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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第25章

作者:吴虹飞 字数:3058 书籍:木头公仔

  我停止了写诗,停止了唱歌,只是大量地阅读廉价的伤感故事,反复揣摩其中关于爱情的章节。它们或是节制或是轻浮,所有的激情都容易千篇一律。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我深深记住了淫乱也记住了爱情的自尊。我喜欢易朽的,却不相信与时光的抗衡。所以我认为那本书的结局只是想象之中的一种安慰,而非爱情的真正结果。我中止了对《追忆似水年华》的阅读,转向大量的无名作者的爱情小说,那些普通人恳切的叙述于我有更多的切肤之痛。我喜欢在深夜看她们咬文嚼字、无比矫情地叙述她们内心的欲望,隐秘而苦涩。过后我又深深鄙视她们,因为她们根本不是在写作,而只是在宣泄。于是我恢复了我的骄傲和坚强,恢复了沉默的生活。当一名年轻的男子向我倾诉他的忧伤,我想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头发,最后却轻蔑地对他说:你太看得起自己。

  我痛恨忧伤是因为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滥用忧伤,以至于它永远地失去了真实的可能。只是在某些晚上,屋里女孩全部熟睡时,我忽然发现自己多么渴望描写不可预知的欲望,描写每一寸肌肤和每一次的呼吸。我知道所有的痛楚并非无端,它来自细节。我容易磕磕碰碰。我热爱电影的光和颜色,却断然不敢一个人看电影。我只是满足于廉价的爱情故事、电视里的肥皂剧和小女生们的闲聊以及购买打折裙子。我的生活琐屑而庸俗,没有人会想到这种节制和隐忍仅仅来自懦弱却强烈的爱情。

  阿良很忙,所以很少和我说话。他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上网、查找资料或者用我所不了解的语言写程序,累了就打游戏——有关战争和魔法。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工作勤勉,得到了上级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没有不良嗜好,不吸烟喝酒,不吃绿豆冰水,也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他无可挑剔。

  出走(2)

  有一天晚上,阿良坐在电脑前。我洗完澡,走到他面前,慢慢地拿起他的手,放在我的睡裙里面。然后,我慢慢掀起我的棉布睡裙,露出了小腹、腰和乳房。脱完了身上的衣服,我垂手站立。我看见阿良的目光越过了我的身体,落在冰冷的电脑屏幕上。

  我们仍然默不做声。

  然后我穿上睡裙,躺在阿良身边的地上。

  那天晚上,在轰鸣的电脑和空调噪音中,我过了很久才入睡。我开始做纷乱繁杂的梦。我梦见一个男人模糊的脸,但他不是阿良。

  天微亮时我醒了。我看到阿良在离我很近很近的地方注视着我。

  他说,阿慧,你永远不会爱上我。

  四

  我就是那个叫阿慧的无名女子,个子不高,资质平平,相貌平平,从来就不是男人目光落在身上的女子。我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循规蹈矩,谨慎克己。我经历过小儿麻疹,打过天花疫苗,以军鼓手的身分参加过小学的文艺演出,长过青春痘,读过三毛和席慕容,暗恋过男体育委员。我有过生涩的初恋,有过不欢而散和伤心的日记,最后我按照一个设计好的模板成长为一个普通的姑娘。我准备找一份工作和一个男友,准备和他一起好好生活和心平气和地结婚。我准备平实地度过一生,任凭春天复春天。

  你知道,这是不公平的,如果普通人不能和普通人相爱,如果我和阿良不可以厮守终身。

  五

  八月的某一天,我拨打阿良的手机,它告诉我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我于是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的同事告诉我阿良已经在半个月前辞职。

  我打电话到他们家,无论什么时候都没有人接。我去摁他们家的门铃,邻居告诉我说,这户人家已经搬走。

  我想向阿良的朋友们打听他的下落,却发现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他们的电话。

  阿良的手机再也没有开机。

  阿良,男,25岁,身高1米78。在和我平静相处了一年零四个月之后,毫无预兆地突然消失。

  六

  一年后,我认识了长跑冠军南生。

  读到这里,一个写长篇的女人长舒了一口气。她说,噢,你的小说终于出现了另外一个人物,我期待他发出别样的声音,你知道,我赞成小说有多个声部。我听到这番关于创作的劝导时,对她露出了一个凄楚的笑容:不管她有多么诚挚,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对我而言毫无帮助。长跑冠军南生的过早出现,只意味着他会更快消失,他不会有自己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是我一个人发出,对于一个毫无写作天才的小女人而言,任何规劝都只能是对牛弹琴。这让我想起小学一年级的音乐课。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唱《歌唱二小放牛郎》: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我总是要比其他的小孩要高出一个嗓子,或者快出半拍来。在自己的调子和节拍中我完全是合乎规范的,我并没有走调,且永远只是比别人快半拍。这首歌是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虽然只有四句,却要重复七次,它用非常凄美委婉的小调,讲述了一个无比悲惨的故事。这是我在最年幼的歌声中所能体会的最凄美的死亡,所以我常常眼睛潮湿,忘我歌唱。老师却在我最忘情的时候叫大家停住,说,你虽然是对的,但是你还是要和大家一起唱才对。后来,我就不唱了,学别人一样把嘴一张一合,像鱼一样,面无表情地吐无声泡泡。老师很满意,于是合唱得以顺利进行。我后来也没有资格加入任何一个合唱队。

  好吧,我们来谈论一下长跑冠军南生。他是北方人,但是他妈妈在生他的当晚梦见了南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只大熊,所以给他取名为南生。我对这种含糊的民间传说表示怀疑,你为什么不叫熊生,或者是南熊?在这里我没有丝毫揶揄他的意思,因为他毕竟是长跑冠军。长跑冠军毕竟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南生确实长得很俊美。他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眼睛明亮,嘴唇丰厚,就像是热带成长的山野男子。肆无忌惮。

  在流星雨的夜晚,我曾经和那些女孩子们一起在夜里逡巡。每当看见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我都会大叫一声。我在胸前紧紧地抱着拳,大声说,上天啊,请赐给我一个帅哥吧。我的声音如此之大,旁边的男孩子都掩鼻而去。

  而南生出现了。他很好看。我在楼梯角碰见他时,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然后才不甘心地忧伤地离去。

  我后来明白南生的出现是我的命数。上天注定他带我进入欲望的禁地,他让我明白那是多么卑贱,又是那么生机勃勃。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戴着眼镜,穿着一件邋遢的毛衣和肥肥的灯笼裤,头发蓬乱。几天后他告诉我请允许我爱你,我很爱你,我要娶你为妻。

  我并没有被长跑冠军打动,虽然头脑简单,我却天生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对一切类似这样没有来由的话,我都会发自内心地偷偷暴笑。南生向我表白的那天晚上我像李白一样仰天长笑,没头没脑地大叫:猪头——猪头——正好有一个人经过,他有点疑惑地看了看我们。南生有些吃醋地问:你认识他吗?

  后来我们冲进一家郊区的小卖部。已是深夜,我们大力推开门,我气喘吁吁地叫嚷着:打劫了,打劫了——把所有的伊利纯牛奶都给我带走。店主憨憨地笑着说:你们不会打劫,你们是好人。我大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好人?我们是坏人。然后在“打劫了,打劫了”的吵嚷中,南生一把抱起我,冲出了小卖部。

  出走(3)

  南生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很自私,也不善良。他只会替自己考虑,还会撒谎。我之所以喜欢南生是因为他身上质朴的动物性。他的狡诈和城府也是动物的,一眼就可以明白,不加修饰。从这一点上来说,南生是一个纯粹的人。

  在冬天的寒夜里,我曾经考虑过是否要描写细节,因为我很担心这会沦为一个三级故事片。毋庸置疑我是一个严肃的人。我记得拜伦在《唐璜》中描述过和美女海伦的欢爱。他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后用了一句话作为总结,大意感谢圣母,但这类事情确实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确实相信很多事情不可描摹。

  然而南生却具有这样的描绘能力。他说,你真白,就像日本黄色录像里的女人。

  让我感动的是,南生对女人何等谄媚!我经常看到南生褐色的光滑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坚持认为他在不穿衣服的时候比穿衣服时好看。我考虑了很久终于不得不使用这些低俗的形容词——光滑、结实等等。他让我明白我盼望已久的欲望已经无比真实无比质朴地降临在自己的怀中,他让我明白空守多年的爱情是多么虚无缥缈,他让我明白爱情和情欲原来真的可以截然分开,而没有爱情的情欲照样是鲜活有力的情欲。他彻底消解我对乌托邦的爱情的等待和期盼。南生完全可以代替爱情,他的皮肤和另外一个人其实一模一样,且我相信,他在做爱的技能上更胜一筹。

  南生的健康在于他并不会真爱我,他只是爱“某个”女人。在他意乱情迷的时候他含糊地吐露了很多年前他勾引小女生的事迹:他总是很快上手。比方说他看见一个女孩在湖边扔石头,就会主动上去和她说话,两个小时后有人看见俊美的长跑冠军南生把女孩带进了他的宿舍。南生对这样的事情屡试不爽。我想当年南生一定魅力无穷,我想如果我当年看到俊美的南生箭一般掠过跑道,也一定会在心中掀起难以自抑的涟漪。而南生一定不会注意一个戴着眼镜的浑身灰扑扑的普通女子,她面容模糊,不解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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