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概念要求某
种东西在改变它的位置时应保持它的同一性。在我们抛弃实质以后,“某件
东西”就必须成为一系列事件,而这个系列必然具有某种特征使得常识便于
把它解释为一件具有变化状态的“东西”。我认为所需要的特征是一个固有
的因果律,即一个能使我们对这个系列中未观察到的分子说出某些情况而不
必把世界上任何其它事情考虑进去的因果律。
象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当两条因果线相互作用时(例如两个台球相撞),
我们并不需要新的公设,而让自己满足于观察与归纳。我们这些公设(只
有第一个公设是个不完全的例外)都涉及到“原因”这个概念。我不能接受
那种认为因果关系只是不变序列的看法。这个意见除非加上补充(从来没有
这样做过),说明“原因”的定义一定不要下得过于狭窄,否则是不能被人
接受的。一个具有“B 总是随着A 而发生”这种形式的叙述,要求“A”和“B”..
都是普通名词,例如“闪电”和“雷声”。但是我们可以把适用于一个特定
事件的普通名词加以增多,或者使普通名词的定义得到数量上的精确性,直
到“A”和“B”只适用于世界历史中一个事件的描述为止。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A 的时间靠前,那么日总是随着A 而发生,但是一般来说我们却不应当
把A 看作是B 的“原因”。我们只是认为如果有许多随着A 而发生B 的事例,
那么A 是B 的原因。我认为,事实上人们把这些事例看作是存在某种超过了
序列的东西的证据,尽管一般说来不是足以得出结论的证据。
我认为,介乎两个属于一条原因线的事件之间有着一种可以叫作原因一
和一结果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这样叫它,我们必须补充说明原因并不完全
决定结果,即使在最有利的情况下也是这样。总有某种影响存在,这种影响
也具有环境对于因果线的因果关系,尽管因果的意义稍有不同。星际空间中
的光子受引力作用而稍稍偏离它的直线轨道,一般来说环境的干扰作用比这
种情况要大得多。我们的公设肯定说出的内容可以重述如下:一个已知事件
常常是一系列事件当中的一个(它可能延续一秒的几分之一或者一百万年),
这个系列从始至终有一个近似的常存或变化的定律。光子保持运动的方向和
速度,台球保持形状和颜色,胚胎发展为适当种类的动物,以及其它等等。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在组成因果线的事件系列中存在着时空的连续性;但是
这一点已经把我们引到第三个公设上来了。
C.时空连续性公设
这个公设是用来否认“超距作用”的,并主张在两个不相邻的事件之间
有着因果关联时,在因果连锁上一定存在着一些中间环491 节,情况是每个
环节都与下一个环节相邻,或者(另外一种可能)情况是存在着一种具有数
学意义上的连续程序。在许多人都在听一个讲演者讲话的时候,看来很明显
的是在不同的听众所听到的讲话之间有着一种因果联系,另外看来也很明显
的是因为听众在空间是分开的,在中间领域一定有着一个因果程序,象声波
被人认为的那样。或者如果你在许多不同的场合看见过某一个人,你不会怀
疑当你没有看见他的时候,他有着连续性的存在。
这个公设事先假定因果线的存在,并且只适用于它们。如果你认识A 和
B 两个孪生子,你分辨不出谁是谁,而你莅一个场合看见了一个并在另一场
合看见了另一个,那么你就不能假定有一条连续的因果连锁连接着这两个外
形,除非你已经满足于认为你在两个场合看见的是一个孪生子。
这个公设并不是用来建立因果联系的证据,而是为了在那些因果联系早
已确定的情况下进行推论。它让我们相信物体在不被知觉时存在,并且由于
中间空间的连续程序才使得在同一邻域内的知觉者具有表面看来在因果上互
相联系的知觉,尽管一个知觉并不是产生另一个知觉的直接原因。在心理学
中也使用这个公设。例如,我们可能在不同场合记起某个事件,而在中间时
间内却没有什么可以观察到的与这些回忆属于同一条因果线的事物,但是我
们假定有着某种东西(在脑子里?)在这些中间时间存在并使这条因果线具
有连续性。
我们在科学以及常识中关于未观察到的现象所作的大量推论,都依靠这
个公设。
D.结构公发
这个公设是关于某些保证可以得出具有概然性的因果关系的推论的外界
条件的。我们所说的情况就是那些许多结构上相似的事件围绕着一个中心的
情况。“围绕着一个中心”这个短语在意图492 上有些含混不明,但是在某
些情况下却能得到精确的意义。假定一个已知物体同时为许多人看见并由许
多架照相机拍摄下来。这些视觉与这些照片可以通过透视律排列起来,用同
样的定律可以确定看到的和摄下的物体的位置。在这个实例中,所谓知觉结
果与相片“围绕着一个中心”的意思是可以得到精确的定义的。当许多人听
见同一个声音时,如果有精确的方法确定他们听到声音的时间,那么就会有
一个同样精确的定义,因为我们发现他们听到声音的时间与某一已知时间的
差别和他们与某一点的距离成正比;在这个实例中,在该已知时间的那个点
就是时空中心或声音的起源。但是我愿意在不能取得这类精确结果的情况下
(例如气味)也使用这个短语。
在第六章中叙述过的那个三重公设,一部分已经收进了我们的第三公
设,一部分与目前的问题无关。下面是剩下的那一部分:
当许多结构上相似的复合事件在相离不远的领域围绕一个中心分布
时,通常出现这种情况:所有这些事件都属于以一个位于中心的具有相
同结构的事件为它们的起源的因果线。
我们说“通常”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就一个已知实例所作的推论只具有
概然性。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各种不同方法使这种概然性增高。如果结构非
常复杂(例如一本很厚的书),那么概然性就会增高。如果这种复合结构有
许多实例,那么概然性也会增高。比方说,有六百万人收听首相的广播。概
然性由于围绕着一个中心的规律性而增高,例如许多人听到一阵声音很大的
爆炸声,并且他们还记下了听到的时间。
上面这个公设可以分解为几个更简单的公设,这样一来上面所说的使概
然性增高的方法也就变得可以得到证明,看来这是可能的。但是尽管我相信
这是可能的,我却没有能做到这一点。
这个公设的用途我们已在第六章里充分加以举例。
E. 类推公设
类推公设可以叙述如下:
如果已知A 和B 两类事件,并且已知每当A 和B 都能被观察到时,
有理由相信A 产生B,那么如果在一个已知实例中观察到A,但却没有方
法观察到B 是否出现,B 的出现就具有概然性;如果观察到B,但却不能
观察到A 是否出现,情况也是一样。
关于这个公设,有必要回忆一下我在第二部分第九章内关于观察到的消
极事实所说的活。你从窗口往外瞧,可以观察到没有下雨;这和没有观察到
天在下雨是不相同的,后者可以通过闭上眼睛做到。这个公设是关于第二种
观察不到的情况,而不是关于第一种情况的,并且必定有某种理由让我们认
为,那件观察不到的事实如果出现,也是不能观察到的。比方说假定一只狂
吠的狗正在追赶一只野兔,暂时让灌木丛给遮蔽住。这片灌木丛说明了你看
不见这条狗的理由,并让你推论你仍然听得见的那种吠声也仍然和你在前一
时刻所看见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当狗从灌木丛中出来时,你会认为你的信念
得到了证实。
别人心理的不被知觉类似灌木丛中的狗的不被知觉的程度比一般所认为
的还要大。如果一个不透明体介乎一个物体与我们之间,即没有一条因果线
从物体通到我们的眼睛,那么我们就看不见这个物体。不管我们身体的任何
一部分被摸一下,我们都感觉得出来,因为因果线顺着被摸部分通向大脑的
神经而伸展开。如果神经被切断,我们就什么也感觉不出来;这种结果与视
觉中一个不透明体所产生的结果完全一样。如果摸到别人的身体,我们就不
会有什么感觉,因为没有神经从他的身体通到我们的大脑。可能将来有一天
生理学家能够使神经连接不同的人的身体;这将带来使我们能感觉到别人牙
痛的好处。同时,就不可能观察别人的身体感觉来说,有着可以理解的理由,
并且因而我们不能观察别人的身体感觉这件事实不能成为假定它们不曾出现
的理由。只有在那些存在着某种这类不可观察的理由的情况下,我们的公设
才能合法地得到应用。
让我们把某些种类的视觉形象和对于坚硬的期待之间的关联作为
我们公设的一个具体实例。有某种触觉使得我们说摸到的物体“硬”。“硬”
这个词是一个表示因果关系的字眼:它表示物体所以产生某种触觉的那种性
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