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举动本身,在外人看来都是第一家族和诅咒之子已经携手。
包光光自然不会给对方这个机会混淆视听,于是开始顾左右而言他,海勒温何等聪明,当即话锋一转道:“如果导师您下午有空的话,库瑞娜会在您常订餐的那家餐馆等您。”
“不好办哪!”老包用手指揉搓着额角,作出一副为难的样子道:“你也看到了,我实在太忙,而且今天下午还有别的事。这样吧,等一有空闲我就去登门拜访,如何?……走吧,上课要晚了。”
其实老包在还是学生的时候,就不怎么在意上课是否会迟到了,毕竟比起那些压根就不到的,他还算进步了几个层次。记得最惨一次,整个阶梯教室里除了他和讲师外,就只有三个人,其中两个还是一对贪清净来打情骂俏的。
不用惊讶,那所亚洲知名的大学就这样,不上课不会有人扣你的学分,但是不买宿管组的洁厕灵扣。
好在包光光再也不需要为那些事鸣不平了,因为眼下是他的课堂,他做主。于是这家伙在三百多道炙热的目光中施施然地走下讲坑,开口说了两句根本就挨不着边的话:“今天的课大家一定会感兴趣。那么,接下来请大家自修。”
……
……
当包光光来到“喷香蘑菇”的时候,应该是还没赶上饭点,店里只有崩星的两个客人,连稀稀拉拉都算不上。不过这也只是猜测,毕竟他还是第一次来这家店,尽管对老板的手艺,他已经熟悉到不能再熟。
餐馆的格局,和包光光想象中的饭店不太一样,倒是有几分像个小酒吧。一张U型的石桌既是吧台,也是客人就餐的地方,大概是店里客人不多的关系,坐在“吧台”内的绿皮地精也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见老包来了,他只是略微抬起眼皮望了一眼,然后又趴在石桌上开始打他的盹。
老包没有拉下兜帽,只径直朝那个地精走过去,用手在柜台上敲了两下,刚要开口却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怎么称呼对方,叫酒保?不知道这里是否也卖酒;叫服务生,小二之类的对方听得懂么?
“喂,帅哥。”于是他压着嗓子说:“你们的老板在吗?你把他叫出来,我有点生意要跟他谈。”
“对不起,”那地精头也不抬的说,“我们这里既不需要精盐,也不需要熏肉干和咸鱼;至于其他城市贩来的酒我们更买不起。所以,你就不必再白费心机了!”
一句话噎得包光光哭笑不得,心说好嘛,这是把老子当推销的了?看来老虎不发威,你还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
一抹坏笑浮现在老包脸上,紧接着,他按在桌面上的右手中紫光一闪——这是“冻结术”!
为了不伤到对方,他小心地控制着魔力的输出,可即使这样,那打磨光滑的桌面上,还是现出了一层白花花的物体,就好像打翻了桌上的盐罐子。这,是空气中水分结成的霜!
“哎哟!”趴在桌上假寐的地精这下子可趴不住了,他就好像被烫到一样跳了起来。右手抚着冰凉的脸颊,一脸的骇然。
“这反应还真够慢的。”包光光翻着白眼想,“据说恐龙被踩了脚趾,六秒钟也会知道疼;你这家伙竟用了八秒……早知道刚才就顺便再放一个‘电爪术’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 就是个厨子
诺莫是真慌了。尽管他从没有近距离接触过魔法这种神奇的东西,但用膝盖也能猜到,只有学院中的那群魔法师,才有本事让好端端的桌子忽然变得冰凉——如果是牧师,这时候只怕蛇首鞭都已经挥到他脸上了吧。
但他更不敢开罪魔法师。毕竟牧师顶多打他一顿,还不至于要了他命去,而学院里的那群魔法师却是他的衣食父母!
因为这间“喷香蘑菇”,本就是他的店。
说起来,诺莫的姓氏“贺尔加克”,虽然在地精语中是淘金者的意思,但他对生意上的事还真不怎么感冒,也不像他的同胞们一样没事就捣鼓那些稀奇古怪的魔动机械。
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做菜!
有时候诺莫自己都怀疑,身为地精,是不是众神和他开了个玩笑,而他本来,应该是一个快乐的半身人才对。因为那样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吹嘘自己的手艺,从而引来更多的食客来他这大快朵颐。
只可惜餐馆的位置不好,全靠给那群懒得出奇的魔法师送餐才勉强维持。一旦他们不在这里订餐,无力支持餐馆开销的自己必将破产,被贬为奴隶。从今往后,他所赚取的每一个金币都不再属于自己;更可怕的是,他就要跟生命中唯一的乐趣说再见了。
想到这里,诺莫那打着弯的小细腿也开始瑟瑟发抖,连原本店里的那两个客人什么时候走了都没注意到,更别说去计较他们给没给钱了。他谦卑的低下头,用诚惶诚恐的语气说道:“真的很抱歉,我,我不知道是大人您……不知道您有什么要求,我一定想办法……”
“我要见你们老板!”
“这道菜我们还真没有,不过……哦,老板啊,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了。”诺莫是越怕出错就错得越多,这下子连脑门上都见汗了。
“啊?可是我怎么听说,你们这的老板是个半身人?”
诺莫抹了一把汗水,急忙解释道:“大人,您误会啦!那是说我这个老板的手艺,是半身人手把手教出来的!谁知道那些无聊的人传来传去,就给传成了另一个样子,这简直是……”
地精一边说,一边偷眼瞧着眼前的魔法师。只见对方身穿了一件深褐色的旅行者长袍,头上还扣着兜帽。诺莫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因为那张脸上似乎还戴着什么东西,不出意外那应该是一个面具。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见到面具下那半个光洁的下巴。
只是那下巴,皮肤是黄色的!
人形,黄色皮肤,身材比普通卓尔略显高壮——这是人类!诺莫猛地打了个激灵,因为他突然想到,在整个幽暗地域中,人类的踪迹都相当罕见,尤其是布莱梅门中,这样的人物更是只有一个!
占星塔,诅咒之子!当年的魔法大师抗拒之理查德·汉密尔顿,与无光家辛提蕾娜的儿子——吞森,包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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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来这里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和库瑞娜见面。之所以当时没直接答应海勒温,是怕杜阿格斯这个大嗓门给宣扬出去,毕竟那家伙似乎永远学不会什么叫守口如瓶。
可是这家伙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尽心尽责。因此将所有学生都安排自习之后,老包交给杜阿格斯一个任务:盯着所有的学生,不要让他们出真知塔一步,以防止有人偷跑出去报信。而他自己,则套了件旅行者长袍就直奔“喷香蘑菇”来了。
这算不算“微服私访”?
没错,就是“微服”,因为袍子是小光头的,穿在他身上实在有些拘谨。一开始他心里还有些惴惴,怕被人注意,但后来也释然了。
因为他已经明白到一个人类在满是卓尔的城市中,所谓变装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算他肯用颜料将全身涂得跟蓝精灵似的,那明显比一般卓尔粗壮的身材也同样引人注目。
“就连眼前这个从未谋面的餐馆老板,都可以毫不费力地认出自己了。”包光光心中苦笑,嘴上却打断对方的话道:“不用解释了。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其实开餐馆也没什么不好啊,毕竟谁也没规定是地精就得拧一辈子螺丝。”
而且在他看来,对方用半身人的招牌打广告,实在不算什么出格的事,那边挂羊头卖狗肉的事多了去了,抬高身份也是必要的,举个例子吧:油条一根三毛钱,但如果挂上名厨,营养早餐之类的牌子,它就敢卖到三块。
可是有天晚上回家经过那间店,他居然看到那店的工作人员,正在门口的下水道中掏废油……
“咦?”诺莫的眼睛一亮,心中大起知己的感觉。“您真不愧是大人物,胸襟广阔,智比渊海!”
紧接着颂词便如潮水般涌来。直到让老包这般成天念叨着老子大把人品的家伙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咳了一声道:“说正事。我今天要要在这里见一个……卓尔,你能联系到她吧?”道理很简单,库瑞娜想约他在这里见面,绝不可能是临时起意,一晚上的时间已足够她们做许多事了。
“是的,大人!”
包光光点了点头,道:“叫她单独来,不然她什么也见不到。还有,我有点饿了,你这有什么现成的没?”
诺莫嗫嚅着说:“刚做好的,只有蘑菇浓汤……”
“就它了。你这的蘑菇汤我喝过几次,味道还不错。就是火候上还差了点。教你个秘诀啊,以后炖汤的时候,在盖子上铺张纸,没纸用密实一点的薄布也行。这样能将汤的香气封在里面,炖出的汤才更香浓,明白了吗?”
小地精的眼神都变了,就跟归来的游子见了亲人一般。他甚至不惜将一瓶私藏了好些年的果子酒拿出来献与老包。酒算不上好,但一个四等公民能拿出这东西已经很不容易了!
“有意思的家伙,”老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识破我身份的时候,他没舍得把酒拿出来;这时候倒一点都不心疼了……不会是想拜师从我这里学做菜吧?”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东主有喜
在诺莫紧倒着两条小腿,飞也一般蹿出门去之后,整个小店中就剩下包光光一个人了。只可惜地下城中,少了萧索的风进来凑趣,不然还真有一种孤灯残酒的寂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