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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知识》第104章

作者:罗素 字数:2928 书籍:人类的知识

  于是出现了两个特别的问题:一个问题关系到意义,另一个问题关系到

  叫作“存在命题的知识,即具有“某种事物具有这种性质”这种形式的命题。

  人们一方面主张,一个陈述除非有某种已知的证实它的方法,它就没有任何

  “意义”;另一方面却又主张,除非我们能说出一个具有这种性质的主体,

  我们就不能知道“某种事物有这种性质”。我想在本章内提出反驳这两种意

  见的理由。

  在从抽象逻辑方面研究这两个问题之前,让我们暂且先从常识的观点看

  看这两个问题。

  先从证实开始:有一些人主张,如果不防止原子战争,这就可能导致这

  个星球上生命的灭绝。我要谈的并不是认为这个意见正确,而只是认为它有

  意义。然而这却是一个不能证实的意见,因为如果生命灭绝的话,谁还会留

  下来证实它呢?也许只留下贝克莱的上帝,而我相信逻辑实证主义者是不愿

  祈求他的。如果我们往后回顾而不是往前瞻望,我们都相信在地球上还没有

  生命之前还有过一段时期。那些认为意义需要可证实性才能存在的人并无意

  446 否认这类可能性,但是为了承认它们,他们就不得不把“可证实性”的

  定义放宽一些。有时一个命题被认为是“可证实的”,如果存在着任何一件

  对它有利的经验界的证据的话。这就是说,“凡A 都是B”是“可以证实的”,

  如果我们知道有一个是B 的A,并且不知道有一个不是B 的A 的话。然而这

  种看法却引导出逻辑上的谬论。假定我们不知道A 的任何一个分子是否为一

  个B,但是我们却知道有一个不是A 的分子的X 物体是一个B。设A′为A

  类与X 物体共同组成的类。那么“凡A′都是B”由于这个定义就成了可以

  证实的。因为这蕴涵着“凡A 都是B”,所以“凡A 都是B”是可证实的。结

  果每个具有“凡A 都是B”形式的概括性命题都是可证实的,只要不管什么

  地方出现一件已知为B 的物体。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另外一类概括性命题,例如我们在谈到自然种类说时

  所想做出的那类概括性命题。我心中想到的概括性命题是那些具有这种形式

  的概括性命题:“所有A 类的谓语对于B 物体来说都是真的”。如果A 类的

  谓语中有些或至少有一个在经验上已知对于B 为真,那么应用同一个“可证

  实性”的定义,这就是“可以证实”的。如果情况不是这样,让我们设P 为

  对于B 为真的某个谓语,并且设A'为由A 类与P 共同组成的类。那么“所

  有A′类的谓语对于B 都是真的”就是可证实的,因而“所有A 类的谓语对

  于B 都是真的”也是可以证实的。

  从这两种过程可以得出,如果已知任何事物具有谓语的话,那么所有的

  概括性命题就都是“可证实的”。这个结果并不是人们原来的意图,它证明

  上面那种较宽的“可证实性”的定义没有什么用处。但是除非我们承认某种

  这类较宽的定义,我们就无法避开悖论。

  让我们再看一下包含“有些”或者它的同义词的命题;例如,“有些人

  是黑人”或者“有些四足动物没有尾巴”。一般来说,这类命题都是通过实

  例才被人认识的。如果有人问我:“你怎么知道有些四足动物没有尾巴?”,

  我可能回答说:“因为我养过一只无尾猫,它没有尾巴”。我打算反驳的那

  种看法却认为这是认识这类命题的唯一方法。在数学中布劳威尔主张这种看

  法;关于经验界的物体,其他一些哲学家也持有同样的看法。

  从这种意见所产生的悻论和从上面那种关于可证实性的学说447 所产生

  的悻论非常相似。举一个“雨有时降在没人看见的地方”这样的命题。没有

  一个神智健全的人会否认这一点,但是指出一个从来没被人看到的雨滴却是

  不可能的。否认我们认识有些未被人观察到的现象是违反常识的;但是如果

  我们只有在能够说出我们已经观察到的许多个A 的条件下,才认识到“有许

  多A 存在”这类命题的话,那么这就具有必然的性质。有人真地认为海玉星

  或南极洲在发现以前就不存在吗?这一次又只有贝克莱的上帝能够让我们避

  开悻论。或者再举一个例:我们都相信地球内部有铁,但是我们却不能提供

  超过最深矿层的例证。

  我所反驳的这种学说的主张者通过假设的方式来解释这类事物。他们说

  “存在着未发现的铁”这个陈述是一个缩写,全部陈述应该是:“如果我做

  了某些事情,我会发现铁矿”。为了精确起见,假定让我们举“在地球表面

  以下超过一千英里的地方有铁”这个陈述为例。看来不大可能会有人发现这

  种铁矿,并且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人们怎样能知道一个人发现的是什么呢?

  这只有通过知道所要发现的东西才可以做到。一个假定部分大概永远为伪的

  假言命题不会告诉我们任何知识。或者让我们看一下:“曾经存在过没有生

  命的世界”。这句话的意思不能是“如果我那时活着,我会见过没有生命的

  世界”。

  让我们现在从严格的逻辑观点,更正规地观察上面这两种学说。

  A. 意义与证实

  有一种理论认为一个命题的意义在于它的证实的方法。由此得出:(a)

  那些不能证实或否证的命题是没有意义的,(b)两个由相同现象证实的命题

  具有相同的意义。

  我反对这两种说法,我认为那些主张这两种说法的人并没有充分了解它

  们在逻辑上蕴涵的后果。

  第一,几乎所有主张上面这种看法的人都把证实当作一种社会性事件。

  这就是说,他们是从较后一个阶段来研究这个问题,而没有注意它的早期阶

  段。别人观察的结果并不是我的与件。那种认为除了我所知觉和记得的事物

  之外什么也不存在的假设,照我来看,就其可证实的后果而言,是和那种认

  为存在着也能知觉和记忆的人的假设完全相同的。如果我们要相信这些其它

  的人的存在,正象我们要承认证据就必须这样做的那样,我们就必须反对把

  意义和证实等同起来。

  “证实”的定义常常下得太宽。证实的唯一严格意义有如下面所说:一

  个肯定有限数目的将来事件的命题,当所有这些事件已经发生并在某一时刻

  为某一个人所知觉和记起时,就得到“证实”。但是这却不是人们通常使用

  这个词时所指的那种意义。人们习惯于说,当一个一般性命题的所有那些可

  以试验的后果已经发现为真时,命题就得到“证实”。在这种情况下,人们

  总是假定那些没有得到试验的后果大概也是真的。但是这一点却不是我现在

  所要谈的问题。我要谈的是那种认为两个具有相同证实了的后果的命题有着

  相同意义的理论。我说的是“证实了的”,而不是“可证实的”;因为直到

  最后一个人毁灭,我们无法知道那些“可证实的”后果是否相同。比方说举

  “凡人皆有死”这个例来看。1991 年2 月9 日可能有个不死的人降生。“凡

  人皆有死”的目前可证实的后果与“所有在t 时间以前降生的人都有死,但

  是在那以后降生的人却不都是这样”的可证实的后果是相同的,这里t 表示

  距现在不超过一世纪的以前任何时间。

  如果我们坚持要用“可证实的”这个词而不用“证实了的”那个词,那

  么我们就不能知道一个命题是可证实的,因为这将包括关于无限长的将来的

  知识。事实上,一个命题是可证实的这一点本身就是不可证实的。这是因为

  说一个一般性命题的所有将来后果为真本身就是一个不能列举实例的一个一

  般性命题,而除了与一个由全部都是被观察到的细目所组成的总表相适应的

  一个一般性命题之外,任何一个一般性命题都不可全靠经验界的证据建立起

  来。例如,我可以说:“某某村庄的居民有A 先生和A 太太,B 先生和B 太

  太等等,以及他们的家庭,这些人我都亲自认识;他们还都是威449 尔斯人”

  ①。但在我不能一一列举一类的分子时,我就不能完全靠经验界的理由,为关

  于它的分子有所述说的概括性命题找到合理的根据,那些以分析的方式从定

  义得出的概括性命题除外。

  可是对于那些强调证实的人还有一个有利的论点我们不曾谈到。他们认

  为两类情况之间有着区别。就第一类来讲,我们有两个至今为止无法区别其

  后果的命题,但是其将来后果却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凡人皆有死”和“凡

  在纪元2000 年以前降生的人都有死”。就另外一类来讲,我们有两个其可观

  察后果永远不能不相一致的命题;这在形而上学的假设上尤其是这样。那种

  认为星空永远存在的假设和那种认为星空只有在看见它们时才存在的假设,

  就我所能试验的全部后果来说,是完全相同的。特别是在这类情况下,意义

  与证实是一样的,因此我们说这两个假设具有相同的意义。我特别要否认的

  正是这一点。

  也许最明显的实例就是别人的心理。那种认为有着和我在思想感情上差

  不多的其它的人存在的假设,和那种认为别人不过是我的梦想的一部分的假

  设,有着不同的意义,然而这两个假设的可证实后果却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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