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霎然,有声音在耳边响起了。不同于医生的冷漠,也不同于朴正善的高傲,那是亲切的,是温柔的,是和蔼的。医生瞳孔骤然收缩,他已感觉到了,那声音中所蕴涵的巨大能量。
他不敢转身,纵然明知道对方就在自己身后,他也不敢。凝静如水的刀刃上,竟陡然产生出了阵阵微妙颤动。
那也仅是一瞬间的事罢了。无论这新出现的敌人,是如何强大,如何恐怖,来自地狱的医者,早已在永恒的黑暗深渊下,锻造出了如钢铁般的神经。
‘谁?是伊比利斯?萨麦尔?乌里叶?还是雷米勒?‘
那声音并不回答询问,脚步声越来越近,强大无匹的威压感,正如山如浪,铺天盖地汹涌而至。
‘形状像豹,脚像熊,口像狮子。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全都给了他。全地的人,册上的人,都要拜他。凡有耳的,就应当听。所有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可是,谁也别妄想能阻止我完成手术。‘医生深深吸一口气,灵魂之焰燃烧到最大极限。手腕抖振,那柄凝聚他全部能量的手术刀,以超越声音之极速,射向朴正善。
‘他又叫众人,都在右手或额上,受一个印记,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在这里可以算计兽的数目,他就是--666!‘
吟诵之声仍是不疾不徐,可是却忽然变得更虚幻,更空灵。比夜更浓厚的黑色影子从医生面前一闪而过,影子、声音、朴正善,全都消失了。
就仿佛,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那两个‘人‘。
没有惊讶,也没有任何动摇。因为医生知道,他最后的一刀,并没有失手。
制造出连环大屠杀的暴力团〖红鸦〗,已经从这座城市里,彻底,并且永远地被毁灭了。
至于,那把朴正善躯壳带走的神秘声音,他并不关心,也不担心。
诊断:完毕。
手术:结束。
大国手 尾声:独白
医生,一种职业;它的责任,是治疗患上疾病的人,令其恢复健康。
手术刀,一种工具;它的用处,是割开患病的肉体,把一切对健康造成威胁的东西切除。
毒瘤,讨厌的寄生物和疾病;它的存在,只为了破坏和毁灭。
我呢?我是谁?我的存在,又是为了什么?
我站在黑暗之中,静静地凝视着,思考着。呈现在眼前的,是这座城市五光十色,璀灿夺目的美丽夜景。假如把这座大都会比喻为人的话,毫无疑问,她是一名令所有人为之侧目的美女。
然而这位美女,却是位病美人。数不尽的毒瘤在这美女身体里肆虐,不间断地吞噬着每个健康的细胞。眼前呈现出来的,不过是病态的美感罢了。有谁能够知道,在那灯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有多少无助的弱者正在发出绝望的哀叫?又有谁能够知道,这无边无际的黑暗,掩埋了多少本来充满光明的希望?
是的,回想起来了。我是汉尼拔尼古拉斯,一名医生。在我手中,正握着锋利的手术刀。治疗病人的疾病,是医生的天职,那管这治疗的对象是人,还是城市,对我而言,都没有任何分别。
既然被称为〖法律〗的药物,对这名病人起不到任何的作用,那么,身为医生的我,就惟有亲自动手,以手中锋利的手术刀,把一切的毒瘤都切除。
这是身为医生的天职,也是不容推搪的责任和义务,更是我不惜为之奉献和放弃一切的理想。十年前我为了这理想而死,今天,我为这理想而重临。生与死的界限不能将我束缚,永恒的时间长河也无能把理想埋葬。牺牲名誉、牺牲地位、牺牲财富、甚至牺牲了最珍爱的家人,我都绝不后悔。只要一息尚存,我仍将永远挥舞着这柄手术刀,给被迫置身痛苦中的病人们带来解脱。
不期望他们会理解我,同情我,又或者帮助我,甚至,即使他们对我发出漫骂,视我为敌,对我刀兵相向,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永远是我,我只会做自己该做的事,走自己该走的路。
汉尼拔尼古拉斯!黑暗中的医者,永不退缩,永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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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手的稿费终于到了,邮局效率还真慢……不过钱到了也就什么都可以不计较啦,哈哈。虽然不多,只有二千多块。扣除上次修电脑的钱和今年的上网费以后就只剩几百了。不过还是很高兴。去买了台DVD,哈哈,终于可以不用用电脑看电影了,高兴ING^O^
拍卖场 第一章:盗墓迷城(一)
公元1902年:北非、埃及沙漠中某地
赤日炎炎,黄沙漭漭,广阔无垠的天与地之间,都尽被笼罩于一片干涸酷热之中。举目远眺,方圆数百公里内,没有水、没有牲畜、没有植物、连沙漠中常见的蝎子和眼镜蛇等小动物,也不见丝毫踪迹。仿佛自洪荒以来,这里已属于死神所有。置身其间,就恍若被投进地狱洪炉,莫说进行剧烈运动,即使仅是呼吸,也急速地将体力消耗。皮肤若直接裸露于那毒辣阳光下,不消片刻,便能隐约闻到一阵烤肉焦臭。
李查安德森教授晕晕沉沉地安坐在骆驼背上,身体跟随沙漠之舟的步伐,作出规律的上下摇晃。高达摄氏六十度以上的炎热气温,持续夺走了他大部分体力。若非心中那份对古老文明的狂热,源源不绝地给予了他继续支撑下去的意志,这位〖日不落帝国〗的大英博物馆埃及文物馆助理副馆长,恐怕早已无法保持清醒。
灼炽热风呼啸着滚滚卷来,无数沙砾夹杂在风中,暴烈地击打着安德森教授隐藏在厚厚白麻布长衫下的皮肤。尽管也学着当地人一样挂起面纱,无孔不入的黄沙依旧固执地穿过屏障,直接钻进这位欧洲绅士的鼻孔,强迫他非常不雅地大大打了个喷嚏。
“该死的风!该死的沙子,还有该死的沙漠!上帝啊,为什么我要舍弃自己在伦敦的舒适生活,跑到这地狱似的鬼地方来追寻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我绝对是发疯了!”安德森教授第一千次痛苦地低声诅咒自己。双手却不得不更加用力紧抓住骆驼,以免让自己跌落那热得可以烤熟鸡蛋的地面。数天前他曾经有过类似经历,左手手心那一块通红柔嫩的新皮,至今仍不断提醒着他莫要重蹈覆辙。
十天了,他所率领的这支包括了二十头骆驼、三名白人、五名黑奴、还有一名贝都因族向导的小小探险队,在非洲大沙漠里,已经整整走了二百四十小时。时刻包围在身周,永远一成不变的单调环境,如同毒蛇般不断地蚕食着安德森教授的耐心和判断能力。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向导究竟是否故意带着骆驼队在沙漠里兜圈子?他又是否真的知道该往哪里走?
实在是个太荒谬的想法。然而疯狂的环境,总是能够迫使人产生疯狂的念头。安德森教授再也忍不住,他勉力振作起来紧抓缰绳,右腿在骆驼腹下轻轻一踢。训练有素的沙漠之舟立刻明白了主人的心意。悠扬驼铃声韵律骤变急促,它加快速度,向走在队伍最前列位置的向导阿卜哈巴布追去。
哈巴布无奈地叹了口气,驾驳坐骑停下脚步,抢在安德森教授开口询问前,向他深深弯腰一鞠躬,无奈道:“哦,尊敬的安德森老爷,以〖住帐篷之游牧者〗的名誉发誓,骆驼队前进的方向绝对没有出现偏差。我们已经非常接近那传说中的古城了。看在真主份上,拜托,您就别再怀疑我作为向导所具有的尊严与能力了吧?”
“非常接近非常接近,每次问你总是这么回答,可是看看吧,我们前方除了沙子还是沙子,那该死的古城则连影子都没有。还有,你们那些干粮又硬又粗,吃得我满嘴都起了血泡。上帝啊,你简直无法想象,现在我是多么怀念伦敦的阴冷湿雾,多么渴望来一杯香浓手磨咖啡和刚烤起的柔软白面包。”
“用我二十年累积起来的信誉保证,用不着半天,您将如愿以偿,尊敬的安德森老爷。现在,还是让我们结束这重复又重复的对答,保留体力,打起精神继续上路吧。”
“最好是这样,哈巴布。”安德森教授抬头望了望天空,道:“日蚀即将降临,假如在日蚀出现前我仍然看不见那座〖冥者之城〗的话,那么你余下的三百英镑酬劳就永远别想拿得到手,明白没有?”
“真主啊,您真是我从事这一行以来所遇见过最麻烦的顾主。”哈巴布口里小声嘀咕着抱怨,却不敢怠慢,依旧掏出指南针和地图,再度重新确认方向。他是那样专心致志,以至于,当全队所有二十头骆驼一起仰望天际长声嘶哞时,那震耳欲聋的噪音,竟也不能使他立刻作出反应。
太过突如其来了。尽管早意识到这次探险注定不会平凡,但是竟然以如此奇景拉开帷幕,还是大大地超越了安德森教授预料范围以外。但见得刚刚还是除了沙子以外空无一物的天空,如今却仿佛要向远涉万里而来的客人们表达欢迎般,竟忽然间不可思议地浮现出了一幕奇景。
神圣、庄严的巨大神殿,在各种葱葱郁郁的茂盛植物之间巍然耸立。足以并容四、五辆马车并肩而行的平整大路之上,一支长长队伍正演奏着祭乐,抬着两具石棺向神殿大门入口徐徐迈进。崭新的衣饰华贵非常,式样奇古;精美武器在艳阳下灿然生光,使人凛然生畏;队伍每名成员都神情肃穆,几名女性祭司身披白纱,曼声长歌,回旋作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