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就把套在刀鞘里的百辟刀抡在了他后脑勺上,这一下子我可是吃奶劲儿都使上了,好歹也是二十来岁的大后生,猛地一下子抡在他后脑勺上,就算他雇佣兵出生的受不了,被我抽的直接朝前冲了两步,一头就扎进了沙窝子。
不过,抗击打能力是真没的说,那么狠的一下子招呼在脑袋上都被有打爆他,伯克竟然晃晃悠悠的又站起来了,转过身的时候我才发现他七窍都流血了,估计也是被打懵了,站都站不稳。
我正准备上去再给他来下狠的呢,谁知站在我身后的张金牙忽然扯着破锣嗓子喊了声“日他”,然后就跟个猴子似得冲了出去,趁着伯克还没从我那一记猛击中回过神的功夫,冲上去跳起来就一拳砸在了人家鼻子上,那场面相当滑稽,伯克人高马大,张金牙又瘦又小,打人都得跳起来,就跟一只小鸡仔在挑战暴熊一样,明明是要分生死的决战,被他这么一搞,我差点没笑出来。
不过张金牙一点都不害臊,一拳打的伯克后仰,然后趁着这功夫又干出了一件我想都没想到的事儿——猴子偷桃!!
没错张金牙一矮身子,然后直接一把掏在了伯克裤裆上,当时伯克就“嗷呜”的惨叫了一声,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这回他终于是顶不住了,张金牙撒手的瞬间就直接夹着双腿跪下了。
我和张金牙撂倒伯克的功夫,青衣和伊诗婷也把休斯赶到了,两人一左一右,左右开弓,那叫个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没几下就把休斯打的趴在地上了。
至于伊丽丝……
她是林青的!
林青更加利落,都没有和伊丽丝爆发肢体冲突,就跟条鬼魅似得,一闪就闪到了伊丽丝身边,下一刻虎牙匕首就贴在了伊丽丝白皙的脖颈上,于是伊丽丝就被制服了。
这场偷袭来的是干净利落,几乎是一眨眼功夫就搞定了前不久还严重威胁到我们生命安全的四个人。
“厉害!真是厉害!”
伊丽丝笑了起来,看了我们几个一眼,淡淡道:“说实话,我还以为我们的友谊能多维持一段时间呢,毕竟你们几个看上去不像是敢动手杀人的人,除非是逼到了一定地步,没想到还真是小瞧你们了,比狼都凶残,简直就是一群亡命赌徒,稍微有机会就敢撕破脸皮下死手!”
“你大意了,财富已经迷失了你的眼睛,黑寡妇!”
林青冷冷说道:“你我这个级别的人动手,一个失误就会断送性命,而你竟然在我靠近你的时候在睡觉,我真的想不出你有什么理由能继续活下去!”
“哦?”
伊丽丝被林青的匕首顶着脖子,却丝毫没有作为俘虏的觉悟,反而一脸妩媚笑容的理了理散乱的青丝,凝视着林青说道:“战术动作很标准,制服我一共用了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很快的速度,你这样的人应该不是籍籍无名之辈吧?”
“天道盟!葛家养女!”
林青口中缓缓吐出七个字,冷笑道:“丹尼就是我干掉的,那个时候你也在场,还追杀了我很久呢,结果你却没有认出我来,这算是对我伪装技巧的一种变相赞美吗?”
“原来是你,干掉了丹尼老大,还在墙上写了一个血字‘葛’的天道盟高手!”
伊丽丝长长呼出一口气,终于不笑了,看着林青淡淡说道:“看来这回我还真是因为自己的狂妄栽了跟头了,天道盟的人就在眼前却没有认出来,我栽得不冤枉!不过,你干掉丹尼老大以后,我们可是好生追寻过你的踪迹,从线人那里得知你投靠葛家遗子去了,那么也就是说,最后一个葛家男人也在你们这里面喽?”
林青看了我一眼,笑道:“我们葛家的男人顶天立地,不怕被你知道是谁!”
伊丽丝有些吃惊的看着我,过了好久才有些萧索的苦笑了起来:“小弟弟,在和你接触的这段时间里,姐姐可是足足有一百多次机会杀掉你呢,现在想想真是后悔啊,K党里有人开出了一亿美金的高价要买葛家最后一个男人的项上人头呢!!”
我苦笑一声,没说话,我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悲哀——一亿美子?
老子还真是值钱呢……
“行了,磨磨唧唧那么多干啥!”
胖子站在盗洞跟前不耐烦地说道:“把他们全丢进去活埋了不就完事了,黑吃黑这事儿咱哥们又不是没干过,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怕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除此之外哪里能漏得了风声!”
“不行!”
谁知,这时曹沅忽然站出来说道:“留下他们的命,有大用!!”
“有大用?”
胖子一愣:“小丫头你可想好了啊,这仨可不是善茬儿,留下了搞不好就得反咬咱们一口!”
“我不是同情心泛滥。”
曹沅看了那盗洞一眼:“从那个人想对我做那种最恶心的事情开始,我就对他们不抱有任何同情和怜悯了,留下他们也是他们真的有用!”
说到这里,曹沅呼出一口气,沉声道:“楼兰是小国,国小兵弱,为了保护自己,对中原地区的奇门遁甲之术钻研很深,而且在中原的奇门遁甲之术上还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机关术,王宫是楼兰的重中之重,所以王宫里面处处是机关,不了解的人寸步难行,有很多就连我都不清楚!所以,咱们为什么不把他们一起带下去呢,让他们走在前面探路不是更好吗?”
胖子倒吸一口凉气,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曹沅:“瞧不出来啊,挺毒呀小丫头。”
这招确实有点缺德,但对待伊丽丝他们这种敌人我们没必要有同情,几个人一合计,觉得还是听曹沅的,就这么办!这仨人渣死了不可惜,我们这边别有人受到伤害才是最重要的!
这主意一敲定,胖子上去二话不说就把伊丽丝他们给绑了。
青衣这才看了曹沅一眼,沉声道:“接下来看你了!”
曹沅点了点头,没说话,然后就开始在最中间这块空地上兜兜转转看了起来,时不时的还摸摸四下的断壁残垣,神情哀伤,似乎在找寻什么,又似乎在追忆什么……
过了足足两个多小时的功夫,曹沅终于在西南方向靠近一根倒塌的石柱跟前停下了脚步,然后一指脚下的地方:“这里就是直通地宫的地方,挖!”
……
第0237章 洛书
不了解曹沅的人大概对她指出的地方的还有些疑惑,可是我却对她是信任到极点的。
楼兰末代皇帝解忧女王如果找不到自家埋下的宝藏,那岂不是热闹大了?
所以,曹沅就是那么一指,我二话不说拿了工兵铲就过去开始挖,这沙漠里挖坑,土质松软,基本不费劲,就是挖起来麻烦,因为这边的沙土非常疏松,也就是所谓的流沙,铲一锹土,旁边的沙土就会立马填上去,相当麻烦,不过也就是开头的沙土地皮子是这样,挖到后面就好很多了,反而比其他地方挖起来轻松。我用了将近半个钟头挖下去半米深左右,这个时候忽然听到“喀拉”一声,感觉工兵铲似乎铲住了什么,下面竟然发出了一声脆响,着力点非常硬实!
这是……
我心里一阵疑惑,不像是铲到了甬道的堵门石之类的东西,那样的话工兵铲上传来的反震力比现在大得多,出于好奇,我收回了工兵铲,然后蹲下身子用手刨开了埋在上面的沙土,然后终于看清了沙层下面买的是什么。
蝼蛄!
准确的说,应该是蝼蛄的化石!
这些蝼蛄就是最普通的那种华北蝼蛄,在咱北方那边叫耕狗子,只不过眼下这沙层里面埋的太多了,堆叠了不知道多少层,密密麻麻的,虽然是死物,但也够恶心的。
看来,当年的楼兰确实遭受了严重的蝼蛄灾害。
我摇了摇头,没有仔细研究这些东西,拿了工兵铲继续铲这些蝼蛄,再往下半米的地方几乎全都是这些玩意,铲出来以后往旁边一堆就跟座小山似得,看的胖子一个劲儿的在旁边哆嗦:“这么多,这要活着的话,这些玩意还不得吃人啊?”
我笑了笑没回应,这些东西当年还真他娘的就饿急眼了吃人了!!
别说是智慧低下的虫子了,就是咱们人在饿急眼的时候也会吃人,历史上遭了秧的年景里哪次没吃人的?唐末那会儿都把人杀了掏空内脏以后,用挂猪肉的钩子钩住脚踝,然后把尸体倒挂在集市上卖,人们购买的时候就跟挑猪肉一样,专捡细软的地方要!
根据当年那位西行高僧写出来的《佛国记》里的记载的,这些蝼蛄当年在啃完楼兰国的庄稼以后,因为数量太多,为了生存下去都开始物种变异了,刚开始是同类相食,进化出了一大批跟土狗差不多大小的耕狗子,然后又开始吃遗弃在荒野中的人的尸体,这些东西但凡是啃过人的尸体以后,一下子就狂暴了,非常凶残,甚至敢主动攻击人类,那位西行取经的高僧就曾经遇到过这些东西的围攻,死了好几个徒弟才终于逃出一条性命,所以他在取经回来以后写路上所见所闻的时候,是着重写了楼兰的蝼蛄灾害,给后代的史学家和考古学家们求证楼兰灭亡因素时提供了非常有用的信息。
等把这些蝼蛄基本上都挖出来的时候,我手里的工兵铲终于在一铲子下去以后传来了铿锵有力的回应。
这回应该是没错了,绝对是那石门!
我抹了把头上的汗,对胖子吼道:“你能不能别他妈光看着啊,挖到了,过来帮把手!”
“好嘞!”
胖子讪笑一声,拎了工兵铲跳进来几下子就和我把周围清理出来了,当年楼兰人沉了王宫以后留下的那条甬道终于呈现在我们面前了,一个大概两平方米左右的石门呈现在了我们眼前,密封的非常好,看样子应该是属于吊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