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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生》第一章 成人

作者:笨笨的小猪 字数:4011 书籍:平凡人生

  我是在八月二十八日晚上十点多钟到达哈工大的。从武昌到哈尔滨总共两天两夜五十个小时的行程中,我一分钟也没有睡着。甚至到了学校之后,我都没有丝毫困意。在那段漫长的时间里,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做什么。我常常发呆,一发就是大半天。

  本硕连读考试,我彻底地失败了,没能进入实验学院。

  此后正式开学报到,参观学校,开学典礼,还有,获得了一千二百块钱的奖学金。和同寝室其他七个人认识,和同为老乡的学长们认识,和班里其他二十多人认识,参加校办工厂的什么金工实习。在恍恍惚惚中,半个月就这么过去了。

  高数(哈工大是《大学工科数学》)是我顶顶厌恶的一门学科。也许是因为小学六年级参加市数学奥林匹克竞赛选拔赛彻底失败的原因,我对数学一向难以抱持好感。这倒也罢了,关键是那位老师,他根本就是照本宣科,所讲的课和书本上是完全一模一样一个字都没变,根本就用不着做笔记,即使不上他的课,自学也是完全可以应付的。我无聊地托着下巴看着讲台上的老师在那里有气无力地宣讲着,手中的笔下意识地在稿纸上乱划。猛一低头,却吃了一惊:不知道什么时候,整整一张白纸上写满了“语嫣”二字。我当时就愣在那里,旋即又苦笑起来:什么时候,我居然变得象个女人一样了?

  呆呆地坐了半天,回忆起高中时期的点点滴滴,回想起和语嫣度过的每一段时光。回到寝室,拨通了电话,从伯母口中知道了语嫣的联系方式,开始给她写信。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我是这样开头的:

  “语嫣:见信好!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来到哈尔滨已经快一个月了,也慢慢习惯了这种大学生活,却怀念起我们的高中生活来。虽然忙碌,但很充实,也很快乐。在我们班里,有个女孩子,和你长得很象,我发现自己似乎对她有好感。但猛然间一思量,我只是在她身上找到了你的影子。知道吗?语嫣,在高中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

  我没有意识到,我犯了一个错误,一个比我报考哈工大还严重的错误。我只是写下了我们高中共同度过的日子,然后将信寄了出去,静静地等待着回应。

  国庆节到了,来自我们城市的老乡们在“十一”那天开老乡会。下午三点多钟,我慢慢走到了一舍一楼大厅。大厅里大概有二十多个人,其中我就认识刚来学校时来找我的两个学长。正犹豫间,猛然间背后有人叫道:“陈云?”

  转过头来,一个漂亮女孩笑吟吟站在我面前。我歪着头看了半天才认出来。

  “大姐?”

  “是我呀,小帅哥。”

  我不禁苦笑起来,这位大姐的脾气还真的是一点也没变耶!

  大姐名叫马志虹,比我大两岁,初中的时候比我高一届。她们家和胡丽家是邻居,经常和胡丽一起上下学。由于胡丽的关系,我和她也算比较熟。马志虹常常以胡丽的姐姐自居,心直口快喜欢开玩笑,经常把我逗得下不了台,害得我见到她就有点怕。后来她考进了镇高中我才舒了一口气,没想到在这里又遇上她。

  “大姐,胡丽她还好吗?”

  “哟!你还记得她呀?我还以为你早把她给忘了。”马志虹一脸不满地瞪着我,“亏人家胡丽对你那么好,你就那样把她给甩了,你小子有没有良心呀?”

  我真的是哭笑不得。这都哪跟哪呀!

  “开你玩笑的啦!胡丽现在有男朋友了,对她还不错,明年说不定就结婚了。这下你可以放心了吧?”

  我还能怎么说?面对这么一位泼辣的大姐,唯一的方法就是尽量不去惹他。不过马志虹好象不肯放过我的样子。

  “陈云,来到哈尔滨之后还没有出去玩过吧?改天姐姐带你去逛地下商城。”

  “饶了我吧!”

  我不禁哀鸣。我曾经见识过她的逛街工夫。和她逛街简直比受满清十大酷刑还可怕,足以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过我也并不是太担心,和她相处久了,也习惯了她的个性。这位大姐是属于那种说过就忘的厉害人物,早上说的话下午就会不记得了,说这话的目的也就是想戏弄一下我而已,不会来真的。唯一担忧的是她突然心血来潮,那时谁被抓着谁倒霉,逃都逃不掉的。就是因为她的这种个性,我和胡丽都陪她逛了好几次街了。

  此时,读大三的学长拯救了我。虽然他是来收钱的,但是我还是很感激他,乖乖地交上了费用。然后我们浩浩荡荡将近三十人出发前往预定的酒馆。在酒席上,大家彼此介绍了一下自己。当马志虹站起来说她也是新生时我一下子就愣住了。

  “大姐,你又耍我!”

  “怎么耍你了?”坐下来的马志虹面不改色心不跳。

  “你才来哈尔滨,怎么会知道这里的什么地下商城?”

  “你以为我是你呀?”

  我无言以对。她的确是做得出这种事的人。要是她明天告诉我她已经把整个哈尔滨所有的商场全部逛了个遍我也不会感到惊讶。

  学长过来敬酒,我只好站起身端起了酒杯。第一次喝啤酒,感觉真的很不爽,那味道实在太怪,太难以咽下。看着我苦着脸的模样,马志虹转头偷笑不止。而当她毫无惧色地与学长对干之时,坐在旁边的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不再是纯真的高中生,而是实实在在的大学生了。

  都已经过去快半个多月了,语嫣的回信还没有到来。我又寄了一封信过去,里面一个字都没有,满张信纸上只有一个大大的问号。又过了快半个月,语嫣终于回了信。她在信里讲叙了许多学校里的新鲜事,也说了一些她们班上的人,对于我所要的答案,只是在最后淡淡地提了两句:

  “对于你所说的事,我觉得自己年纪还小,不想考虑这种事。陈云,我们永远都是朋友。”

  我愣住了。我想哭,我又想大笑。当初我教她应付雷宫的原话,居然一字不漏地完全还给了我,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滑稽的事情吗?我觉得我自己是个小丑,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可是,难道我的感觉是错误的吗?难道这两年多来都是我一个人在自作多情吗?我不相信!我想再写信问她,拿起笔,却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我凭什么去质问她?我和她的关系确定过吗?我曾经为她做过什么吗?不,我什么都没有做过!相反,是我自私地先放弃了她,先伤害了她。仅仅是因为她随口而出的一个小小幻想,一个发生在虚无缥缈的将来有可能出现的事,仅仅是因为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我就放弃了她。我凭什么理直气壮地去责问她?凭什么要求她等我四年?

  我放下了笔,深深地掩住了自己的头。我知道,是我亲手埋葬了一份最纯真的感情,亲手埋葬了我的初恋。我想找个人哭诉,可这里谁都不熟。唯一关系比较熟的是马志虹,可我能对一个女孩子说这些吗?我只能把这一切埋藏在心里,默默地忍受着悔恨的煎熬。

  大姐来信了。在信中,她要我帮助她。看了信,我顿时勃然大怒。大姐一向坚强独立,宁可饿死也不会向别人低头。她高四复读的学费以及大一大二的学费生活费都是自己挣来的,不到逼不得已的关头她不会向我开口。我不知道父亲究竟在想什么,居然没有给大姐寄钱过去。以前家里穷还有话可说,可母亲寄了五万块钱回来,为什么父亲还不肯供大姐读书呢?

  大姐和母亲无论长相个性都是一模一样,甚至可以说是从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在农村里,离婚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母亲的离开令家里人蒙受了很大的羞辱,就连爷爷奶奶也都抬不起头来,很少在我们面前谈起母亲。大姐和母亲如此之象,本就不怎么受家里人欢迎,再加上她那宁折不弯的性子,和谁都对着干,就更加不受欢迎了。在家里,只有我和二姐和大姐好,甚至可以说,我们三姐弟之间的感情远远超过一般兄弟姐妹的感情。家里的这些情形我都知道,我惟独不了解的是,为什么一向慈善的父亲居然会狠心到不帮自己的女儿?难道他真的厌恶大姐到了这个地步了吗?

  我开始给家里写信,同时也给大姐写信。我估摸了一下荷包。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我带了一万,给刘勇留下一千二,而这一千二却又从奖学金中拿回来了,交学费,买东西,杂七杂八地,还剩下四千多块钱。我留下了两千,将剩下的费用全部给大姐寄了过去。

  从邮局回来,再次重看大姐的信,我觉得我的背后在冒冷汗。大姐她究竟吃了多少苦呀?向别人借了多少钱呀?为什么以前我就没有察觉到呢?相对于坚强的大姐来说,我又在做什么?考上了大学就放松了?就以为天下太平了?甚至还在这里伤花感月无病*?我只是一个农村孩子,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一个连母亲都被别人抢走的孩子,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富有的双亲,要不是突然来了这么一笔钱,我甚至连大学都可能读不了,我凭什么在这里悠闲度日?和大姐比起来,我算得了什么?什么都不是!

  恍惚中,似乎看见大姐正站在我面前,很不屑地指着我道:“要是我是个男孩……”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有些发烫。大姐能做到的,为什么我就做不到?

  两天后,我找到了最开始认识的学长,要求他帮我找一份家教。学长歪着头看着我,笑了起来。

  “你高考分数是多少?”

  “625,在哈工大新生中好象是二十多名还是三十多名来着,我不记得了。”

  “那很容易的。你把荣誉证书给我,我很快就能帮你联系到。不过成了可要请我喝酒。”

  “那是当然。”

  我又向校团委报了名,要求勤工俭学。半个月之后,我得到了我的第一份工作:扫地!从五楼到一楼,每楼四个教室,一共二十个教室,由两人负责,也就是说,每个人要扫十个教室。这项工作要在晚上九点半以后自习的学生该走了的时候才能进行,而且天天都得坚持,一个月才拿一百块钱。每次我满身灰尘地回到寝室的时候,都已经快十一点钟了。从那以后,为了方便,我晚上自习的地方就换了,从图书馆换成了我现在工作的教室。

  工作了一个多星期之后,有一天晚上,当我走进教室自习的时候,却遇上了马志虹。马志虹坐在最前排,很大声地叫着:“小帅哥,过来!过来!”

  我的脸当时就红了。自习的人坐满了教室,而她居然还这样大喊大叫,而且还喊出“小帅哥”这种称呼,我能不脸红吗?这个人,脸皮实在是厚得可以呀!我只能苦笑着走过去。

  “干嘛?”

  “美女邀请你耶!你看你什么态度?”

  马志虹一副很不满意的样子。我摸了摸鼻子,四处看了看。

  “美女?哪?我怎么没看见?”

  猛然间我注意到坐在马志虹旁边偷笑的女孩有点眼熟。由于高中时养成的习惯,我现在每天早上都还起来跑步,顺便听听英语磁带,而几乎每天早上都会碰到这个女孩在读《大学英语》,见多了面,虽然没有打招呼,但也眼熟了。这个女孩是那种第一眼看上去不起眼,但越看越有滋味,越看越耐看的类型,很有点古典美人的气质。而坐在这个女孩旁边的,是另外一个长得不怎么样但却全身名牌的女孩,眉宇间有些骄横之气,想必是什么大富大贵人家的千金小姐。我向那个古典女孩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转身对马志虹道:“有事没有?没事我可要走了。”

  “没事就不能叫你了?过来,给你介绍一下我同学。陆雅,黄丽萍。这是陈云,我干弟弟,很不错的一个人,就是有点傻乎乎的。”

  拜托!我什么时候成了你干弟弟了?遇到这种女人,有时候还真的是一场劫难!我注意到我们大声说话已经令不少同学抬头看我们了,只好向她们三个点点头,找了个座位坐下自习。

  第二天早上,当我跑步再次遇上陆雅的时候,我就不能向以前那样直接从她身边经过,而是点头示意了。就这样,我和陆雅认识了。而当她看到我拿着扫帚出现在她面前时也不过又仅仅过了三天。看着她惊讶的眼神,我只是微微一笑,继续我的工作。

  又过了几天,学长告诉我,他已经帮我联系好了家教,是个读初三的女孩子,成绩不是很好,不过人还挺听话的。每个周三晚上教她三个小时,五十块钱。

  “这可是我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你可要好好做。”学长拍着我的肩一脸的语重心长,“陈云,我还等着你请我喝酒呢。”

  我只能苦笑。以前从来没有当过老师的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问学长,学长的回答很简单。

  “她在一边做作业,有什么不懂的你教她就行了。”

  就这样就行了吗?这样就能教好学生?我深表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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