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试一小段,若还是如此,就往回走。
就在我快要放弃这一侧的探索时,我的脚碰到了一块坚硬的东西,我心中一动,再次用脚探去。硬硬的,方方的,好像是块石头,形状倒像是塘沿的青石。难道是修建荷塘时,被人丢弃在水里的青石?
我心中产生了希望,它离我现在的位置有一臂的距离,我若再往前移,水就会没了我的口鼻。但不管怎样,我要试一试。
我把腿分到最大角度,脚尖够到了石头的上沿。谢天谢地,平时练瑜珈时拉开了韧带,现在才可以做成这个动作。我抠着塘沿的双手和脚尖同时一使力,身子猛地抬高,我终于站到了青石的上面。
那青石起码有半米多高,此时站在了它的上面,再撑上塘岸,就不费吹灰之力了。我趴在塘沿上,喘匀了呼吸,艰难地站起身来。失去了水的浮力,身体感到很沉。
我有些步履沉重地向那块太湖假山石挪去。
背向荷塘那一侧的假山石上,不断流淌着的水帘下,有一个很大的孔洞,我扒开洞口的封泥,试探着把手伸了进去。
不出所料,我摸到了一个绸布包裹的东西。我把它拿出来,小心不让流水沾湿它。打开绸布,金灿灿雕龙镶珠的碗就在月光下宝光流泄。
商驭还真是聪明,我当时只是跟他暗示了一下花园里的这块假山石,他就做得一点不差!
白天进平郡王府前,我一直在思考如果得手,金碗怎么带出来?但得出的结论是,一旦被人发现金碗丢失,就根本别想怀揣金碗从平郡王府里出来。若是在被别人发现之前带出来,提早的离开在事后又会引人追查。左右为难之时,忽然想到盗取金碗和带它出府可以分成两步完成。所以才想出了把金碗盗出藏在府中某处,过后再来取走的主意。
逛园子时,看到这块形状奇特、孔洞众多的假山石,便有了理想的藏碗地点。
一番辛苦总算没白费。当我怀揣金碗,几乎用爬的,才翻过平郡王府后园的围墙时,一颗心总算是落了地。扶着墙蹭到了胡同口,一辆马车等在那里。我爬上马车就仰躺在车板上不动,实在没有力气爬上马车座位了。
我被人搀起,扶到了座位上。
是商驭。我把怀里的碗递给他,他接过,却没有马上打开。他眼含忧虑地看着我,问道:“你这是怎么了?怎的全身都湿透了?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我说:“你怎么亲自来了?今天这里若是设了陷阱,会连你一起兜进来的!”我有些嗔怪地说。
从那次被困银行金库事件后,我和狼人就很少一起行动了。我们从那次事件得到教训是:尽量不要一起行动,不然,两人若都被困,就连个营救的人都没有了。
“我不放心你!”他简单地解释道。他脱下了自己的外袍,裹在我的身上。然后紧紧地搂住我,试图传递给我一点体温。
我跟他言简意赅说了一下经过。他听了,没多说什么,只是搂紧了我。
他说:“先去我那里吧,泡个热水澡,换身衣服再回去。”
我掀帘看了看黎明前仍旧黑暗的天色,不一会儿,就会透出曙光了吧?若是在府里的下人起床后才回去,是会有麻烦的。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了,我回去再洗!”
他面带忧虑地看了看我,勉强地点了点头。他说:“回头我在九阿哥府附近买上一个小院,以后再有类似情形,行事也方便。”
我点了点头。反正他有很多钱,我倒不必为他的钱担心。
马车很快就停在了九阿哥府后门的小胡同里。我下了车,把外衣递还商驭。
他站在我面前,欲言又止。柔和的月光照在他凝视着我的双眸上,使它们看起来氤氲如雾,细看,又似清溪静流。
“照顾好自己!”他最终说道。
我点头,转身进门。好一会儿,我才听到马车启动的声响。
他对我关心的样子,越来越像狼人了。
回到自己的屋子,我脱下了一身仍然能拧得出水来的衣服。用脸盆里的水简单擦洗了一下,就爬上床去。身上还有塘泥的腥臭味儿,可我累得实在无力顾忌。
一觉醒来,已是中午。
正午的阳光照进帐子,耀得我的双眼都无法睁开。我抬起一只手挡住阳光,慢慢恢复清醒。想起昨晚的经历,从被困到脱困,好像梦了一场。
小荷端了洗漱用具进来,我摆了手,说道:“不用这些,给我准备洗澡的东西,我要好好洗个澡!”
小荷看了看我,应了声要出去。我又想起了什么,说道:“小荷,上次你收的玫瑰花瓣还有吗?”
小荷点头。“还有很多呢!”
“把它们都拿来。还有,把九爷上次让人送来的九花芳拿来,多滴几滴在水里。”小荷满脸疑惑,但还是答应着出去了。
九花芳是一种香露,是采摘了九种名花的花蕊,采用多道复杂的工续制成的。据说,做成一滴花露,需要上百朵花蕊,光材料这一项就如此金贵,更别说其它的了。所以,它价比黄金也不足为奇了。
可我平时不太用这些香的东西,不是我不喜欢,而是职业所限。做一个偷儿,是不能有太明显的个人特征的。
惯常使用某种香料,就会使你身上带上它的香味儿。一个专业的偷儿,若是被人闻香识人地认出来,可就丢人了!
因此,我在现代的公寓里摆了一屋子的香水,平时却一个都不用。尤其是我最喜欢的CD的白毒,更是一次都不用。最多打开盖子闻一闻,还要立刻洗干净手。
可尽管这样,麦还是说我身上有股特别的香味儿,不管我化妆成什么样子,他都能从我身上独特的体味儿认出我来。
我无语。
后来,我反其道而行之,每次不想让他认出来,就喷上浓浓的香水,遮盖住我的体味儿。效果奇佳!
多年养成的习惯,在这里,我也从不用这些带香味儿的东西。所以刚才听到我一会儿要花瓣,一会儿又要九花芳,小荷才会感到疑惑。
闻着自己身上腥臭的塘泥味儿,我决定今天破一次例。
水汽蒸腾,花香氤氲,我舒服地闭上了眼睛。好像又回到了我的现代公寓里的豪华大浴缸里。我四肢舒展地躺在里面,水面上漂浮的厚厚的浴盐泡泡盖住了□□的身体。池边是一杯波尔多红葡萄酒,耳边回荡的是塞琳.迪翁的那首经典老歌《My Heart Will Go On》……
如梦似幻。
小荷唤醒了我,打断了我的美梦。现代的一切从我的眼前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红木雕花家俱和木制的浴桶。
这套家俱是管家派人给新换的。比起以前那套简陋的家俱,已经好了很多。可我还是怀念我在现代公寓里欧式简约风格的家俱。
小荷扶我站起身,惊讶地叫了一声:“主子,您怎么就这么睡着了,这水全都凉了呢!”
我说怎么感到身上冷冷的,原来是水凉了。
看小荷着急的样子,我笑了。我说:“没事,这天儿也暖了,就当洗凉水澡了!”
我以前的生物老师,每年一过三八就开始洗凉水澡,一直洗到十一以后。现在都五月份了,水也刚刚凉,应该没什么要紧。
可我想错了,因为,晚上我就出现了着凉的症状。先是流起了鼻涕,再就是头晕,第二天早上就发起了烧。
秦管家要去请太医,却被我拦住了。按规定,阿哥府里有名份的女人才可以请太医诊病,我这样一个无名无份的小妾,是不可以延请太医的。
秦道然是看在九爷宠我的份上才破例要请太医,但我却不愿给人找麻烦。
我说:“去前门大栅栏路南的同仁堂请位最好的大夫来吧!他们医术高明,药也制得规矩。”
秦道然看了看我,没有多话,转身走了。
等了没一顿饭的功夫,大夫就来了。同仁堂现任家主乐凤鸣亲自出诊。不知管家派去的人是怎么说的,或者他是看着九爷府的招牌才亲自出诊的?
乐凤鸣年近四旬,正是既有经验,又年富力强的时候。这个年龄段的医生是最好的。现代的医院里手术的主刀医生,以这个年龄的为主。
乐凤鸣有些诧异,这个时期的同仁堂刚刚迁址到了大栅栏,在京城还没有多少名气。大富大贵的九爷府竟会来请他们出诊,着实让他吃惊。
我对他说:“乐大夫不必疑虑。我出身于小门小户,原本就住在大栅栏一带。所以我对贵药堂的口碑是有了解的。乐大夫的‘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制药经略很让人钦佩。”
同仁堂第一代家主乐显扬于康熙八年创办了同仁堂药室,他医术高明,制出的药品质上乘,积累了很好的口碑。但发展较快的是在第二代家主乐凤鸣执掌家业的时期。
乐凤鸣不但把同仁堂迁到了北京城最繁华的地段——前门大栅栏一带,还于康熙四十五年,也就是今年,完成了《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一书。该书序言明确提出‘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训条,成为历代同仁堂人的制药原则。
对这样一个既能创业又能守业的人物,我是非常钦佩的。
乐凤鸣注视我半晌,眼中满是得遇知音的欣喜。他说道:“夫人身为女子,却颇有见识,真让凤鸣佩服。”
我笑道:“乐大夫过奖了!我是真的看好同仁堂,同仁堂兢兢业业地做下去,必有天下闻名的一天!”身体生病,说了这么几句,我便有些困倦。
乐凤鸣看出来了,他不再多言,开始替我把脉。他把脉把得很细,足有一盏茶的时间。
松开把脉的手,他沉吟了一下,问道:“夫人这两天身子是否连续受凉?”
想起前晚在平郡王府的荷塘及昨天洗澡时都着了凉,我点了点头。
他说道:“夫人的身子原底子很弱,但最近几月来,饮食合理,调养得当,又注意疏活筋骨,身子已经大有起色。只是还不够强健,需时时注意冷热,尽量不要着凉才好!”
乐凤鸣的医术还真是名不虚传,难怪同仁堂在他手里能发扬光大!他把我最近一段时间的身体状况说得一点不差。我对他的钦佩又多了几分。
他给我开了药方。秦管家要按方子派人去太医院抓药。我说不用,我相信同仁堂的是药是极好的。秦管家只好派小厮跟着乐凤鸣回同仁堂抓药。
乐凤鸣是个极有心的人,小厮带回来的药品质极好。我喝了后,第二天病情就开始减轻,第三天烧就退了。只是风寒症状还没全好。按现代医学知识,普通感冒用再好的药,也要过七天,症状才能完全消失。
我觉得自己是在恢复中,并不担心。屋里很憋闷,想出去透口气,可小荷总是拦着不让我出去。
她说:“主子,这风寒的毛病可大可小,一个不注意,就变成重病,千万大意不得!”
听她这么说,我只好作罢。可心里不安分的小心思还在转啊转的,晚上趁小荷和杨嬷嬷都睡下了,我就悄悄地出了院子。没办法,白天睡多了,晚上实在睡不着,再加上我上夜班上惯了,一到晚上精神就特别足。
我又来到那天学狼叫的片桂花林中,仍然上了那颗桂花树。怎么那么巧,又是个月圆之夜!
我在最粗的那根树干上躺下,两手枕在脑后,眼望天上的那一轮永远冰清玉洁的皎月,很自然地想起了狼人。不过,这次还想起了九阿哥。
一个月前,就是在这里,我的歌声和狼嚎引来了九阿哥的关注,带来了他的恩宠,也带走了我的平静。唉,红尘中的牵牵绕绕,大概都是缘吧!
不知他在热河还好吗?白天纵马打猎,晚上抱着他的嫡福晋酣睡。时不时的还有篝火晚会之类的,一群群的蒙古美人又是歌舞、又是敬酒的,日子一定过得很逍遥吧!
哎呀,不好!突然想起他的梦中情人纯禧格格是嫁到蒙古的,这次会不会也去了热河?两人见面了吗?他们两人会不会旧情复燃,来个鸳梦重温?
那样可就热闹了!
小九给人家蒙古王爷绿帽子戴,人家找他决斗可怎么办?他们若是决斗,是比蒙古式摔跤呢,还是比骑射呢?小九经商才能一流,可没听说他别的本事有多高,多半要比输了吧!
若是他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地回来,那我该如何?是该装成贤妻良母的,又是给他擦药、又是给他熬粥地伺候他呢,还是拿出小妾应有的样子,娇滴滴,心疼疼的说:“哎哟,那个不识相的蒙古王爷,竟敢把爷打成这样,桃儿心疼死了!”然后在心里凉凉地说:“该!让你馋猫偷腥,孬马去吃回头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