傻子,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么。而且就像长官说的那样,他们都不是自愿服役的,他们没必要为了安道尔联盟卖命!
跑!快跑!跟着长官跑上一条活路!
二十三个尖兵飙着汗、飙着泪,完全忘记了身后的厮杀,也完全忘了早已被抛在身后的战场,更忘记自己实质上已经筋疲力尽,他们一个个使出吃奶的力气,用自己的军鞋、用冲锋的速度丈量了这十几里的商路和小道。
“长官!镇子就在半里之外!”猴子在前面叫:“看见镇边的港口和船只――在我们这边!”
“直接冲进港口!”汤森嘶吼着下令:“船长去前面打出旗帜――猴子退回来压阵――其他人拿好武器听我的命令――船长,检查大家的武器!”
“兄弟们,我们是在运河边上!所以我们必须弄到船,我们必须活下去!”趁着船长分发武器的时机,汤森大叫:“一切阻止我们上船跟活着的人,就是我们的敌人!就要杀他个人仰马翻!放心,我们是联盟军队,镇子上的人不敢跟我们对砍――但是,如果我下令杀,你们就要给我杀!明确没有?!”
“明确!”已经跑到这里,尖兵们对汤森长官的话再没有丝毫犹豫。
“擦干眼泪、擦干汗水、拿出联盟军队的威风来!”汤森调整脚步,冲到了最前面:“兄弟们,跟我跑、跟我喊――联军威武――旗开得胜!”
“联军威武!”尖兵们仿若没长脑子的傀儡人一样,跟着汤森大喊:“旗开得胜!”
“联军威武!旗开得胜!”众口一词的呼喊声中,在联军旗帜的引领之下,尖兵队冲到了镇子边的小码头外:“晨曦议会!一败涂地!征调民船!违令者斩!”
当地的镇守军已经看到商路上升腾而起的黑烟,守备队的最高长官也得到汇报,一群人正在码头大门处紧张的等待着,军官们还因为是否派人前去侦察的事跟镇长发生了争执。所以,在看到有一队联盟军人打着旗帜喊着口号跑来时,他们脸上都露出了安慰的表情。
“站住!”当地最高军事长官――戴着少校军衔的男人大马金刀的站到大门下,摆出一个自认最威严的架势:“你们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边境重地,蘑菇头镇?”
“死乡巴佬!”汤森冲到地方军少校面前,一把扯过船长扛着的军旗,把那团不知道是污迹还是图案的线条顶到他脑袋前:“**的看不见?!**不识字?!安道尔联盟秃鹫联队――你没接到军报?你没准备好给养?你想去大牢里遵着!”
通常,少尉指着少校的鼻子骂娘这种事很难想象,但在此时,在旁观者眼中却显得正常而合乎情理――这并不是说,汤森已经表现出了超越军衔等级的个人魅力。
实际情况是,在一个联盟军官面前,地方军的军官没有任何价值可言。这是体系与体系之间的差距,主人与奴仆的差距!
“开门!你娘的还在等什么?!”汤森喷洒着口水:“给我船!后面有大把的俘虏和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