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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魂》第30章

作者:司马翎 字数:2995 书籍:大侠魂

  他乘坐另一艘快艇会合,亲自在舱内暗格中取去书面报告,因此李必成根本不知道何同住在什么地方。

  但沈神通却知道,何同一定是住在他那幢临江小屋,每到那个时候就看着江面经过的船只,便很容易知道有没有密报消息了。

  李必成说:“最后一次送出的密报就是沈老爷离开的前两天,严温尚不知道您老已经恢复了七八分,但府中的一个副总管却知道,这个消息送出之后,何同就从此不见,往后几次密报都原封带回。”

  第三件事是关于崇明岛和天津,这两处地方,李必成记得何同曾经提到过天津。

  单单是这句话当然不足为凭,但如果你知道了可怕的仇人已随时可以出走,你必须马上逃走的,那么你往陌生地方去呢?不,还是逃到又远又熟悉的地方。

  如果有充分时间,任何陌生地方也可以变成熟悉,但如果祸迫眉睫,当然就不一样了。

  李必成被放回地上,性命还在,只不过一只脚已经永远残废,终身变成走不快而又十分容易辨认的破子。

  天津已经十分寒冷,就算身壮力健的年轻人穿上棉袍也有点瑟缩,老弱之辈自然把皮袄皮袍子穿上了。

  彭璧虽然曾经出公差到过北方不少次数,自以为已经是老经验,谁知从未到过北方(彭璧跟随他的时间而言)的沈神通,不但穿着方面老早指点彭璧换得跟北方人一样似模似样,最令人讶异是到了天津卫城内,他老人家竟然老马识途带了彭璧直奔北大关。

  那是一家门面不大的店铺,挂着狗不理招牌(狗不理意思说这种著名的包子丢在地上连狗也不理不睬,何故?那是因为这种包子必是出笼现吃。由于包子内油脂多,一口咬去可以把嘴巴烫熟,而传说中狗最怕烫,若是被烫过之后,凡是听到响声脑子就会疼痛。),门首有个巨大的签筒。

  他们站着吃过包子,彭璧精神大振,又跟着沈神通走到一条胡同转角处的一家店铺,进去每人要了一大碗肉片卤的锅巴莱。肉片有肥有瘦,加上黄花木耳花椒香菜,既热又香。

  当然每人再加上四两玫瑰露,直吃得彭璧全身冒汗,脸红脖子粗而又脚步歪斜跟沈神通投店歇宿。

  一连八天彭璧别的不说,天津卫独特美味倒是尝了不少,由早上吃点心的面茶和饼卷炸稞子开始,到贴脖脖熬鱼,大清河面炸银鱼以至炸蚂蚱捻儿(即翅膀尚未长成的肥嫩蝗虫)为止,都大饱口福好不开心。

  唯一遗憾的是何同消息杳然,这个就算真的逃到天津卫,以这样一个北方商业最繁盛人口超过百万的大城,谁能知道他躲在那一间深院大宅之内,何同只要有钱,少不了有十个八个管家婢仆,他根本可以大门不出逍逍遥遥躲上十年八年。

  如果何同没有钱非得出来弄些勾当营生不可,找到他的机会自是较大,但何同既然是准备行刺沈神通,岂能没有周密布置,以何同的身份地位,暗中赚点钱准备逃亡匿居用岂是难事。

  彭璧绝对不是整天跟着沈神通到处吃喝。

  他老早也已展开行动,在沈神通跟前彭璧的确矮了一截,但事实上彭璧乃是浙省公门有名高手之一,例如查访缉拿之道,普通捕快来来去去也不过那么几下老套,但彭璧至少比他们多几倍手法,极尽古灵精怪无孔不人之能事。

  不过这一回沈老总分派他的工作只限于沽河的码头,那沽河是永定、大清、子牙、南运、北运五条河流在天津交会,然后由大沽口出渤海。

  故此所有码头都十分繁忙热闹,每日不知多少车船人马出人,更不知吞吐多少南北货物粮米等。

  彭璧自然会运用种种手法和关系严密查访,却谨依沈神通命令绝不泄漏身份。

  沈神通每天到处跑,不但去过城外著名的海光寺千佛寺以及许多寺堂观庙,甚至连专卖旧货的街道也不时逛逛。

  就在第九天午后沈神通在街上走,两边店铺大多是售卖故衣古董旧书等等,这时行人不多,沈神通并不十分期望会在此处碰见何同,他走到这种地方一来是由于习惯,大凡在公门当差久了有些地方不免走惯走熟。

  例如这专卖古董珍玩皮货估衣甚至名贵字画的街道,任何大城市都有,也是脏物集散最佳场所,捕快们甚至时时可以从这种街道抓到犯案叠叠的大盗或惯窃。

  沈神通当然走惯走熟这类地方,尽管店铺、建筑、人物都不相同,他还是觉得非常熟悉,好像回到故乡一样,心情也轻松得多。

  既然他有这种习惯,何同自然也免不了,所以碰见何同的机会也不是绝对没有。

  不过有个人从一间店铺冲出来拦住沈神通之时,这个人绝对不是何同,如果是何同,他不赶紧开溜甚至躲到毛坑才怪。

  这人白发苍苍,满面皱纹,一望而知是个老仆人,腰腿却也硬朗灵便,眼睛也还不错,他好像看见什么稀世奇珍一样直往沈神通面上打量注视。

  沈神通真沉得住气,微笑道:“老爹,鼻子都快要碰到我脸颊啦,幸好我不是漂亮女人,究竟我哪一点值得您看个不停呢?”

  老仆人面上露出狂喜之色,大叫道:“天啊,老天爷真有眼睛。”幸亏他年老气衰,虽是大叫,其实声音并不响亮。

  沈神通仍然微笑。

  “我猜我的声音使你认出我是谁,但我却早已认出你是李管家,我那曹大哥好么?还住在老地方?”

  老仆人纳头便要跪拜行礼,但沈神通一手揪住登时动弹不得,他大概知道一定强不过沈神通的,只好道:“小的正是李干,沈老爷,天可怜见,让我遇见您,我家老爷不行啦,他不但快要死了,最可悲是心都碎啦!”

  若论当世心碎之人,只怕很难有人比得上沈神通了。不过他没有反驳,只道:“别急,慢慢告诉我。”

  他的主人姓曹名朔,当年是公门著名捕快头子,也是神探中流砥柱孟知秋提拔的手下之人,但自从十二年前退休之后,如今却靠李干这位老仆隔些时候售卖古玩家具维持残生。

  曹朔已经半身不遂长年瘫痪床上,十多年下来,从前一些关系早已断绝,送钱送面的朋友已经很少,但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他女儿曹月娥。

  这个女孩子才二十四五岁,二十岁那年丈夫暴卒因而变成小寡妇。

  她回到娘家服侍孤单的老父,本来十分合适的日子也过得平平稳稳,但去年曹家想把房子租一半出去贴补家用,有个姓张的牙郎(即经纪)来看房子,竟也看上了曹月娥。

  后来当然是曹月娥被那张牙郎所诱,不但失了身还爱上了他。

  这类故事只要有人类而人类又有男女性别的话,简直是必然发生,至于结局不是男女幸而结合,就一定是分离,如果有一方痴情的就不免茶饭无心面黄肌瘦恹恹欲死。

  沈神通只好等着听这种千篇一律的俗套结果。他甚至可以肯定是伤心欲死的必是曹月娥,那女孩子十年前见过,那时梳两条辫子,面白而圆倒也可爱,只不过长大之后变得如何?若不是曹月娥伤心,她的老爹怎会心碎?但老仆李干继续说下去,居然不是俗套结局。

  原来曹月娥并没有被张牙郎抛弃也没有被迫分离(她爹已瘫痪而又无财无势,就算想惊动官府也不行了)。相反的她现在还跟他跑,只不过从前张牙郎是租住她家房子,现在搬出去。

  所以曹月娥时时出去,一去有时三两天才回来,这还不要紧,问题是她爹发现她时眼睛红肿面上青瘀,显然遭过殴打,所以眼都哭肿了。

  曹朔虽然瘫痪变成废人,但脑子还会想,他根本不必问就知怎么回事。但这是女儿本身的冤孽,莫说很难措手,就算可以措手他老人家也没有办法,因为他根本连床也不能离开。

  沈神通道:“曹大哥一定交待过要你暗暗跟踪,主要是查明张牙郎住在什么地方。”

  李于颤巍巍却佩服地道:“是,是,小人早已查出来了。”

  沈神通听了地址,问道:“那儿附近有没有妓馆酒店?”

  李干忙道:“有,有,隔壁街都是酒店,两边胡同有十几家妓馆。”

  那时候喝酒食饭的酒店地方都很大,必有厅院郎庑掩映隔间为阁,花竹吊窗各垂帘幕,客人召妓歌笑都极方便舒适。

  沈神通问了几个问题之后,摸出五张银票交给李干,道:“这一共是一千两银子,每张二百两,你先去兑一张,家里尽量买够柴米油盐,曹大哥身体不好,多买些煤把房子弄暖和,再多弄点补品给他吃,请个好大夫给他调治,你暗中告诉他,我已经管这件事,但现在不能露面,他一定就能明白。”

  老仆李干含泪拜谢而去。

  沈神通独自踱到那条街上瞧瞧,只见虽是午夜时分,但还是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热闹非常的,两边的胡同不时有浓妆艳抹女人出人,所过之处香风扑鼻。

  这种地方他并不陌生,可是如果没有必要,他绝对不会来逛。

  所以,当他穿过一条胡同经过三家妓馆,又经过一家朱漆大门之时,他虽然没看那间屋子一眼,却知道这就是张牙郎的居处,也是曹月娥来此与他幽会的地方。

  他陡然心头一震,走到街上定定神想道:“我的习惯何同十分了解,所以如果我是何同,住家也一定拣在这等地方,因为何同向来每天喝点绍兴酒,不喝烈酒,他不是酒客,所以我绝不会上酒店查访,何况他向来不逛窑子,这妓馆当然也不必查,这个人没有什么其他嗜好,除了喝点花雕,就是喜欢吃点甜的点心汤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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