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风呢?”随歌稍微把窗子开了一条小缝,一面留意外头的动静,一面问季离人。
季离人走到他的身边,回道:“我让他到外头打探一下情报。”
随歌全神贯注地看着外头,完全没有注意季离人的靠近。随歌正要回头想说什么,刚好一头撞在了季离人的下颌上。随歌吃痛地下意识后退了一步。季离人眼疾手快,一把搂住了后退的随歌,大掌护在了她的脑后,避免她撞到了窗角的木棱。
随歌被季离人搂在怀里,鼻息里充盈着季离人的阳刚气味,让她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她也不知这忽如其来的感觉究竟是什么,过厚也没有细想。随歌皱着眉推开了季离人:“放手。”
季离人挑了挑眉:“你不是应该感谢我保护了你的小脑瓜?”
随歌瞪着季离人:“倘若你不是离我太近,我又怎会撞到你。我该感激你坚如磐石的下巴撞疼了我的额头。”
季离人大步向前,大掌拨开了随歌额前的头发,皱着眉仔细地看着,“唔,的确撞红了。对不住。很疼吗?”季离人的表情是关心的。
随歌没好气地扯下他的手,“没事。”
随歌很烦躁,不知道为什么,季离人总能轻易地让她生气。
恰在这时,门外传来了很有节奏的短促敲门声。
季离人说道:“是临风。”大步走到了门前,打开门。
临风进来后看了眼床上熟睡的陶紫衣和阮阮,对两人使了个手势便走到屋子角落的地方,细声地禀告:“将军,随姑娘,刚刚我在前面的几户人家那发现有好些壮汉搬着一些极大的木箱子往后山的方向搬去。整个村落除了我们这头外都灯火通明。”
随歌沉吟了一阵,问道:“临风,刚才巡查的时候你有无听到婴儿的哭闹声。”
临风想了一会,回道:“并未听到。”
“狗吠声呢?”
“未听到。我越过了几家的房顶,别说没听到这些声音,我根本听不到什么声音,整个村子除了搬运的那些人生,仿佛……”
随歌冷哼道:“仿佛像个死城?”
临风瞠目,好一会才回到,“是……是的。这村子,安静得太过灵异了。”
“果然。”随歌表情凝重,“刚刚下马车的时候我就注意到这村子有异常。为了躲开毓王那帮人,我们刻意没有走官道而是走山间小道。这条村子处于丘陵地带的山腰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与荒郊野岭无差,平日应该鲜少有人途经。若是普通的山村,忽然来了外人,那村里的人基本都会来凑个热闹见识见识,更不用说山里的穷苦人生性节俭,不管是衣食还是住行都只为了满足平日的物质需要。但这村子的人自我们来了后仅仅来了三两人站在院子外瞧了几眼便离开了,这屋主几人虽着布衣,那农妇的腕上竟带着价值连城的翡翠玉镯,那老妇的脖颈上带着色泽完美的珍珠项链,就连那屋主的腰间也别着一个玉色上乘的玉佩。单凭着装的不和谐我就感觉出来这里有古怪。更何况那些晾晒的婴儿服似乎已经挂了许久,都铺了些尘了,这屋子里那些孩子活动的痕迹却是新鲜的,证明那些晾晒的衣服只是伪装,而这屋子确实有过小孩,只是晚上竟然一丁点的孩子吵闹声都听不到,就足以证明村子的问题很大了。”
临风眼睛睁得大大的,直到听到随歌说起这些细节他才想起来确有其事。
季离人看着随歌的目光越来越炽热:“你观察得很认真。”
随歌双手交叉抱于胸前,冷冷地道:“这叫细致入微。”
临风有些担忧地看了眼陶紫衣她们:“那我们要今夜连夜逃走吗?”
若是村子有问题,他们最好不要管闲事早些离开,免得生些什么不必要的事端。
随歌走到屋内的桌子前为自己倒了一杯凉水,喝了几口后才说道,“没必要,只是暂住一晚,他们不会对我们做什么。毕竟我们身份普通,他们没有节外生枝的打算。”顿了顿,她补充道:“你刚刚不是说看到他们在把大箱子搬去后山吗,今夜他们应该在忙些事情,只要我们不表现怪异,应该不会动我们。毕竟我们只是回乡省亲的穷苦一家。”
季离人有了决定:“临风,今夜我们轮流值岗,好好保护她们三人的周全。”
随歌难得的同意了季离人的决定,正要点头让他们两人忙活,却眼尖地发现临风的裤脚似乎沾了些什么。随歌弯腰从裤腿上取下那东西,拿到床边就着月色一看,才发现那竟然是块花瓣。
季离人和临风两人凑了过来看了几眼,临风才想起什么来,说道:“适才我落地的时候踩着一些掉在地上的花了,这兴许是不小心沾上的。”
随歌没有理会他说的话,而是聚精会神地盯着手上那花瓣。这花瓣呈扇形,紫红色的,边缘浅波状或各式分裂,基部似乎有深紫色斑。随歌把这花瓣摘了一小角放到了嘴里咀嚼,眉头蹙起。
“这可能是罂粟。”随歌吐出了口中的一小角花瓣,“罂粟花的味道我还认得。”
“罂粟?”季离人拧眉,“你指的是罂子粟吗?”
随歌看着季离人的表情有些严肃:“我不知道那你们叫这花是什么,中医有时候会拿它入药,但是它最要的药效并不是帮人治病,而是帮人染病。”
季离人的表情也严肃起来,说道:“继续说。”
随歌看着手里的花瓣,面上的表情有些恍惚,又有些憎恶。她想了一会,决定用最简单的话介绍给这两个古人听:“罂粟的花长得漂亮,但是它的毒性却很强,它是一种精神性毒物,若只是吃了罂粟花做成的食物一段时间,便会染上毒瘾,一天不吃这花身体就极为难受,若是长期吃食,对人的身体有很大的害处。有些民间的名医爱称这花叫断肠花。若是把这些提纯做成毒品,便能够控制人的心神,以这毒品作为交易让那些人去做尽坏事,甚至家破人亡。”
随歌说得平淡简单,但是季离人和临风却听得震惊无比。
季离人觉得嗓子有些干燥,声音有些沙哑,“家破人亡,你详细说一下。”
随歌看着季离人的眼睛,说道:“罂粟做成的毒品如果长期吸食会让人神容枯槁身体器官渐渐衰弱,有些人甚至为了这毒品抛家弃子,甚至为了得到买毒品的钱卖了自己的妻儿,严重者吸食过度产生幻觉还会把自己的家人活生生地残杀掉。”
随歌痛恨毒品,那种痛恨的情绪明明白白的写在了她的脸上和话语中。
季离人深深地看了随歌一眼后对临风下令:“临风,你稍后把紫衣唤醒,收拾好细软,若有什么变故,带着她们二人先行离去。马车能要既要,通知车夫今夜连夜逃离。”
临风领命,立刻着手准备。
随歌看向季离人的眼神有些许改变,至少,没有那么讨厌了。
季离人走到随歌的身前,带着询问的语气说道:“我知你不喜欢我,但是你身体未痊愈,并且你并不懂轻功,为了方便行事,我必须要抱着你。委屈你了,你可愿意?”
头一次,季离人没有用自己的逻辑替随歌决定什么,而是询问了她的意见,随歌感受到了他的尊重,回以他一个淡淡的微笑,回道:“愿意。”
季离人的眸子有些发亮,他的声音都带了丝欣喜,“那今夜就让我俩当一回宵小吧。”季离人打开了窗户,抱着随歌飞身闯入了夜中。两人的身影很快便消失在夜幕中,四周仍然一片安静,就似从未有过这事一般。
随歌从未感受过在风中穿行的快感,当簌簌的风划过她的脸颊时,她的心情是愉悦的。不得不说,古人的武功真的十分厉害,她震惊他们的轻功和内力,这在现代是不存在的,可能与时空和气候都有一定的关系。
随歌不知道季离人的武功在这时代算不算上乘,至少她觉得他使起轻功来十分的稳。因为感受到了轻功的新鲜劲,随歌也不知道自己的脸上竟然露出了少女雀跃的表情。季离人低头时看到的恰恰就是这美好的一幕,月光下的这名少女带着欣喜的笑意,平日冷冰冰的脸上露出了喜人的笑容,那红润的唇角和粉嫩的脸颊十分吸引人。
季离人这一次清晰地感受到了自己那澎湃的喜慕之情。可惜现在不是谈这些的时候。
他按捺住内心的躁动,压低嗓音问道:“他们的脚印没了,我们要往什么方向走?”
随歌想了一会,说道:“罂粟喜阳光充足、土质湿润透气的酸性土壤,不喜欢多雨水,但喜欢湿润的地方,所以选择地方要注意日晒充足,土壤富养分,地势海拔要高。”观察了周遭树木的生长情况和山势,随歌指了指山顶背面的那个方向,说道:“我们去那看一看。”
季离人笑着说道:“遵命,大小姐。”
风中留下了他们俩低声的窃窃私语。
风儿沙沙地笑着,猫头鹰望着两人离去的方向“咕咕”地叫了几声。远处的山林深处似乎传来了山魈的嚎叫。
这一夜,注定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