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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盛唐》第243章

作者:王觉仁 字数:2996 书籍:血腥的盛唐

  他确实是我的长辈,这一点我不想隐瞒,但是我更不想因为这层关系而以私害公。本来他如果不自曝身份的话,你们还可以公事公办,现在他既然说了,那就没别的选择了,一句话——请解除宋元超的候补官资格。”

  宋元超打死也不会想到,宋璟居然会如此六亲不认!本来如果走正常程序,他还有被选上的机会,如今倒好,恰恰因为他是宰相的堂叔,反而鸡飞蛋打,连候补官的资格都没了。

  这件事传开后,宋璟的廉政之名自然是朝野皆知。

  宰相身为“百僚之长”,不仅本身要率先垂范,具备严明高洁的操守,而且更需要有知人善任的眼光和智慧,才有资格和能力领导整个庞大的文官集团。

  宋璟在这方面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的。

  开元六年(公元718年)冬,他给玄宗呈上了一道任免官吏的奏疏,疏中称:“括州员外司马李邕、仪州司马郑勉,都有才干和文采,然性喜异端,好生是非,若加重用,必有后患,但全然不用,又可惜了他们的才干,故可分别授予渝州、硖州刺史;大理卿元行冲素称才行兼备,初用之时,能孚众望,时间一长却颇不称职,请转任左散骑常侍(没有实际政务的散官),以执法严正的李朝隐代之;陆象先有丰富的行政经验,为人宽厚,又能做到是非分明,可授河南尹一职。”

  这就叫扬长避短,量才录用。有这样一双火眼金睛替皇帝严把人才关,玄宗就既不用担心官员队伍中有人滥竽充数,也不用担心有人怀才不遇了。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称,“璟为相,务在择人,随材授任,使百官各称其职”。此言可谓确论。

  唐代有不少隐士,其中固然有“视富贵如浮云”的真隐士,但也不乏以归隐山林作为升官捷径的投机者。有人就曾经向宋璟推荐过一个叫范知睿的隐士,称他富有文学才华,并献上其所著的《良宰论》。宋璟阅毕,在书上写下了这样的批语:“观其《良宰论》,颇多阿谀之辞。隐士理应直言朝政得失,岂能如此谄媚取容?若自以为文章作得好,可走科举应试之途,不应私下请托。”可想而知,在如此刚直不阿、明察秋毫的宰相面前,任何人想抱着侥幸心理走一条“终南捷径”,结果都只能是痴心妄想。

  尽管宋璟有严明高洁的操守,有知人善任的能力,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宋璟在为相期间也犯了两大错误,从而导致了自己的下台。

  第一个错误是在治理经济方面,具体而言就是货币政策的失败。

  唐朝的货币流通领域从立国之初就一直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政府的货币供应量始终不足。由于当时的货币以铜铸为主,不像我们今天的纸币想印多少就有多少,而铜矿的开采量毕竟是有限的,所以铜钱长期无法满足市场和贸易的需要。

  唐朝的货币发行始于高祖武德四年,称为“开元通宝”,规定每个铜钱的直径为0.8寸,重二铢四分(约5克)。在官铸货币发行的同时,政府明文规定:民间不得盗铸,违者处以死刑,家属籍没为奴。

  然而,随着唐朝立国日久,经济逐渐繁荣,市场对货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政府发行的货币完全不能满足民间的需求,于是开始出现私人的盗铸,当时称为“恶钱”,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假币。既然是民间私铸的假币,在成色和份量上当然与官铸货币不可同日而语,但它却可以极大地缓解市场需求,因而禁止盗铸的法令变成形同虚设。到了高宗显庆、乾封年间,恶钱已经在市场上广泛流通,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政府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温和的干预手段,下令用官铸一钱兑换五恶钱,再将恶钱回收销毁。

  但是,这个措施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实行。道理很简单,官府以一抵五,意味着老百姓手头的钱就要贬值80%,哪个傻瓜愿意乖乖地把钱拿去兑换呢?于是民间大多把恶钱藏起来,等禁令松弛了,再把钱拿出来花。不仅持有者不换,铸造者更是加大了盗铸的规模。为了躲避官府追查,很多盗铸者甚至把铸币工场设在了船上,然后把船划到江心,让你鞭长莫及。所以高宗政府虽一度想要推行新货币“乾封泉宝”(其尺寸和重量都比“开元通宝”略大),到最后还是归于失败。用现代经济学的话说,这就叫“劣币驱逐良币”。

  到了武周时期,恶钱的成色和质量越来越差,连铁和锡都掺进了铜钱里。也就是说,盗铸的成本越来越低,利润越来越高,于是恶钱更是泛滥成灾。江淮一带的百姓纷纷以铸钱为业,假币制造商们要么把工场隐藏在崇山峻岭之中,要么设在船上,直接划船出海,让官府的缉捕人员要么高山仰止,要么望洋兴叹。

  及至开元初年,作为政治和经济中心的长安和洛阳两京,恶钱已经满天飞了。有的假币制造商干脆不用铜,而全部用价值低,熔点也更低的锡来铸造,片刻工夫就能铸造数十上百个锡钱,在市场上也同样大行其道。

  恶钱的大量制造和普遍流通固然弥补了政府货币供应的不足,但是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会导致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其次,致使百姓“皆弃农而竞利”,破坏农业生产;最后,利入私门,使国家财政受到私铸货币的左右,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这种现象当然引起了宋璟极大的关注和忧虑。开元六年春,在宋璟的主持下,唐朝廷再度下令禁止恶钱,规定只有重二铢四分的标准铜钱才能继续流通。此次禁令在两京得到了比较严格的执行,长安和洛阳市面上的恶钱迅速被大量回收销毁。

  然而问题却接踵而至,民间的货币流通量骤减,直接造成了贸易萎缩和市场萧条,于是两京舆情哗然,百姓怨声载道。宋璟当即采取补救措施,在征得玄宗的同意后,动用国库存款二万缗,以市场价格购入百姓手中滞销而官府可用的商品,同时让两京的各级政府官员预支薪俸,以便让官铸货币迅速占领流通领域。

  开元七年二月,宋璟又采取了一项强力措施,将国家粮食储备库(太府)和州县储备的十万石粟米出售给百姓,借此吸收民间恶钱,然后全部予以销毁。稍后,宋璟又派遣监察御史萧隐之前往私铸恶钱的重灾区——江淮流域,负责恶钱的禁止和收缴。

  应该说,宋璟的上述举措都是对的,于国家也是有利的。可问题是,对的不见得是好的,于国家有利的也不见得是于百姓有利的。尤其是萧隐之前往江淮以后,为了急于搞出政绩,动用了极为严厉的司法和行政手段,不仅挨家挨户收缴恶钱,而且“捕责甚峻”。(《新唐书·食货志》)如此一来,不但为数众多的假币制造商破产、坐牢,并且普通的商人和百姓在经济上也蒙受了巨大损失,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市场的萧条乃至瘫痪。

  到了开元八年(公元720年)春,整个江淮地区已经被萧隐之搞得民怨沸腾,百业凋零,原本甚为合理的经济政策到头来变成了彻底的扰民之政。有鉴于此,玄宗不得不罢免了萧隐之的官职,随后禁令取消,恶钱复行。而宋璟作为这项政策的制订者和负责人,当然也被玄宗记了一大过。

  就在禁止恶钱的政策遭到挫败的同时,宋璟在司法领域又犯了一个错误。

  这个错误可以称为“旱魃(bá)事件”。

  由于宋璟性格刚正,嫉恶如仇,所以对于犯罪的人极其痛恨,尤其是对那些不服判决而不断上诉的在押犯更是深恶痛绝。于是他便交代负责审理上诉案件的御史:“凡是服从判决,诚心悔过的,可以酌情减刑甚至释放;而那些上诉不已的冥顽之徒,就一直把他们关着,让他们把牢底坐穿!”

  此令一下,那些有冤情的犯人可就惨了。本来蒙冤入狱还有上诉的机会,如今宰相大人一句话,就把他们申冤昭雪的希望彻底粉碎了,一时间群情汹涌,喊冤的呼声比平日更高。

  当时又正巧碰上关中大旱,有人便借题发挥,搞出了一个旱魃事件。所谓旱魃,意思是制造旱灾的妖魅。古时候每逢天旱,人们总是认为旱魃作祟,所以就要举行仪式驱魅。由于很多人对宋璟这项政令不满,包括一些宫中优伶,也对那些有冤无处申的犯人非常同情,于是就专门编了一出讽刺小品,准备在宫中举行驱魅仪式的时候向皇帝献演,借此发泄对宋璟的不满。

  当玄宗来观看演出时,一个优伶扮演旱魃,另一个就问他:“你为何出来作祟?”旱魃答:“奉宰相大人之命。”另一人作困惑状,问他何故。旱魃说:“如今含冤入狱的人足足有三百余个,可宰相大人却不让人申冤,这些人怨气冲天,我就不得不出来了。”

  玄宗听着这几句台词,脸上顿时阴霾密布。

  而宋璟的宰相生涯就在这一刻走到了终点。

  开元八年正月二十八日,玄宗罢免了宋璟的宰相之职,改任开府仪同三司,将另一个宰相苏颋也罢为礼部尚书;同日,征召京兆尹源乾曜、并州长史张嘉贞入朝为相。

  和姚崇一样,宋璟担任宰相的时间也只有三年多。

  毫无疑问,尽管宋璟罢相的表面原因是在经济政策上遇到挫败,并且在司法领域犯了错误,但真正的原因其实也和姚崇如出一辙,同样是出自玄宗的用人原则——专任而不久任。

  在离开相位后的好几年里,玄宗仍然对宋璟甚为倚重,曾当面对他说:“卿国之元老,为朕股肱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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