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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第24章

作者:吴虹飞 字数:2802 书籍:木头公仔

  我唱得没他好。我哪里有他如此奢华和年轻的颓靡?

  后来,我离开了酒吧。

  夜里他来看我。两个人相视而嘻。他有结发的女友,我也有疼我的男友。重逢都是我们没有想过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惟有顾左右而言他。

  三年前两个人穷困,现在他依然潦倒。

  好好一个男孩,早就心仪了的,如今脸上已经有了风霜的影子了。这样的男孩永远是浪子,不会爱女人也不可以混出头来。他还倚仗着西洋女子讨生活,而我不必。只要我愿意,只要我多几个年头地活下去,抓住年轻的光阴,仔细经营一番,我永远前程看好。我冰雪聪明,才华在身,不是每个女子都可以像我这般。到时我已是著名女子,傲视天下,不知道还会不会把圆明园村的小刀放在眼里呢。

  于是对他说,等我功成名就,你来做我的情人。

  还不如在你未成名之前就和你相好,他叹气。

  真是喜欢我?

  真的喜欢你。

  我笑他虚情假意,又笑我连虚情假意都要去相信。

  我便喜欢看你这般笑,你如果永远这么对我笑那该多好。他总是给我一箩筐的甜言蜜语,免税的。

  又说瞎话,知道我好怎么不见三年前你找我来。我咳嗽不止。

  你病了么?

  是。

  什么病?

  好不了了。

  你胡说,要掌嘴的。他抓我的手,轻轻打我。

  我叹道,我死了你想念我不?

  不想。

  没良心的!

  谁叫你不肯跟我好来着。

  谁个不肯了,你女友呢?

  她不喜欢我和你说话。她要我随她回英伦,她要逼疯我。

  我笑说,你这个痴子,是我就去了。

  他说,要有了五万块钱,不如我们远走高飞。

  去哪?

  去南方吧,他说,那里暖和。

  真是个痴子,我说。

  他用我的手机给女友打电话:对,我在排练……好,我这就回来……什么?好,我在路上给你带一个。

  我看着他,浑然不觉,我以为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

  给他买了茶水喝,好好的,送他回女友身边。

  两个人坐在马路边,等公共汽车。车一辆一辆地过,给我们满眼的尘土。他搂着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是刚刚好。

  真希望就这样一直一直等下去。可他说,他更想和我一起到车开的尽头去,到更加快乐和自由的地方。

  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再见面时,还是否相互认得。

  他仔细叮嘱我,下回不要涂香水了。

  我如做错事情般,惶惶道:熏着你了吗?

  不是,我怕她知道了,和我闹。

  他亲我一口,说,我给你电话。

  我站在他身后,静静说,路上小心。

  他听不到。

  偷偷去他家,看见房门深锁的,是颠鸾倒凤之地。

  他不让看,我偏要看。

  推开门,只见硕大的床,满眼的大红翠绿,艳艳而惊心。是温柔乡,是他与别的女子欢好之地。

  他说,有什么好看的。遂推倒我在客厅的沙发。

  我终究是客。临走前,他不能送我,我还要回身,细细叮嘱:茶杯上有我口红,要仔细洗了,莫教人发现。

  一个月后,他随女友去了英伦。

  我再没有见过他。

  七

  我要委身于他,这个陌生人。置身于无人烟的建筑群之中,在这个城市寂寥的上空,在这个空无一物的屋子里,我渴望和他手指交缠,我渴望我的衣服被他一点点地除[奇++书网//QISuu.cOm]去。在水泥钢筋的无生命的丛林中,我的身体是惟一的温暖。我要交给他,所有的骨骼、肌肤和血液,毫无保留。我要他用拨吉他弦的手抚摸我,就像抚摸着他的琴。我要他抚摸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就连我爱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权利。我只是很想要他。在地球的一边硝烟弥漫之时,我只想和他翻云覆雨,颠鸾倒凤。我要他冷酷无情地霸占我的身体。在城市里,他决不爱我,我也决不爱他。正是因为不能够相爱也决不可能相爱,才可以这么决绝、放纵、无耻和快乐,我的尖叫才可以盖过一切国家交战的枪声炮火。

  缠绵中慵懒抬头,却看见小刀。静静立在床边,想来已经来过一时。

  我又惊又喜:你回来了?

  你要来爱我了吗?可是我已经许给他人。

  我与别人好了,你不觉可惜的么?

  小刀只是微笑,半天才对我说:还没开始离开呢!

  木头公仔(5)

  我方才醒悟,原来是自己要走了。

  我上了彩妆好吗?将眉眼细细都描了,长袖当舞,一递一送,一回眸,一颦眉,这层层的戏装裹在身上,这浓浓的脂粉敷在脸上,你如何认得出是我前生欠你一吊铜钱!小刀,我要你冷眼含笑,将这一场为你上演的寂寂的戏,从头看到尾!我不怕你看见我老朽的容颜,却怕看见你老去的龙钟!我说我立志名满天下,我又如何肯风光过你。不如让我做你身后影子里最卑微和最爱你的那一个!

  小刀,小刀,下一次一定要记好了,我叫阿飞,那个最爱你的女子。在台上她曼声唱道:

  所有一夜情人都在清晨忽然不见

  贞洁和放荡——都是同样的脸!

  这个秋天我的戏演完了,为何听不到掌声,也见不到你的样子?为什么秋天会这么短,是上天安排好了要重来,要我好好地真真地再爱一次?嗯,我不要了,如果还有来世,不要让我再见着你,我不要再生病。安排另一个美貌的男子给我,好让我也知道人世的艳遇,好让我也恣意纵情地醉一回欢情。

  什么时候才能修得一回,让我与你玩木头公仔,不许动也不许笑。让我在你面前低了头,忍了笑,忍了一腔的爱意和眼泪,我一定不再动了,与你相守多一秒钟,直到你犯规。让我们变成木头做的公仔,放在岁月的橱窗里,不动也不笑,这样好不好?

  我们现在来玩木头公仔。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出走(1)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见我

  却不知道我是谁

  ——崔健《假行僧》

  一

  十五岁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东的火车上,我没有买票。列车员没有为难一个高中学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尽头。我到了海边,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实上,海很脏。我肚子也很饿,到了晚上会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败的英雄行动。我又回到母亲身边。

  我总是以为自己很恨母亲,我以为她是我的假想敌,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爱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样,痛恨资产阶级家庭,但实际上我的家庭是工人阶级。我总希望很多年之后回来,自己会长得高大、美丽,且仁慈、慷慨、大度,拥有各种神奇的力量,宽容地原谅了当年扯我头发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岁那年,我暗恋的男生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他已经设计出了永动机,从而我知道自己不可能依靠设计永动机换取他的欢心。于是我总是盼望能够来一次真正的义无返顾的私奔,就像我当年不能用出走来争取母亲的注意一样,我知道我耍尽所有伎俩也不能够吸引我爱的人来爱我。同样地,设计永动机也是如出一辙的愚蠢。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为一盘孟庭苇的磁带。那是那一年我惟一能拥有的磁带。我用我的单放机反反复复地听了很久,那个单放机本来是用来听收音机和复习英语的,可它最后只是培养了一种精致的忧伤。我后来分析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听这些泡沫一样的孟庭苇,是因为她是一个怨妇,而我是一个有怨妇情结的人,总是想背叛抑或出走,离开我爱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别人误解,要别人误解之后更加爱我,这是一个小女人的阴险之处。我现在明白了我不可能只是端坐在那里,就会有人主动向我走来,告诉我他认识我并且爱我。我也知道等到我老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对我说,他依然爱我,他根本不可能不爱我。

  二

  我一直以为我的男友是这样的:英俊、善良,头脑简单,爱喝当地盛产的莲藕粉、冰糖绿豆。他有点懒惰,有点赖皮,胸无大志,不会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红,也常常忽视我新做的发型。他也许不是很爱我,但是又没有勇气更换。更何况,单位里已经没有更加像样的女孩。到了晚上,我们要到城里惟一的一家电影院去看电影,在马路上拖着手走路,让晚风轻轻地拂过新洗的头发。情人节到来之前,我要为他织出像样的毛衣。在恋爱几年之后,我们只好有结婚的嫌疑。但是他那刚过更年期的母亲可能不喜欢我,她可能会很凶地用扫帚把我们赶出去。所以,在嫁过去之前,我首先要学会的是跑步,飞快地跑开。

  我与男友认识三个月之后就决定结婚了。他带我去见他的父母。

  他母亲问:你是哪里毕业的?

  我说:T大。

  读什么专业?

  建筑学。

  家里还有姊妹吗?

  只有我和母亲。

  我穿的是白色的衬衣和深蓝的背带裙,并腿坐在沙发上,两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

  他们对阿良的选择没有任何疑义。

  阿良,就是他了,我高大的男友和未来的夫婿。

  三

  也许是因为预感到了青春的即将消逝和衰老的莅临,这个春天我忽然对爱情充满了无休无止、幽怨绵长的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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