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习惯于把一切推理看作不是演绎的便是归纳的,并且把概然性的推
理与归纳的推理看作是同义词。我认为要使一般所接受的科学推理具有不可
动摇的根据,我们还需要用其它原理来补充归纳法,如果不是完全代替它的
活。
我们可以举出三个问题作为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中的典型问题。这三个
问题是关于相信(1)昨天世界存在,(2)明天太阳将升起来,(3)有声波
存在这三句话的最可靠的理由。我要问的不是这些信念是否为真,而是在假
定它们为真的条件下,使得我们相信它们的最可靠的理由是什么。概括起来
说就是:为什么我们应该相信科学所说的但却不能用现在的知觉证实的一些
东西,如果我没弄错,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并不简单的。
第一章事实的知识和定律的知识
当我们考察我们关于事实的信念时,我们就发现它们有时直接来自知觉
和记忆,而在其它情况下则通过推论得出。从常识来看,这种分别并没有什
么困难:直接来自知觉的信念对于常识来说是无可置疑的,而推论尽管有时
可能错误,人们却认为在这类情况下错误是比较容易改正的,除非问题特别
让人看不清楚。我知道我的朋友琼斯先生存在,因为我经常看到他:在看见
他的时候我是通过知觉知道他的,在看不见他的时候我是通过记忆知道他
的。我知道拿破仑存在,因为我曾经听到别人讲过和看到书上说过他,而我
有充分理由相信我的老师们讲的是真话。对于亨吉斯特和霍萨我知道得就比
较不这样确实,至于佐罗亚斯德我所知道的确实程度就更差,但是这类认识
上的不明确仍然属于常识的范围,初看似乎并不会引起任何哲学上的争论。
可是这种原来的信心在哲学思考的最初阶段就消失了,并且它的消失有
着正当的理由。我发现我从知觉得到的知炽比我以前所认为的要少,而我从
知觉到的事实推论到未知觉到的事实所依据的推论又值得怀疑。我们必须对
怀疑论的这两种根源加以考察。
首先,关于什么是推论出来的知识和什么不是推论出来的知识就存在着
困难。我刚刚说到我相信拿破仑存在的信念是从我听到和读到的东西推论出
的知识,但是照一种重要意义来讲,这却不完全正确。一个孩子在学习历史
的时候不会这样推理:“我的老师是个道德品质最高尚的人,通过教给我事
实得到报酬;我的老师说有拿破仑这样一个人;所以多半有这样一个人”。
如果他这样推理,他就会保留很大程度的怀疑,因为他关于这位教师的道德
品质的证据很可能不够充分,并且在许多时期内许多国家的教师是通过讲授
与事实相反的东西而得到报酬的。除非这个孩子憎恨这位教师,事实上他是
自发地相信他所听到的话的。如果有人强调并以带有权威的语气告诉我们一
件事情,不相信这件事情就需要费点力气,正象人们可以在四月一日万愚节
时所经受的那样。然而即使在常识的范围内,在我们所听到的东西与我们自
己知道的东西之间仍然有着一种区别。如果你对这个孩子说,“你是怎样知
道关于拿破仑的知识的?”,这个孩子可能说,“因为我的老师告诉过我”。
如果你说,“你怎样知道你的老师告诉你的?”,这个孩子可能说,“当然
是因为我听到他讲的”。如果你说,“你怎样知道你听到她讲的?”,他可
能说,“因为她的话我记得很清楚”。如果你说,“你怎样知道你记得她的
话?”,他要么生起气来要么就会说,“我的确记得她的话”。在你问到这
一步之前,他为他的关于事实的信念所做的辩护都是以另外一种关于事实的
信念为理由的,但是最后他却遇到一种不能提出进一步理由的信念。
这样就存在一种介乎自发产生的信念与不能提出进一步理由的信念之间
的区别。后一类信念对于认识论来说最为重要,因为它们杀我们的事实的知
炽的不可缺少的最小量的前提。我们把这类信念叫作“与件”。在平常思维
中,它们是其它信念的原因,而不是借以推论出其它信念的前提;但是在对
于我们关于事实的信念所做的批判性的探讨中,只要可能我们就必须把原来
思惟的因果转变化为逻辑转变,并且只限于承认那些看来为转变的性质所肯
定的引导出来的信念。关于这一点存在着一种常识上的理由,即每一种这类
转变部被认为有包含某种错误的可能,因此与件比从与件引导出来的信念更
接近真实。我并不是主张与件永远完全真实可靠,也不认为这种主张对于与
件在认识论中的重要性有什么必要。
关于被人错误地称为“感觉的怀疑论”的学说的讨论,已经有一段很长
的历史。许多现象是骗人的。人们可能把镜子里看到的东西当作“实在的”
东西。在某些条件下,人们把一件东西看成了两件。看来虹在某一点似乎接
触到了地面,但是如果你走到那里,你是不会找到它的。在这一方面最值得
注意的现象是梦:不管梦可能多么鲜明生动,我们醒后还是相信那些我们曾
经认为我们看到过的物体是不真实的。但是在所有这些情况中,与件的核心
并不是虚幻的东西,不真实的只是那些引导出来的信念。在我照镜子或者扔
东西看成双的时候,我的视觉确实就是我认为的那样。靠近虹接触地面的地
方的东西看来真地显得带有颜色。在梦中我经历过我似乎经历过的那些经
验;当我作梦的时候只是在我精神以外的事物不象我所认为的那样。事实上
并没有感觉上的错觉,而只是在把感觉材料解释为它们本身以外的事物的符
号时才发生错误。或者更精确地说,不存在任何关于感觉上的错觉的证据。
每一次为人熟悉的感觉都带来与它联系在一起的不同的信念和预料。例
如当我们看见并且听见一架飞机的时候,我们不仅有着视觉上的感觉和急速
噪音的听觉;我们还自发地并且不经过有意识的思维来解释我们所看到的和
听到的东西,用习惯的附加物把它充实起来。我们做到这一点的程度可以从
我们弄错一件东西时明显地看出来——例如,当我们以为是一架飞机结果却
是一只鸟的时候。我认得一条道路,我经常坐汽车在这条道路上经过,这条
道路在某个地方转弯,正前面有一面涂着白灰的墙壁。在夜里人们很难不把
这面墙壁看成一条直登山冈的道路。把它当作房子的正确解释和把它当作一
条直登山冈的道路的错误解释,在一种意义上讲,都是根据感觉与件得出的
推理,但是它们不是逻辑意义上的推理,因为它们的发生不靠任何有意识的
精神过程。
我把对于感觉所做的自发解释的过程叫作“动物性推理”。一只狗听到
有人用它熟悉的语调喊它,它就四下张望直奔声音所在的方向。它可能弄错,
象广告上那只听到放送“主人之声①”就在留声机上找来找去的狗一样。但是
因为这种推理是由成为习惯的反复出现的经验所产生的,他的推理就一定是
一种在他的过去生活中经常正确的推理,因为否则这种习惯就不会养成。这
样我们在开始反省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我们自己是在预料一切事实上发生
的事情,虽然从逻辑方面讲,尽管有着那些产生这类预料的感觉,它们如果
不发生也是可能的。这样对于动物性推理所做的反省就向我们提供了许多起
始阶段的科学定律,例如“狗吠”等等。这些起始阶段的定律通常并不怎样
可靠,但是它们却帮助我们走上了科学的第一步。
象“狗吠”这类日常的概括性命题是在那些也许可以叫作先于文字形式
的同样信念的习惯形成以后才逐渐被人明确地相信的。“狗吠”这些字所表
达的是什么样的习惯?我们并没有预料狗在任何时间都要吠叫,但是我们却
预料到狗如果发出声音,这种声音将是吠声或嗥叫声。从心理学方面来讲,
归纳法并不是按照教科书上所说的方式进行的,教科书上假定我们已经观察
了许多狗吠的场合,然后有意识地去进行概括。事实是这个概括,就它是一
种预料的习惯来说,发生在比有意识的思想较低的一个等级上,所以在我们
进行有意识的思考时,我们发现我们自己相信这个概括,这并不是由于我们
①
“主人之声”是英国维克特(Victor)唱片公司的商标名。——译者
明确地相信证据,而是由于这个概括表达了我们的预料习惯中所蕴含的东
西。这是这个信念的历史,而不是它的一种合理根据。
让我们把这种事态说得更明确一些。最初是狗吠这种反复出现的经验,
然后是预料吠声的习惯,再后是通过对于这种习惯做出文字表达,才有相信
“狗吠”这个概括性命题的信念。逻辑学家是最后才出现的,他问的问题不
是“为什么我相信这个命题?”而是“有什么理由来假定这个命题为真?”。
显然,如果存在什么理由的话,这种理由一定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我们
曾经听到狗吠的不同场合所组成的知觉事实;第二,某些为从观察到的事例
概括为定律提供合理根据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