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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豆蔻年华》第12章

作者:摇曳菡 字数:2969 书籍:重生在豆蔻年华

  “课外书?”尤珍珍笑的非常高深莫测:“是不是那个……嗯?”

  王海燕用胳膊捣了她一下,道:“我是苏夏同桌,她上课看什么书我还能不知道么?她没有看课外书啊,平时上课不是翻字典就是写东西……哦!她有看原文书的,就是那种全部英文的!”

  “就是这个了。”苏夏无奈的一笑:“以后上课我要做个乖宝宝了。”

  王海燕皱着眉头道:“你看的原文书又不算课外书,老师干

  8、计划长篇 ...

  嘛批评你?是不是……”她与尤珍珍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了正在进门的范晓琪身上。

  范晓琪走了过来,看到仍然热烈讨论,却在她进门时候一下子静默起来的王海燕和尤珍珍,微微挑了下眉。

  苏夏看了下表,“呀”了一声,道:“快上课了!”

  一群人顿时如鸟兽散。苏夏坐在自己位置上,掏出书开始读。王海燕一直盯着她这个方向,不住的做怪脸,苏夏知道她是做给谁看的,眼瞅见后窗那里出现了任课老师的身影,冲她使了个眼色,王海燕立马乖乖不动了。

  范晓琪看了看她,忽然轻声问道:“听说你这次期中考试考的很好。”

  苏夏一愣,笑道:“运气而已,题型恰好适合我。”

  范晓琪淡淡的说:“能够七门课全都运气好,也是件不容易的事。”

  这时候老师进门了,苏夏冲她做了个抱歉的表情,开始翻起课本看似认真的听课。

  她在想新书的事。既然已经下定主意要投稿一次长篇小说看看,苏夏也不多想,立刻就开始考虑题材,剧情,人物等。她昨天专门去新华书店看了看,发现还是王朔的小说最畅销。在书店的每月前十名榜单上,这种关注新潮文化元素的卖的特别好。而出乎她意料的是,琼瑶席绢等台湾言情作家的书卖的同样不错,而在一些小小的租书店里,其他台湾言情作家的小说,香港金古梁温四位大家占据了半面租书室。

  这是一个接触新事物,认识新事物的年代。80年代末,90年代初流行的文革文学,知青文学,伤痕文学已经不再占据主流,那些关注社会问题,关注外来文化的书籍报刊总是获得特别多人的喜欢,联想到后来世纪初最出名的两位青年作家,其中一位就主走言情路线,另一位的作品思想和内涵就略显深刻,苏夏觉得这类型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她考据这些,并不是说她就能够成为一位文坛大家。但是怎么说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些坚持,而苏夏的坚持,就是要“言之有物”。她虽然是为了生活而写作,但是却不像让自己的文字变成只显露出男欢女爱,恩怨情仇的东西。她觉得,虽然少,但是起码要在文字中显露出自己的某些坚持,亦或是思想。

  小说当然会写言情。但是在这个年代,类似于穿越架空之类的题材,压根就是小众中的小众,不,应该说是大众根本不知道有这两种题材的存在。呃,大概这几年逐渐走红的黄易先生的作品《寻秦记》,开启了这类小说为人所知的先锋,不过距离这类题材大红,还是要等到几年之后。

  写特殊的题材,虽然会因为开创了这种题材而大红大

  8、计划长篇 ...

  紫名列史册。但是,苏夏想,在这个社会接纳度相对闭塞的现在,她还是写比较保守点的题材比较好。如果她现在给鼓捣出一本清穿女尊穿越架空的作品来,谁知道是会红的机会多点,还是会被人斥之为精神病幻想狂的机会多点。

  认真想了好几天,并且按照心中想好的情节粗制出来了几篇大纲,苏夏又一一的筛选,最后选定了一个大纲。即不触犯这个年代的某些潜规则,又恰好的含有了一些作者本人的思想,万一身份暴露了,还符合她这个年纪所能想到和经历的——虽然按着文笔和刻画深度来说,她是比同年龄段的人成熟了不止一点半点。

  主角设定为女生,是某高中的高三学生。繁重的学业,高考班那种令人窒息的环境,因为互为竞争关系而相处冰冷的同学关系,以及老师每时每刻的督促,把她压的透不过来气。渐渐的,她脾气变得非常的暴躁,喜怒无常,而且喜欢想一些漫无边际的事情,想外星人,想宇宙,想未来,想小时候和爱丽丝一样,钻进一个兔子洞,然后永远不回来。

  女孩的父母都因为国家企业改制的缘故,下岗了,家里的生活一度非常贫困。而父母都寄托希望于女儿身上,希望她考上好的大学出人头地,但是,却也跟老师一样,只懂得督促教导,不知道循循善诱。终于有一日,月考失败,女孩被父亲扇了一巴掌,然后大吵一架,离家出走了。

  离家出走的女孩没有钱,不敢投奔亲戚,去找朋友借宿,却只有一个同学肯收留她。后来几经辗转,她流浪街头,见到了很多很多以前从未见过的事情,知道了很多很多以前从不理解的事。然后她认识了一个二十多岁的流浪歌手,是个留着长长头发,行为不羁的男子。

  女孩以前从没认识过这样的男人,所以一下子就沉醉其中了。男子知道她的处境后,收留了她,和她一同住在小小的出租房里,教她弹琴,教她画画,教她唱歌,教她怎么变得更漂亮,更吸引男人。但是,女主角虽然恋慕男子,男子却从来不碰她,而是把她当做女儿一般爱护。虽然,他的年龄只比她大不了几岁。

  后来,男子还教会了女孩“后悔”这两个字怎么写。他说:“人知道后悔了,人生就是有救的。好过那些死不悔改的,或者是临死了都不知道犯过错的人。”

  就在两人关系越来越融洽的时候,女孩的父亲突然带着警察出现了。警察带走了男子,以“诱拐妇女”的罪名。女孩被带回家后,先是向父母表达了自己的悔恨,也知晓了父亲也早就后悔了,并且一直想念着她。但是,在她知道男子被带去公安局,会被毒打,还有可能被起诉判刑的时候,却突然

  8、计划长篇 ...

  闹了起来,她将这些日子的经历一一道出,并且指明如果没有男子,自己或许早就被拐卖到山区去了。

  女孩父亲对长发的男人艺术家有着天生的排斥,他不相信女儿的话。女孩听了之后,自己去了医院,拿到了一张检验单,上面标示着,她仍然是处女。于是父亲后悔了,两人去公安局接回了鼻青脸肿的男子,男子却拒绝了女孩父亲懊悔的感谢,把他随身携带的吉他赠送给了女孩,然后踏上了去远方的火车。

  重新回到家和学校的女孩突然努力用功起来。几个月后,她考上了全国出名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的父母亲,已经由收废品摆小摊起头,开始了重新创业……

  书名的话,苏夏想,就叫《初恋这件小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捉虫。

  9

  9、稿定矛盾 ...

  初恋这件小事这个名字来源于曾经感动过苏夏的一部电影,现在偶然想起并且用作自己第一部书的书名,是因为苏夏觉得。虽然这部书内容多是杜撰的,但是也真实考究了自己几年后的高中经历,当然了,自己的人生中是没有那个如同流浪艺术家般的男子出现的,他的形象在苏夏心中,是美好希望以及理想的一个代名词。

  用自己的回忆写出来的青春作品,就用这个留给苏夏印象最深刻的青春的代名词来命名……苏夏只希望多年之后的那部电影,还会使用这个名字。

  想好了题材以及大纲,苏夏又用了几天时间,写了一份人物表,人物分析,细纲,以及社会环境分析出来。这是她的写作习惯,在描写一部全新的作品的时候,总是把其中的背景人物情节都吃的透透的,写起来也是得心应手,就算是写几千字的短篇小说也是如此。

  将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她就开始动笔。唯一不方便的一点就是她写字的速度实在是有些慢,如果有电脑可以打字的话,苏夏自己一天就可以写上上万。但是现在电脑根本还未普及到一般家庭之中,只有某些单位才有笨重的台式机,虽然也有家庭电脑,但是几MB的内存,几GB的内存,运行十分不流畅的网速,以及现在并不发达的网络世界,让苏夏对买电脑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不过如果有一台电脑专用来码字,那就是太舒服的事情了——可是,现在一台家庭机就要几万块钱,买这样一台高档奢侈品,只为了自己的业余兴趣,打死苏夏她都不会将这个要求对父母提出来。当然,如果以后她自己挣到钱了,肯定是会自己购置一台电脑的。所以对于目前还没有高科技手段辅助的苏夏,只能运用自己的右手,开始了真正的“写作”。

  每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就将家庭作业全部做完,然后回家,装作是做作业的样子,将脑中构述的故事一一写下来。第一遍的原稿她是不做任何修改的,因为写下的每一个字,她其实在白天已经在心中酝酿了千百遍,所以BUG极少。而在原稿写完之后,她会做大面积的修改,再重新撰写一份,这就是预备投给出版社的稿子了。

  苏夏每日奋笔疾书,写到右手酸麻,一天可以写三四个小时左右,平均一小时她只能写一千多字,一天最多就是五六千字。这样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写了组组十天,她也只能写五六万字,比起她预想的全文18W字,才完成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在这十天里,她无论是胳膊,手臂,还是脑袋,都已经负担沉重,每天一躺到床上就立刻能够进入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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