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店,包光光其实并不陌生,毕竟他这辈子第一个职业就是坐柜台(千万不要漏看了那个“柜”字),后来抚养他长大的药剂师老头死了,他成了滚石村的巫医,也依然舍不得放弃那间小店,尽管那时候,小店更多被当成实验室用。
因此在包光光心里,对给人看店非但不排斥,还隐隐约约的有那么点怀念。但他也清楚,接下来自己与库瑞娜见面的事毕竟不宜声张,到时候要是餐馆中一屋子人,那就什么都不用谈了。
于是他在餐馆中寻了块石板,用墨水写了“东主有喜,歇业一天”的字样立在门口。本来他还想顺便把店门给关了,但找了半天,也没发现有什么类似门板的东西。
“我靠,真不愧是布莱‘没门’……难道这里的店铺都是跟快客一样二十四小时营业?!”
其实包光光猜的没错,由于地下城本就没有白天黑夜之分,什么时候吃饭的都有,因此这开餐馆的,也就没有打烊这么一说。既然从不关门,在家族的高压统治之下,城市中又没有小偷生存的土壤,那要门板还有什么意义?
当然二十四小时连轴转换谁都吃不消。好在餐馆平时客人不多,没客人时诺莫还可以打个盹。而且诺莫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除了他,还有他的巨魔伙伴——金吉。
几乎每只地精,都能在巨魔中找到自己的搭档;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外人所想那样只是雇主与打手,而是如兄弟般一辈子不离不弃。这并不稀奇,其实在很多文献中,也确实提到了地精和巨魔,很可能是同一个物种的两个分支。
包光光在这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猜想:或许地精和巨魔都是从那美克星来的,而他们共同的祖先,叫做短笛大魔王。
……
……
诺莫去联系库瑞娜,不可能马上回来。因此在挂了牌子之后,老包又回到座位上,不紧不慢地呷着蘑菇汤——自打来到布莱梅门,包光光就没享受过这种悠闲的感觉了。
没完没了的实验、备课、给装备附魔;训练那三百,还得跟几大家族斗来斗去的绕圈子……反正每天都一脑门子的事,就好像屁股后面总有人挥着小棍撵他一样,让他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发奋。
酒他没喝,打算拎回去还老牛头怪朵夫的债——算起来,他已经欠老牛十几瓶了。现在包光光才明白一天四瓶酒的工资,是多么“敞亮”的行为,如果早知道酒这玩意在布莱梅门中如此紧俏,他当时就应该直接选给老牛打把斧子。
“快点吧,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这时候门外一把粗豪的声音响了起来,紧接着,一个硕大的牛头就出现在门口,牛头上那两只茶杯大小的眼珠,还在眼窝中叽里咕噜的转个不停。
包光光被吓了一跳,心说不会这么邪吧?人家曹操好歹还得念叨出来才能到,这牛头居然比曹操还快?
没等老包弄明白这是何方妖孽,那牛头就忽然口吐人言道:“哈,就是这家!拉乌已经闻到蘑菇汤的香气了!”紧接着,一个全身披挂的牛头怪从外面跳了进来,双足落到地上发出“嘭”的一声,可见其身上的钢甲有多么沉重。
“我倒!”这下包光光彻底傻眼了,“这家伙怎么真进来了?”
牛头怪压根就没注意屋里还有个大活人,一进来,就直奔桌上的那盆蘑菇汤而去;可冲到一半,它忽然又停下了,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桌面,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顺着对方的视线看去,老包在心里暗叫了一声不好。因为诺莫送给他的那瓶果酒还放在桌上呢!
“有酒……”牛头怪迷迷糊糊的朝酒瓶伸出双手,好像要拥抱一般,但老包的动作更快。酒瓶突兀地消失不见,让牛头怪微微怔了一下。“你把它藏哪了?快拿出来……拉乌掏钱买!”
别看牛头怪瞪着一双铜铃大小的眼睛,口沫飞溅的样子威慑力十足。但老包是什么人,还能在乎这个:“那酒是陈列品,不卖。”
“你敢再说一次?”
“再说就再说。不卖,一百个不卖一千个不卖;山无棱,天地合,老子就不卖。别说是你,就算是你搭档猪面来了也不卖。”包光光又开始了他的急速喷吐。
之所以不虞对方翻脸动手,是因为他早已算准了:牛头怪这个种族天生智商就不高,那脾气更是跟六七岁的小孩似的,虽然不见得傻,但犯浑的时候远比其睡觉的时候多。再加上那壮硕的体型和不凡的武力,就跟个炸药桶没什么区别。要是没人在后面看着,卓尔们能让他在大街上晃那才奇怪。
果然如包光光所料,正在老牛伸手要抓他胸口的时候,门外又进来了两个男性卓尔和一个拎着战锤的灰矮人。其中一个的男性卓尔只冷冷地说了一句话就让牛头怪拉乌安静下来。
他说的是,再不住手就真饿你三天!
“不用理他!”另一个相对矮些的卓尔道,“给我们来四份肉卷……五份吧,一份少放点盐。”听到吃的,牛头怪拉乌的眼睛又亮了,在一旁叫嚷道:“还有蘑菇汤!”
好么,都呆一块去了。老包想到这里,一种被打败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有气无力的说:“难道,你们就没看见门口的那块牌子?”
“哦?……我们没注意,上面都写了什么?”
包光光捕捉到了声音中那一丝尴尬,细细一想他就明白过来:牌子上的字是用大陆通用语写的,虽然卓尔们大多会说,但不代表他们就能看得懂啊;就算是那边高度发达的社会,不认字的文盲还到处都是呢,何况是这里!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老包看店
包光光一脸无奈的解释:“那上面说,由于今天老板家里有事,餐馆暂时停业一天。所以,各位明日请早。”谁知道他这一抬头,却让对面那矮个的卓尔吃了一惊。
“人类?真稀奇,我从来不知道在城里还有人类。”
“你不认识我?”包光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整个布莱梅门就他一个人类,还有比这更明显的特征么?来到这里之后,他虽然多数时间都宅在占星塔里,但时不时总要搞点事情出来,可以说极其高调,就差没敲锣打鼓了。
在这种声势下,居然还有卓尔不知道他!
其实情况还真是如此。对面那四个家伙,是城里小有名气的一支佣兵小队。当老包来到布莱梅门的时候,他们刚巧接了个护送商队的任务出去了,这是刚刚回来,装备还没来得及脱,自然也就没机会了解最近城中发生了什么变故。
听老包说得笃定,那矮个卓尔自然摸不着头脑:“我应该认识你?”他转头望着自己的同伴,“你认识他么,维勒斯?”
那个叫维勒斯的卓尔上下打量了老包几眼,开口道:“怎么,你不是这家店的老板吗?”
“当然不是了!”包光光郁闷了,难道自己就那么像个厨子?
“很好!”维勒斯双目灼灼的逼视着老包,“你刚才明明说过餐馆今天不营业;既然你不是老板,又凭什么坐在这里喝汤?”
“呃……其实我是被老板请来替他看店的,你可以叫我——”说着话,老包用手指了指脸上的银质面具,“银先生。”在他想来,既然对方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也就没有跟他们解释必要,更何况解释也不一定有用,趁早打发了拉倒。
可是还没等他开口,牛头怪拉乌又开始叫嚷起来:“蘑菇汤!拉乌肚子饿了,要喝蘑菇汤!还要吃煎肉卷!”
“银先生是吗?”维勒斯点点头道:“你听到了,我的手下在喊饿。我不管你是老板也好,看店的也好;给我们来点吃的。蘑菇汤还有剩吧?还有煎肉卷,我同伴的那份少放点盐。”
最后他又补充了一句,我们可以付双倍的钱,你没意见吧,阿莱克?
餐馆中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那个叫阿莱克的矮个卓尔,狐疑地看了自己的同伴一眼,因为在他的印象中,维勒斯很少像这般咄咄逼人;而那个一进来就坐在门边的石凳上,自顾自摇晃着够不着地的双脚,仿似对谈话莫不关心的灰矮人,这时候也抬起头来望着这边。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事实上他一直都在注意这边的情况,先前那种不在意只是装出来的!
“喂,喂!用不着这样吧?”包光光苦着脸说。
其实煎肉卷他吃过几次,和那边的“肉燕”差不多,说白了就是肉包肉,差别只是一个像馄饨,一个像春卷而已。肉皮的做法应该也大同小异。真要做,估计他也能弄出个七八分出来,但万一库瑞娜来了,看到几个素不相识的家伙在这里吃得正欢算怎么回事?
正在包光光左右为难的时候,外面又听见有人喊:“诺莫!蘑菇汤他们又不要了,改成了两份熏鱼!”
声音很古怪,瓮声瓮气不说,吐字还十分模糊,就好像老人掉光了牙齿一般说话“噗噗”漏风。可紧接着包光光就释然了,因为随着声音转进来的,是一只巨魔!
这巨魔身高足有两米,绿油油的皮肤和地精如出一辙。如果你不看皮肤上纠结的肉瘤和外翻的獠牙,那就是一只放大了的地精。当然了,这只“地精”的打扮颇为庞克——比真鹰喙还夸张的鹰勾鼻上挂了一个鼻环,形如扫把的长发更是根根直立,让人完全可以理解餐馆中为什么会如此干净。
巨魔进来后也不理这一屋子人,径直走进了厨房;可没多久他又出来了,四处张望着似乎在找什么。
包光光心里咯噔一下,暗想这家伙该是店里送外卖的吧?