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缕晨光穿过窗户照进房间里的时候,柳志宇从睡梦中醒来,睁开了眼睛,精神特舒爽,这一夜睡得真香啊,美梦连连,开心不断。
他转头看了看对面的仲达海,这小子鼾声如雷,还在酣梦之中呢。再看张心平的床铺,铺盖整齐空空如也,那小子一夜未归啊。
柳志宇会心地微微一笑,悄悄起身下床,不去打扰仲达海的幽梦。幸福的生活都是自己去寻找的,生活的快乐更是自己去追求的,仲达海在梦境中寻找自己的美好,张心平在小店里追求自己的欢乐。
云江市的早市开市很早,柳志宇赶到早市的时候,已经是人流如织、熙熙攘攘。卖东西的、买东西的,吆喝声不断,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柳志宇走进早市,看着人头攒动,感受着摩肩接踵,这也是一种富有激情的生活。
柳志宇第一次逛早市,是想给顾阿姨买些生活用品,买些新鲜蔬菜,以及其他的一些东西。他知道顾阿姨的脚扭伤了,至少三个月不能出来逛街买东西,所以他自告奋勇来早市购物,苏晓婧不在家,他要承担起照顾顾阿姨的责任,这也是他好好表现的机会,当然这也是他应该去做的。
虽说他还没有真正跟苏晓婧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他们内心里已经把对方当作了爱人,彼此深爱着对方,这就足够了。因为爱,所以爱彼此的家人,相亲相爱一家人,这会是他们的归宿,尽管还需要他们彼此进一步加深爱意。
敲响了苏晓婧的家门,柳志宇喊了声顾阿姨,自报家门。等了三分多钟,顾冬梅打开了房门,只见她单脚着地,双手扶着墙,头发有些蓬松,脸也没有洗,这是还没有起床的样子。
“志宇,你怎么来的这么早,你看我,还没睡醒呢,有点赖床了啊……,哈……!”顾冬梅说着打了个哈欠,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侧了侧身让柳志宇进来。
昨晚,顾冬梅虽然早早地躺下,但睡着时却很晚了。她一直睡不着,脚伤依然疼痛,心里又想着事情,她怎么能够睡得着呢。
一个人孤单单地呆在家中,孤零零地躺在床上,她是那么的孤单寂寞,这种日子已经度过了很多年,按说他早已经习惯了,但此刻却是心绪难抑。
想着柳志宇背着她回来,又抱着她去餐厅,她的心禁不住浮想联翩。她觉得,应该让女儿早点跟小伙子结婚,早点生个孩子,她就有事做了,有个小孩子照顾着陪伴着,她的心就不会再寂寞了,人也不会再感到孤独了。
“阿姨,您的脚不方便,就应该好好休息,睡个懒觉也挺好的。”柳志宇进门放下手里的东西,搀扶着顾冬梅到沙发上坐下。
顾冬梅看见柳志宇带了很多东西来,忙说道:“志宇啊,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
“阿姨,这段时间,您不方便下楼,家里需要什么,您就告诉我,我去买。我也不知道家里需要什么,自己想着随便买了点。”柳志宇笑着说道,然后转身又要出去,“车上还有点东西,我去拿上来。”
“你这孩子,真是……”顾冬梅还没来得及说完,柳志宇已经推门出去了,听着他“噔噔噔”的下楼声,还是说道,“真是贴心的小伙子啊!晓婧有福了,嗯,我也有福。”
柳志宇将新鲜蔬菜收拾到了厨房,其他用品按顾冬梅的指点放在了不同的位置上。整理好这些东西,柳志宇拿过来昨晚买的拐杖,放在顾冬梅坐的沙发旁,说道:“阿姨,昨晚我给您买了个拐杖,这些天您走路不方便,在家里就用着它吧,脚踝受伤的部位千万不能再被碰到,如果二次受伤的话就会更严重的,平时还是小心点好。”
“好,好,有了它我就能走路了,在家里也方便多了。”顾冬梅摸了摸那个拐杖,自己这个样子,不用它还真不方便,他考虑的真是周到。
“阿姨,我买了早餐,我去弄好,一会儿您吃点吧。”柳志宇说着站起来。
“哦!我脸还没洗呢,我先去洗洗脸。”顾冬梅不好意思地笑笑,想要站起来去洗脸,柳志宇连忙去扶她,然后将拐杖递给她,让她试试用。
顾冬梅第一次使用拐杖,用起来不得劲,柳志宇一直搀扶着她去了洗漱间,走了几步之后,她就慢慢习惯了,人老了需要拐杖,现在的她更需要一个拐杖。有了拐杖,她自己一个人在家,也能做很多事情,除了脚踝受伤不方便,其他地方可都是好好的,她能够自己照顾好自己。
很快吃完了早餐,柳志宇收拾好东西之后,顾冬梅疼爱地说道:“志宇,你回去吧,还要上班呢,不能因为我而耽误了工作。你买了这么多东西,还有了这个拐杖,我自己能够照顾好自己的,你不用来回的跑了。”
上班时间很快就到了,柳志宇点了点头,说道:“阿姨,您照顾好自己,有什么事就直接给我打电话,我先回去了,中午我再过来看您。”
顾冬梅摆摆手,说道:“不用了,中午你不用过来,我自己弄点吃的就行,很简单的事,我又不是什么都不能干了。你单位里忙,真的不用过来了哈,要听我的。”
柳志宇匆匆赶回队里,却听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也是一个重大的消息。
早上七点,林洛华就来到了队里,他直接找张心平,去了张心平的宿舍,却发现仲达海还躺在被窝里,正馋涎欲滴呼噜震天响呢。而张心平的床铺那个整洁,一看就是夜不归宿。
林洛华没有跟仲达海客气,一脚踹在床棱上,厉声责问:“仲达海,张心平去哪儿了?”
“啊!谁呀?哪个龟孙子踹我!”仲达海吓得腾地从被窝里坐起来,眼睛都不睁话已出口,当他终于睁开惺忪的眼皮,这才发现是林洛华站在面前,顿时惊愕失色七窍升天,这可是犯了天大的罪过,连林支队长都敢骂,嘴唇哆嗦着赶紧解释,“林支队长,是您老人家啊,我睡晕了头,我不是说您的,我对天发誓,我以为是张心平那小子呢。误会,超级误会,天大的误会啊。”
仲达海说着说着,几乎都要哭出声了,他真不是故意的,他也不是有心的。幸好,他嘴上油滑,虽然以前林队长喊习惯了,但此时竟然脱口喊出林支队长,这个称呼改的快啊,很多队友都还在喊林队长呢。一点眼色没有,没看见林洛华听人喊他林队长不太高兴嘛,林支队长听起来多有派头。
“误会?误会你个头!你整天在心里骂我,你以为我不知道!”林洛华呵斥一句,这小子越来越反了天了,无心之言更能体现他的心声。哎!都是罪过啊!
“没有,绝对没有!林支队长,我对天发誓……”仲达海直接爬起来跪在床上,撕心裂肺地辩解,想要举手朝天发誓。
“发誓你个头!张心平呢,怎么夜不归宿?”林洛华没有再跟仲达海扯淡。
“啊!张心平?他没有夜不归宿啊。他是属于大公鸡的,天还不亮就出去打鸣去了,他要是不打鸣,这天就不会亮的。”仲达海脑子转的快,胡言乱语,信口开河,给张心平打掩护。
“胡说八道!你跟他联系联系,让他尽快回来,我有急事找他,我先回办公室。”林洛华说完,转身出去了。
仲达海看着林洛华离开,傻愣愣地瘫坐在床上,半天没有爬起来,这都是什么事呀,好好地睡个懒觉,也被打扰了清梦,他正在梦中抓美人鱼呢,美人鱼没有抓着,倒是抓住了小乌龟的尾巴。
他转头看了看柳志宇的床,柳志宇早已起床出去,他心里恨恨地诅咒,都怪柳志宇那小子,出去怎么不锁好门,让林队长偷偷闯进来,一句话得罪了林队长,就怕林队长事后给他穿小鞋啊。哎!只盼着林支队长大人大量,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给他这个小人物计较。
张心平已经起床,而杨巧珍早早地就收拾好了房间,打开店门通通风,换换空气,毕竟这里是服装店。
一接到仲达海的电话,张心平便满心疑惑地迅速赶回队里,如果让他知道仲达海说他的话,他非被气死不可,他可不是大公鸡,说他是大灰狼还差不多。
“林队长,您找我?”张心平一进到林洛华的办公室,小心地问道。
“哦!你回来了,昨晚上去哪了?”林洛华抬头一看张心平进来, 当即责问道。
这小子就是比不上仲达海,一根筋,榆木疙瘩,这都过去好几天了,怎么还喊林队长,就不能改成林支队长啊,人都是要脸的嘛,连好听的话都不会说。
“我哪儿没去啊,在宿舍里呢,今天早上醒得早,出去跑了一圈,锻炼锻炼身体还挺爽的。”张心平认真地说道,说瞎话他也会,他又不是傻子。
他几乎爽快了大半夜,心情好,精神爽,劲头足着呢。再加上早上跟杨巧珍晨练了一番,那滋味就别提了,要多舒服就有多舒服。
仲达海这小子嘴巴很贱,但铁哥们之间真够意思,早就告诉他该怎么说,两个人如果穿了帮,那可就是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