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老师,我……以为……我弄错了,以为……”他拼命清嗓门,喉结一上一下的滚动着,已失去平日的好口才。
“没关系,我知道你认错人了。”余桑琳微笑地又加一句。“你们是开校刊会议吧?我是今天的值日老师,如果有什么总是可以来找我。”
“我……我会的。”其实,林世骏根本弄不清楚自己回答了什么。
好死不死的,他们那天开完会不乖乖回家,偏偏跑去打篮球;打篮球也不专心一点,偏偏他的手臂给摔破了皮,只有像受难战士般被人搀至传达室去。
余桑琳仍是那朵温柔的笑容,很细心地为他清理伤口,并抹上凉凉的药,嘱咐着,“暂时不要碰水,免得伤口不好愈合,会留下难看的疤。”
“我不怕疤!”再次学得尴尬的林世骏大声说。
事后,他免不了被同学们嘲笑一番,说他故意摔伤自虐,好享受这番“艳福”。
然而,这日,他没有像往常般和他们来场唇舌之战,只是满脑子想着《诗经硕人篇》的那段话,“蛲首蛾眉,巧笑情兮,美目盼兮”,他从不晓得一个女子的温柔笑语,可以如此美丽,似要厘清天地,又似要颠覆天地。
没错!没错!美丽的音容笑貌,他从电影、电视上看多了,或闭月羞花、或倾国倾城,但没有一个像余桑琳那般,真正触动了他活了十八年来,对于美的感应心情。
也分析不出是什么道理,他一向自认比同龄的人早熟,从不崇拜偶像,但这次的际遇,就让他把这娇小可爱的女老师偷偷放在心上了。
他开始注意余桑琳的每个行踪,细听关于她的种种讯息。基本上,除了几个顽皮男生偶尔会拿她开玩笑外,学生大抵都很敬爱她。
尤其是女生们简直迷死她了,还公开说:“我们余老师是最美丽的天使!”
天使,只差一对洁白的翅膀!的确,站在一群爱笔爱闹的高中女孩里,文静秀气的余桑琳看起来真的不比她们大多少。
她大概也自知这个弱点,所以,总穿套装或洋装那种与学生有分别的正式服饰。那次暑假值班时的T恤、牛仔裤是个例外,只是,她完全没料到林世骏会看到,并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然,偶像归偶像,总纳入可望而不可及的那一类。林世骏青春洋溢的心,最多是拿来当幻想对象,或者化为他写诗谱歌的谬思女神,过一阵子,崇拜便会逐渐消失。
但老天的安排,总有它不可解及不可违的旨意。
高二开学没多久后,原本教他们班英文的陶老师车祸意外,需要在医院躺三个礼拜,于是,只教女生班的余天使,就被迫降到他们这杂乱喧嚣的男生大楼来代课。
记得她翩然来到的第一堂课,他们这群荷尔蒙分泌过盛的男生,全严阵以待,教室内静得连一根针落地都听得见;不过那种静,是风雨前的宁静,人人都屏住呼吸,仿佛在排与位之间,有什么东西会突然爆开。
那天,她穿着一身白洋装,秀发俐落地挽着,衬托出她秀丽的脸庞,一站在讲台上,就成为他们高三黑暗生活最美的一道风景,胜过所有中日美偶像明星的组合。
当她美丽的眸子一百八十度梭巡一遍时,竟有种震慑人心的效果,然后,她沉静的嗓音响起,以一口清晰优美的英文念着狄更斯的名著《双城记》的第一段。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恶劣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
五十个男生全张大了嘴,像受了诅咒般变成乖巧的绵羊,很认真地把课上完。
天使,果真不是浪得虚名。个头比他们全班三分之二男生都矮的女子,不拿教鞭、不嘶吼骂人,就有如此大的力量,这更让林世骏在崇拜外、又加上倾心和折服。
可男生的恶劣来自天性,在几堂课后,欺负年轻女老师的把戏就渐渐出笼,他们开始影射黄色的笑话。
比如讨论《双城记》的对比词句,在光明与黑暗、希望与失望、天堂与地狱……大家便七嘴八舌的讲男人女人、淑女妓女凹与凸之类的话,并且暧昧的笑声愈来愈大。
若是平时,林世骏亦会跟着哄笑两声,但看见余桑琳逐渐泛起玫瑰色的粉颊,心中只是气全班的幼稚,更兴起想保护她的念头及冲动。
然而,她的平静如常、若无其事,让大家皆识趣地闭嘴。
最后,她提及卡尔顿为成全心爱之人的幸福而牺牲,是一种“人道主义”精神的发扬时,立刻又有男生在窃笑,举手评论说:“卡尔顿得不到女主角的爱,是不是和他的‘人道’问题有关?”
“他不能‘人道’吗?”有人更没水准地应和。
在各种怪笑声中,身为班长的林世骏终于受不了,站起来说:“笨蛋,人道主义就是人文主义,英文是HUMAMISM!”
他的眼睛看向黑板,恰巧接住余桑琳的视线,她给他一个赞许的笑,让他的心跳不自觉地加快。
“英文加上ISM,通常有主义的意思,我要你们回去找出十个有关ISM的字。”她依旧以冷静掌控全局说:“另外,你们得造出十个表示人道主义的句子,下一堂课讨论。”
在此起彼落的抱怨声中,余桑琳再一次展现她坚强的意志力,与她纤柔的外表成奇异的组合。
下了课,有同学忍不住说,“她根本不是天使!”
“不是天使?那就是魔鬼罗?”另一个人说。
“不!是圣母玛莉亚!”起哄的人说。
更有人针对林世骏的“护余”行动,嘲弄他“喜欢上余老师”了!
喜欢、欣赏、崇拜或仰慕都可以,总之,在他眼里,全世界没有一个女人比她更美好,不管内在或外在,她都如一颗光芒万丈的明珠般,使所有的人都失了颜色。
但他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交个女朋友四处吹嘘。余桑琳是他内心中最珍贵的秘密,除了他对她感觉的特殊,还有她的年龄与身份,在在都是他的禁忌。
林世骏是个聪明人,知道他的迷恋若透露出去,一定会是场灾难。因为她,他自觉成长许多,在他独立生活的这些年,他早不只十八岁了,否则,他怎么会看到她的心呢?
因太过专心,林世骏没听见导师钟至和的叫声,还是旁边的小郭拉拉他说:“喂!下课起立啦!”
他这才匆忙的喊行礼,结束了最后一堂的辅导课。
有人要回家、有人要留校苦读、有人要去补习班继续奋斗。林世骏不屈于任何一类,他慢慢地收好书包,外面的天色已然漆黑,人来人往中,已分不清谁是谁的身影了。
首先,他必须去填饱肚子,今晚要吃什么呢?
※※※
放学了,走廊上三三两两的人群渐渐散去。
桑琳回到办公室,把喝剩的茶叶清掉,桌子用纸巾抹干净,再将作业簿一叠叠放好,所有的东西井然有序,明天一早来才会有个清新舒爽的开始。
哦!还有三年忠班的人道主义句子确定已改好,明天陶教师就要销假回来了。桑琳很高兴代课的日子就要结束,那些男生虽然聪明活泼,教起来笑话连堂,但他们精力充沛的模样,虎视眈眈的神情,总带着一股压力。
因此,每一次上忠班的课前,她总是会肚子痛,甚至得跑厕所,直到站在讲台上才会恢复正常。
或许她还太嫩,需要再多磨练几年,才能夸大肢体,允文允武;嗓门也由细柔变成低哑,慢慢的,自己就成为典型的老师,一板一眼、中性的、乏味的,已引不起任何性别联想。
或许,她该去健身房练些肌肉,让自己强壮一些……
正想着,辅导室的吕云教师端着半盒蛋糕呼啸进来说:“桑琳,帮我吃掉,我可不能再胖了。”
吕云,近三十岁,个子和桑琳一样娇小,但生过两个孩子,以致身材往横向发展。她每天带学生又蹦又跳的,减的几两肉,不一会儿又从她爱笑爱吃的嘴巴钻回去。
“奇怪!你这最不该吃的人,偏偏点心最多。”教国文的孙慧芬刚走进来说。她有着一头长发,打扮很古典,只比桑琳大两岁,却已结婚四年,目前正努力的准备生孩子。
“没办法,全校学生都跟我是好朋友嘛!”吕云一脸无辜地耸耸肩。
孙慧花挖过一块奶油,边吃边看向桑琳,“我刚上完忠班的课,他们一直舍不得你,说要到教务去建议,干脆以后英文由你来教。你呀!还真有魅力喔!”
“千万不要害我,我可不想得罪陶老师。”桑琳赶紧表白。
“桑琳也不想再拉肚子了。”吕云加上一句。
桑琳忙用眼色阻止她,这种不专业的糗事,还是愈少人知道愈好。
蛋糕才刚瓜分完,门口就传来一声“报告”。进来的两个男生都是忠班的,如果桑琳没有认错,矮的叫郭志伟,是国文小老师;高的叫林世骏,是声音很宏亮,做事很负责任的班长,有几次还替她在课堂上解围、管秩序。
郭志伟是来拿国文讲义的,林世骏则代替请假的英文小老师来拿英文作业。
他四平八稳地站在桑琳的面前,目光很沉静地看着她。
林世骏向来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科展、校刊、演讲或篮球队都有他一份。
桑琳对他的印象大都从周会颁奖来的,直到这一次代课才多认识一些,但这样面对面的情况却很少有,所以,当她看到他唇上初冒的青髭,带着成年男子的味道,英俊挺拔或气宇非凡的词都可以用到他身上时,还真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